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10 12:34:42 偲颖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通用20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通用20篇)

  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快速、高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和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市级及县(市、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相关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1.1 电力生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的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2.1.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全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西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2.2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1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6%以上、40%以下。

  2.2.2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或所辖两个以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同时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3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2.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3.1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3.2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3.3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2.3.4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大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3.1条规定。

  2.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4.1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4.2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4.3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2.4.4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4.1条规定。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市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3.1.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

  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

  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事件发生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平凉军分区、武警平凉支队、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单位和企业为成员单位,Ⅰ、Ⅱ、Ⅲ级响应主要领导为成员,Ⅳ级响应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

  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当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执行应急指令;当发生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发生跨平凉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3.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省工信厅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发布。

  3.1.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分组

  1.职责:

  市工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等计划;负责协调确保大面积停电工作的通讯畅通;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组织抢险、应急物资的调运和现场供应;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争取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严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及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涉事城市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情、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市林草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电力企

  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事发地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加强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情的发展和蔓延。

  市文旅局:负责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并督查全市广播电视设备维护、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平凉军分区: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和民兵配合参加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灾难抢险工作,必要时配合公安、武警维持社会安全稳定。

  武警平凉支队: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平凉火车站: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铁路紧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列车的调度与指挥工作,负责电力机车的供电安全、监测运行和应急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列车突发停运事件。

  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电网事故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全力负责电网供电恢复抢修工作,恢复电力供应。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负责发电机组的恢复运行,保证发电燃料充足,协助做好电力恢复供应工作。

  2.分组: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需要,成立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控四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电力恢复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平凉军分区、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期间设备设施的运输、抢修、恢复、应急和协调处理;负责气象、地质等方面的预警监测;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电网受损和电力恢复情况。

  (2)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平凉市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平凉火车站、平凉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控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均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2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联动体系。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

  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Ⅰ、Ⅱ、Ⅲ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宣布进入或解除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程序立即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3.3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或上级要求,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市、县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3.4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等)要成立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及时抢修恢复电网和发电机组运行。

  3.5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

  安工作。

  3.6 信息联络员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7 专家组

  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4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监测和风险分析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工信、能源监管、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种,分别对应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4.2.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局、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工信局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人民政府。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

  应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在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同时报告上级集团总部。

  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工信局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对初判为一般和较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5.1.1 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对Ⅲ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Ⅳ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受影响区域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5.1.2事件报告

  (1)Ⅰ、Ⅱ级事件报告:

  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并影响或波及到我市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涉及到我市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事件报告:

  发生Ⅲ级大面积停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启动本级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总指挥部和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在省电力主管、监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事件报告:

  发生Ⅳ级大面积停事件时,相关县(市、区)应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相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相应事件启动级别,各相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相关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5)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1.3事件通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揭露谣言、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响应措施

  5.2.1电网抢修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部署,市内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基站及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要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发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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