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6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社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11-14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02-16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10篇02-16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10篇)02-16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6篇02-19
冰雪灾害应急预案11-22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01-21
社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通用6篇)11-10
社区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通用17篇)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