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9 14:40:23 晓凤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精选1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道路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精选16篇)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xxxxxxxxx或向镇政府(xxxxxxxx)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xxxxxxxx)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3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实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爱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爱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削减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马上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支配和行车安全管理,详细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修理、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帮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供应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马上停车,快速报警并爱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快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帮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简单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恳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协作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帮助司机快速报警,准时报告上级,并乐观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1.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解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快速报警。仅造成稍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领实清晰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停车,爱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马上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快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掌握时,应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爱护,把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4.事故现场要做好爱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马上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状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状况。当事人应当照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状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1.总经理应组依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状况,打算实行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2.稍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依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看法,妥当处理好各项事宜。视详细情节可派员前往帮助调查处理。

  3.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马上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需协作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4.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马上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5.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准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依据交警的指挥,要准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讨论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准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托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准时恢复车辆;准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需准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帮助交管部门并参加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当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看法。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看法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养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力量。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扬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修理、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4

  为切实做好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冬季等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区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景昶为组长,刘怀书副局长、胡立淑副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县乡办、综合室、基层站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长途站、农客运输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县乡办:及时掌握全区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全区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局综合室: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基层站队: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应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5

  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由于学校学生有很大一部分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乡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我校不得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升学校应对车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成立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xx督促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伤者送医院救治

  xx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

  二、领导小组职能

  1、播放安全教育知识,学习交通法规。

  2、督促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

  3、发生交通事故上报交管部门和预案小组办公室,保护现场,配合处理。

  三、交通安全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预防等方面知识。

  2、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3、上学、放学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

  5、加强学校车辆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

  6、学校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

  四、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关措施。

  2、如有伤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学生疏散,并加强其他学生的`安全保护。

  4、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5、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6、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处理,并组织上报。

  五、处理方案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交管部门(电话122)、预案小组办公室。

  2、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对事故不争议的,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不能撤离的,应迅速报告交管部门。

  3、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迅速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应急预案小组协助当地交管部门处理。

  4、交管部门对事故认定后,领导小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6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削减幼儿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一切为了幼儿的安全,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消失事故,要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幼儿。

  2、统一指挥与团结协作原则

  特别状况下,全体师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消失的问题,团结协作。

  3、紧急处置原则

  遇到重大突发大事时,削减中间环节处理,抓紧时间,对受伤幼儿进行妥当处理,不得延误时机,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局部听从整体原则

  遇有突发大事,全部人员应从大局动身,一切以幼儿园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幼儿园范围内发生的交通安全大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幼儿园实际,讨论制订应急方案。

  (2)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气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看法,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教育幼儿增加自我爱护力量,要求相关人员强化重点部位爱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马上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把握应急处理进展状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留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在本楼层上课老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公路时,必需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掌握的人行横道时,必需遵守信号规章;过没有交通信号掌握的人行横道时,要留意车辆,不得追赶、横冲直撞。假如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需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假如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需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逐、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需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需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急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动。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防卫意识、防卫力量和自救力量。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7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峻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同学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同学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加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具体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同学常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殊是对于简单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同学进行讲解、分析,增加同学自我爱护力量和意识。

  2、制定同学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同学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留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阅历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供应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削减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老师加强管理,发觉安全隐患准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同学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殊留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殊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马上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马上乐观开展工作,掌握事故的扩散和扩大,组织救援、爱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状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状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当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的护送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随车老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准时汇报学校领导。领导小组准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准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准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同学。换乘车辆时,随车老师要看清四周交通、车辆行驶状况,避开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准时通知家长。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加调解。准时做好同学及家长安抚工作,掌握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保险介入。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8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保证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班级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教师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主任——校长——镇教委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委报告。

  4、做好家长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景区旅游交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五台山交通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突发公共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条例》

  (3)《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5)《旅游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道路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旅游公路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及其它各类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等。

  (四)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交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景区政府的领导下,五台山交通服务中心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运用一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我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景区政府和相关单位报告,要边救援边报告,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景区道路交通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五台山旅游公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组,组长为旅游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局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内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实行分工负责制,组长负责交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对交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监管。

  三、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和程序

  (一)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1、突发公共交通事故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

  (二)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交通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景区政府和上级单位,同时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2)突发性事件:由于自然灾害、车祸等因素造成公路、桥梁损毁性中断交通或上级指示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1、当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灾难影响到人身安全时,在与景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五台山交通旅游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2、五台山旅游发展局在接到人员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景区政府和旅游相关部门,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3、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交通突发事件时,五台山交通中心协助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四、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责

  (一)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实施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损毁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动救灾力量和物资,决定启动预案,并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保通情况,决定向管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请示支援。

  (二)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发性灾害信息,传达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组织制定救灾政策和措施。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分组,各班组负责各区域旅游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配合工作。

  (三)具体职责:

  1、接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先救人的原则,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及时的处理措施。

  3、在本辖区内由运管所负责调用应急运输车辆,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疏散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救援抢险现场,把旅客和其他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4、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向景区公安、交警、武警中队、应急救援队、水利、国土、卫生和所在乡镇等有关部门救援。

  5、在实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同时,迅速查明突发安全事件原因、性质、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及时上报县安全委员会。

  6、当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危及附近单位、村庄、人畜时,应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疏散和转移工作。

  7、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现场保护意识,如因抢救伤员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事先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绘制现场图,并保存现场重要物证。

  五、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一)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

  接到报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1、接到报告后,立即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2、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情况,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二)到达现场

  1、在接到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后,根据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2、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对伤残人员进行第一时间的搜救,同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迅速开展施救工作,确保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迅速安排部署安全警戒组、便道疏通组、工程机械施工组(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压路机、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种救灾物资(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4、在现场救援工作展开的同时,安排有关人员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原因调查。原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勘察现场,调查分析原因,对被调查人员作好调查记录。

  2、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调集有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

  3、新闻报道。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访报道程序,认真核定新闻稿件,公正客观地报道工作。

  4、工作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应逐级书面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并进行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详情。

  六、物资保障

  1、旅游发展局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固定并便于装运的地点,储备相应的各类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在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能立即装载、启运,到达灾害现场能立即投入使用,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2、医疗部门配合救援时,必须带足必要的设备、药物,保证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应急救援中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0

  为有效预防全镇农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辖区内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应急救援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应急处置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严彬宾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贾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各村(社区)委员会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贾程瑞同志具体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进行事故调查,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总指挥: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形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本镇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交管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

  1.应急办牵头,交管办、卫生院参与,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所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3.交管办会同事故发生地村(社区)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4.应急办、派出所和交管办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5.交管办及时向公安机关、应急局、交运局上报情况并负责及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二)卫生院

  1.负责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紧急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三)财政所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四)应急办

  1.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村(社区)委会

  1.负责抢险物资、人员的组织;

  2.修复损毁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装事故点的警示标志标牌。

  五、具体工作

  (一)事故预防工作

  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职能部门要从严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车“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过往车辆的安全装置检查力度,注重向驾驶员进行路况提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

  1.加强车辆的管理。要对本镇的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辆的无牌无证、超负荷载客和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做到超载不出村,出村不超载,确保秩序井然,安全无事故。

  2.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职能单位要对辖区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进行认真的检查,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加以有效治理,确保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发挥派出所、镇交管站协管交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强化辖区内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时修整破损路面,清理路障,杜绝占道为市,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学校要加强管理学生周未返家乘车问题,做好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镇交管站等单位要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并在适时联合重点整治非法载客和重点路段的监管。

  (二)应急制度

  1.及时上报和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当镇政府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应立即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领急救队伍赶赴现场,并亲自组织、指挥救护。

  2.施救前的准备

  全面了解事故现场,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进行施救,避免盲目进入事故现场。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骤

  一是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商请卫生、公安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中断交通。

  (三)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1.自然灾害:由于水毁、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瘫痪性损毁,公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或预报灾害即将严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发事故:由于车祸等因素造成公路、桥梁损毁性中断交通或上级指示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四)应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

  接到报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报告后,立即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第二、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情况,立即启动预案或指令相关部门、村(社)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到达现场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后,根据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事件,镇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到达现场后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第二、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对伤残人员进行第一时间的搜救,同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迅速开展施救工作,确保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三、迅速组织人员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机械施工(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压路机、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种救灾物资(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第四、在现场救援工作展开的同时,安排有关人员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要及时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按程序及时上报。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2.先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接到报警后,要集中力量赶赴现场施救,要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及时报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应急响应。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当迅速报告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要及时报请上级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4.事故后恢复。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5.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在因道路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导致交通管制时,要做好来往车辆的疏导工作,认真向他们做好解释工作,尽力解决好他们的饮食等现实问题,确保他们的安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处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和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积极、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成员部门应当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各专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报镇交管办。

  (五)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社区),各镇级主管部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救援预案。

  (七)本《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因组织发生变动,由所接替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履行其职责。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2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缘由: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惫驾驶、技术生疏、应变力量差;特殊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阅历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肯定驾龄的驾驶员担当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学问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特地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仔细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峻损伤应马上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马上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准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殊留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爱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马上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保护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和安全,更为确保广大游客安全,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景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景区承载量核定导则》,结合西河古镇景区实际,特制订《西河古镇旅游高峰期客流控制和应急管理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 适用范围

  (一) 本预案适用于旅游旺季、小长假、黄金周、民族宗教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客流应急控制。

  (二) 本预案所指高峰期指大批游客进入景区,超过日最佳接待量或瞬时最大接待量,有可能影响景区旅游秩序或存在安全隐患。

  (三) 容量核定:根据国家旅游局《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核定景区瞬时最佳承载量为9000人,瞬时最大承载量为2万人。

  二、 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合力应急”的原则,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认真做好旅游高峰期游客接待工作,确保旅游高峰期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指挥系统的设置及职责为加强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西河老街管委会全体成员

  西河社区两委干部

  义务消防志愿队

  下设通信联络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

  (二)景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 启动和终止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2 组织实施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3 统一协调驻景区单位救援突发公共事件;

  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三) 指挥所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1、通信联络协调组

  组长由西河老街管委会主任向亮兼任,成员为管委会工作人员。

  (1)负责古镇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

  (3)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4)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5)报告各组救援工作,公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上报;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治安组职责:组长由红杨镇派出所民警兼任。

  (1)负责提供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2)负责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4)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5)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责:组长由西河社区卫生室医生担任,成员从农家乐业主、义务消防志愿队、各村组中抽调。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

  (4)负责组织游客撤离,指导游客、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职责: 组长由西河社区书记担任,成员为社区工作人员。

  (1)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2)负责联系卫生部门组织调度应急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疏散引导组。组长由西河社区主任兼任,成员为西河社区工作人员。

  (1) 事故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

  (2) 配合其他各组开展工作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类型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

  五、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六、运行机制

  1、 预测预警

  景区管理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值班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按照预警的方式、方法、渠道做好预警工作。

  2、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反馈要全面、真实、准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3、应急处置

  (1)先期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景区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驻景区救援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响应,做好各自的工作;

  (3)指挥与协调。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5、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景区内凡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及知情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阻挠上报,必须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报告。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湖南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益阳交警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确保雨雪冰冻雾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总体目标

  确保省道、县道和城区道路不发生长时间的堵塞;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组,大队长冷劲任组长,教导员罗长江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陈铮、欧立新、黄建新、杨灿华、张华、刘应平为成员。指挥组下设应急办,罗长江兼任应急办主任。

  四、应急机构

  应急办警力配置:

  应急办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应对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2、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公安局、春运办、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指令。

  3、加强与周边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情报互通机制。

  4、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沿线乡镇的协调配合,疏堵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组织交通分流。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收集、上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及时收集和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

  8、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气象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发布路况及交通管理信息,发布预警信息。

  9、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

  10、负责应急器材、装备的准备、分配、管理、调度,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保障工作。

  车辆:

  五、应急处置警力安排

  一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1、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和逃逸事故侦查。

  2、参与其他突发性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1、根据指挥组的命令,及时赶赴指定地点,疏导交通,分流车辆,维护秩序。

  2、参与其他突发性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四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五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六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六、任务分解

  1、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一梯队或就近执勤的`民警先期出警,其余各梯队服从指挥组或应急办的统一调遣,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位置。

  2、交通堵塞、交通中断、交通疏导、车辆分流由二梯队、三梯队、六梯队、四梯队(大通湖垸)、五梯队(共双茶垸)或就近执勤的民警先期出警,各梯队服从指挥组或应急办的统一调遣,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其他突发性事件或重大事件各梯队根据指挥组或应急办的命令行动。

  七、工作程序

  1、指挥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各梯队接到命令后白天必须在5分钟内集结完毕,夜间在10分钟内集结完毕;省道必须在30分钟内、城区在8分钟内赶到现场。

  2、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先期处置的,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疏导交通,做好维稳工作。

  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侦查逃逸事故预案》实行追捕、堵截、救助、勘察、侦查一条龙的快速联动机制。追捕由事故值班民警或附近路面执勤民警负责;堵截协调就近公安派出所配合,协调三眼塘、南咀等派出所在出入市境地段建立拦截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勤务制度;现场保护和救护工作由最先赶到现场的民警组织;现场勘查由一梯队负责;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命令配合行动。

  八、工作要求

  1、应急处置工作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队民警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2、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突处置工作责任。

  3、应急工作必须严格程序,坚持依法、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依法行政,防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激化矛盾。

  4、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表附后)。

  5、确保值班备勤车辆的车况性能,加足油料。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5

  为积极应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对全县道路交通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此引发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重新修订了工作预案。

  一、恶劣天气预警等级

  我县多发的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恶劣天气主要有雾、霾、暴雨、暴雪及冰冻等,按有关规定,分为三级管理:

  红色预警(一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五分之二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10毫米、积雪超过8厘米且路面结冰。

  黄色预警(二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5毫米、积雪超过6厘米且路面结冰。

  蓝色预警(三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四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造成较大影响并且暴雨天气可能持续;24小时内降雪超过2.5毫米、积雪超过3厘米且路面积雪结冰。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恶劣天气等级及影响范围,分为大队、中队两级响应:

  (一)大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3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个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二)中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1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条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指挥领导,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联络发布组、宣传报道组、分流疏导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李金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信息联络发布组设在大队指挥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各个单位的联络与沟通、交通诱导信息和路况信息的发布;

  宣传报道组设在大队宣传科,副教导员闵建荣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宣传报道;

  分流疏导组由各单位组成,唐孟珺为大队联络员,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协调与联系,各单位负责人为各自辖区分流疏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交通指挥与协调工作;各单位民警、辅警为成员,具体负责分流疏导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后勤保障组设在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交通分流设施、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人员的后勤保障。

  四、恶劣天气信息获取及发布

  (一)信息获取

  1.大队指挥中心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日常情况下每周沟通一次信息,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每日沟通一次信息;发生恶劣天气时,视情形每2小时沟通一次直至实时沟通。

  2.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和路面巡逻等措施,实时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气情况。

  3.大队指挥中心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上设置的天气监测设备,了解恶劣天气对道路的影响情况。

  4.大队指挥中心及时收集上报路况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在启动响应的同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2.启动县级响应后,各单位负责将乡镇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报办公室并及时通过LED显示屏、诱导屏、手机短信和当地主要媒体发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3.响应解除后,由原发布单位在1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恢复交通信息。

  五、信息报送

  (一)大队启动Ⅰ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二)大队启动Ⅱ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三)大队启动Ⅲ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上报市交警支队。

  六、指挥调度

  (一)领导到岗到位

  1.启动Ⅰ级响应时,大队主要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赴一线指挥。

  2.启动Ⅱ级响应时,大队主管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业务部门负责人赴一线指挥。

  3.启动Ⅲ级响应时,大队带班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

  (二)工作职能

  1.按时上报信息。大队按照相应等级,Ⅲ级响应每90分钟、Ⅱ级响应每30分钟、Ⅰ级响应每15分钟向相应报送部门报送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指导现场处置。大队通过视频、语音、电台、电话等方式,直接指导一线处置工作,指挥分流、管制车辆,必要时可调度相邻大队警力协同处置。

  3.及时沟通协调。大队及时与相邻市、县大队沟通,通报天气、路况信息,必要情况下请求协助协调分流、管制车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配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

  七、现场处置措施

  (一)警力到岗到位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除机关必要人员外,全部投入一线。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迅速调配警力,支援受影响路段,确保该路段警力占总警力的80%以上。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涉及路段交警中队民警全员上路。

  4.在警力到岗到位后,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原有勤务安排基础上,增加巡逻班次频率,在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

  (二)实施交通管制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大队指挥中心经请示市交警支队同意后,封闭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禁止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其它车辆通过辖区。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车辆通过辖区。

  (三)交通组织疏导

  1.远距离分流: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围内,对驶向管制路段的车辆采取远距离分流。

  2.中距离疏导: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围内,指挥驶向管制路段车辆右侧排队慢行;

  3.近距离控制: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内的范围内,控制车辆,依据管制措施情况分别采取禁止车辆驶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车辆驶入管制路段和指挥车辆右侧排队慢行依次通过。

  4.实行限速通行。通过交通广播、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发布雨雪、雾霾天气车辆限速值,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间断放行措施。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车辆间距,调节交通流量。

  6.带道压速通行。对于路面积雪结冰、坡道弯道等事故多发路段,或因雾霾天气导致能见度较低、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拥堵的路段,视情在安全地点组织车辆编队,由警车或者民警乘坐社会车辆,带领车队压速通行。

  7.压缩车道通行。在弯道、坡道以及桥梁、隧道口等易结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置连续、渐进提示牌、摆放反光锥筒,压缩多条车道为一条车道,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严禁超车。

  8.临时封闭道路。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山区、临崖傍水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限制车辆通行。道路封闭后,对封闭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将滞留车辆带离封闭路段。

  9.警种协调联动。对于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道路严重结冰,疏导指挥警力不足的,要及时提请当县公安局指挥组织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种,联合上路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10.积极救助群众。因雨雪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提供条件帮助解决受困司乘人员的食品、饮水供应以及医疗救护服务。

  (四)交通事故处理

  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则,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处理、快速清撤,简易事故当场处理,一般事故简易处理,快速恢复交通。

  (五)恢复交通

  应急处置完毕,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复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恶劣天气发生规律,按照本预案规定,进一步细化各项处置措施,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切实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因此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各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视频指挥通讯设备提前调试,摆放到辖区重要交通结点,并按照指令随时开赴相关路段,及时为上级部门传送一线视频画面。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按规定留足备勤警力。遇有突发恶劣天气,备勤人员10分钟内集结。各大队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与相关部门联合的实战演练。

  (三)做好应急准备。大队按照装备标准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通讯、交通、救援和民警个人防护、防寒保暖等装备,配备至少一台应急通讯车;协调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融雪、除冰物资,配备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对沿线公路设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际、市际后市内、先坡道桥梁后平直路段的顺序,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准备;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热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证滞留人员情绪稳定,避免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绿色通道”。要掌握并对接辖区各方救援力量,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前往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交通信号的限制。对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需要开启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的,要及时受理,根据实时路况规划最优通行路线,调度路面执勤交警采取调控信号灯、警车开道等方式切实保障医疗急救、消防救援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五)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报道组要主动挖掘民警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编发简报、采编信息、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以随警作战、跟踪采访、现场报道等方式,对民警规范执法、服务群众、抢险救援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交通道路应急预案 17

  为预防和削减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学在乘车、行路途中或老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假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依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状况。依据现场状况打算: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预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依据现场状况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状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预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快速做好了解状况、做好接应工作。详细预备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车同学的人数、详细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快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依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快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xx)。

  职责任务: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预备接应的一切预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老师或知情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同学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全部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马上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状况;组长依据状况打算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状况特别特别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或险情状况,马上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气(现场处理组),快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马上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依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状况,最大可能快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快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状况,如有人员失踪,马上判明方位,紧急支配有关小组成员依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支配同乘同学或老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恳求消防部门帮助抢险,请公安部门协作,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恳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预备,确保伤员得到准时医治。

  自我爱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爱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乐观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或老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处理,老师车祸依据政策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帮助学校查明事故缘由,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需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别状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准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赐予相应的惩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峻的惩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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