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协议书

时间:2023-03-15 09:07:05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家庭财产协议书汇编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庭财产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财产协议书汇编15篇

家庭财产协议书1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家庭财产协议书2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协议人:

  年 月 日

  分家协议书2

  今有徐新法、陈金娣家庭成员中二子(徐海清、徐海明)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为凭。

  一、居住屋分配:现有居住房屋肆间两层,分别分予徐海清和徐海明二人。其中东边两间两层分给徐海清所有,西边两间两层分给徐海明所有;

  二、出租屋分配:现有出租房屋,所产生的房屋租赁费用由徐新法、陈金娣夫妇收取并使用。出租房屋所有权暂时不予分配,归徐新法、陈金娣夫妇所有。待徐新法、陈金娣夫妇百年后遵照遗嘱分配或没有遗嘱徐海清、徐海明协商分配;

  三、空余土地分配:协议签订之日,没有居住房屋和出租房的空余部分土地,按居住房屋划分界线。徐海清、徐海明二人各50%,东边50%归徐海清所有,西边50%归徐海明所有。双方不得干涉对方改变土地的用途;

  四、共同债务分配:家庭共同债务不分配,由徐新法、陈金娣二人偿还;

  六、老人赡养:由于赡养徐新法、陈金娣所产生的费用,需要儿子承担的,徐海清、徐海明按各50%的比例分摊;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经所有当事人签字并芝里社区盖章后生效,徐

  新法、陈金娣夫妇持一份,徐海清、徐海两兄弟各执一份,芝里社区备案一份。

  签字处:徐新法、陈金娣

  芝里社区盖章处

  日期

  分家协议书3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父亲),_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二)_______ (姓名),女(母亲),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别无其他子女。

  因子女均已婚配,现将家庭财产、房产和父母赡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分配: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两处房产:

  1、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 。

  2、位于______________ 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 。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2)、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3)、其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二)父母赡养义务

  1、父母单独居住期间,子女双方每个月需各提供

  独居住期间生活费。

  2、子女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 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子女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父母单独居住的由当期子女负责,父母同子女共同居住的由同住子女负责

  3、子女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父母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子女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父母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

  4、子女应保证父母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子女共同分担。如驸马爷不能自行出行,子女应安排时间负责父母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子女承担。父母需要添置轮椅的,子女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子女应经常陪同父母到户外活动。 元作为父母单

  5、父母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子女承担。父母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子女共同承担。

  (三)、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公证人:

  二〇XX年六月

家庭财产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乙、丙,双方是兄弟俩,甲方是乙、丙,双方的母亲。

  方将甲方母亲宋_________名下的土地和房产经梁坡居委会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母亲宋_________名下所有的土地兄弟俩一人一半,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受益权,乙、丙双方均一人一半。

  1、

  2、三方一致协商所有土地分割如下:

  1、河对岸9亩沙洲地具体分割如下,南靠杨_________的4亩地归杨_________,中间的1亩归五姐杨_________,北靠杨_________的4亩地归杨_________。

  2、河这边杨_________所租用的0.474亩土地,乙、丙双方一人一半,即每人0.237亩,租金一人一半,各拿各的租金,互不牵扯。

  3、朱_________所租用的`土地,一块是0.89亩,一块是0.6亩,共计1.49亩,兄弟俩一人0.745亩,以后各拿各的租金,互不牵扯。

  4、第一份地是梁坡居委会和我们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一共是2.2亩,除去杨xx和杨开中换地盖房子用了1.004亩地,剩余的1.2亩地,再除去三姐靠公路的0.22亩,再除去五姐靠三姐的0.2亩,还剩余的土地是0.8亩,兄弟俩一人一半,即0.4亩。土地具体位置是,北靠杨万道南靠丫头,靠北面的一半既0.4亩归杨_________(注东至五姐杨_________,西至堤边),

  靠南面的一半既0.4亩归杨_________,(注东至五姐杨_________,西至堤边),紧挨堤边还有20米没有租,乙、丙双方各一半。乙、丙各种各的地,各拿各的租金,互不牵扯。

  3、三方一致协商将母亲宋_________名下的房子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权全部归杨_________所有,包括房子宅基地以外的前后左右的自留地全部归杨xx所有,包括以后的征用、拆迁等一切补偿全部归杨_________所有。

  4、20xx年的所有土地的租金全部归杨_________所有。从20xx年起各拿各的租金,各种各的地。母亲每一年兄弟俩轮流赡养。先由哥哥杨xx赡养,再由弟弟杨xx赡养。

  5、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梁坡居委会贰份。母亲那一份协议书由小儿子杨xx保管。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包括公证文书在内)。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遗嘱和赠予书。

  六、本协议具有法定效力,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4

  立约人:

  ____,男,____岁,__族,____市____区人,退休工人,现____市____区____胡同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____,男,____岁,__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____之子。

  ____,女,____岁,__族,干部,家____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号。

  见证人:

  ____,男,50岁,____市人,现____市____区____胡同____号(与立约人____系邻居)

  立约人____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作见证人:

  (一)____随其长子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____所有,长女____随其丈夫另祝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____,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____。

  (四)存款__万元,由其长女____分得__万元,长子____分得__万元。其长子____负担其父____日常生活费用。

  (五)____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和长女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

  ______

  ______

  ______

  见证人:

  ______ ____律师事务所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5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

  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_________

  甲方(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财产协议书6

  立约人: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族,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退休工人,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族,住________,系________之子。

  ________,女,________岁,________族,住________,系________之女。

  见证人: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市人,现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与立约人________系邻居)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市人,现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与立约人________系邻居)

  立约人________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_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________随其子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________间,归其子________所有,其女________随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________归其子________,________归其女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万元,由其女________分得________万元,其子________分得________万元。其子________负担其父________日常生活费用。

  五、_______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和长女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由于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经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婚前贷款购有一房产,位于****,面积**,至双方结婚时,仍欠少量房贷。为避免将来的不必要纷争,甲方虽然同意与乙方共同还清所欠房产贷款,但约定双方共同还款的部分财产属于乙方一人所有,具体的`说,就是该还款不对该处房产仍作为乙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生任何影响。

  二、该协议签字后生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家庭财产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 年x月购得位于 市 区 住房一套(房屋处于 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 字第 号,×室×厅,×平方米,为 方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 方单独所有, 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将来 方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 方单独所有。

  三、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四、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六、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七、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父)

  乙方:_____________(母)

  丙方:_____________(子)

  甲、乙与丙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现丙方已成年并参加工作,有独立的收入,为了家庭的和睦,预防财产纠纷的发生,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的收入每月交给甲方和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作为丙在家庭中的生活费;交百分之__________由甲方和乙方代为保存,作为丙方将来的结婚费用。

  二、甲方和乙方今后不再承担丙方的.抚养教育费用。

  三、本协议的效力至丙方结婚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家庭财产协议书10

  立约人:

  xxx,男,xx岁,xx族,xx市区人,退休工人,现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xxx,男,xx岁,xx族,xx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xxx,女,xx岁,xx族,xx干部,家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

  xxx,男,50岁,xx市人,现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系邻居)

  立约人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作见证人:

  (一)随其长子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所有,长女随其丈夫另祝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得万元,长子分得万元。其长子负担其父日常生活费用。

  (五)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和长女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

  xx年xx月xx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 ,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兄弟两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三位长辈(包含母亲)的见证下进行分家,约定母亲名下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现房屋即将拆迁,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位于 的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主张对该房屋的权利。

  2、如上述房屋因征收、征用等获得补偿的,所有补偿应归甲方所有:_若为现金补偿,补偿现金全额由甲方分配;若为房屋补偿,补偿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将补偿房屋登记或变更登记在甲方名下。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本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指印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12

  立约人:

  王____,男, 58岁,__族,____市____区人,退休工人,现住____市____区____胡同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____,男,32岁,__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____之子。

  王____,女,24岁,__族,干部,家住____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号。

  见证人:

  赵____,男,50岁,____市人,现住____市____区____胡同____号(与立约人王____系邻居)

  立约人王____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____作见证人。

  (一)王____随其长子王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____所有,长女王____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____,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王____。

  (四)存款__万元,由其长女王____分得__万元,长子王____分得__万元。其长子王____负担其父王____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____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____和长女王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见证人:赵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13

  订立协议各方: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丙三方为兄妹关系,丁方是甲乙丙的父亲,甲乙丙兄妹三人于20xx年xx月在丁方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位于,土地使用权证书为:xxx)上出资建设一栋四层楼房(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全部资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支出,并约定四楼及四楼以上修建权(暂时未修建)归甲方所有,三楼归乙方所有,一楼、二楼归丙方所有。

  丁方讲上述土地赠与给甲乙丙三方,后期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房产情况

  上述房地产位于,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四层。

  二、产权约定

  1、上述房屋,甲乙丙丁四方确定产权分配情况为:四楼及四楼以上修建权(暂时未修建)归甲方所有,二楼归乙方所有,一楼、二楼归丙方所有,丁方自愿无偿赠与甲乙丙三方上述土地,后期甲乙丙丁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和丙方不得在上述房屋上继续修建,修建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3、上述建设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甲乙丙三方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后期如需分配均按照此占有份额分配,甲乙丙丁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四、其他

  1、甲乙丙丁四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与本协议及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

  2、未经四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四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赔偿守约方因追索保证金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违约金等相关损失、费用。

  5、四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7、本协议有效期至各方按规定的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后止。

  (如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协议签订地点:

家庭财产协议书14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书如下:

  立约人和见证人、具体的'财产分配内容/各方的权利义务、签名及日期等。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文)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 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

  见证人:赵××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15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险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未届保险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险期满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险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险年度的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险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险期满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险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要视本保险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险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险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保险单上未列分项保险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险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发行或违反本条款的各项义务和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以后,该保险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非还本形式的保险若在保险期内累计赔款彀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退还终止日至届满日的保险费。

  在同一保险年度内累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单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险金额仍全额有效。

  本条所述各种情况,应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保险人有权根据银行同期储蓄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费率或保险金额,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十二章保险仲裁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本文由网站收集整理]时,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

  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本保险为家产财产险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财产附加盗窃险,其保险金额以不超过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财产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兹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保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为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故意行为、或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因顺手偷摸、窗外钩物等无法证明外来人员盗窃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本保险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否则如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的,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衩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金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的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补偿。

  六、本附加险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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