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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爱情作文十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情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情作文 篇1
在一幢名叫爱情公寓的小楼内,在两个套间内,在一群朋友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或轻松或搞笑或感人的一个个故事。
霸气的女汉子大姐大胡一菲,能和小动物说话的美嘉,最喜欢演戏的唐悠悠,“贱贱”的好男人曾小贤,日本的漫画家关谷,只会忽悠的花花公子吕子乔,总是从厕所出场的律师张伟……这些人为我们带来了许多欢笑,成为了不少人心中的经典。
我喜欢爱情公寓,或许是因为关谷悠悠之间令人羡慕的爱情,或许是因为美嘉的呆萌可爱,又或许是因为曾小贤的搞笑逗趣,亦或许是因为爱情公寓里发生的一些啼笑皆非的`故事。不管是因为什么,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幢名为爱情公寓的小楼了!
在爱情公寓里,还有一些让不少人都好奇的事,比如,楼下小黑究竟是谁?为什么他什么都有?比如,那个神奇的心理师,他让胡一菲知道了心中爱的人是谁,他让吕子乔认清了自己的感情。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比如,一串奇怪的数字12138,这串数字经常出现在爱情公寓的一些人嘴里。
在爱情公寓里发生的许多搞笑有趣令人印象深刻,比如关谷悠悠为了证明自己比对方更爱对方而做了许多次spa,导致两人的脸都黑的不成样子,结婚证都没有办成。比如美嘉算数的方法,比如关谷爱捏方便面的事等等……都让人捧腹大笑。
爱情公寓里的许多故事让人羡慕,比如当大家都以为美嘉怀孕了的时候,都积极的为她准备了许多孩子需要的东西,当所有人都以为美嘉怀孕的事是子乔做的时,都为美嘉出头,他们之间的友情令人羡慕!
如今爱情公寓第四季已经结束了,网上流传着很多关于爱五会不会拍的消息,我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但是我真心希望爱情公寓的故事能够继续展现在大家面前,真心希望我们能够继续看到爱情公寓里的所有人。
爱情作文 篇2
这是一个普通的家庭,男人、女人和儿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
日子在平淡而琐碎的生活中过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入托、进入小学、读完初中、升入高中,继而到北京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深造。其间,男人和女人的工作也先后发生了变化,女人单因位效益不好,下了岗,男人的单位又破了产。男人除了依靠自己在厂里练就的手艺找了一份电焊工的活外,还买了一辆三轮车,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靠载客增加点微薄的收入。
每天晚饭的时间是夫妻俩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时刻两口子坐在饭桌前,男人对女人的厨艺赞赏有加,他感觉自己这辈子找了这么一个女人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口福。
但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九个年头,男人却不得不下厨了。女人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做完手术。大夫嘱咐男人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给患者增加营养,多吃点好吃的。男人原打算给女人买那些昂贵的补品,可被女人阻拦了。女人说,那些东西我不想吃,再说了我也吃不惯。男人知道女人心疼钱。男人问,那你想吃什么?女人想了想说,要不就像我们平常吃晚饭时那样来盘清炒土豆丝吧。男人佯怒:“你现在病着呢!需要增加营养,土豆丝有啥营养?”“要不,我就想喝点鱼汤。”女人迟疑了一下说。“没问题,我这就去饭店让他们炖上一锅鲜鱼汤!”女人出声止住了男人,说:“你到集市上买条草鱼,给我炖点鱼汤喝就行了。”男人欣然答应了。
男人买好鱼回到家准备做菜的时候,发现盐没了。于是,他又急匆匆地下了楼,来到小区的小卖部前嚷着,来包盐!柜台后的老人,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瞧你这满头大汗,急个啥呀?”男人心急火燎地说:“大爷,快,来包盐,我做菜正等着用呢!”男人扔下钱,拿起柜台上的盐,又急匆匆地回到厨房,按照女人的嘱咐开始做菜。
做菜真不是个好差事,男人边手忙脚乱地忙着边想,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做菜,那个啥,一时竟想不到一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总而言之辛苦着呢!准备好了各道工序,男人把鱼放进锅里。趁着炖鱼的空当,男人从菜橱里拿出剩下的一点菜水倒进碗里又倒上一碗白开水,掰了个硬馒头,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餐。
当男人提着小饭桶里的鱼汤走进病房时,迎接他的是女人熟悉的笑容。男人用调羹舀了一汤匙鱼汤用嘴吹了吹后,送到女人嘴边。男人有些不安地说:“第一次做,只怕味道做得不好,你凑合着吃吧。”女人咂了咂嘴才把鱼汤咽了下去,笑着对男人说:“没想到您是个天生做厨师的料,第一次做的菜就这么好吃!”男人的脸上盛开出一朵莲花。
一个星期后,儿子从北京放暑假归来,到医院里照顾母亲。这一餐,男人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兴匆匆地送到医院。女人像往常一样边吃着菜边称赞男人的厨艺。男人微笑着看着女人品尝他做的菜,脸上满是幸福的感觉。接着,他又让儿子也尝尝自己的手艺。儿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继而面带难色又吐了出来,嚷着说:“老爸,你这是做的什么菜呀?”“咋了?”男人问儿子。“你尝尝呀!”儿子笑着丢下筷子,走出病房。男人拿起儿子放下的筷子夹了菜放进嘴里,立刻品出了自己所做的菜还真不是味儿。原来,那天他买盐时,小卖部的老人错把一包糖当作盐给了他,而他匆忙间也没有在意,就撕烂了包装袋,一古脑儿全部倒进了盛盐的瓷罐内。男人真后悔自己做出来的菜没先尝尝。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男人说:“你就别宽我的心了!我刚尝过了,用糖做出来的菜吃起来的确不是个味儿。”女人看着面容憔悴的男人意味深长地说:“可你别忘了,糖吃到肚里是甜甜的味道呀!”
那一刻,男人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爱情作文 篇3
张爱玲,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作家,曾经借了她的全集来读。一直很喜欢她的文章,因为读过之后总会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她的书中都是刺透人世的灰,看的人心都随着文字暗淡起来……繁华却流俗的旧上海,昏黄而暗灰暗的路灯光……
而当时的;色戒;并未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没有一定的阅历是看不透那短短几万字暗藏的玄机的。
这次李安导演拍摄《色戒》被炒得沸沸扬扬,让我禁不住又找来原著品读,想探究到底是什么让这位曾问鼎奥斯卡的导演对其如此偏爱。
一字一句,我没有放过一个符号,“喧嚣声中,他悄然走了出去。”,终于结束了……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心里却还有着一丝说不出的苦涩。
文字的紧凑让人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人性的复杂用任何的词语描绘都不会觉得过分。抗日,国家……在这里,什么都不是。不难理解,李安为什么选择了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的情节很简单,用李安的话说:“一个普通的女孩,却被赋予一项不平凡的任务------去刺杀一个敌人------她必须捕获他的心,同时毁灭她自己……”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在加上张爱玲用了大量藏锋的写作方式,更使这部小说显得深藏不露,可当你细细品读,深深体会,你就会感受到它所描绘的爱情有一种无法言明却力量惊人的震撼力。
王佳芝本来知识学校话剧社的一个话剧演员,而这个美人计只是他们眼中的一场很刺激的戏。可是学生话剧是假的,杀人确实玩真的。为此,她把贞操献给了一个她不爱甚至让她觉得讨厌的人。第一次行动未果时,她后悔了,可还是参加了第二次行动。而在诱捕猎物的过程中,她却跌入了一张由激情和猜疑编织而成的.大网……救灾那关键的最后一刻,只因买戒指时对方一闪而过的温柔怜惜的神情,她感动了。她觉得“这个人是爱我的”,于是她放了他,毁灭了自己。而那位她所认为爱自己的易先生,却为了保全自己匆匆杀了那些被捕的学生,也包括------佳芝……
张爱玲在这本书中表达的并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故事本身所隐藏辐射的情绪。例如,作者在故事的开始便单刀直入地描写佳芝参与谋杀汉奸的行动,却没有交代佳芝做这件事的动机。是什么让一个天真少女甘愿牺牲自己的操守来做这件事?爱国?天真?无知?糊涂?这让每一个读者都觉得不是滋味……还有在那最关键的一刻,王佳芝亲自决定了易先生的命运,也决亲自决定了她要以什么形象停留在易先生的生命里。是什么让她决定放了他?用自己的毁灭来换取他的生存?这让每一个读者都觉得苦涩……还有故事的结局,易先生为了保全自己匆匆杀了那些被捕的学生,其中也包括佳芝,可他清楚地知道佳芝是爱他的。“他对战局并不乐观,知道他将来怎样?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才是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他只能被形势推着走,没有放任个人感情做决定的空间.......这深刻地体现了人性的温柔与残酷.......真实更远.......
王佳芝死了,但她在死之前见到了易先生从未有过的依恋与怜惜.虽然短暂,却足以化为永恒;易先生活了,但他在走出喧笑的那一刻,好似怀着多么强烈的失落与伤痛!他的寂寞,他的对人生的不能信任,不但迅速归位,而且变本加厉地归位,万劫不复地回归.......
不禁苦笑.......这悲惨的结局或许是个警号,男人永远比女人清楚,爱情何时该收,何时该放。
李安在接受采访时曾说:“我有一段时间很恨她,写那么残酷的东西,还要让自己活在里面,好像在地狱中行走,她写中国百年尘埃还不够,还要这样悲伤,这样残酷。后来我意识到,她的生活中缺少爱,缺少那种浪漫的爱情和家庭的爱,你应该明白她为何可以把爱置于如斯残酷的境地之上。这个故事讲的就是究竟是什么断送了她的爱。”
这次,爱是一回表演,一只圈套,更是一个残酷的幻象.......
游人说:“情色世界里最极至的享受是感情,而感情,大多都意味着与理智对立,于是,纠葛其间,输赢都是遗憾.......
这场游戏谁才是赢家?
我只知道王佳芝爱他。“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所以她才会选择放手;先生爱她吗?呵呵.......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而这,只有张爱玲自己才知道.......------“色,是软肋;戒,是救赎"
对于张爱玲而言,国家并不重要,爱国主义轻描淡写,她所关注的不是道德的判断,不是惩恶扬善。所追求的是了解,是对人性的批判,对人性弱点的观察。
所以,爱在这里,只有苦涩!
爱情作文 篇4
对一个男人来说,最无能为力的事儿就是“在最没有能力的年纪,碰见了,最想照顾一生的姑娘。”
对一个女生来说,最遗憾的莫过于“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等不起的人。”
人的一生,有时候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意外。时而惊喜,让人措手不及;时而无奈,让人难以启齿;时而痛苦,让人防不胜防。怕失去,却无能为力;得到了,却也时常惶恐不安。害怕一次次的别离,也惶恐下一次的遇见,生命,在冷暖交织中前行,人生,在悲欢离合中继续。
都说,人生需要宽容自己,看淡浮华,才能走出孤独和寂寞。然,每个人的心,都难免有寂寞。并非喜欢安静,是没有人能分担内心的寒凉;谁都害怕孤独,若有人能懂谁愿意寂寞。个性顽强,不代表所有伤都能担当,而是假装着不难过;表面沉默不代表心里没感觉,而是现实你别无选择。
我喝过最烈的酒,听过悲伤的故事,走过坎坷的路,也看过迷人的风景,却没有遇到过比你还漂亮的姑娘。我时常再想,我既不是至尊宝,而且我也不用陪着唐僧西去取经,为何我要偷偷摸摸的去爱你。至尊宝为了大义,他可以舍弃爱情,陪着唐僧,一路降妖除魔,普度众生。大圣是圣人,他可以舍弃一切,但是我不是圣人,我只是一个嘴巴,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的普通人而已,我只想趁我年少,让我陪你一起慢慢变老可好。
我愿与你共黄昏,每日问你粥可温。
不是我喜欢你,而是你恰巧长成了我喜欢的模样。
困了,写不下去了,先写到这吧。
这时候的你,肯定早已进入梦乡,晚安好梦!
爱情作文 篇5
一直认为,单恋的感觉不会久的,可是这次,却已过了半年,感觉还在留恋着不肯离去。
她的模样模糊而又清晰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我用时间抹了半年也抹不去一丝痕迹。
开学不久把这件事告诉了莹,莹信誓旦旦的说,最久一个礼拜到手。5天之后,她对莹说,我不想早恋。
余对我说,多好的借口,可怜的小孩。莹用悲天悯人的`眼光看我。
我当时真的是郁闷到绝望了。
那次期中考,我把对那次爱情的失望,转化成学习的动力,考了20xx年度的所有考试中唯一一次名次呈上升状态的分数。
余曰,变态,整天不听课想初一小女生还考这个分数。
想当年林云同学和我走时那分数才叫可怕。我想对余说。幸好没说出来。
本人学习还好还好的原因就是能把感情和学习区分开。可惜没有林枳同学一节课45分钟抵的上别人课堂2小时。
爱情作文 篇6
我不觉得敏感,对于这方面的问题。爱是一种生理现象,人皆有之。我也有过喜欢的感觉。现在想起,只会付之一笑,并希望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如此而已。
偶像剧里俊男靓女的生离死别见的多了,也就越来越麻木。倒是一部朴实的电视剧,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男主角因有难言之隐,不想拖累女主角,暗自想离婚,在他自己决定离婚的前一天,男主角和不知情的女主角以为在一起,女主角照旧哼着歌,而男主角却红了眼睛。
这个场景,永生难忘。我被这种平实的难受感一击而中,更是因为演员的`好演技让我触碰真实。每每想起这个画面,都能让我轻易感受到那份心酸,也让我这种没什么憧憬的人流泪。
小女生会在爱情里越陷越深,而男生恰恰相反,他们会基本上越来越没有新鲜感,然后分道扬镳,不带走一丝云彩。而女生则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治愈自己。
但于我而言,爱情与面包,我一定会选择后者。我的爱情观是比较独特的,我相信爱情在漫长的生命里只是作为一种充实,而不是必需。
大家都喜欢在令人心醉的情里沉沦--谁不喜欢浓墨重彩地爱与被爱,轰轰烈烈地早就一段传奇,最终相濡以沫,牵手到老何尝不是一种浪漫?甜言蜜语固然讨喜,也不是唯一选择,或者是评判对方爱不爱你的唯一标准。
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爱对了人总是好的,不要把自己珍视的东西轻易交给别人。也要给彼此留些私人空间,个人认为天天在一起的不是爱情是腻歪。
心正则平,心不正则歪,这个歪指的是歪曲事实,歪曲爱情的真谛,欺骗别人感情的事是最令人憎恶甚至怨恨。
有道是:曾经拥有,不如天长地久,真爱难觅,此生不易,愿珍惜。
爱情作文 篇7
说到爱情,何为经典、什么样的爱情才最令你感动?是双宿双飞化蝶追随的梁祝?还是泰坦尼克上我心永恒的JACK、ROUSE?是许汉文白素贞的千年一回?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生死悲歌?又或者,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倾城之恋。
对于这些,我只想说——“NONONO”!在本人看来,最令我感动的爱情,莫过于父亲母亲的怨而不悔、嫌而不弃、爱而不言——总把关心摆出一副臭脸,总借骂名说出许多叮嘱。
母亲总怨父亲穷,怨父亲没能给自己一个人人羡慕的婚礼,做不了一天的公主;没能在自己十月怀胎时端汤送水的服侍,当不了一年的`皇后;更怨父亲没能有份轻松高薪的工作,带累她整日辛苦劳作,让衰老的速度比时间还无情。
然而,她却也从来不曾后悔过这场婚姻,总笑着对我说“你爸属鸡,我就只好嫁鸡随鸡了”。
没有梦幻的婚礼,母亲也笑着拜了堂;没有享受的怀胎,母亲也由衷期待着我;即使是呆在刮风漏风、下雨漏雨的破屋子里的那几年,即使是活在起早贪黑、辛苦清贫的日子里的这些年,母亲始终没有后悔过17岁那年订下的亲事。她离不开父亲,离不开这个家。
同样离不开这个家的,还有我的父亲。
父亲总嫌母亲烦,嫌母亲耳朵不好总听错话、会错意,乱发一通脾气;嫌母亲大嗓门还爱显摆,总做一些无知可笑的事;更嫌母亲小心眼还管得多,不懂处世还无理取闹,连累他总要收拾烂尾,难于交涉。
然而,像母亲一样,父亲也从没想过要离弃母亲。
与父亲聊天时,他总对我说,“以后要好好对你妈,要比对爸爸好。你妈耳朵不好,老了更不容易,别让她觉得,自己越过越没用了。”
“等我与你妈都老了,老到干不动了,我们呀,就不再为你操劳了。我与你妈,就留点儿地,种种蔬菜,弄弄花草,过自己的小日子。到那时,你妈恐怕一步也离不开我了,我就当她的耳朵。”
就这样,一个怨,一个嫌。看似平行的两条线,却随时间蔓延在空间里相交了,这就是我的父母爱情。
父亲高兴时会多喝两杯,母亲便一面嗔怪,一面把好菜推到父亲面前,自己吃饭时又少夹了许多菜。父亲不在家时,母亲会跟我聊到父亲,说他最近吃得多了、少了,长得胖了还是瘦了。哪怕只胖一点,母亲也会笑得舒心些。她总说“你爸爸太瘦了,又经常失眠,我就担心他身体吃不消啊。只要他身体好好的,我们一家,就永远不会垮。”
在学校与父亲通电话聊到母亲时,父亲说,你妈妈性子急,做什么事儿都喜欢一次性做完,她一个人去地里干活,我总不大放心。平时在我这儿干活,我总会提前半个小时让她回家做饭。我知道,她想多做些好菜给我吃,又想多帮我干些活儿,所以,每次十点钟时我都会说成是十点半,这样,她才能早点回去,做饭也就不用那么心急了……
诸如此类,父母爱情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渗透总能让我轻易感动。而最令我感动的爱情也莫过如此——没有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却因为在一起了而永不分离,成了最心系彼此、最了解彼此、最适合彼此的。
有人说,这样的爱情更像是亲情,没错。其实,父母的爱情之所以令我感动,正是因为它经历过生活的磨练与考验,渐渐少了爱情的自私,多了亲情的纯粹,而“纯粹”,又是爱情得以长久的保证。
所以,管你千古流传还是家喻户晓,管你痴恨缠绵还是轰轰烈烈,最令我感动的,依然是我的父母爱情!
爱情作文 篇8
有时喜欢一个人,却不能和她在一起,你是伤心呢,还是祝她幸福。我先伤心,后幸福。难过是正常啊,不难过,只能说明你不喜欢她。这种事,该哭得哭,不哭难受啊,伤害的还是自己。我知道,人生中碰到一个喜欢的人很难,不能跟她,在一起很痛苦,所以,还是哭吧,哭出来就能想通了。既然喜欢她,不用确定情侣关系,也可以对她好。我愿意付出时间,金钱,真心去好好照顾她,帮助她。不是傻,而是我愿意。呵呵,想的.时候,道理都会懂,等你真正遇到的时候,我也没办法,闹心就闹心。闹心就打联盟。我们就像爱情海里的鱼,总是心甘情愿去爱想吃掉我们的猫。
爱情作文 篇9
最爱的爱情,应该是细水长流的相遇。
每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开始,最爱的爱情应该是在对的时间相遇。一见钟情并不是那么重要,日久生情有何不可?在相处的缓慢时光里慢慢了解彼此,渐渐地发现对方身上的优点和自己的缺点,为了对方努力把自己的缺点变成对方欣赏的优点,恰到时机时,没有告白也可以开始牵手。最美的爱情不应该是漫长的告白,我从不觉得时间是考验爱情的.最好方法,一个人如果觉得你们可以开始,又何必让对方去跑马拉松?一起牵手百米短跑,故事也许会长痛不如短痛。这个时候,最不应该的是用物质的感动让一个人心动,有一天,物质会消失,可是爱情需要的是真心,它不应该像物质一样有保质期的变质危险。在细水长流的相遇中,开始最基础的情节,为以后长久的岁月埋下铺垫,爱情才会在日久弥新。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爱情作文 篇10
他初次约她的时候,心凉了半截。
她一米七的个子,穿着浅蓝色的长裙,蹬着一双高跟鞋,气质高雅,婷婷玉立。他站在她的身旁,很明显的矮了下去,心里很是懊恼。末了,送她回去的路上,他心里在想,要不要再继续下去?最后,他还是约了她,他想给彼此一个最后的机会。
再次见她的时候,她一身休闲装,平底鞋。她调皮地说这样看上去是不是很青春啊,他笑着说,你本来就很青春嘛。那一天,两个人突然间拉回到同一高度,也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他明知故问,今天怎么不穿高跟鞋了?她说上班的时候要穿过两条街,走得累,素性换成平底鞋了。
后来他就再没见过她穿高跟鞋了,他们的感情也平稳地发展着。
结婚的时候,她搬来了一个很大的箱子。他有点疑惑,她说都是些衣服和零碎的东西。他没在意,女人的东西就是多。
日子在平淡中一天天过去,俩人赚的钱虽不多,但是可以把一个家过得很美满。而她一如既往地穿着素装,下班回来就打理家务,煮他最喜欢的红薯粥,过着平静而甜蜜的生活。她以为这样就可以相守到老。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常常以应酬为由,彻夜不归。换下的衣服残留着女人的香水味,有时还能看到几根棕色的长卷发。她想,那个女人一定很懂风情。一天,她在一个商场看到他搂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裙子,蹬着尖细的红色高跟鞋,一溜长长的卷发悬在纤细的腰间,多像以前的自己。而此刻,他的双肩环着的却不是自己,她的泪落了下来。
她没吵也没闹,向他提出了离婚,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
他再婚的时候,发现日子渐渐变得窘迫,女人喜欢逛街购物,有着数不清的高跟鞋、高档时装、高档护肤品。她说漂亮的女人生来就是享受生活与爱情的,他苦笑,如果赚的钱不够用又怎么去享受?但他没说出口,只是努力地去满足她想要的一切,他的薪水不高不低,属中档,但毕竟是工薪阶层,经不起如此挥霍。很快,便陷入了从没有过的.窘境,那一刻,他突然怀念起了前妻的红薯粥。
最终,他还是留不住女人,她跟一个一掷千金的男人走了。
他开始清理这个有过两个女人的家,发现了那个放在储藏室的箱子,想了想,是前妻当初结婚时搬来的,她怎么会没带走呢?
打开箱子的时候他愣住了,里面竟然全是高跟鞋,白色的、粉色的、湖蓝的、草绿的、细带的、嵌钻的、缀花的……只有狂热的鞋子爱好者才会拥有这么多。那一刻,他的眼泪落下来了。
这时,他才明白,那一年的平底鞋,她是为他而穿的。爱一个人,可以放弃物质上的最爱。她做到了,而他,却没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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