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买卖合同(1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样品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样品买卖合同 篇1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定制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封样的产品质量指标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_____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货地。
三、收货与验货:乙方指定收货人
收货人1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收货人2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指定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验货并签发《收货单》给甲方,作为双方甲方交货和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乙方在收货后______日内自行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逾期无书面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质量异议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封存,甲乙双方派员按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按质检提供报告结论解决。如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四、付款时间、方式:乙方应在收货后天内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用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质量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甲、乙方如发生争议纠纷,均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以及相关凭证上的签名和代表人,均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传真件与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G-0502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上海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20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____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 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样品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订购货物买卖,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和甲方订购_______货物,甲方应于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 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其延期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仟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到解除合同。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给甲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物,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 篇4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设备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设备,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设备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设备,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 篇5
甲方:aaaaaaaa 乙方:ccccccc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落实的同时,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拟定以下条文,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详见劳务承包合同) 二、承包形式、内容、结算单价:
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形式结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GB/T50353—20xx]规范执行。
2、承包合同和承包单价包干范围:
(1)工程所需周转材料(钢管、扣件、架板、各种型号的模板、密目网、兜网、U型卡、蝴蝶卡等)的租赁、运输以及损耗,木板、木枋、层板等所有模板的费用。具体详见《项目材料管理协议》。
(2)现场所有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所有临边洞口防护、防砸棚、围墙内地坪硬化、绿化以及达到省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工费);因现场需要临时设施的多次搭拆,根据规划和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搭建的临时用房人工费。
(包括围墙内的所有临设,除原有两栋办公楼、食堂、卫生间外的所有临设)。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设专职保洁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清洁卫生、车辆进出冲洗,并设置保卫。安全帽、床上用品服饰同一。每车次设6-8名工人负责材料进出场上下车、转运、堆码整齐、标化工地的创建等全部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每天专人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的处200元—20xx元/次的处罚。
(4)凡需文明施工用工性质,均包括在文明施工费内,不另计算。 (5)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包括食堂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包括修建临设的所有材料费和人工费)。其宿舍和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符合公司、项目的宿舍管理制度。
(6)除塔吊、施工电梯整体提升架以外的.所有小型机械(包括门字架、搅拌机、浇砼用布料机等所有小型机械)。
(7)所有进出场材料的装卸费用,如钢材用汽车吊卸料,汽车吊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所有工护具及低值易耗材料(凡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易耗材料,包括塑料导管、拉片、对拉螺杆、钢丝网、钢板网)。
(9)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用电线路及照明设施由乙方承担。用电线路均采用胶导线或电缆,地下室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 (10)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整体停工(无任何工作面),周材(包括架管、扣件、架板)按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单价×停工天数计算赔偿,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甲乙双方必须尽全力处理停工后的各种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11)构造柱、墙拉筋植筋,以及所有的工程措施植筋,植筋费用包括在合同内。
3、结算单价:
按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执行,总价: 元/m2。
4、付款方式:
三、劳务公司每次收取费用应出具正规发票(材料费可开材料发票、机械费可开机械发票)。
四、其它事项详《住宅楼劳务承包合同》和《材料管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指定收料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二OO七年月
日
样品买卖合同 篇6
凭样品买卖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就是表现在当事人是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所谓凭样品买卖是指买卖双方约定样品,出卖人须按样品的品质交付标的物。常见的凭样品买卖的商品小到超市里陈列的食品类、肉类、服装类,大到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等。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是因双方当事人对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是否合格而产生的,所以,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对样品的认定尤为重要。
所谓样品,是指当事人选定的用以决定标的物的品质的货物。样品买卖须有样品的存在,样品须于订立合同时作出约定,并且应当保存好样品以备日后对照,必要时要在公证处封存,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所以要求凭样品买卖的标的物品质必须与样品相同,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的品质为生效条件,也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样品的品质为解除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样品的认定。
一、一般原则。
此类案件的原告一般是合同的买受人,被告则一般是出卖人。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其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样品买卖而发生争议时,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买受人主张为凭样品买卖的`,应当由买受人举证,出卖人主张为凭样品买卖的,应当由出卖人举证。在诉讼中,买卖受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的标准也是以样品所体现的品质为鉴定标准。
二、双方当事人所封存的样品存在隐蔽瑕疵。
所谓隐蔽瑕疵是指当事人已尽其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仍然没有发现的瑕疵。《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类物的通常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样品虽然存在隐蔽瑕疵,但并没有因此影响标的物的通常用途,能够达到同种标的物的通常标准的,出卖人仍然可以按样品的品质交付标的物,如果出卖人未按样品的品质要求交付标的物的,而样品存在的隐蔽瑕疵足以影响标的物的通常用途,法律为保护买受人的利益,仍然要求出卖人负有交付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的标的物义务。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凭样品购买商品也逐渐成为一些商家的促销形式,正是因为凭样品合同的特殊性,使当事人减少了风险,使销费者对商品有实质的了解,立法的目的也正是追求将购买者的损失降到最低。
样品买卖合同 篇7
供方(甲方):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需方(乙方):
通信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 产品,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定制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封样的产品质量指标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货地 。
三、收货与验货:乙方指定的收货人1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收货人2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验货并签发《收货单》给甲方,作为双方甲方交货和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乙方在收货后 日内自行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逾期无书面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质量异议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封存,甲乙双方派员按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按质检提供报告结论解决。如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四、付款时间、方式:乙方应在收货后天内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用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质量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未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甲、乙方如发生争议纠纷,均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以及相关凭证上的签名和代表人,均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传真件与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样品买卖合同 篇8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设备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设备,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设备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设备,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 篇9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 肉牛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产地 性别 颜色 品种的牛 头。
第二条 价款: 乙方购买该牛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定金元,剩余款项乙方于________年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质量 甲方持有 兽医站为该肉牛出具的当年检疫合格证明文件。
第四条交付: 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肉牛及检疫合格的证明文件交付给乙方,乙方若不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付款,甲方可按 乙方迟延付款的天数推迟交付肉牛的时间,若乙方迟延付款达天,甲方可拒绝交付肉牛。 乙方须当场检查肉牛情况及检疫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有异议,须当场提出,若当场未提,把肉牛提走的`,视为肉牛合格。 肉牛的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乙方自提。
第五条 税费负担: 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签订前与该肉牛有关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肉牛交付之后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购牛款;
2、甲方需将与牛有关的、检疫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不退还定金;
2、若乙方迟延付款达____日,按 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牛,按 元日向甲方支付肉牛保管费,在此期间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乙方迟延付款达天,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
样品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货物,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页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________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
出卖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应封存样品,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产品。
第二条乙方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产品与样品相同,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仍然应当符合种物的通常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
4.运输方式:_____
5.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六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
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验收方法
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与样品不相同时,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______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样品。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是否是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甲方所交付产品,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可以请求赔偿。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它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
买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___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_货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付赔偿之责。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代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凭规格买卖(详见附件),提供_________型气垫船_________艘,每艘_________万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后_________个月内交船。交船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关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签订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条 本合同双方议定的总金额为_________d、(大写:_________美元)该金额为_________艘_________型气垫船的fb价格。即在_________港口的交货价。总金额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训等费用,但总金额包括下列费用:
1、_________型气垫船的价格;
2、_________型气垫船的'系泊试验费,航行试验费及建造期间至签署交船证书之前的停泊码头费、船坞费和保险费等。
第三条
1、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生在甲方境内的税收、关税手续费等由甲方负担。
2、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及在甲方国境以外的税收、关税、运输、保险、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保证甲方能够连续进行生产,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条款中规定的义务。
1、本合同的总金额以美元现汇支付。本合同的总金额的支付时间和美元金额如下:_________;
2、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预付款、、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3、
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货款,计、、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4、
第二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货款,计、、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5、
第三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货款,计、、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2)周前委托乙方银行开立经甲方银行通知的以_________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乙方根据甲方即期汇票支付每期货款。
第五条
1、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气垫船在建造过程中的检验,由甲方检验部门负责。甲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试航验收。如乙方届时不能派出代表参加试航,甲方将验收证件交予乙方,验收证件对双方均有效。
2、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气垫船在完成试航和验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双方代表即签署交船证书。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由甲方申请办理海关放行手续。此时,abc型气垫船转移至乙方,此后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1、本合同_________型气垫船的船体,机电设备在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条件下,保证期为十二(12)个月,自_________型气垫船交船证书签字之日算起。
2、在保证期内,凡属制造质量和所用材料而产生的缺陷,甲方负责进行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部分。
3、甲方对于正常合理磨损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均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1、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
第三国。乙方保证不向别国转让合同规定的产品和资料。
2、凡属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函电,应采用秘密方式,通过住在本国的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关方面之机构。
第八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发生的任何意见分歧均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正本两份,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4、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样品买卖合同 篇14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李英宽,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涛,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山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亚利,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空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丰民初字第204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科力空调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同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价款为: 21 000元。当时双方约定:科力空调公司送货到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一区16号楼。日月房地产公司预付定金30%、安装调试后付40%、运行3个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科力空调公司按约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安装义务。但是日月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21 000元和债务利息9525.6元,并承担诉讼费。
日月房地产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科力空调公司也给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具了发票。尽管科力空调公司对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16 800元存有异议,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16 800元货款是科力空调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调公司现在起诉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 16 800元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科力空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日月房地产公司购买科力空调公司的排烟补风机和风机,合计价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设备到现场后进行安装,后即试运行(1个月)达到使用要求后方认。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现场通过合同第七条标准付40%,运行3月后付35%,余下满1年付清。合同签订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及安装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在XX年9月13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自愿协商达成,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的答辩意见,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认可。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否认,且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日月房地产公司已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货款,对此该院不予采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科力空调公司供货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向科力空调公司付清余款的最迟时间是XX年4月底。此时,科力空调公司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调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诉讼。科力空调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实质约定的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实际上,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价值21 000元风机这1笔买卖,此后双方就再没有过依据该合同的买卖关系。而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供应的价值21 000元风机在XX年底已安装完毕。故日月房地产公司关于科力空调公司的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科力空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科力空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科力空调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合法合理。二、一审判决错误理解和适用了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三、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应从不利于日月房地产公司方面解释。科力空调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日月房地产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其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审判决对合同有效期的认定是合理的,认定诉讼时效已过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解释,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货款,但科力空调公司只认可收到4200元,否认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付清货款,故对此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最迟的付款时间应在XX年4月,科力空调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支付货款的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主张,因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实质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只在XX年底发生了1笔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价值21 000元设备的买卖,且已安装完毕。故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不成立,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样品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样品买卖合同02-22
样品买卖合同02-24
凭样品买卖合同06-19
凭样品买卖合同06-03
凭样品买卖合同07-01
样品买卖合同【精】03-12
设备样品买卖合同02-15
正规样品买卖合同09-09
样品买卖合同【热门】03-13
【热】样品买卖合同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