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时间:2024-07-09 16:45:00 智聪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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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精选17篇)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评价即时化、培训资源集成化、资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到20xx年底,本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

  二、大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加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一是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培养计划,深化“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共建基地”的培养机制。对于实施1至3年培养计划的新型学徒,根据产业急需程度、职业类型、培养等级以及实施效果,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至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三是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二)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施3项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一是实施岗位培训提升计划,对于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再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困难企业开展企业职工非等级技能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等研修培训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每家列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研修补助。三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艺传承培训、技术技能革新、技能推广交流等项目,每年给予每个申报通过的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三、加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三)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以及金融科技、文创等重点产业,将技能提升培训纳入产业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项目。对于高精尖产业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相关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个人奖励补贴。针对创意设计、动漫制作、高端民宿、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文创产业,开发培训目录,对于相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四)实施生活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在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对于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此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本市技能培训试点区,除享受市级普惠政策外,还可根据区域实际制定相应培训及奖补政策,市级资金根据开发区资金投入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

  (五)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计划。面向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创业培训项目开发,以本市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助计划。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七)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专项培训计划。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开展“回炉”培训,且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对于开展“回炉”培训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八)实施农民职业素质提升计划。对于观光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围绕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建立培训目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免费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2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20xx年至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补贴性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培训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1.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创培养模式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三年培训100名新型学徒。(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转移就业培训计划、农民工“春潮行动”、“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积极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广泛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3.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在省内技工院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在校就读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生活和交通费补贴2500元。鼓励培训机构入村入户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和技工教育赋能工程,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按“雨露计划”规定,给予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扶贫资金补助。(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4.大力开展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重点,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鼓励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察,确保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提高。以实施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

  (二)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职工培训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2.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支持职业院校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具体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3.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以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和行业信息人才培训,搭建行业信息领军人才交流平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网信办)

  4.加强培训服务管理力度。结合我市产教融合特点,创新培训内容。围绕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托幼、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妇联)

  5.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市人社局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目录,向社会及时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深化职业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在省级目录清单基础上,及时针对我市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自主确定补充清单,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三)完善补贴政策,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

  1.落实现行补贴政策。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2.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新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举办的职业院校或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学徒,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3.加强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筹集培训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可安排经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职业技能提升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标准及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考核认定及督导、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相关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

  三、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统计,建立培训信息报送制度,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扎实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抓好督促落实。要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协调领导,形成市级统筹、人社局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组织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补助资金,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农民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委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市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依托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3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培育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度培训2.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二、明确培训实施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企业需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20xx—20xx年,组织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4.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5万人次以上。

  (四)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以及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具体工作目标:20xx—20xx年,组织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组织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以上。

  三、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

  (五)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类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需内设职工培训中心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师资条件的,可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在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化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3年培训300名以上新型学徒。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在其专业范围内面向院(校)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收支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培训质量、稳定就业率等情况,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倾斜,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院校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新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市外、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我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四、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培训管理服务效能

  (八)创新拓展培训内容。强化综合能力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托幼、电工、建筑、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硅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轻纺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围绕培育发展电商产业,将电商创业中的摄影摄像、包装设计、物流快递、“店铺”装修等电商服务技能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九)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符合我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参加有组织的'职业培训,也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户籍地、市内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全市技工教育的办学层次和服务水平。鼓励行业学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认定计划,认定一批面向广大失业人员或转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协调落实省级30万—5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等补贴。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xx年,至少建设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推进“永昌技能名师”评选工作。加强师资建设,盘活教师资源,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依托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系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通APP”建设,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

  (十一)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各县(市、区)要及时公布本地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各地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不得分离准入资格与具体培训项目。完善培训统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培训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

  五、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政府引导激励

  (十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我市的符合条件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的,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的,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确有培训需求且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可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企业或个人。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十三)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

  (十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十五)给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六)给予预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对企业按照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培训的,以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经招标确认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体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工商联、个私协、行业协会等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可在省级发布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

  (十九)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市人民政府从20xx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20%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20xx—20xx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按照规定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要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本方案已明确应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项目,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外,其他支出项目从失业保险基金专账支出。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规范资金申报、拨付程序。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二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作用,分批、持续开展政策解读,注重提高政策解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4

  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20xx年底,漯河市总工会在抽样选取了50家企业,就职工技能素质状况进行专项调研,调研范围涉及制造、建筑、交通、纺织、水电、粮食、服务、食品加工等10个行业,并随机抽样调查了1000名一线操作人员,其中熟练工615名,164名具有初级工职业资格,152名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41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28名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分别占职工总数的61.5%、16.4%、15.2%、4.1%和2.8%。按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属高技能人才”的国家分类标准,漯河市高技能人才只占全部职工总数的6.9%,占技能人才总数的17.9%,两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调研情况看,漯河市高技能人才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食品、造纸、盐化工和服务等行业。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年龄普遍偏高,40周岁以上的占60%,许多企业原本就奇缺的高技能人才后继乏人,有的已出现断档,技能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漯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且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技能结构与年龄结构老化。同时,技能人才还存在社会地位较低、来源质量下降、成长与晋升体系不健全、培养途径不畅通、评价体系及培养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漯河市制造业及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制约了先进工艺设备、先进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直接影响了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从漯河当前形势看,漯河市资源相对不足、经济总量也不大,要在“十二五”更加激烈的区域发展竞争中赢得主动,实现在中原经济区快速崛起,必须人才先行,必须集聚更多的高技能人才为加快漯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干事创业、竞作贡献。

  二、漯河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势头良好

  近几年来,漯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了目标任务,完善了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围绕实施漯河人才发展战略,出台了《漯河市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12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漯河市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漯河市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五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解决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的问题。目前,漯河市已经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配合联动、行业(企业)积极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实施。针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经济建设对技能人才的需要,20xx年,漯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漯河市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实施了“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20xx年,漯河市出台了《漯河市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153”培养计划。通过各级各单位的努力,使10万名职工提升学历层次,5万名职工提升技术等级,职工队伍中高级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两县四区及漯河市400家企业都制订了提升职工素质的五年规划及人才培养计划,为整个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20xx年,漯河市制定下发了《漯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漯河市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提出要按照提高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既能创新、又能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建设规模相当、技艺精湛、具备创新精神、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

  三是建立奖励机制,激励职工成才。制订了漯河市技能竞赛组织及奖励办法、职工技能创新奖励办法、职业技能带头人管理办法、技能培训经费使用制度等。创新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建立了“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开展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完善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推行首席员工制度。通过举办漯河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展,开展漯河市规模的.职业技能大赛,充分激发了职工技能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调动了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钻研技能的积极性,一大批爱岗敬业、技术精湛的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三、发挥工会优势,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梦想

  随着时代发展,经济收入已不再是企业职工的惟一追求,他们更加看重个人的成长空间、发展前景。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组织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技能素质,是加快推进漯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工会服务漯河市发展大局的职责所在。市总工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围绕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职工素质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举措,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梦想。

  一是实施“四位一体”,提升职工素质。20xx年,市总工会提出了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帮带、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晋级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动员各方力量,合力加以推进,取得明显效果。至目前,已建立市、县、企业三级职业技能带头人队伍6000人;32607名职工提升技术等级;新涌现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345人;培养蓝领专家42人;产生职工创新成果624项。

  二是完善奖励机制,激发成才动力。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坚持每年开展符合当年实际的劳动竞赛,每四年举办一届漯河市职工技术运动会,每年分行业组织技能竞赛。对市级技能竞赛前3名授予“漯河市技术能手”称号,漯河市第一名可申报“漯河市五一劳动奖章”;取得决赛前10名的,可直接参加该年的技师考评;对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给予500-1000元的物质奖励。市总工会每两年举办一次“五小”成果评选活动,并拿出专项资金对成果进行奖励。对参与企业技术革新、项目攻关获得成果,或在企业技能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的,可作为破格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申报条件。在技能竞赛、技术创新或师带徒等活动中成绩突出者,都可列入“漯河市职业技能带头人”人才库,带头人除享有岗位津贴外,还可推荐参评“漯河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漯河市拔尖人才”,推荐申报“河南省杰出人才奖”。

  三是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技能。鼓励漯河市企业依托院校和企业培训机构,组织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利用职工学校、再就业技能培训基地,采取财富创业培训、一站式”培训、“选单式”培训、“3+2”培训、流动培训、自主式培训、农庄式培训等七种培训方式,对下岗人员和农民工进行培训。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通过建设职工书屋、职工培训示范点、读书演讲等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每年组织举办技能人才巡回报告会,指导帮助职工进行职业规划,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定期举办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技能大赛等活动,提升广大职工的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是开展名师带徒,提升职工技能。师傅带徒弟是企业职工快速成长,提升技能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教育培训职工的重要方式。与其他培训方式相比,具有更直接、亲切、生动、见效快等特点。组织漯河市企业通过建立多层次职业技能带头人队伍,签订师徒协议书,明确师带徒技能提升目标,完善师带徒奖励机制,保证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漯河市师带徒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还根据漯河市企业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帮带内容、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出了“师带新徒,实现新徒岗前培训;师带老徒,实现老徒技能升级;师带优徒,实现优徒技术创新”及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多元化师带徒模式,使企业职工技能素质得到了迅速提升。漯河市400多家企业建立了职工资格等级晋升机制、技能与工资挂钩机制、技能竞赛和五小成果评选表彰机制,开展了“一帮一”、“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一大批技术能手和骨干发挥示范带动和传帮带作用,带动身边职工提升技能,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也是人才”和“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宣传高技能人才对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开辟“劳动风景线”、“维权时空”、“劳模风采”等专栏,展示职工技能竞赛风采、岗位创新成就和技能人才刻苦钻研、岗位成才、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营造了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和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打造品牌赛事,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多年来,漯河市总工会紧扣技术创新主线,突出技能大赛特色,坚持举办了系列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出了一批首席员工、技能尖子、状元和能手,成为造就新型产业技术工人的工会工作品牌,为技能人才成长搭建了平台。在比赛项目设置方面,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满足企业现实需要。在组织动员方面,依托各级工会组织联系企业与职工的优势,广泛宣传发动,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赛。在比赛奖励方面,加大对选手奖励力度,对获奖选手给予荣誉与物质上的双重奖励。在对外宣传方面,从赛前的预热、到赛中的跟踪报道、到决赛的优秀选手的事迹挖掘,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强化宣传效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今后,漯河市总工会将认真总结举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成功经验,把这项工作打造成工会工作的一个响亮品牌,为每一位职工铺设高速通道,让他们立足本职尽情发挥才干、展现风采,进一步提升漯河市职工的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为加快漯河“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实现漯河在中原经济区快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5

  根据我矿《关于开展 “三基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的基本技能建设,努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全力推进矿井安全发展,现就职工基本技能建设及素质提升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全年完成各类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40人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及各级管理干部继续学历教育。副处级以上管理(专技)人员8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基层队支部书记80%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副总90%达到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井上下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完成井上下岗位作业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1200人次,井上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100人次,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四)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120人次,培训、鉴定各层级技术工人50人以上;每年争取鉴定技师2~3人,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5个工种(按照集团安排执行)。

  (五)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除本矿工团组织的内部技能大赛外,要积极参加华煤集团公司工会举办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对采煤机、电工、输送机、安全检查工等地面10个专业工种,先在矿内集中开展一次员工岗位技术练兵和比武活动,员工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参与率达到95%以上,通过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和岗位练兵,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

  (六)大力开展 “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节能减排“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

  (七)认真落实好师带徒的“传、帮、带”。对新上岗和转岗人员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规定,签订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带动新人早日结业独立上岗。

  (八)争先创优。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活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体制,建设好网络课堂,完善教育培训基地,为员工培训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一是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按时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高管人员培训班和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班。内容重点是战略决策、管理创新、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危机风险管理、廉洁从政、依法治企等高新企管理论的培训,提高领导人员高层管理理论知识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二是按照集团公司安排,选派科室队党政负责人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重点进行基层党务、企业文化、管理实务和政策法规等内容的系统培训,着力强化安全质量管理、项目合同管理、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意识,加快知识和观念更新,提高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

  (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是依照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培训,按时组织全矿专业人员培训。二是根据矿井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有针对性地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新理论、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灵活采用专题研讨、讲座等方式,使专业人员参加培训人数达到100%。三是按照岗位技术需要,制定倾斜政策,对有潜质的青年人才,可以选送到高等院校深造、进修。四是按照专技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制度,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与其职称评聘挂勾,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井下生产一线及井辅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创新安全培训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大科队及班组长等三级管理人员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质量体系的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的培训。重点是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队伍管理、事故案例分析和管理技巧等内容。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规程、班组建设、班组文化、班组核算、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管理技巧和班组管理制度、班组现场管理实务(班组及岗位隐患排查防控、危险源辨识防控、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等)。一线职工的培训内容:重点抓好岗位标准流程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和应知应会知识。

  (四)全面加强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业(工种)培训重点是生产、安全相关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生产岗位和辅助工、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种的鉴定。参加集团公司以培养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计划、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培训计划,分解落实技术工人培训指标,选派优秀技术工人脱产到技术学院进行强化新知识、新理论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严格鉴定程序和职业标准,抓好鉴定质量,提高鉴定合格率。结合生产需要,进一步扩大培训工种、范围、人数,立足岗位全员培训的同时,要注重实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自主培训,全年计划完成岗位技能自主培训120人次,争取主要生产单位职工普遍提升一个技能水平档次,达到生产、安全、质量对员工专业技术素质的要求。

  (五)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活动。积极参加本矿和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按照矿工会制定的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专业工种的大赛活动。组织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计算机、写作、演讲、书法等岗位技能比赛;组织生产岗位人员学业务学技能,达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的要求,员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使员工达到精一岗、会两岗、懂三岗,成为安全生产和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

  (六)深化“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等活动。一是开展技术创新课题评选活动。针对本单位的技术难题、节能减排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组织发动广大员工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影响生产效益的系列难题,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二是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推荐一名集团公司级的`“工人先锋号”典型,形成先锋带头作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节能减排的“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开展人人献计献策活动,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管理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审出优秀的技术管理创新成果上报集团公司参加评奖,从而激发员工钻研岗位技术的积极性。四是通过“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着力推动员工队伍由操作型向知识型、技能型、学习型转变,五是矿团委要以“青工岗位技校”建设为载体,利用多种手段,培养一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基本功扎实,复合技能型的青年人才。

  (七)开展好“传、帮、带”活动。新老专技人员和新老工人之间签订导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指导1~2名技术员成才;技师、高级工每年带徒不少于2人,培养的徒弟应分别达到中、高级工基本技能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考核。通过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培养出人才的中高级工、技师,按培养人数给予奖励,并作为年度续聘或高聘的依据之一。

  (八)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依照《集团公司明星员工和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优秀技术工人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每年力争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对评选的技术技能人才称号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兑现人才待遇。一是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脱产学习、参观考察、举办讲座和技术交流。二是优先推荐参加高一个等级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考评;三是兑现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津贴。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队技术工人、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以鼓励他们继续发挥革新创造作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集团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以本矿职工培训校舍为基础,广泛开展各层级、各类别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健康体魄素质等的培训。不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大学和信息化技术的资源优势,与集团培训中心协调,搞好网站建设,开发培训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把信息化教育的辐射面逐步延伸到区队、班组和家庭,形成方便快捷、内容丰富、文明上网、适应自学的先进教育培训手段。完善培训组织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各层级、各类别人员的培训费用比例,确保80%以上的职教经费用于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活动。

  三、活动时间安排

  由人力资源科、党群工作部、安全检查科、矿团委等各有关单位配合,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传、帮、带”活动和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严格责任分工,按照制定下发的方案、培训和验收计划,逐月分步实施。

  由党群部、工会、团委、安检科、人力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节能减排“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技术比武活动,争先创优活动等工作。

  四、检查督导

  矿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每项活动都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严格责任,落实任务目标,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的内容为月度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纠偏、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活动的效果和员工群众的反响反映等。实行每天都要调度情况,每旬都要有重点工作,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都要按专业召开现场推进会。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加以指导、协调与沟通,要认真督促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检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必须形成专门的书面检查、督导报告,提交到 “三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试评估

  考试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组织各专业(岗位)理论知识考试。由各专业部门审核,建立各专业(工种)考试试题库的内容,列出每个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试题,采取笔试或机考的形式,组织全员考试。二是组织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在模拟实训基地或作业现场,组织实践操作技能过关考试。矿员工技能素质提升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监考和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对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考试,必须由安检、党群、纪委及专业部门的人员监考。发现作弊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试成绩作为年度各部门、基层单位素质提升效果评估依据之一。

  六、考核与奖惩

  按照《关于开展 “三基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专项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要求进行责任包保和分工。企管科考核办负责将员工素质提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员工素质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月度通报》及季度员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会等有关情况,对各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评估成绩达不到素质提升要求的部门、单位要重新学习、补考、验收,确保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对在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争先创优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矿发有关文件执行奖罚。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6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xx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不断提高参训贫困人员占贫困劳动力比重。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八)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九)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

  (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筹集办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七)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地方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十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修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十九)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7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会关于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以职工素质培训为抓手,普遍提高职工基础技能水平;以技术创新活动为主线,切实提高职工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技能比赛为重点,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建设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深入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1.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培训、讲座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强化职工责任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提升职工工作执行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提升职工服务意识与技巧,广泛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培训活动,要面向全体职工,因地制宜,通过组织培训班、聘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展开多层次立体培训,力求每名职工接受1—2次职业培训。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职工素质提升讲座”系列活动,聘请资深讲师进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各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拟培训内容,报市总工会安排职业讲师到企业中面向职工现场授课(培训时间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由企业确定)。

  2.开展职工“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市总工会将联系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各级工会要按照“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安全卫生健康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印发“安康杯”知识竞赛试题,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使职工养成懂安全、管安全、保安全的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理念,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权益。

  3.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活动。要充挥发挥各乡镇农民工技能培训站、社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大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在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力度,在努力提高一线职工技术技能水平的`同时,下大力气着力提升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为他们就业、创业提供条件,年内各培训站(中心)培训下岗职工、农民工不少于300人。全市培训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万名以上。

  (二)广泛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及优秀技术成果征集活动、广泛征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各级工会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围绕转型升级、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生产效益,促进企业发展这一目标,深入开展提一项节能减排措施、献一条持续发展妙计等活动,发动职工群众献计献策,通过各种形式

  1.汇集职工的聪明才智,并认真分析,筛选分类,及时向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力促职工心智转化为劳动成果,转化为先进技术,为企业发展增加动力。

  2.积极征集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各级工会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和“五小”(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的同时,对一些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改进工艺和设备改造上取得显著成效的技术创新成果和在安全环保、节能减排、降低劳动强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技术操作法要及时归纳总结,形成技术成果、经验,并按程序及时推荐上报市总工会。

  3.大力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各级工会要广泛组织职工开展以争当“优秀工会干部”、“优秀职工”,争创“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岗”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争”活动。通过“双创双争”活动,不断发现和培养新的先进典型,充分运用传媒工具,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学习典型经验与学习身边的先进结合起来,推动“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三)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比赛活动

  1.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结合“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岗”评选活动的开展,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比赛,精心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术比武,展现职工的“绝活”、“绝技”,发现职工中的强人、能人,通过技术比武,形成学技能、比技术,争当技术尖子、技术骨干的良好氛围。

  2.各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会、市直工会要结合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建设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技能比赛,通过开展技能比赛,开拓职工视野,加强职工技能交流,促进企业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3.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市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等项目的职工技能大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酒泉市工会组织的职工技能大赛。

  三、奖励办法

  (一)参加全市职工技能大赛,并获比赛前10名的选手,将授予“敦煌市技术标兵”或“敦煌市服务明星”称号。

  (二)获酒泉市比赛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将推荐酒泉市授予“酒泉市技术标兵”、“酒泉市服务明星”称号。

  (三)对技能素质提升活动中发动面广、组织有力,出色完成技能培训、技能比赛、技术创新任务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至20日,各企事业单位征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和向主管工会组织推荐上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技能比赛、职工素质培训等活动全面展开。

  (二)4月20日至5月31日,各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会、市直工会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技能比赛和职工素质培训活动。对征集到的职工合理化建议、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评选,并将开展活动情况、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报市总工会。

  (三)6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全市职工技能大赛决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酒泉市总工会举办的市级职工技能大赛。

  (四)7月份,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选拔组队参加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并做好各工种代表队的赛前准备工作,进行强化培训。

  五、工作要求

  全市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由敦煌市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组委会组织实施(组委会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各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会、市直工会也要成立工作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开展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宣传报道通过职工技能培训、技能比赛、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优秀合理化建议和先进技术操作法产生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唱响“技术增添力量,劳动创造未来”的主题歌,推动我市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向更广泛领域发展。同时,要及时向市总工会上报活动的内容及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工作中遇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市总工会联系。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8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xx市首届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全员培训与竞技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xx区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全员培训与竞技活动是“xx区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培训竞技活动,以项目统领,充分调动和发挥区级教师发展中心的工作积极性和统筹协调功能,助推乡镇中心校高效开展校本研训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活动采取竞技选拔与随机抽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复赛、决赛人选。把教学技能培训与考核竞技相结合,以竞技带动培训、以竞技促进学习,提升培训效能,把竞技过程办成促进广大教师学习交流的培训活动,使所有参训、参赛教师都有收获和提高。

  二、活动分组与范围

  第二届开展的培训与竞技活动学科为: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综合实践(科学、劳技)、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初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每人限报一科。

  竞技活动按照学段、年龄和地域分组,分别为:初中青年组、中老年组;小学青年A组、B组,小学中老年A组、B组。 1978年12月31日 后出生的为青年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中心校为A组,非中心校为B组(以本学期任教学校为准)。

  所有乡村初中、小学的相应学科教师均应报名参加培训活动(已借调到区政府所在地学校的教师除外)。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男 1960年9月1日前 出生,女 19xx年9月1日前 出生)或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区教育局批准,可以不参加竞技活动。

  区政府所在地学校(含原城东、城南学校)教师以及近五年(20xx年至今)已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基本功比赛、优质课)一等奖的教师,不在参赛范围。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本次竞赛程序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区教育局指导乡镇中学、中心校组织;复赛由区教育局组织,决赛由市教育局组织。

  初赛、复赛的基本内容:粉笔字(分值10%)、学科特色项目(分值10%)、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运用(分值30%)和课堂教学(分值50%)。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普通话等考核内容。

  决赛内容为:特色项目展示(分值15%)、现场答辩(分值15%)、教学设计与微型课堂教学(分值70%)。

  学科特色项目:音乐学科为弹唱,美术学科为简笔画,体育学科为动作示范,信息技术学科为实践操作,思品(社会)学科为即兴演讲,其它学科均为徒手作图。

  四、时间安排

  12月2日 之前,学校完成初赛;12月中旬,区组织复赛;年底市教育局组织决赛。决赛按市局通知要求进行。

  五、奖励办法及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市局设立参训参赛教师个人单项奖、学校团队优胜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单项奖按分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学校组织培训、抽测检查及竞赛获奖等情况评选学校团队优胜奖、优秀组织奖,集体奖项主要根据获奖教师占全体参赛教师的比例和一等奖获得情况评定。

  区按各学校参加初赛教师总数的30%,将参加区级复赛的获奖名额按比例分配到乡镇中心校。参加复赛总名额的60%由学校按竞赛成绩推荐、40%由区安排在所有应该参训的教师中随机抽取。区教育局将对参加复赛的教师分组设立一、二等奖。

  市教育局按照各县区参加复赛教师总数的10%,将参加决赛的总名额及奖次名额分配到各县区。决赛总名额的60%由县区按竞赛成绩推荐、40%由市随机在参加复赛的教师中抽取。

  六、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对推荐上报参加初赛、复赛的教师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参赛人员的主要信息必须在学校网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七、其它事项

  12月2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加盖公章上报所有初赛人员名单一份至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培训部,Excel表格电子稿通过办公平台发至综合培训部xx处。联系电话:xxx。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9

  一、目标任务

  20xx-20xx年,全市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6万人次以上;三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3000名。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2%以上。

  二、重点行动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适应生产经营、技术进步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并按规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录用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合格人数,按每人不高于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根据《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获得职业工种等级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的培训补贴;对组织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二)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劳动预备培训、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家政专项、“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等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上述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三)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可以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支持我市职业院校面向结对挂钩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并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我市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岗位补贴不可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三、主要举措

  (四)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五)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1.8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认真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各地可安排经费,对培训教材和培训包开发、复合型培训项目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六)丰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方式。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市五大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产业、新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发培训教材,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启动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工作量可按培训实际课时量同比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开展技能培训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额外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学校在内部分配时,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承担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对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认定的市级企业首席技师每人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较多、质效较好的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升级改造实训设施设备的,予以支持。推进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其增加培训工种(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其获得的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八)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放管服”改革。建立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推行信用支付等办法,推动培训补贴不见面申报申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九)健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统筹做好通用职业工种、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工作。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加强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开发一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题库,逐步向社会公布题库资源。推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采取定期会商、联合行动等方式,协调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专报制度,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一)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对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管理,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了解、用好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我市现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0

  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至20xx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全县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200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6000人次以上;20xx年培训4100人次以上;20xx年培训41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对象

  (一)企业职工。重点培训我县高新区电子信息首位产业,以及食品制药和新型建材两大优势主导产业企业职工。

  (二)就业重点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三)城乡贫困劳动力和城乡贫困家庭子女。

  三、培训项目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主要包括: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

  (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主要包括: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培训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三)城乡贫困劳动力和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技能培训。对城乡贫困劳动力和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在企业就业的以工代训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城乡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四、培训的主体

  培训主体包括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和职业(技工)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并须具备以下要求:

  (一)企业培训主体须具备相应师资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

  (二)扶贫车间须经扶贫或人社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

  (三)职业(技工)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并在办学许可核定的工种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

  五、培训补贴标准

  (一)我县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和要求参照市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

  (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合格后,在培训地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三)县人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工信、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民政、卫健、文广新旅等部门,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情況,每年发布一次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参加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的,补贴标准在规定基础上上浮20%。城乡贫困劳动力和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在规定基础上分别上浮10%和20%,但上浮政策不可叠加享受,最高上浮20%。

  (四)除城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及以工代训人员外各类培训申请补贴所需资料参照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工信局局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广新旅局、民政局、卫健委、审计局、税务局、公安局、扶贫办、工商联、残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任务分解、部门协调、工作考核和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和数据上报等职责。财政部门要简化资金拨付环节,确保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联络制度,各类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培训情况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我县目标任务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分解制(各部门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1)。各类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根据任务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培训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好本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要求完成补贴性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培训内容(附件3)。

  (三)加强资金监管。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1543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20xx—20xx年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季度对账制度。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使用该专项资金时要加强对培训主体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培训任务监管和培训补贴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行业部门主审机制,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项资金的从本行业部门专项资金中列支;行业部门无专项资金要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支出的,行业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汇总报人社部门审核并附资金申请表(附件2),由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资金,通过人社部门拨付至承担培训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对培训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培训质量负责;申请补贴资金的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同时,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府的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传播作用,分批、持续开展政策解读,注重提高政策解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1

  为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连云港市首届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全员培训与竞技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教务处组织开展语文、数学、英语三学科及班主任专业技能提升竞技活动。相关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1.促进教师努力钻研教学业务,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通过活动,为教师搭建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展示我校教师的.风采,进一步检验和锻炼中、青年教师,为区级复赛、市级决赛做准备。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三、参赛对象、内容及评委

  1.参评对象:语文、数学、英语任课教师及班主任;

  2.参赛内容:

  (1)学科:课堂教学(粉笔字、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运用)、学科特色项目;

  (2)班级管理:即兴命题演讲。

  3.评委:教务处人员及教研组分管领导或外校骨干人员。

  四、活动注意事项及要求

  1.按教育局文件要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技活动与班主任竞技活动不能兼报,班主任必须为现任班主任。

  2.竞技活动分为青年组、中老年组;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为青年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参赛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无特殊情况均需参加此次评比活动,县区级获奖占参加初赛教师总数的30%。

  4.所有参赛教师必须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日期、节次上课,参赛教师同课异构,学科教师赛后将教学设计交给评委(教学设计用纸由教务处提供)。

  5.参赛教师要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板书要美观实用。

  6.评委打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评价标准参照“赣榆区中小学高效课堂教学评议用表”。所有评委及参赛选手在听课期间将课调好,不得出现空课现象。

  五、评比办法

  1.学校成立评选小组,由评委打分计奖;参赛学科教师最终得分=课堂教学得分×90%+学科特色项目得分×10%,班主任班级管理最终得分以即兴命题演讲得分为准。

  2.此次评选出一、二等奖人数各占学科青年组、中老年组、班主任参赛人数的30%、70%;对获奖者,学校编制简报存档,并给予奖励。

  六、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暂定为本学期第9、10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2

  一、背景

  为了全面提升生产一线员工操作技能和综合素养,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同时为了员工更好的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满足二期投产需要,使现有员工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发展愿景、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设备工具、专业知识等。特开设此次培训课程,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业务技能。

  二、目的

  提高员工职业素养、业务技能。

  应对公司快速发展步伐、保证工作和产品质量。

  进一步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团队协作能力,了解公司企业愿景与发展方向。

  三、适用范围

  各车间一线生产员工。

  四、实施流程

  1、培训时间:4月20日开始,每天下午18:00—18:40。(实际的培训时间可由车间结合人力资源部灵活安排)

  2、培训地点:各车间办公室、生产现场等。

  3、培训讲师:公司领导、行政管理部、车间主任、技师

  (班组长)。

  4、组织部门:生产副总、车间主任。

  5、其他事项:企业文化及素养培训以讲授法为主,结合

  案例分析进行;技能提升培训为现场讲解与操作结合进行,培训时间算正常加班,培训期间要进行拍照及签到。

  6、培训内容:

  五、培训纪律

  1、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注意做好笔记。

  2、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否则旷工处理。

  3、不得出现迟到、早退、中间离场等现象,否则按考勤规定处罚。

  4、在培训开始前需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模式;

  5、培训期间任何员工不得出现睡觉、随意讲话等情形。

  6、在考试过程中,严禁有作弊、抄袭或交头接耳现象,

  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行政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六、考试

  1、现场操作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留岗查看三个月,仍不合格者辞退;

  2、笔试考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的须要补考,补考不及格另行安排工作;

  3、所有员工成绩记录在档,做为调岗、加薪、晋升的依据。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行政管理部。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中关于“用好职业技能培训和稳岗返还政策”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各类企业实际,制定以下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服务全县各类企业需求,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复工复产活力,促进企业职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一区三城”建设中发挥技能人才保障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培训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培尽培。2021年全县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达4000人次以上。其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达到2000人次以上。

  三、培训范围

  (一)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

  一是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培训活动,按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是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到应急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培训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组织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训模式参加培训,按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对由人社部门组织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组织竟赛的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企业组织所属职工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职工应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国有企业享受补贴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他企业不超过5个。

  (三)开展以工代训补贴,促进企业稳岗。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稳岗返还力度,重点突出稳定就业岗位,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对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补贴,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围绕县“一区三城”建设和五大产业发展,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提升、技术竟赛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素质,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把职工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按照当地企业职工比重系数进行培训任务分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全力做好保障。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培训申报程序“严监管、简手续、强管理”,严把培训对象身份、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个关口,保证培训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共享机制,对职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在内部可查验的信息,简化申报程序和材料,为企业和培训机构减负。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深入企业、培训机构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宣讲。借助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等平台,采取挂条幅、发传单、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形式,向企业与职工及时发布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信息,宣传、解读技能培训政策,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培训机构和职工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4

  根据铜仁市就业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为扎实开展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培训与招商引资、工业园区企业人才需求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推动自主创业相结合,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工作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其中农村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58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300人,农村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培训120人。

  三、培训项目

  (一)创业培训500人。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促进城乡青年成功创业为目的,紧紧围绕创业意识、创业计划、制定创业投资计划书这一主题,在教学场所、师资配备、设备设施配置等各方面作好周密详尽的安排,并遵照有序的教学形式实行教学,以细致、周到、热情的服务做好每一个细节,为参训学员营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培训学习环境,力争以高效、严谨、有效的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二)机动车驾驶培训400人。采取财政补贴与个人自筹相集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对16至50周岁符合驾驶相关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复员退伍军人、新增就业转失业人员、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等人员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满足市场用工需求。同时认真做好培训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经费。

  (三)党建帮扶培训200人。按照党建帮扶计划,深入四帮四促党建帮扶联系村,将农村养殖、果蔬种植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搬进联系点,实地开展技能培训,增强群众致富本领。

  (四)工业园区企业人才需求培训300人。积极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接,认真做好企业人才需求培训调研,设计针对性较强、实用的培训课程,提高培训效果。同时以订单培训为纽带,建立交流对接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进行培训交流对接活动,解决企业用工荒、农民工就业难两者并存困境。

  (五)客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300人。为全面提高我县客运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积极与县交通局协作,组织开展客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重点对从业人员进行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培训。

  (六)减贫摘帽乡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00人。积极与鹦鹉溪、板桥、文家店、瓮溪、邵家桥等5个减贫摘帽乡镇对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调研结果结合我县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生产现状,重点围绕蔬菜栽培、水产养殖、无公害农产品、动植物病虫害预防技术、新型农机使用等农业实用技术开展培训,使每户农民掌握1至2门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尽快脱贫致富。

  四、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在特定时期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地位,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共同做好宣传,将此项工作作为促就业,稳定社会的惠民政策。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工程的组织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要充分依托行业、企业培训需求做好培训项目开发、培训教材选定和培训课程设计的研究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按照三防三控三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培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确保培训效果。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领导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虹凯职业培训学校的培训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素质,把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在岗或转业转岗培训、城镇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创业培训等。通过培训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管理技能、操作技能和就业能力。

  二、工作目标

  xx年各类培训计划目标:x人。

  一)政策性培训:x人。

  1、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培训:x人。

  2、对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x人;其中

  (1)返乡农民工培训:x人;

  (2)阳光工程:x人;

  3、对城镇失业人员培训:x人;其中

  (1)失业培训:x人;

  (2)创业培训:x人;

  (3)再就业培训:x人。

  二)非政策性培训:x人。

  1、对职业技能培训:x人。

  三、培训方法

  1、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在岗或转业转岗培训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培训时间为个月(课时),主要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出发,采取以企业为主体,设有的培训专业为基础,通过校企合作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则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确定,对在岗职工培训重点围绕本工种、本岗位的技能提升和新工艺、新技术的了解及应用;对转业转岗职工培训重点围绕新职业(工种)和新岗位的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通过培训使在岗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2、返乡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

  对失去工作返回我市的返乡农民工,培训时间为个月(课时),主要从开展技能普及和技能提升出发,采取走下去,请上来,长短期结合的培训方式:即培训部门的教师深入基层进行技能普及知识讲座,并结合实际操作进行短期培训;请上来就是把想学到一技之长和提高职业技能的农民组织在一起,开展长期培训,培训内容从适合就地就业、促进就业等,通过培训使返乡农民工提高就业能力。

  3、城镇失业人员培训

  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失业农民和已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培训时间个月(课时),主要从为我县轻重工业对口的技术工人的需求,给城镇失业人员发放用工信息和参加职业(工种)培训意愿单,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分组培训,培训重点以实际操作和新职业基础知识为主,邀请用工企业技术人员讲课(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使培训后的人员能够顶岗工作,满足岗位的技能需要。

  4、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农村“两后生”)储备性劳动技能培训

  对农村“两后生”,培训时间个月(课时),主要为社会储备技术人才资源,组织学习技能,延缓就业,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围绕我校现有专业和我县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培训、定向就业培训。

  5、“阳光工程”培训

  针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个月(课时),培训专业农业种植养殖等技术促进就业。

  6、其他培训

  对社会和企业需要提高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培训专业、培训计划、培训课时、培训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四、培训要求

  1、教务管理。教务科根据培训总目标,按照教学大纲,制定相应教学计划;安排授课教师;组织好各科考试、考评工作;定期检查常规的教学工作。

  2、学工管理。做好对新入学的学员登记、统计和整理工作;负责编号排班;安排班主任;做好评卷、成绩登记及整理和归档工作;办理、发放有关结业证书及学员相关工作。

  3、招生培训。做好招生工作,保证完成招生计划;按照教务科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资料归档要求,做好培训人员各种要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4、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目录的录入工作,编制各门类档案管理检索工具,建立数据库;按要求及时做好培训学员要件整理、归档、分类、编目、派架、入库、做到管理规范、使用方便;及时清理积压档案,按要求完成鉴定、立卷、归档工作。

  5、服务保障。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督办工作;做好公文的收发、传递、管理、归档及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建账工作和定期清产核资;定期整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工作;做好分院宣传报道及新闻编撰工作;做好安全防火和滴跑冒漏的预防工作。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6

  为加强我镇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全面提高我镇农村青年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普安镇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联络优势以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组织协调优势,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尚未就业的青年农民工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促进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选择对青年农民工需求量较大的行业领域,结合企业的用工需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首批对35名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努力使绝大多数经过培训的青年农民工能够顺利实现就业。

  三、培训领域、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领域。根据所联系企业的用工需求,自行确定培训领域。可以具有初级技术含量、吸纳青年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和领域(比如手工加工、餐饮服务、电子加工、建筑施工等)为重点。

  (二)培训方式。根据用工需求实际,利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特别培训计划”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订单式”技能培训的要求,采用课堂教学与现场见习、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三)培训内容。根据农村青年的实际需要和各企业发展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培训:

  1、实用技术培训。主要依托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对农村青年开展遵纪守法、热爱家乡和争当现代创新型农民的教育。开展科学种养、科技致富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参加培训的农村青年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增加他们的收入。内容包括:优质粮食、水果、蔬菜等种植和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养殖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机使用养护、农村安全用电、农村沼气建设、农业气象知识和农业法规政策等教育。

  2、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以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生活观念为目的。内容包括: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生活常识、求职应聘、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

  3、职业技能培训。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培训和自主式、订单式、项目式培训为主。内容包括:美容美发、电工、汽车(摩托车)修理、计算机、焊工、家政服务、餐饮、酒店服务、保安、电子、建筑、制造、纺织等技能培训。

  4、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强化农村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能力。

  四、镇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项目责任书。

  (二)按照县级机关下发的培训名额,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

  (三)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村青年的培训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筹备,迅速行动。

  (二)广泛宣传。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村级团干部的作用,用好广播、宣传栏,扩大培训工作的影响。要根据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和企业用工的实际需求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培训。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相关单位工作部署,将本次培训工作当作年度培训就业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避免走过场。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17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及我区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政府推动、部门监管、机构主办、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提升培训层次,强化培训质量为抓手,以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大力促进就业为目标,不断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目标

  全年我街道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数200人。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100人。

  三、培训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及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四、工作措施

  1、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结合人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为培训主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使农民工不断适应企业对岗位技能的要求,促进稳定就业。

  2、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已参加培训,经过考核,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农民工,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鉴定质量。

  3、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对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补助标准和补助程序按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关于市直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同时,要切实建立农民工培训资金补贴与培训质量、培训成效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补助和鉴定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4、强化就业服务。以统筹城乡就业为目标,在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专门“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免费发布用工信息、办理求职登记、开展职业介绍等相关业务。紧紧围绕我区引资项目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组织用人单位“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各定点培训机构也要根据自身培训工种的行业特点,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千方百计的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后的推荐就业工作,引导其就近就地就业或有序流动。

  5、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和夯实农民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公示制度。将定点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专业)向社会公开,通过培训机构网站、就业服务网络等窗口,公布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承诺以及师资配备情况,方便农民工查阅和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管理制度。定点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情况、技能鉴定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等各项基础台帐。三是建立健全质量验收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电话咨询、走访查问等方式,对参加培训农民工进行抽查,了解培训情况,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20%,对于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培训质量高的、深受农民工欢迎的定点培训机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我区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查,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定点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的.培训鉴定服务情况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培训成效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和保障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中介行为,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向城镇产业工人转化,以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之一。而要实现这种转移转化,就必须让大量农民通过培训拥有一技之长,从而在竞争中实现择业和就业。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组织、统筹规划,通力协作,确保我街道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培训宣传资料、进村入户、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将这项“惠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确保培训生源。

  3、严明纪律,严把培训质量关,对于培训质量、就业率达不要求或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培训机构,要在据实追回相应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将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对于骗取、套取培训补助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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