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8 08:30:0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食品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应急预案15篇

食品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电话:)。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应急预案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在学校食堂、生活饮水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柳再军夏园

  (二)救急组织

  一旦发生疑似或食物中毒,应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下列组织应迅速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疏散,紧急抢救。

  1、报警组:校办室负责。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拨打特种电话,请求紧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学校:

  2、处置组:教导处负责,指挥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迅速对中毒学生进行救护,做好学生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学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3、急救组:政教处及班主任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运送,安排车辆急送医院。并尽快掌握受伤学生的,通知家长。

  4.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刻通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检查。

  ③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教育、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处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

食品应急预案4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同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快速高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镇政府及时做出反应,上报县政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2、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组织领导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依据职责,及时向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并做好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组长、副组长职责:

  1、应急组长应确保参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个单位和组织,熟悉他们的职责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2、和村委制定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部门密切配合,保持联系,充分了解食品事故发生的情况,编制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应急总指挥应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控制情况。

  发生事故的单位、业主职责:

  1、单位负责人或业主及时提供食品事故发生的可能情况,对单位、群众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情况和其它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向组织汇报;

  2、单位或业主应向参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以使这些组织做好事故应急;

  3、确保让所有在事故应急预案中需发挥作用的人员和组织知道他们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并指定事故应急协调主任,具体责任与组长的联络。

  卫生院职责:

  医务人员负责食品事故中毒人员的抢救,卫生院应熟悉在重大食品事故一旦发生以后的应急抢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长期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

  1、向县镇府提供食品事故的详细情况;

  2、重大事故结束以后,决定需要妥善保护的现场部分,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地区可否人员进入等问题,向应急协调组长建议;

  3、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镇政府及事故发生的单位和村委会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各有关单位和村委会,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应急预案5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食品应急预案6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敬老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恩

  副组长:郎世全

  成员:王天栋 夏尚清 王小云 纪秀兰 殷林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敬老院日常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事宜,办公室设在院长室,由院长王天栋任主任。(电话:18993752989)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定期组织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在敬老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根据上级先关部门的指示,制定完善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落实职责。院长为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入住老人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院长)要在半小时内向镇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时间、事故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民政局领导汇报。并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立即抢救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在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事故老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处理

  院相关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事故老人的主要反映,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总寨敬老院

  20xx年3月10日

食品应急预案8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的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食品应急预案9

  为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对学校师生的健康负责,进一步做好学校师生食堂和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成立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心校成员及各校长、园托长。

  2、工作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总结,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各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方面,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工作考核实行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学校商店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各校要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或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应急预案10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父母、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认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父母。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父母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父母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父母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公开信息。保障广大师生和父母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公开信息,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父母、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认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父母。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父母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父母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父母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公开信息。保障广大师生和父母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公开信息,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应急预案12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幼儿园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园长为组长,老师专管,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情况

  本园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178人,教职工17人。我园本着勤俭节约,合理搭配幼儿营养餐的原则,做好食堂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我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桌椅用后要擦干净。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务长负主要责任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幼儿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餐厨垃圾,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幼儿园幼儿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我园教职工及幼儿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库房,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所园教职工都要按照要求均办理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建立了教职工健康管理档案。如果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园长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要求领取人签名。保管好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7、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

食品应急预案13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张红梅王波王翠翠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新荣南收费站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

食品应急预案14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钧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杨洪伟

  副组长:王娜

  成员:

食品应急预案15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等。具体情况是:

  组长:王XX

  副组长:李X

  成员:李X宋XX陈XX王XX

  三、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

  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

  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

  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

  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

  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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