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招标方案(通用1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堂招标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招标方案 1
一、基本情况
师生食堂上下两层,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学生2400人左右,教职工240人左右。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复核。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餐饮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学校要求,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营,中标单位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经营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6、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中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准留宿外人。
中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低于此标准,学校按中标单位实际成本的3倍收取违约金。并要制作价格牌,每月由食堂管理小组根据市场价格核实一次,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接受学校等有关部门的物价检查监督。
9、中标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学校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用的'收银机等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中标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发现学生或教职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校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潲水,垃圾转运等费用。
12、中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3、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等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中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15、学校提供给中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和出资维修,其中的固定资产,按其成本的10%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其固定资产无损坏能正常使用,按实退还给中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但中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
1、初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5天内,需交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重新实行招标。
2、续签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学校须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每学年度的师生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续签合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中断其经营合同,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损失中标单位全部自负,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托管招投标。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
(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3)经营方案
(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
(7)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
(8)其他
3、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人员、财产、水电火等)
4、质量承诺、师生用餐满意率承诺、原辅材料成本比例承诺。
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省市有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制订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招标方案(7月5日————7月28日)。
2、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站发布通知并报名(7月28日———8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下午5点。
3、报名单位制订投标文书(8月5日———8月20日)。
4、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复核及收集各申报单位投标文书(8月26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四中综合楼一楼后勤处)。
5、评标(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8月27日)
6、评审结果公示(校园宣传栏及学校校园网)(8月28日———8月30日)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8月30日———8月31日)
8、进场开业(9月1日)
食堂招标方案 2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食堂招标方案 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 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食堂招标方案 4
为确保医院食堂(以下简称“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医院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医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医院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医院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医院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医院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医院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医院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医院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医院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医院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医院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医院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医院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医院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医院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医院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医院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医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医院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医院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医院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医院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食堂招标方案 5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学校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小朋任组长,小林等为成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小朋负责对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小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小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小李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堂招标方案 6
一、整治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食堂招标方案 7
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单位职工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干部职工需求,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承包经营我单位职工食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
1、马场镇政府(本级)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食堂设备情况
1、马场镇人民政府(本级)食堂餐桌座位近100个,主要设备设施(包括空调、灶具、冷库、消毒柜、餐盘等设备)配备到位;食堂烹调间、库房等齐全。其他低值易耗品用具由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购。餐厅面积约200平方米,(三)镇干部职工就餐人数情况
1、政府(本级)食堂每天约250人就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大型食堂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三、承包经营期限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试用期为半年),如经考核经营良好且干部职工满意度达到百分之七十可以续签一年。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中止,我单位不承担补偿责任。
四、食堂经营要求
1、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必须承担中标后承包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2、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人员经费自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有效从事食品卫生行业健康证;
3、食堂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法律要求,索证索据,并按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5、供应方式:一日三餐,早餐以粉面为主,加配牛奶,每天早餐不少于5种,每餐保证有一个新菜品供应,三天后可重复;中餐、晚餐以米饭为主,菜肴为5菜1汤(每餐保证2个荤菜),每天菜式重复率不超过2个以上,每餐例汤在一周之内不重复。
6、食堂就餐时间为早餐(7:00—9:00)、中餐(12:00—13:10)、晚餐(17:00—18:30),其余工作时间一律停止营业;
7、食堂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食堂及其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8、政府本级食堂内除已配备的蒸饭柜、炊具、餐具、餐桌、冰柜、消毒柜、货架等主要设施外,其它设施由中标方自备,中标方不得擅自更改。
9、对不服从我单位相关部门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使用变质食品、以及发生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我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叁万元,签约时交齐),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不全的以废标论处)及电话或联系方式:
(二)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实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三)如果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承包经营模式说明(内含报价内容)。
(五)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投票单位印章。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废标
(一)投标材料未按规定密封的或现场填写报价者;
(二)投标材料书写潦草,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或涂改的;
(三)投标材料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者;
(四)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我单位根据投标方的资质、总体报价,确定中标单位。资质合格且服务最优,综合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九、时间安排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和投标书递交时间: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12:00截止;
2、地点:马场镇政府二楼党政办。
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评标会议:20xx年12月8日上午10:00(暂定)在马场镇二楼党委会议室召开。
4、中标公示:开标后在马场镇人民政府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马场镇政府办公室。
食堂招标方案 8
为提高公司餐饮服务质量,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招标
二、招标编号:
xxxx
三、服务内容:
1、主要负责保灵公司职工午餐和日常来客招待用餐;
2、日均用餐人数约500人;
3、供餐时间:每天11:30-13:40;
4、承包时间:承包合同半年一签,根据考核经营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考虑续签,要求每季度对厨师进行调整,试用期1个月。
5、承包经营期间,除餐厅水、电、天然气费用需承包人自行承担外,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餐具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药监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2)具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服务于酒店或企事业单位,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餐饮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xxxxxxxxxxxxx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登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食堂招标方案 9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堂招标方案 1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卫生安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食堂食品实行招标采购,现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招标
二、项目地点
仙游第一中学
三、标的分类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分成粮食类、蔬菜类和肉禽蛋类、冻品类、调味品类、油类五大类进行招标。以下浮率最高中标。报价表见附件。
四、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提供的最新单价为基准;该网站没有的,招标方可不定时到永辉超市采价,以采价时的最新单价为基准,以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商。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供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部分已开具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经招标方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竞标。
六、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食材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追溯。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七、食品质量具体要求
1、蔬菜、水果
1.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1.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1.3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大米
2.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需为当年新米或上年度晚米,产地盘锦,品牌由学校定,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粮食卫生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1)米中黄米粒不超过6%;(2)不完善粒不超过6%;(3)碎米粒(2.0mm以下)总量不超过10%,其中小碎米粒(2.0-1.0mm)不超过1%;(4)杂质含量(包括1.0mm以下糠粉等)不超过0.4%。
3、面粉(小麦粉)
3.1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
4.1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2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5、食用植物油
中标人提供的食物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6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05%;
6、禽蛋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8-20xx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7、奶制品
7.1巴氏杀菌乳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7.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8、预包装产品、副食品及其他类
8.1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8.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3早餐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保质期限。
8.4其它食堂所需要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八、其它
1、本方案解释权归招标方。
2、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3、对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第一中学(仙游一中办公楼101室)报名。
投标人提交资质材料包括: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开标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以备核实);
3.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以上材料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未报名的商户不得参与投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本次中标本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配送时间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8月24日止。
6、投标时间:20xx年9月5日9时40分开始。
7、投标地点:仙游第一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8、联系人:
食堂招标方案 11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原、辅材料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园拟对食堂所需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中包装一级菜油,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
2、猪肉制品类(含猪排骨、粗骨、腿肉、条肉、内脏等)
3、牛肉类
4、禽类
5、干货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鸡、鸭蛋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鲜鱼等)
7、水果点心类
8、牛奶制品
二、资质要求
招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及资质证明材料在20xx年8月25日10:00前送达中心幼儿园。
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
2、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门店照片及具有生产、销售许可证明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7天通知幼儿园,幼儿园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四、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让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单上,密封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
3、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幼儿园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
中标者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中标者确定后,幼儿园与中标者签订协议并缴纳标的额的10%作货物保证金。供应商应按学校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若更换品种,须经幼儿园同意方可。
五、结算方式
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当月月底结算货款(一般每月29至30日结算,双休日推后),必须按时到财务室结算。
六、其他说明
1、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与其他学校合作情况等。
2、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8月26日。
2、地点:龙舟坪镇中心幼儿园一楼会议室。
食堂招标方案 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食堂水果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经营范围专为水果批发、零售的经营人(营业执照上无其他营业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两年以上从水果销售的经历。提供近两年来的诚信经营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新鲜、安全水果,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水果,即:苹果、香蕉等。
4、质量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诚信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返还(不计利息)。
2、报名时间、地点: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如师附小食堂二楼;投标时间:8月20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费:壹佰元;
食堂招标方案 13
为保证学校学生、教职工膳食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招标。
一、配送要求
1.配送品种:肉类、鱼虾类、蔬菜瓜果类、蛋类、豆类、粮油面、调料、预包装食品等。
2.配送数量:2300人左右工作日午餐所需食材。
3.质量要求:
(1)猪肉、牛羊肉、禽肉类必须两证齐全(双证图片每天同货物同时送达)、感官无异常;鱼虾类须提供活鱼虾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每天检测报告同货物同时送达)。
(2)蔬菜瓜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每天检测报告同货物同时送达)。
(3)冷冻类及干货类: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配送到学校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必须在原有保质期的1/2以上。
(4)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4.配送时间及方法:
正常情况下每周配送5次。食堂在每次配送前一周的星期三提供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给食材配送单位。正常情况下,送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6:30—7:00,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学校食堂,由相关人员验收确认。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学校要求,2小时内配送到位。
5.价格及货款结算:
供应商需承诺按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对食材进行定价(含税价),每种食材价格均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各类食材价格以瑞安市农贸市场当天价格作为参考标准)。食材款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相关资质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注册地需在浙江省瑞安市内(考虑到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应到场,市监部门后续追责等),并取得食品配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
2.经营品种须涵盖上述“第一条第1点配送品种”食材。
3.具备食品安全检测室,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
4.企业应参加与配送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5.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说明: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证明之日。)
三、招标流程
1.投标企业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企业简介及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章(中标后须查看原件)。
(2)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
(3)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
(4)业绩材料(近三年食材配送合同复印件)。
(5)相关冷藏冷冻设施、配送设备,应附文字材料及照片。
(6)企业应参加与配送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7)投标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投标资料送达: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xx年8月7日中午12点前向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供应商相关资质要求(详见第二条供应商相关资质要求,相关证件、文字材料、照片等复印件,盖公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原件),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8759xxxx;
薛老师,联系电话1390687xxxx。
3.初审:
若投标公司超过5家,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根据公司送达的相关文件和相关部门的资料,筛选5家;若小于等于5家直接进行实地考察。
4.实地考察:
20xx年8月中下旬x日上午,学校对参与投标的企业组织评委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5.开标:
(1)评标地点:瑞安市飞云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实地考察后的当天下午14:30抽签确定陈述顺序,14:40开始陈述、答辩。
(3)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食堂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
(4)程序:查验相关资料——听取投标人陈述及答辩(每家限时8分钟)——评标小组采取投票方式,按得票由高到低确定4家拟中标公司(若第四、五名票数相同,由评标小组重新对这两家投票,取票数高公司中标)和备用公司(第五家)。
(5)评标主要项目: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质、业绩和诚信等;
现场陈述及答辩情况:是否有条理、针对性等;
服务承诺及管理:管理方案及措施是否到位、食材质量及价格承诺等;
实地考察整体形象:设备、卫生、规范等。
四、合同签订
招标后如无异议,我校将与中标公司签订《食材供应配送合同》。4家中标公司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隔两周或者每隔一周进行一次报价。学校比较报价后,在符合质量和规格的前提下,取报价第三高的公司配送食材。如果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失误、串标、不符合质量价格要求等情况,学校有权暂停该家配送公司配送或终止配送合同。
五、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一学年,为“1+1”形式,即第一学期结束后,第二学期我校拥有继续或无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
食堂招标方案 14
一、招标项目。
在局招标框架内由各镇(区域)集中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为: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猪肉、禽蛋类等。各单位自行组织项目为豆制品、海产品水产类、活河鱼类、咸菜类、南北货类、点心、冻品类、活禽类等,招标要求与局集中招标的要求一致。
二、招标说明。
根据上级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所以大宗采购均重新招标,不续标。说明如果招标不成功,可以与有相应资质且信誉度好的供应商协商,或不固定供应商比质比价自行采购。
三、资质要求。
镇集中采购的大宗商品供货商资质以教育局招标文件为准。学校分散菜购的供应商资质则必须提供相应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等,所有供应商送货必须填送货单并签字,结算时必须提供正式票据。
四、标的设置。
根据往年的中标情况,在确保学生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设置食品安全控制线(下浮率上下限),投标下浮率在此范围内含本级有效,下浮率最大的中标,若下浮率相同,可以抽签决定一至二名供应商。下浮率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如下:
(一)县局组织的镇集中采购项目:大米(粳米8%~12%,5055/9108米15%-20%)、食用油(金太阳、福临门、金龙鱼、鲁花20%~25%)、调味品(20%~25%)、蔬菜(30%~40%)、猪肉(12%~18%)、禽蛋类(8%~12%),参照价格以县局招标公告为准。
(二)经学校行政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在局镇不统一进行招标的项目,参照镇集中采购办法,也组织挂网招标。本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海产品水产品类(主要为鲜海鱼及鲜虾类,10%~15%)、活河鱼类(5%~10%)、咸菜类(20%~30%)、南北货类(主要为粉丝、木耳、虾米、虾皮、花生米、剁椒、小米椒、生鸭蛋等10%~15%)、点心(15%~25%)、冻品类(冻鸡腿、冻鸡翅根、冻鸭腿、鸭根、雪花排条、米兰虾饼、鳕鱼排、南瓜饼预包装冻品类及部分半成品海产品等类10%~20%)、活禽类(光鸡光鸭类10%~15%);鲜牛肉(5%~10%),豆制品(3%~5%);水果(15%-25%);点心(含预包装点心、烘焙点心15%-25%)。其中冻品类参照掘港大型超市,其它以如东市场为参照。如供应商报价达到上限的人数超过需求人数,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五、询价体系。
参考价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有部分以商品市场参考价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首页—市场价格—主副食品价格”公布的'平均价。有部分若教育局有参考价以教育局公布价为准,还有参照镇询价组与学校询价组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区域处询到商品平均价为准。
六、招标时间地点。
县局组织的镇集中招标时间将8月26日下午2点。学校自主招标的采购项目为8月27日下午2点,地点:曹埠镇初级中学三楼会议室。
七、区划设置。
除镇集中招标外,本校招标项目仅对本校负责。
八、招标方式。
网上公示招标信息为主,如少数项目投标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经批准实行竞谈。
九、开标评标。
镇集中招标项目由代理公司及局镇决定。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由学校后勤、工会、监委会、教师代表组成,评委由学校监委会随机指定。
十、特殊项目。
食用盐和学生营养奶续标,以县局具体安排。
食堂招标方案 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食堂猪肉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经营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固定的经营摊点、提供猪肉来源证明(自宰杀的无需提供)。
(3)有两年以上从事猪肉销售的经历。提供近两年来的诚信经营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本地猪肉,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本地猪的分割肉,即:鲜仔排、带皮夹心肉(瘦肥比8:2)、带皮腿肉。
4、质量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诚信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返还(不计利息)。
2、报名时间、地点: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如师附小食堂二楼;投标时间:8月20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费:壹佰元
食堂招标方案 1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决定对食堂大米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办法: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大米生产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
(3)无违法违纪行为,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一级粳米,并能按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南粳5055。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粳米标准。净重量达标。有SC标识和各批次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合格证。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1)凡报名参加招标的商家,须带投标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大米生产许可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送至报名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学校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踏访,实地踏访合格的通知参加开标。
(2)报名费壹佰元。
2、报名时间: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
3、报名地点:如皋师范附属小学食堂二楼。
4、招标时间:20xx年8月20日下午3:00
5、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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