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灾害应急预案(集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暴雪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管理,根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
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正平兼任,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增强雨雪天气学校安全责任。把保障师生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制定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健全、层层落实,切实做好防雪抗灾等学校安全工作。
2、加强检查,突出以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围墙、电气线路、宣传栏、网架、楼顶层、暴露于室外的自来水管网等容易遭受灾害破坏的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修排除,迅速采取措施,限期完成。
3、备齐物资,提升雨雪天气应对保障能力。做好储备处置由雨雪天气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的各类物资工作。总务科水电工经常做好水暖等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提前做好水管的保暖工作。采购人员做好有关防滑材料、除雪、通水设备的.采购工作,要确保食品供应。保卫科要确保消防器材等完好无损,医务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办公室要做好校车的检修工作,做到出行零事故。
4、加强教育,提高雨雪天气师生安全意识。目前正处于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科和办公室要及时对师生进行抵御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及时关好门窗。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雨雪天气外出时的交通安全,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5、加强值班,畅通雨雪天气信息传输渠道。要进一步加强雨雪天气的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一天两次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实行校领导带班,落实专人值班和巡查,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严重低温雨雪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情况,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6、遭遇一般性雨雪冰冻灾害后,组织人员做好道路、屋面及时清扫、并做好各条通道的防滑工作;遭遇破坏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保持内部生活物资的供应,解决受灾学生及教职工的吃住等紧急问题。
三、应急行动
1、遭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按此预案开展行动,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程度,决定是否停课、提前放假等及如何更好地提供师生安全保暖等措施。
2、一旦发现其他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由总务科组织,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带领劳动周学生,清除雨雪,放置防滑垫;由水电工在低温时段,保证24小时供水,恢复损坏设备;总务科应督促检查,要求食堂保证水和食品供应。
3、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
4、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由办公室向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应急救援的需求。
5、恢复重建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要上级部门援助的,由学校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清理重大暴雪后道路上的冰雪,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由此造成的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建设部、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布的《城市道路清雪规范》以及《哈尔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清冰雪工作在统一指挥、以雪为令、及时清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科学使用融雪剂;小到中雪雪停即扫,大到暴雪边下边清;先清主干道、坡路、桥涵,后清次干路;先清车行道,合理安排清理人行道;先清理,后拉运,具备条件的路段边清边运;遭遇突发性、灾害性强降雪,启动应急程序。
4、工作要求
(1)清冰雪作业时限和标准、融雪剂的使用、检查考评等工作严格按照市清冰雪指挥部工作标准执行。对在清冰雪作业中,未按时限和标准完成作业任务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其责任人将按照哈人联发[20xx]17号《哈尔滨市对清冰雪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罚。
(2)区政府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清冰雪按照责任区面积给予补助,确保清冰雪工作应有的作业费用。
(3)安国街、建国街、抚顺街、民安街、民众街等街路要参照A类清冰雪街路的时限、标准进行清理。
(4)区清雪办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雪预警信息,协调和组织清冰雪责任单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开展清除冰雪工作。
(5)清冰雪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清雪作业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培训和制作警示标识等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在实施清冰雪作业时,每个路段至少要安排一名安全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6)对冬季供、排水和供暖干线形成的“跑冒漏”积冰现象,要监督到位,发现此类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清雪指挥部,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园林局、道里公安分局、道里交警大队、顾乡交警大队、中央大街管理处及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现场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唐子安担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张旭天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并成立督办协调组、信息发布组、宣传报道组、作业实施组、冰雪倾卸管理组,对我区清冰雪工作进行督办检查、综合协调,同时做好有力保障。
三、应急响应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按照市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四、清冰雪范围
按照市区街路、桥涵、广场在城市管理和交通中的功能地位,今冬明春我区清冰雪范围确定为429条街路,其中AA类清冰雪街路18条、AB类清冰雪街路17条,B类清冰雪街路74条、C类清冰雪街路320条。
五、任务划分
1、各街道办事处和中央大街管理处负责本辖区清冰雪组织和清运工作。
2、城管局在负责承担自身清冰雪街路的基础上,继续承担尚志大街、兆麟街、地段街、友谊路、哈药路、经纬街、柳树街、市委大院、霁虹桥、海城桥、小尚志、公路大桥、新阳桥、新阳广场、石头道街、一面街、森林街、买卖街、安宁街、透笼街的清冰雪任务。
3、占道经营的市场摊区的冰雪清运由主办单位负责。
4、道里、顾乡交警大队负责清冰雪现场车辆的疏导工作,确保运雪车辆和清雪人员的交通安全。大雪时要组织抽调运雪车辆。
5、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街路乱卸残雪的管理、执罚和清运工作。
6、居民庭院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负责。
六、应急保障
1、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
2、各责任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七、附则
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灾害性天气强度与预警信号强度相对应关系为: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信号
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城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开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应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为全县暴风雪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救助工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杨国忠同志担任。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其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成员:县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镇场、开鲁街道等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开鲁县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的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属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管理局:根据灾情向县委、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灾情统计、核实、上报以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调度、保障工作。
(2)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的发布,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及时打通镇内主要交通干道;负责城镇街道的积雪清运工作,协助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4)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证应急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雪天值勤巡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引导广大群众在强降雪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车辆出行,确保人身安全。
(5)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市直交通系统相关单位,及时清理开鲁境内高速、国道、省道积雪和冰面,保障道路畅通。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下城市正常供水、供热、供气;督促物业企业发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小区内积雪清运工作;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极端天气时全部停工。
(7)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城区商户提示暴雪预警信息,宣传“门前三包”责任,督促沿街商户落实积雪清理清扫工作,明确各商户的清洁范围,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商户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8)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灾害性天气过程中学生的出入安全;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天气情况通知全县中小学校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启动应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9)农牧局:负责开展行业监督检查,广泛告知种植、养殖户注意防寒防风保暖,农业机械设施、电气设备避免覆盖积雪,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协调饲草料调运、指导灾区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
(10)民政局:负责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11)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害性天气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爱卫办同城市综合执法局、街道共同督促各卫生责任单位随时清运责任区积雪。
(1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播放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3)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暴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14)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维护抢修和临时抢险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15)开鲁街道:负责组织宣传发动社区居民开展辖区内清扫、清运积雪工作。
(16)各镇场库:组织各村秋收收尾工作,包括玉米捡拾、干椒收获等,妥善做好粮食存放储藏;根据天气状况做好温室大棚的保温、除雪,尽最大限度减少雪压坍塌和低温冻害对棚内作物产生的不利影响;危旧房屋、牛舍、羊圈、草棚等提前加固,并提前储备牲畜过冬饲草料;及时清运村屯道路积雪,保证村民雪后正常出行。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3.3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通信公司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4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20xx年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Ⅰ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领导抗灾救灾工作;Ⅱ、Ⅲ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协调救助工作;Ⅳ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救助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履行本部门职责。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发布。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属地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体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县委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牧局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一)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一)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各镇场、开鲁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提升我市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防灾减灾水平,统筹协调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呼伦贝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牙克石市防范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建立牙克石市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三、执行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和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灾害造成的影响大小由政府的各个层级分别管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和支持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科学地开展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三)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持把预防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和协调防范应对工作,着眼于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四)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牙克石市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应急局、气象局、发改委、教科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委、农牧局、林草局、文旅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牙克石火车站以及国网牙克石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职责分工
市气象局负责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评估,及时发布低温、寒潮、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并向政府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通报)最新气象决策服务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极端天气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协助落实极端天气信息的播发、刊登;加强极端天气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市应急局负责灾害应急救援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时向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通报预警信息,会同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指导受灾地区政府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根据灾情和受灾群众需要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物资的调配和发放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协调组织国省干线公路除冰除雪并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联动,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运输;指导各镇督促企业适时调整客运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市公安局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实时监控,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媒体发布路况、气象、道路通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引导合理出行。
市教科局及时向中小学和幼儿园通报预警信息,加强安全防范。
市住建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室内人员;加强户外施工企业监管,适时发布停工通知;加强对供暖、供水、供气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各类管线的巡查,保障供暖系统正常运行。
市城管执法局要督促户外广告牌和经营门市负责人,及时清扫牌匾积雪,严防积雪引发坍塌。做好城市除冰清雪工作,加强对市政及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市发改委做好应急物资的储运保障协调工作。
市农牧局指导农业种植户和畜牧养殖户做好各类农牧业及养殖设施的除冰雪及技术管理工作,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农牧民恢复灾后生产。
市卫健委做好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的准备,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作。启动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足货源。必要时,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启用生活必需品(肉、糖)等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市文旅局根据气象、应急管理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气象灾害预警和灾害应对的动态信息,负责做好文化活动场所及旅游景点游客安全工作。
市民政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和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监管,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紧急处置工作。
市林草局负责加强林业基础设施监管,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紧急处置工作。
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以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参与抢险救援。
铁路部门加强对铁路沿线巡查,及时向旅客通报预警信息,发布停运信息,妥善疏导安置滞留旅客。
国网牙克石供电公司做好管线设备巡查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卫生责任区的积雪清扫工作。
各镇要调集清雪车、装载车等大型机械和融雪剂等物资,组织专业队伍、群众力量,以雪为令、边下边清、雪停即清,确保道路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居民生活正常。
各基层组织(社区、村屯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迅速做好灾害先期处置工作。
五、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及发展态势,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划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红色为最高级。
1.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过10毫米的降雪。
2.II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地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I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4.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二)预防与预警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对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
极寒暴雪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利用雷达、卫星、自动站、实景摄像等现代化观测设备,建立广覆盖、全天候灾害立体监测网络,根据灾害的发生发展,适时启动加密观测,为灾害防御提供高时空分辨率的监测信息。
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评估工作,获取的最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I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红色预警条件,或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级响应涉及我市时,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市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2.II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橙色预警条件,或者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I级响应涉及我市后,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市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I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3.III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黄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II级或IV级响应涉及我市,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4.IV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气象灾害蓝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给我市造成一般影响,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二)信息报告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并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监测预警信息,并与相关灾害应对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或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启动流程
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启动条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报指挥部研究决定,市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I级或II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决定启动,III级或IV级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应急响应启动文件,下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应急措施和落实应急方案,做好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分级别响应
1.I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御联席会议,组织联防联控,加强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的研判,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镇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2.II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评估,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应上岗到位,根据情况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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