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17 13:47:4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1

  1、现场准备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市政供电线路突然断电,造成现场重要机械停止运行及重要部位无照明等情况,引起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采取以下措施:

  1)在利用市政供电作为正常状态下的施工用电的同时配备1台容量为300KVA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2)现场配电室设置联络柜,柴油发电机通过联络柜与市政供电线路相互切换,并形成连锁,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当市电断电后,可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柴油发电机。

  3)建筑物的地下室、建筑出入口、楼梯间、疏散通道、施工场区的消防通道以及办公区的照明纳入应急供电。市电断电后,仍可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保证正常照明。在以上区域内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具,保证30min的应急照明时间。

  4)在楼层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场区消防通道设置带荧光的疏散指示标志。

  5)项目配备20部手提应急灯及20部可充电型手电筒。

  6)项目配备4名维修电工,进行施工用电线路的维护。

  7)项目部每月由专人组织维修电工对现场电气线路、灯具、配电箱进行检查,每月启动柴油发电机一次,保证柴油发电机能随时正常使用。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认可,制定相关责任制。

  2、应急处理措施

  1)对工人进行宣传培训,要求停电后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工人在作业原地等待,直到照明恢复后,方可离开。

  2)停电后,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由维修电工携带手提应急灯进入施工楼层,检查楼内的照明恢复情况,同时引导工人有秩序撤出。

  3)检查施工机械,依次将机械设备恢复到待用状态。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1 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由县政府依照事故发生的等级,确定是否需启动本《预案》,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 适用范围

  友谊县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 友谊县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县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副部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友谊县规划区域内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 各专业组职责

  2.3.1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为友谊县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 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3 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3.4 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消防大队)

  2.3.5 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6 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县建设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热管道;县公安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8 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9 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

  2.4 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 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 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处理各个成员单位,以县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为主,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预测、报告

  3.1 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县建设局负责日常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 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 警 电 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813397。

  3.2.3 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向应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市建设局、安监局和省建设厅报告。

  3.2.4 报告内容

  重大建筑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3.2.4.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2 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2.4.3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 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 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 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 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四、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应急中心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 Ⅲ—Ⅳ级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

  4.1.2 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由应急中心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向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提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建议,由应急中心总指挥向市长请示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 现场救援处置

  4.1.3.1 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 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 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 新闻报道

  友谊县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县建设局办公室集中,报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发布。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 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六、相关保障

  6.1 通信保障(由县移动公司及县通信分公司负责)。

  6.2 设施设备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3 物资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4 人员力量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培训教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 演练

  友谊县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友谊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3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4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防机械伤害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正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上任工程师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山水、电工长协助立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5

  1、组织工作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包项目经理为组员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将方案编制、措施落实、人员教育、料具供应、应急抢险等具体职责落实到主控及相关部门,同时明确各责任人。

  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三防的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三防工作方案的条款,对各分包公司劳动力、特殊工种、重要部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布置。

  制定合理的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出现的险情,并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建立各级责任制,并监督严格执行。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防汛、防火、防爆、防暑抢险队,每队建立三个梯队。要求项目部的所有分包单位均须指定专人参与。

  2、准备工作

  1)现场防汛准备

  场地排水:施工现场应根据地形对场地进行平整、找坡硬化,以保证水流畅通,不积水,防止四邻地区水倒流进入场内。在基坑上沿基坑边缘砌筑15cm高挡水墙防止坑上水流入坑内,同时要重点防范地下室后浇带及预留洞口处,后浇带处及板上各预留洞用旧模板覆盖,后浇带两侧采用砌起两皮砖,防止雨水流入地下室。

  雨季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修,以消除隐患。

  机械设备的电闸箱下部要砌300mm以上高台,上部搭设防护棚,以防雨防潮。并应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塔式重机的接地装置要按塔吊施工方案进行设置,雨季之前进行全面检查,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并应进行遥测。

  2)现场防火、防爆设施准备

  沿建筑物(基坑)周边敷设直径DN100镀锌钢管作为环线水源,水管埋深800mm,与现场内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口,接口点设置水表井。

  在环线水源DN100钢管上引出DN50的直管作为消防栓给水点,现场周边地下式消防栓(设消防栓井),并配备消防箱(内设消防水带50M、消防栓一个),设明显标志牌,以满足现场周边消防要求。

  楼上消防用水由环线水管引到楼层内,并配备成套消防箱,设明显标志牌,以满足楼层现场的.消防要求。

  现场设置消防架4个(包括:8kg灭火器6个、消防水桶4个、铁锹2把、斧子1把)和大水桶1个(装满水);办公区配备8kg灭火器8个;配电室配备2kg灭火器2 个;仓库配备8kg灭火器4个。

  3)防暑准备

  考虑暑期施工天气较热,项目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工人食堂大厅安装吊扇,确保工人有一个凉爽的就餐环境,每天由食堂熬大量的绿豆汤运到现场,以供应工人的饮水,杜绝工人直接饮用生水,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宿舍实行单人单床。由于天气温度较高,要求工人必须保持房间内的通风。

  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必须配备防暑药品,并且合理安排工人错开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工人疲劳作业。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6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禽流感等)作为工作任务。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小组。

  组成成员: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

  1、项目部设专项急救援经费保障、抢险救护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措施: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救援车辆通行、人员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线,要求相应的安全标识和日常保护通畅的.措施。

  3、项目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急救措施,包括:针对不同上伤害采取的现场急救措施;据可能的伤情认定2个最快捷的相应医院,明确标识相应的路线。

  4、项目应急救援紧急处置措施:现场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确转移场所及转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5、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急救员》证上岗。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8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企业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柳州市政府和市建委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化。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都要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停的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产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5、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6、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程度低。

  可见,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因此,建筑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统计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以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质安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电话:

  (二)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每个工程项目开工时,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每个小组需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卫生急救人员和保健医药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

  (三)职责和分工: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日常工作由公司生产部兼管。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军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康涛任副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公司XXX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抢救和应急处置及报警工作。

  (四)训练和演习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分公司、项目部每年(或每工程)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施工,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末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9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在徐施工企业:

  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将《徐州市建靥卮*安全事故,请认真执行。

  二OO三年四月一日

  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本预案的事故类别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负责人组成。市指挥部成员名单、专家组名单、应急救援设备详见附表一、二、三。(略)

  市指挥部设在市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市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并迅速上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处理预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市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市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市建设局备案。

  (三)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一)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镇派出所或社事办,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报警电话:。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建设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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