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时间:2023-03-22 11:24:34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8篇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1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应急事件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护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规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目镜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等物资。

  三、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防疫物资管理采购参照学校《防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施行。

  四、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领用、发放

  1、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验收。防控物资保障组做好到货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疫情防控物资领用。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全校控制点数量和全校师生人数,确定领用数量,领用人需在防控物资领用记录上签字并标明用于事项。

  (1)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统一领用的,由各单位/部门指派人员到防控物资库领取,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供会议纪要备案。

  (2)日常的'防控物资领用。疫情防控演练、会议、招聘会、四六级考试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需配备防控物资的,领取数量300(瓶、双、副)以下的,须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领取数量超过300(瓶、双、副)以上的,填写疫情防控物资领用申请单,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3)紧急情况的领用(会议、招聘会、四六级等考试)需要紧急领用的。负责部门可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沟通同意后,先领取防控物资,事后按第2条补办领用手续。

  3、疫情防控物资发放。

  防控物资管理员负责防护物资管理和发放,严格按审批后的领用申请单发放,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并做好发放登记和监督,定期汇总物资储备情况,必要时提请补充采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护物资配备到位。

  2、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防控物资管理员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穿戴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发生。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各单位/部门应急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6、本规定为专项管理规定,随着疫情变化将不断升级完善,待疫情解除后自行废除。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保障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明电〔2022〕30号)以及庆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庆疫联防办发电〔2022〕37号)和庆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商发〔2022〕14号)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组成员

  为全面加强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商务系统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负责隔离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根据集中隔离点生活必需品需求,协调大型综超、中央厨房等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粮、油、肉、蛋、菜、奶、快餐盒饭等生活必需品调配供应衔接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点对点”供应。

  (二)负责封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相关部门畅通运输渠道,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大型综超、农贸市场、中央厨房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对接,协助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物流配送等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负责管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就近确定规模适中、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中央厨房等企业作为便民服务点。及时发布区外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倡无接触配送,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负责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确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超市、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维修等社区生活服务网点,推动开展正常营业。鼓励采取线上采购、线下错峰配送方式,避免人群聚集。

  三、具体工作职责

  (一)商务部门主要职责

  1.确定保供企业名单。负责确定18户大型商超(见附表1),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照防控办统一指挥,并协调相关部门衔接保供企业进行配送,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2.发布保供企业信息。负责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确定的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发布,配合社区开展线上线下集中配送,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3.协调保供车辆通行。负责加强与防控办的沟通对接,确保在疫情发生后,根据实际需求,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出行畅通。

  (二)保障小组主要职责

  1.第一组保障组

  组 长:卢俊卿

  成 员:夏庆明、李健、梅凯皓、张雪芳、田娟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对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点管控组和城乡社区管控组。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餐饮服务供应保障衔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2.第二组保障组

  组 长:陆斌

  成 员:黄欢明、何涛、张如男、杨洋、杨淑娴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手册和生活物资保障方案,修订完善《城区基本生活物资保障配送工作方案》,明确不同区域配送标准和配送方式,指导各乡镇确定本辖区快递物流、电商配送等保供企业名单,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衔接工作。

  3.第三组保障组

  组 长:杨静

  成 员:田丹、李雪、俄克旭、余圆圆、武婷

  主要职责: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市场巡查检查,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指导市场保供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第一、第二保障组开展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力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落细测温、扫码、登记、消毒等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措施。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下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的特殊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高保供能力。高度重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通过全市、全县保供微信群加强与保供企业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应急保供机制一旦启动,要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日报制度,每天汇总上报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及配送数量。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XX月XX口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局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局: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局: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X公司、XX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局: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管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局: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局: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局: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局: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局: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局: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4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5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所需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医院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医院突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行动,按照《xx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协同保障”的工作原则,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全院各方面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必要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院领导统一领导

  医院是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

  医院应急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医院应急办承担

  工作机构

  2.2.1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常态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品种数量的确定、承储企业的落实、储备商品的动用、补贴费用的核拨,以及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医院应急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及时调用相关储备商品,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2.2.2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

  保卫(消防)、后勤、感染、医教科等各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为本院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在应对本领域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储备,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2.2.3相关单位及职责

  (1)医院办公室

  牵头对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确保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调得动、用得上;会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市场价格监控工作

  (2)后勤科

  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储备重要商品的调用,做好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应急物资的筹措,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储备和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相关商品和市场供应工作,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

  (3)食堂

  负责做好本院内副食品物资的调用,做好本院方便食品物资的调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调配作用,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

  (4)财务科

  财务科负责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资金保障;根据院应急委员会物资应急保障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

  3常态管理

  储备管理

  本院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3.1.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

  3.1.2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防汛防台、公安消防、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供电事故、环境污染等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

  监测预防

  3.2.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3.2.2本院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1)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

  (2)检查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视情做好增加准备;

  (3)与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

  (4)调集、筹措所需物资、运输工具、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保障行动

  信息报告与通报

  医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2小时内向XX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和各科室负有突发事件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

  根据物资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院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分为两级:Ⅰ级和Ⅱ级,并可及时做出调整

  4.2.1Ⅱ级应急保障

  当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需要动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应急保障,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院物资应急保障预案,组织调用本院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如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院有关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4)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报院办、院应急办及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4.2.2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波及全院范围,事态严重,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成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启动Ⅰ级应急保障

  在院应急委的领导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组织、协调本院物资应急保障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院应急物资资源

  (2)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各相关单位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应急保障结束

  4.3.1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医院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

  4.3.2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院物资应急保障组提出,经院应急委同意,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

  院物资应急保障组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院应急委员会

  重大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补充更新

  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承储部门,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

  同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2信息发布

  院有关部门会同院新闻办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院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加强与重点联系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库存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信息储备保障

  院有关部门要对本院未储备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拟定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及供应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编制相应应急物资运输保障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物资的运输

  通信保障

  院信息委要加强对本院有关电信、移动、网通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技术保障

  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实现对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社会秩序保障

  保卫科、后勤科、医教科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社会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6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杨君宝

  组长:周杨

  副组长:陈光国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办、宣传办、经济发展办、交通办、市监分局、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7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格信息员反应,由各#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昆明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防震减灾局、昆明供电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昆明警备区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修订并初步审议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修订有关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市级现场指挥部职责

  市级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物资运输、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2.2.4县级政府物资保障指挥部职责

  县级政府物资保障指挥部职责: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5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拟订市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健全市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应急能源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与管理。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昆明供电局:负责涉及电力保障等应急救援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市防震减灾局: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滇池管理局:负责涉及滇池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支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昆明警备区:负责协调驻昆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区昆明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常态管理

  3.1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枢纽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应急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上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调机构备案。

  3.3仓储管理

  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库设防标准和库容,配置机械化装卸设备,提升装卸搬运效率,确保储备库建设项目达到储备要求和标准。应急物资仓储中心构建要由平面中心向高层中心再到立体中心发展,由一般的水平储存物资发展为立体储存,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可视化。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仓库调整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应急保障行动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应立即以口头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应急局报告;发生重大以上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

  4.2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单位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事发地有关部门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应急厅报告。

  4.3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主管部门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后期处置

  5.1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6.1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6.2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通信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奖惩机制

  7.1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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