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7 18:18:2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4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

  (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

  (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

  (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炼铁厂的特种设备分类有: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电动葫芦.蒸汽包.空气储气罐.氮气储气罐。

  3.预警机制

  3.1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3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9厂设备科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机动部和厂领导。

  3.10各车间.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4.1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4.1.1挖掘机.叉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其隔离。

  4.1.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4.2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4.2.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要沉着冷静,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特别是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车发生突发事故后,吊车工应尽力控制铁(钢)包不倾倒.脱落。(具体操作按分预案操作)

  4.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①组长:余茂雅

  ②副组长:韩世进丁义明

  ③成员:陈玉才、江赤红、周俊生、钱进、申道进。

  ④指挥小组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南通北岛丸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安全生产科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采购部、财务科和行政科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小组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小组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小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北岛丸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

  9、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5

  一、概况和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安监处

  生产科

  通风科

  地测科

  采供中心

  后勤处

  保安科

  四、部门预警机制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六、应急响应

  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工作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矿井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03-10

202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点:应急预案演练规划诠释02-03

特种设备电梯从业人员培训考试试题04-27

安全事故隐患的特性09-05

汽车追尾事故理赔流程解析01-20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大全11-15

《安全生产技术》考点:锅炉事故07-18

占用应急车道怎么处罚04-02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法08-13

高速上如何使用应急车道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