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园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3 12:46:2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乐园应急预案(8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乐园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乐园应急预案(8篇)

乐园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游客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建设平安旅游,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望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望江县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旅游活动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以及望江籍游客在县外或境外遭遇的突发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雷击、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2)因生产安全事故(如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火灾事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旅游节

  庆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伤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4)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杀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望江县行政区域内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望江籍游客在境外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1.4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望江县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2.1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2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3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2.4特别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职责

  3.1.1成立望江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统战部、县外事办、县气象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地震办)、县农业农村局、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望江监管组、安庆华阳海事处、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

  3.1.2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有关部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3.1.3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涉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及处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协助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管控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旅游景点、星级饭店的火灾扑救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除长江以外内河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卫生救援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及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切实维护救援地市场交易秩序,依法监管救援物资质量。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协助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协助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地震办):负责震情监视,及时通报震情信息,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

  安庆华阳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长江干线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协调处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房屋建筑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协助处理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旅游突发事件,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协调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及涉及台湾记者接待的相关工作。

  县外事办:负责参与协调涉外(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外国记者接待的相关工作。

  县政府信访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助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望江监管组:负责协助处理旅游突发事件中保险理赔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服从县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3.1.4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旅游应急办)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2乡镇政府职责

  对照县级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镇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本辖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3各景区(点)旅游应急机构

  各景区(点)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由本景区(点)负责的旅游突发事件,协助和落实处理涉及景区(点)的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

  4应急响应

  4.1响应处置

  4.1.1先期处置。事发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卫健等专业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启动先行处置机制,开展自救互救。

  4.1.2现场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县领导或县领导指定的应急机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1.3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4.1.4人员到位。县旅游应急办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以及县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4.2分级响应

  4.2.1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中毒等重要情况,应向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相关旅游应急机构和旅游企业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2.2发生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事发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发生在县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2)必要时,派出有关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

  (5)随时将情况报告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4.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处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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