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14 11:02:21 夏杰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寒潮供热应急预案(精选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

  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

  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2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

  副组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无安全隐患。

  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

  丰国顺(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用电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态有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教室空调、电暖器以及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其检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3、专人负责,取暖科学。安排专人开关各教室空调,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及灯棍,严禁开窗、开门、开灯使用空调。放学或教室及办公室无人时,管理人、责任人应及时关闭空调,放学后由丰国顺老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空调关闭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的,应及时关闭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科学取暖,安全与节约并重。

  4、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实施错时供暖,先供低年级(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6、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7、对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跃忠主任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

  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3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4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5

  一、重点加强春夏蔬菜秧苗管理。

  1、大棚内已播种移栽的茄果类、西甜瓜秧苗,做好多层覆盖保温防寒措施,遇低温生长受阻时,可增加灯照、增光增温,促进生长。

  2、待播的西甜瓜秧苗,播种时避开阴冷天气,抢晴天采用电热丝等加温设施和控温仪,增加地温等措施,播种后及时搭建小拱棚、加盖无纺布保温增温,提高成苗率。

  3、将定植的大棚早熟栽培番茄、茄子秧苗,根据苗情及天气状况,适当炼苗提高秧苗抗性,并选晴天温度较高时及时移栽。

  二、做好大棚蔬菜的管理。

  1、合理调控棚内温湿度。早晚关闭大棚,加盖覆盖物,检查破漏,防止冷空气进入棚内。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多层覆盖,在棚内搭建塑料中棚或小棚,并可覆盖无纺布等保温。同时注意适期通风,降低棚内湿度,下午4点左右及早关棚,盖好棚内各种覆盖物。下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大棚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厚压塌大棚。

  2、合理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保花保果,提高座果率,减少畸形果。

  3、根据植株生长情况,在果实膨大期或采收后及时追施肥水。追施肥水应在晴天中午进行。

  4、病虫害防治应农业防治和药剂防治相结合,抢晴做好整枝理蔓打叶等工作,并及时喷药保护,连续阴雨、下雪和低温天气,棚内湿度较大,注意疫病、灰霉病的发生和蔓延,尽量多用烟熏剂防病。

  5、大棚蔬菜、草莓要加固,防止积雪压塌。

  三、适时定植大棚早熟茄果类、南瓜等品种。宜抢晴分期分批定植,

  1、定植前10天以上提前覆膜增温。

  2、深沟高畦栽培,棚外四周挖好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畦面地膜覆盖,推荐采用膜下滴灌技术,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

  3、根据苗情及天气状况,抢“冷尾暖头”晴天温度高时移栽,定植后及时浇定根水,然后覆盖地膜、搭小拱棚,保温2—3天促进缓苗。

  4、缓苗后根据天气变化和植株生长情况,白天温度高时适当通风降湿,傍晚加盖遮阳网无纺布等覆盖保温。

  四、加强露地蔬菜管理。

  结球甘蓝、青菜、西兰花、花椰菜、大白菜、大葱等露地蔬菜,栽培管理上:

  1、清沟排水。对于地下水位高的菜田,要抓紧开好“三沟”,保证沟沟畅通,以便雨天能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降低水位,提高土温,促进生长。

  2、及时培土合理追肥。促使植株生长健壮,提高抗性,安全越冬,减轻冻害。低温时可叶面喷施1~2次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增强植株抗寒能力。

  3、及时采收上市。应根据市场行情及时采收上市,提高商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白菜等抗寒性较弱的蔬菜要抓紧采取束腰捆绑、做好防冻措施。

  五、加强对可能出现的大雪、寒潮、冰冻等恶劣灾害性天气的管理。

  1、及时采收、抢收部分蔬菜。可存放在室内分批上市,避免冻害和雪压。

  2、做好保暖防冻。除采取多层覆盖保温等措施,必要时可应急采取电热线加温、点蜡烛等措施,浮面覆盖稻草、遮阳网等,减轻冻害的发生。西甜瓜等喜温蔬菜冬春季育苗,碰上持续低温阴雨弱光天气,苗床还应临时补光,以确保秧苗正常生长。

  3、及时赶雪,减轻冻害。大棚设施要根据情况采取扫雪、铲雪、棚内加温化雪、设支柱加固等措施,有专人管护,特别是晚上也要及时扒除大棚上的积雪,必要时采取破膜保棚架措施,防止大棚倒塌。

  4、加强灾后田间管理,雪后视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大棚的通风见光降湿、喷药防病、薄施叶面肥增强植株抗性等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浇水,降低棚内湿度,特别是骤晴天气,大棚应注意及时回帘,防止植株秧苗凋萎死亡。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职责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7560003(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7560530(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五、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城镇居民正常采暖供热,有效应对采暖供热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有序运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临汾市区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各县(市)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热或影响城市供热范围三分之一区域供热的特大突发性情况。

  ②供热管网重大破裂、锅炉爆炸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长:宣为民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韦明市建设局督查室主任

  刘连锁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经理

  冯强临汾河西电厂厂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xxxx。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供热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2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响应行动

  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询问出事地点、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建议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件状况及发生事件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协调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4.4信息发布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在应急响应结束一周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地点,由市、县政府指定专门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通讯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及供热企业通讯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建设局制定紧急情况下供热设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备案。供热企业储备的专用抢险车、工程车辆等常规设备要运行正常,铁锹、洋镐、钢丝绳、毛爪、绳子、撬杠、橇棍等抢险工具要储量充足。定期维护要安排专人值守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4队伍保障

  各供热企业按照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以事发地应急组织先期处置为主。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城市供热应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寒潮天气,保障供热系统稳定运行,确保热用户在寒冷天气下的正常用热需求,最大程度减少寒潮对供热工作的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为首要目标,优先满足居民供热需求。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物资储备、气象监测等措施,提前做好寒潮应对准备。

  快速反应:在寒潮来袭导致供热问题出现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协同配合:供热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供热单位与政府相关部门、能源供应单位等密切协作,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二、寒潮预警与响应机制

  (一)寒潮预警分级

  依据寒潮的强度、持续时间和可能对供热产生的影响程度,将寒潮预警分为三级:

  黄色预警:预计未来 48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8℃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橙色预警: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10℃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红色预警: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12℃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二)预警发布与信息传递

  供热单位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接收寒潮预警信息。

  供热单位在接到预警信息后,通过内部办公系统、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公司各部门、一线员工、热用户发布寒潮预警信息和应对提示。

  (三)响应机制

  黄色预警响应

  启动供热设备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管道、阀门、补偿器等关键部件的保温情况和运行状态。

  增加对热源、热网的巡查频次,每 4 小时巡查一次。

  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对储备物资进行清点和检查。

  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设备监控,对供热参数(温度、压力、流量等)进行实时分析,及时调整运行工况。

  热网巡查频次提高至每 2 小时一次,对发现的轻微泄漏等问题及时处理。

  安排应急抢修队伍待命,准备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红色预警响应

  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启动所有备用供热设备,确保最大供热能力。

  热网巡查不间断进行,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

  对出现的供热故障,立即组织抢修,优先保障居民供热,必要时采取临时供热调整措施,如调整供热区域的流量分配等。

  三、应急准备

  (一)设备维护与检查

  在供暖期前,完成对供热锅炉、汽轮机、换热器、水泵等主要供热设备的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定期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包括管道的防腐、保温情况,阀门、补偿器等附件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对供热系统的自动化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保证监控系统、调节系统准确可靠,能够实时反馈和调整供热参数。

  (二)物资储备

  储备足够数量的供热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各类阀门、管件、密封材料、仪表等,确保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

  准备充足的保暖材料,如保温棉、保温毡等,用于对暴露在外的供热管道、设备进行临时保温处理。

  配备应急抢修工具,如电焊机、切割机、电动扳手等,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

  (三)应急队伍建设

  组建专业的应急抢修队伍,包括管道工、焊工、钳工、电工等不同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明确应急队伍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抢修工作。

  与外部专业维修队伍建立合作关系,在内部应急力量不足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援。

  (四)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寒潮天气信息和预测数据。

  加强与能源供应单位(如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的沟通协调,确保寒潮期间能源供应稳定。

  与政府相关部门(如供热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汇报供热应急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和指导。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热源故障处置

  若锅炉等热源设备出现故障,首先启动备用热源设备,保证供热不间断。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对于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的故障,采取调整运行参数、启用临时供热设施等措施,保障供热基本需求。

  在抢修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热网故障处置

  对于热网管道泄漏问题,一旦发现,立即关闭相关阀门,控制泄漏范围,并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抢修。根据泄漏情况,选择合适的抢修方法,如补焊、更换管件等。

  若热网出现局部堵塞影响供热,采用冲洗、疏通等手段进行处理。同时,调整供热系统的运行方式,避免因局部问题导致大面积供热故障。

  在热网故障抢修期间,及时向受影响的热用户发布通知,告知供热恢复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三)用户端供热问题处置

  对于用户室内供热设施故障,通过客服热线为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用户自行解决简单问题。对于用户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若因供热系统调整导致用户室内温度波动,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密切关注用户室内温度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供热参数。

  五、后期处置

  (一)恢复正常供热

  在寒潮结束、供热系统故障修复后,逐步调整供热设备和热网运行参数,恢复正常供热状态。对供热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对用户室内温度进行跟踪监测,保证用户用热质量。

  (二)总结评估

  寒潮过后,组织召开应急处置总结会议,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对寒潮期间供热设备的运行状况、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应急队伍的表现等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信息发布与用户反馈处理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寒潮供热应急处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收集整理用户反馈信息,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处理,进一步改进供热服务质量。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10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寒潮天气对供热系统造成的影响,保障供热的安全、稳定和持续供应,确保居民和用户在寒冷天气下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作为首要任务,优先保障居民供热需求。

  预防为主:加强对寒潮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提前做好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统一指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供热企业、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寒潮供热应急工作的合力。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供热故障或供热危机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寒潮供热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指挥部”),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成员包括供热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各供热企业负责人等。

  (二)职责分工

  指挥部职责

  全面负责寒潮供热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决策。

  下达应急指令,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供热主管部门职责

  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供热企业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收集、分析供热运行数据和寒潮天气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供热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

  协调解决供热企业在应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供热资源调配、应急物资保障等。

  应急管理部门职责

  指导和协助供热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参与供热突发事件的处置。

  监督检查应急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气象部门职责

  及时准确地提供寒潮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为供热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依据。

  分析寒潮天气对供热系统可能产生的影响,协助制定应对措施。

  供热企业职责

  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寒潮供热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加强对供热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在寒潮来临前对供热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严格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及时处理供热故障和突发事件,保障供热质量和安全。

  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发布供热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安抚用户情绪。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措施

  供热设施维护

  供热企业在供暖季前对供热管网、换热站、锅炉房等供热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重点检查管道的保温情况、阀门的密封性、设备的润滑和磨损情况等。

  在寒潮来临前,对供热设施进行再次检查和加固,对易受冻损的部位采取额外的保温措施,如增加保温材料厚度、包裹电伴热带等。

  供热运行调节

  根据天气预报和气温变化情况,提前调整供热参数,适当提高供热温度和压力,增加供热储备能力,以应对寒潮降温。

  优化供热系统运行方式,合理调配供热资源,确保供热系统的平衡和稳定运行。

  应急物资储备

  供热企业应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管材、管件、阀门、保温材料、抢修工具、发电设备、融雪剂、防滑链等。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性能良好、数量充足。

  应急队伍建设

  组建专业的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应急队伍在接到抢修指令后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用户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向用户宣传寒潮期间的供热注意事项,如保持室内供热设施的通风、避免遮盖散热器等,提高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能力。同时,告知用户在遇到供热问题时的报修方式和渠道。

  (二)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来源

  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预警信息是供热应急预警的主要依据。当气象部门发布寒潮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本应急预案的 Ⅳ 级、Ⅲ 级、Ⅱ 级、Ⅰ 级预警。

  供热企业在供热运行过程中发现供热设施运行异常或供热参数出现急剧变化等可能影响供热安全的情况时,也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预警建议。

  预警发布程序

  指挥部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寒潮预警信息或供热企业的预警建议后,经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发布寒潮供热预警信息。同时,通知各供热企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寒潮的严重程度和对供热系统的影响,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 级(特别重大)、Ⅱ 级(重大)、Ⅲ 级(较大)、Ⅳ 级(一般)。

  (二)响应程序

  Ⅳ 级响应

  当发布寒潮蓝色预警或供热企业出现局部供热故障,影响用户数量较少时,启动 Ⅳ 级响应。

  供热企业应急抢修队伍立即赶赴故障现场进行抢修,同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保障其他区域的正常供热。

  指挥部密切关注供热情况和抢修进展,及时向社会发布供热信息。

  Ⅲ 级响应

  当发布寒潮黄色预警或供热企业出现较大范围供热故障,影响部分区域用户正常供热时,启动 Ⅲ 级响应。

  供热企业加大抢修力度,增加抢修人员和设备投入。同时,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如交通疏导、物资调配等。

  对受影响区域的用户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供热故障信息和预计恢复时间,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Ⅱ 级响应

  当发布寒潮橙色预警或供热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影响多个区域用户供热,可能导致大面积供热中断时,启动 Ⅱ 级响应。

  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部进入应急状态,指挥长坐镇指挥。供热企业全面开展应急抢修工作,启用备用热源或应急供热设备,优先保障医院、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区域的.供热。

  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受影响区域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发放取暖设备和保暖物资。同时,加强对供热市场的监管,防止出现哄抬物价等现象。

  及时向社会发布供热应急处置情况和政府采取的保障措施,稳定公众情绪。

  Ⅰ 级响应

  当发布寒潮红色预警且供热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导致大面积长时间供热中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时,启动 Ⅰ 级响应。

  指挥部启动最高级别应急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投入应急救援工作。政府启动紧急救助机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如设置临时取暖点、疏散受冻群众等。

  供热企业在政府统一指挥下,不惜一切代价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对供热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供热设施抢修

  应急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后,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和受损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开展抢修工作。对于损坏的设备和管道,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对于需要特殊工具或设备的抢修任务,及时调配资源。

  在抢修过程中,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同时,做好抢修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抢修工作顺利进行。

  供热参数调整

  根据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用户的供热需求,及时调整供热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等。在供热设施受损的情况下,合理分配供热资源,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和用户的供热。

  利用供热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供热参数的变化,确保调整后的参数符合供热要求和安全标准。

  备用热源启用

  对于具备备用热源的供热企业,在主热源出现故障或供热能力不足时,及时启用备用热源。在启用备用热源前,对备用热源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备用热源与供热系统的切换工作,保障供热的连续性。

  用户服务保障

  加强对用户的服务工作,通过客服热线、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用户的供热咨询和投诉。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对于因供热故障受到影响的用户,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告知用户应急处置进展和预计恢复供热时间。同时,对特殊困难用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后期处置

  (一)供热恢复

  在供热故障排除后,逐步恢复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供热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保供热质量和安全。同时,密切关注用户的供热情况,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问题。

  (二)事故调查与评估

  供热故障或事故处置结束后,由供热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影响,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应急能力恢复与提升

  供热企业对在应急过程中消耗的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和更新,对受损的应急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恢复应急队伍的战斗力。

  结合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预案由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更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应急工作实践经验,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 [预案制定部门] 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11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寒潮天气对供热系统造成的影响,保障供热安全、稳定、可靠,最大程度减少寒潮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供热的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供热区域内寒潮来袭时的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以保障居民和用户的正常供热需求为首要目标,优先确保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户的供热。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供热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寒潮供热应急工作。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加强对寒潮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提前做好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供热故障,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处理。

  二、寒潮预警机制

  (一)预警分级

  根据寒潮的强度、持续时间和可能对供热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寒潮预警分为三级:

  黄色预警(Ⅲ 级):预计未来 48 小时内最低气温下降 10℃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橙色预警(Ⅱ 级):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下降 12℃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红色预警(Ⅰ 级):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下降 16℃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二)预警发布

  供热公司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寒潮预警信息。

  当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预警后,供热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按照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评估,并在公司内部发布相应级别的寒潮供热预警信息。同时,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小区公告等方式向用户发布预警提示,告知用户做好保暖措施和关注供热情况。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一)Ⅲ 级响应措施

  运行调整

  增加热源的供热量,提高供热参数,确保供热管网温度、压力满足供热需求。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和用户反馈,适时调整各热力站的运行参数,重点关注供热管网末端用户的供热质量。

  设备巡检

  加强对热源、供热管网、热力站等供热设施的巡检力度,增加巡检频次,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保温情况、管道有无泄漏等。

  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二)Ⅱ 级响应措施

  运行调整

  在 Ⅲ 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热源供热量,优化供热管网的水力平衡,通过调节阀门等手段,保证各区域供热质量均衡。

  启动备用供热设备,如备用锅炉、备用循环泵等,提高供热系统的可靠性。

  设备巡检与维护

  对供热设施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巡检,对重点部位、关键设备安排专人值守。

  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和隐患,立即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热。

  对供热管网的保温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和修复,减少热量损失。

  用户服务

  增加客服人员数量,及时接听用户咨询和投诉电话,解答用户关于寒潮期间供热问题的疑问。

  对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快速响应,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优先处理室内温度不达标等问题。

  (三)Ⅰ 级响应措施

  运行调整

  全面启动应急供热预案,调用一切可用的供热资源,包括启用应急热源、调整供热管网运行方式等,确保供热系统满负荷运行。

  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周边供热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支援和协调热源供应。

  设备抢修与保障

  成立应急抢修突击队,配备充足的抢修物资和设备,对供热设施出现的重大故障和突发情况进行紧急抢修。

  加强对供热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寒潮天气导致的外力破坏等情况发生。

  用户服务与保障

  持续关注用户室内温度情况,对供热困难的用户,采取临时应急供热措施,如发放电暖器等。

  加强与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用户需求和反馈信息,共同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四、应急资源保障

  (一)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供热设备配件、保温材料、抢修工具、管材等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应急需求。

  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保证物资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二)人员保障

  组建专业的应急抢修队伍,包括热源运行维护人员、管网抢修人员、热力站操作人员等,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对应急抢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技术保障

  建立供热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热源、管网、热力站的运行参数,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与相关科研机构、设备供应商等建立合作关系,在遇到复杂技术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技术咨询和支持。

  五、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寒潮结束后,对本次寒潮供热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分析应急响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二)恢复重建

  对在寒潮期间受损的供热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恢复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

  对因寒潮应急措施导致的供热系统临时调整进行恢复,如调整阀门开度、关停备用设备等,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供热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1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寒潮天气,保障供热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居民和用户在寒冷天气下的正常供热需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作为首要任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供热。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设备维护、气象监测等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寒潮的准备工作,降低寒潮对供热的影响。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在统一指挥下协同工作,同时各层级各司其职。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当寒潮来袭影响供热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高效处置。

  (三)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热行业标准以及当地政府有关供热管理规定等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供热区域内受到寒潮天气影响,可能或已经导致供热系统故障、供热质量下降等情况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寒潮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供热企业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关技术和管理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运行部门、维修部门、物资供应部门、客服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总指挥职责

  全面负责寒潮供热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决策。

  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用户等外部关系。

  下达应急启动、调整和终止指令。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对供热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评估,向总指挥提出决策建议。

  成员部门职责

  运行部门:加强对供热设备和管网的运行监测,及时调整运行参数;寒潮期间增加巡查频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维修部门: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和材料;接到故障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物资供应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配工作,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充足。

  客服部门:及时向用户发布寒潮供热信息,解答用户咨询和投诉;收集用户反馈的供热问题并及时上报。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措施

  建立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寒潮预警信息。

  在寒潮来临前,对供热设备、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包括锅炉、换热器、水泵、阀门、补偿器等关键设备和部件,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对供热系统的保温设施进行检查和修复,减少热量损失。

  根据历年寒潮供热情况和设备运行数据,制定合理的供热运行方案,提前调整供热参数。

  加强对供热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对寒潮等突发情况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警分级

  根据寒潮的强度、持续时间以及对供热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将预警分为三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寒潮天气将导致供热负荷明显增加,但供热系统基本能维持正常运行,可能出现局部轻微故障。

  二级预警(橙色):寒潮天气较为严重,供热系统可能出现局部设备过载、故障,供热质量可能在部分区域受到一定影响。

  一级预警(红色):超强寒潮来袭,供热系统面临重大威胁,可能出现大面积设备故障、停热等情况。

  (三)预警发布

  当接到气象部门的寒潮预警信息或通过对供热系统的监测分析判断可能出现寒潮影响时,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客服部门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公告等形式向用户发布预警信息,告知用户寒潮可能对供热产生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与预警分级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三级响应:启动三级响应后,运行部门密切关注供热参数变化,适当增加设备巡检次数;维修部门做好应急准备,物资供应部门检查物资储备情况。

  二级响应: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运行部门根据需要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启动备用设备;维修部门应急抢修队伍待命,对出现的小故障及时抢修;客服部门加强与用户沟通,及时反馈用户问题。

  一级响应:全面启动应急机制,运行部门全力保障供热核心设备运行,必要时采取限热等措施保障供热系统整体稳定;维修部门迅速出动抢修重大故障;物资供应部门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总指挥现场指挥应急工作,协调各方资源。

  (二)响应程序

  当预警升级或出现供热故障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各成员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职责开展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应急指挥部根据汇报信息,及时调整应急策略和措施,确保供热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或稳定供热。

  (三)应急处置措施

  设备故障处置

  对于供热设备故障,维修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和程度。如果是小故障,现场进行修复;如果是大故障,制定抢修方案,调配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员进行抢修。

  在抢修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抢修人员安全。对于可能影响大面积供热的关键设备故障,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管网故障处置

  当供热管网出现泄漏、破裂等故障时,首先关闭相关阀门,控制故障范围,减少失水和热量损失。

  组织抢修队伍对故障管网进行修复,对于埋地管网,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开挖或非开挖修复技术。修复完成后,进行打压试验和冲洗,确保管网安全运行。

  供热参数调整

  根据寒潮天气变化和供热系统运行状况,运行部门及时调整供热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在保障供热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供热参数,满足用户的供热需求。

  利用智能供热控制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供热参数,实现精准调控。

  (四)应急结束

  当寒潮天气结束,供热系统恢复正常运行,供热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且经过一段时间的稳定运行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恢复生产

  对在寒潮期间受损的供热设备和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制定修复和维护计划。

  组织人员和物资,按照计划对受损设备和管网进行修复和保养,恢复供热系统的正常生产能力。

  (二)调查与评估

  对寒潮供热应急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应急响应措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

  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用户补偿与沟通

  对于因寒潮供热故障导致供热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的用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如减免部分供热费用等。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向用户解释寒潮对供热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供热服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组建专业的供热运行、维修、应急救援等队伍,确保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包括管材、管件、阀门、水泵、保温材料、抢修工具等各类应急物资。

  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物资质量良好、数量充足。

  (三)技术保障

  采用先进的供热技术和设备,如智能供热控制系统、高效节能锅炉等,提高供热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建立供热应急技术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四)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部门、抢修队伍、政府相关部门、用户等之间的通信畅通。

  配备多种通信设备,如对讲机、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等,满足不同情况下的通信需求。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供热企业负责制定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实际应急工作经验等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供热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寒潮天气,保障供热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用户在寒冷天气下能够正常取暖,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供热区域内,因寒潮来袭可能导致的供热设备故障、热量供应不足、管道冻裂等紧急情况。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保障居民和用户的温暖过冬为首要目标,优先处理涉及人员安全和基本供热需求的问题。

  预防为主:加强对寒潮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提前做好供热设备和管网的维护、检查,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降低寒潮对供热的影响。

  快速反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应急队伍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热或减少供热损失。

  协同作战:供热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与政府相关部门、与用户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寒潮供热危机。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供热企业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寒潮供热应急工作,制定应急策略,下达应急指令,调配应急资源。

  (二)各部门职责

  运行部门

  加强对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循环泵等)和管网的日常巡查,在寒潮来临前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和管道泄漏等问题。

  密切关注供热参数(温度、压力、流量等)变化,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供热运行状态,确保供热质量。

  在应急情况下,负责组织人员对设备和管网进行紧急抢修,保障供热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维修部门

  做好应急抢修设备和工具的准备工作,确保其性能良好、数量充足。

  在接到故障报告后,迅速组织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对损坏的设备和管道进行修复。

  配合运行部门对供热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提高设备和管网的抗寒能力。

  客服部门

  及时向用户发布寒潮预警信息和供热注意事项,告知用户可能出现的供热变化情况,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设立 24 小时供热服务热线,接受用户的咨询、投诉和报修,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运行和维修部门。

  对用户反馈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及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做好用户的安抚工作。

  物资供应部门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供热设备零部件、管材、保温材料、抢修工具等应急物资。

  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调配应急物资到抢修现场,保障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技术部门

  对寒潮可能对供热系统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参与应急抢修方案的制定,指导维修人员进行复杂故障的排除,确保抢修工作安全、高效。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一)预警信息收集

  与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寒潮天气预报信息,包括寒潮的强度、持续时间、降温幅度等。

  关注供热系统运行数据,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和现场巡查,收集设备运行状态、供热参数等信息,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预警分级

  根据寒潮的严重程度和对供热系统的影响,将预警分为三级:

  三级预警(蓝色):预计寒潮降温幅度在 5 - 8℃,持续时间不超过 3 天,可能对供热系统造成轻微影响,如部分老旧管道保温效果下降等。

  二级预警(黄色):寒潮降温幅度在 8 - 12℃,持续时间 3 - 5 天,可能导致供热设备部分故障、局部管网压力波动等情况。

  一级预警(红色):寒潮降温幅度超过 12℃,持续时间超过 5 天,或伴有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供热设备严重故障、大面积管网损坏,严重影响供热。

  (三)预防措施

  设备与管网维护

  在供暖季前完成供热设备的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管道的'保温层、阀门、补偿器等部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对老旧管网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改造或更换。

  检查和维护热交换站的设备和控制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远程监控功能正常。

  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储备足额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与物资供应商建立紧急供货协议,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补充物资。

  人员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供热企业员工进行寒潮供热应急培训,包括寒潮应对知识、应急操作技能、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寒潮供热应急演练,模拟不同等级的寒潮情况,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三级响应:启动三级预警时,运行部门加强设备和管网巡查,客服部门向用户发布温馨提示,物资供应部门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二级响应:启动二级预警时,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运行部门增加设备和管网的检查频次,适当调整供热运行参数;维修部门人员待命,随时准备抢修;客服部门增加热线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用户咨询和报修。

  一级响应:启动一级预警时,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到岗指挥,运行部门密切监控设备和管网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热运行方式;维修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紧急抢修;物资供应部门及时调配应急物资;客服部门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应急工作。

  (二)响应程序

  当接到寒潮预警信息后,应急指挥中心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分析寒潮对供热系统的影响,确定预警级别和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发布应急响应指令,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

  在应急过程中,应急指挥中心实时掌握供热系统运行情况和应急工作进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策略和指令。

  当寒潮天气结束,供热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组织对本次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设备故障处置

  当供热设备(如锅炉、换热器、循环泵等)出现故障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抢修。

  维修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诊断和修复。对于复杂故障,技术部门应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抢修方案。

  在设备抢修期间,密切关注供热系统运行参数,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如调整其他设备运行参数、优化管网流量分配等,确保供热系统的基本稳定。

  (二)管网故障处置

  若供热管网发生泄漏、破裂等故障,运行人员应及时关闭相关阀门,控制泄漏范围,并通知维修部门。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对故障现场进行安全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疏散周边人员等。

  根据管网故障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对于较小的泄漏点,可以采用带压堵漏等临时修复措施;对于较大的破裂,需要进行管道更换或焊接修复。在抢修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用户供热的影响,可采取局部供热、临时供热管道搭建等方式。

  (三)供热不足处置

  当因寒潮导致供热需求增大,出现供热不足的情况时,运行部门应首先检查供热设备和管网是否正常运行,排除故障因素。

  适当提高供热设备的输出功率,增加供热量。如增加锅炉的燃烧强度、提高换热器的换热效率等,但要注意设备的安全运行参数。

  优化管网运行,调整各支路的流量分配,确保热量能够合理分配到各个供热区域。对于供热末端用户,可以采取增加循环泵频率、清理管道堵塞等措施,提高供热效果。

  六、后期处置

  (一)供热恢复

  在完成应急抢修后,逐步恢复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启动设备和开启阀门时要缓慢操作,避免因压力和温度变化过快导致新的故障。

  密切关注供热系统的运行参数和用户的反馈,对恢复供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供热质量稳定。

  (二)损失评估

  对寒潮期间供热系统的设备、管网损坏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设备维修费用、材料更换费用等)和间接经济损失(因供热中断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企业的信誉损失等)。

  分析寒潮对供热系统运行的影响,总结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寒潮应对和应急预案改进提供依据。

  (三)用户沟通与补偿

  通过客服部门、社区公告等方式向用户通报寒潮应急处理结果和供热恢复情况,感谢用户在应急期间的理解和配合。

  对于因供热中断或供热质量下降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企业的承诺,给予用户适当的补偿,如减免供热费用、提供供热服务优惠等。

  (四)应急预案改进

  根据本次寒潮应急工作的总结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包括优化预警机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补充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组织员工学习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执行能力,确保在今后的寒潮或其他应急情况下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

  寒潮供热应急预案 1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寒潮天气,保障供热系统稳定运行,确保用户在严寒条件下能够正常取暖,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供热区域内遭受寒潮袭击,可能影响供热质量的情况。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调度、保障有力,确保供热安全和质量。

  二、寒潮预警分级

  (一)一般寒潮预警(蓝色)

  预计未来 48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二)较强寒潮预警(黄色)

  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三)严重寒潮预警(橙色)

  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四)特别严重寒潮预警(红色)

  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 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供热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寒潮供热应急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寒潮期间供热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其主要职责包括:

  接收和发布寒潮预警信息。

  决策应急措施的启动和终止。

  调配应急资源,协调各方力量。

  监督检查应急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技术保障组

  由供热公司技术部门人员组成,负责:

  对供热设备和管网进行实时监测和技术分析。

  在寒潮期间提供技术支持,解决设备故障和供热参数调整问题。

  制定和实施优化供热系统运行的技术方案。

  (三)抢修维护组

  主要由维修人员构成,其职责是:

  随时待命,对出现故障的供热设备、管网进行紧急抢修。

  在寒潮来临前,对重点区域和易损部位进行预防性维护。

  确保抢修工具和材料的充足供应。

  (四)物资供应组

  负责:

  储备充足的供热设备零部件、管材、保温材料等应急物资。

  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调配物资到需要的地点。

  做好物资的采购、管理和补充工作。

  (五)客服协调组

  由客服人员组成,承担以下任务:

  及时向用户通报寒潮预警信息和供热情况。

  接收并处理用户的`咨询、投诉,安抚用户情绪。

  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措施

  在供暖季前,对供热设备和管网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寒潮预警信息。

  根据历年寒潮供热情况和设备运行数据,制定寒潮期间供热运行方案。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建立应急物资清单和管理制度。

  (二)预警发布

  当接到气象部门的寒潮预警后,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向内部各部门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等多种途径向用户发布寒潮预警和供热温馨提示。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一般寒潮预警(蓝色)响应

  技术保障组加强对供热系统运行参数的监控,适当调整供热参数,保证供热质量。

  抢修维护组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客服协调组向用户发布保暖提示和供热情况说明。

  (二)较强寒潮预警(黄色)响应

  在蓝色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技术保障组进一步优化供热运行方式,增加供热负荷。

  抢修维护组增加巡查频次,对易冻部位采取保温防护措施。

  物资供应组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物资准备充足。

  客服协调组增加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用户反馈。

  (三)严重寒潮预警(橙色)响应

  应急指挥中心启动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技术保障组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提高供热负荷,确保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

  抢修维护组全员待命,对出现的供热故障迅速响应,优先抢修影响面大的故障点。

  物资供应组根据抢修需求,及时调配物资。

  客服协调组向用户通报应急措施和预计恢复时间,做好用户安抚工作。

  (四)特别严重寒潮预警(红色)响应

  除执行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外,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支持,如交通管制保障抢修车辆通行等。

  对供热系统薄弱环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必要时启用备用热源。

  加强与用户沟通,对特殊用户(如养老院、医院等)重点关注,优先保障其供热需求。

  六、应急恢复

  (一)寒潮过后,对供热设备和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修复受损部分。

  (二)总结寒潮期间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恢复正常的供热运行管理模式,持续关注供热质量和用户反馈。

  七、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寒潮供热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寒潮特点、供热设备应急操作、抢修技术、用户沟通技巧等内容,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二)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寒潮供热应急演练,模拟不同级别的寒潮情况,检验和提高应急组织体系的协同作战能力、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由 [供热公司名称] 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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