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保障养老机构人员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
(三)坚持“预防为主、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自我防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通过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处置措施
(一)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并向应急局、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福利院等下属单位要及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做好群众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置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县级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重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县应急处置小组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五)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情况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六)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召开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八)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务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民政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十)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火灾情况判断,如能快速扑灭的,应迅速组织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切断有关电源。
2.如果火势较大,无法立即扑灭时,要马上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民政局,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3.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如有发现人员受伤,应根据伤情进行急救或送医院救治。
5.当火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沿消防应急通道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和抢救工作。
7.做好事故调查、整改、汇报和安全再教育工作,县民政局汇总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养老服务科室报告,在事故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2.迅速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报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机构外食物所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与发病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6.由现场负责人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马上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物体使伤者脱离电源。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者服务对象与民政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机构。如事态严重应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者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疏散围观人群,减少不良影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如果服务机构无法调解,应迅速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民政服务机构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由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立即组织老人、职工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的在院服务对象、职工及时进行救治。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服务对象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服务对象的实时状态,做第一时间的救护和保护,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服务对象家属。
4.若情况危急,打急救电话120,赶赴现场紧急处理。
5.及时对意外事故进行分析,如有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当发生强台风和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由机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对机构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强台风引发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所在楼层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触电意外事故发生。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它突发事件可参照预案第四条规定妥善处理
六、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仙游县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卢金福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养老工作的领导为成员。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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