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精选14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后打算
虽然我镇在双节期间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行为,同时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2
XX区20xx年烟花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竹燃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竹销售行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抒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灯和防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竹销售管理的“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3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4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金安办〔20xx〕10号)文件要求,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和管理,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2月3日上午,镇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抓工作落实
我镇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涉及农民自用船、春运交通、消防安全、冬季取暖安全、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7个领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向负责人指出,并限时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督查,对工作不深不细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农民自用船
我镇共有4个库区沿线村,已安装号牌的船只共123只。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立即采取行动,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工作小组,分管负责人带队,于20xx年2月2日至3日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农民自用船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一是实行四级网格化管理。从镇、村、村民组长到船主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各级网格员联系方式。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台账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一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向船主发放提示函、利用广播、QQ、微信、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民自用船安全知识。20xx年2月18日,召开各村业务经办人及船主安全教育培训会议,认真吸取安庆市宿松县“2.4”船舶侧翻重大伤亡事故教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大监管力度。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各村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农民自用船安全现状。截至目前,我镇共查处11项隐患,已整改到位6项,整改中5项,小渔桶3只,简易组装船1艘,皮划艇1艘。
2、春运交通安全
春节期间,是人们出门走访的高峰期,人流量、车流量剧增,为确保我镇春运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利用广播、发放春运交通安全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共张贴宣传横幅32条、一封信4000张。
3、消防安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村(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春节期间派出所、安监所执法人员等相关单位深入到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次,查出安全隐患3条,责令整改零售店2家;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加大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深入到辖区范围内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对农户家中使用液化气、用电等不安全规范的行为予以现场指导纠正。
4、冬季取暖安全
在冬季取暖安全方面,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共召开3次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入组召开村民会议、发放冬季取暖安全一封信、张贴宣传横幅、利用QQ、微信、电子显示屏、广播、小喇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张贴宣传横幅和播放电子显示屏共计50余条,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三是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逐户对全镇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摸底登记工作,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重点人群排查台账,深入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提醒工作,做到镇不落村,村不落组,组不落户,户不落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防范冬季取暖意外事故发生。
5、森林防火
冬春季节是火灾频发时段,农村群众有进山扫墓祭祀、焚烧耕地的习惯,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我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发生此类事故。一是加强部署。逐级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宣传。利用广播、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落实巡防巡查制度。每天安排护林员进行巡查,严格火源管控制度,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6、危险化学品领域
危化品领域重点关注辖区内加油站点和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我镇现有4个加油站点,一个加气站,春节前,镇安监所对其进行了安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经过排查,未发现我镇辖区内存在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7、烟花爆竹领域
在烟花爆竹打非领域,我镇分别从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进行排查整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打非包保责任。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共召开3次会议,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主要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常态化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经营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隐患排查。为强化“打非”工作领导,在重点时段,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检查指导“打非”工作,要求各村也要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和非经营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构筑镇村联动的打非工作格局;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省、市、县打非工作部署。根据全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召开会议,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政府分别与各经营点签订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打非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职责;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从严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行为。镇执法大队、安监所联合古碑派出所对全镇36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和其他商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逐个排查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治"打非”氛围。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导经营户、消费者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重点时段,加大对零售经营户的宣传力度,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等重点时段,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运输和燃放知识,营造良好的"打非”监管氛围。我镇现有36家烟花爆竹经营店,从20xx年12月至今,共开展6次专项检查,发现3项隐患,均已整改到位。
三、落实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我镇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对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组建好本镇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完善好安全救援设备,并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和协调联动,集中执法力量,对各个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跟踪执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执法效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5
阮桥镇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精心部署下,在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镇销售点共29家,其中常年零售点22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7家(其中农村3家),并于20xx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35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镇实际情况,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成立了由镇长李新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韩雪峰为副组长,各村书记、镇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责任主体。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阮桥镇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镇的实际,在县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三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向镇安监领导小组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镇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镇印发《阮桥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在宣传栏及各街道明显处予以张贴宣传,并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镇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十字街、原坟路等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镇区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镇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镇烟花爆竹专项领导小组单独或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期间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烟花60余箱,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我镇自然村庄内道路复杂,非法销售人员多以亲戚关系进行销售,群众举报较少,查处时阻力较大。
二是镇虽然成立了相关组织,但相对于全镇面积来讲,人员较少,不能对所有村庄进行全覆盖,执法难度较大。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6
春节期间,烟花竹集中大量燃放,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遏制我县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恶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乐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
具体做法:通过印发上千份宣传宣议书到各大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发放;媒体、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宣读;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
成效显现:平乐县环保局这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应出来:首先,燃放烟花竹最集中的大年三十晚至初一早上这个时间段,空气质量较往年好了很多,往年那硝烟战场似的场景不复存在,大街小巷烟花竹燃放后散落的碎屑也少了很多。其次,据我县烟花竹供应商提供的数据,今年烟花竹燃的销量较往年减少了三分之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7
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安全问题隐患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xx〕1号)要求,县执法局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辖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召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大队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好检查台账管理。
二、强化宣传落实
一是利用执法岗亭LED显示屏、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二是春节期间在政府广场、商业街、蓬莱公园等人员集中区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22份。共劝导180余人次停止燃放孔明灯,销毁44起燃放或正要燃放的孔明灯。暂扣90余个孔明灯,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20余起。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我们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加强防范”工作思路,深入办公室、仓库、执法岗亭、机关食堂等各个隐患部位,组织开展火宅隐患排查4次,对检查发现的电路老化1处进行了及时更换。
(二)对夜市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辖区炭烤炉具,动员业主更换老化电线以及环保无烟烤具。截至目前已完成环保无烟烤具41户。
(三)针对辖区内焚烧垃圾、烟熏食品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共制止焚烧垃圾16起,烟熏食品96起。
(四)及时查处了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大门的`占道经营、堆放杂物行为21起,实现了各类消防隐患100%的整改率。
(五)大年三十上午,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60余人会同消防、公安、社区等部门对熊家大湾市民祭祖烧纸引发的山火进行扑灭。春节期间,县执法局共协助相关部门扑灭野火3起。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8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60号)和《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行动
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山林业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与落实;局安全办及时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了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监管,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一)对居住在林区周边和在林区周围上坟烧纸的群众,积极宣传教育,使周边群众自觉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不在林区内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可燃物集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梳理排查,要准确掌握辖区坟头墓地分布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护林人员对除夕上坟烧纸的群众全程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了林区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的燃放;重点管控群众居住集中的区域地段;重点管控儿童、智障及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坚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林区。
三、坚强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宣传,加强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公告、利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擅自储存、违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举报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做到群防群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确保了林区资源安全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9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0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对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1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镇围绕主题,积极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三塔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要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联合镇派出所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到更好的效果,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措施创新。全镇十个村均设有举报电话,并制作宣传单供烟花爆竹点进行发放,宣传烟花爆竹销售、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由镇分管领导牵头,联合派出所,对镇域内全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责任,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
四、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各相关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有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在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安监站牵头,对镇域内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等进行了排查整改,排查出隐患12个,现场整改10个,对之前两个经营点存在的前店后宅情况,多次督查,现已做到了店宅分离,并联合镇派出所清查取缔了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结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镇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目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2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xx。
四是排查摸底到位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3
XXX街道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区委、区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管理的通告》的要求,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强化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居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基本情况
XXX街道地处渝中半岛下半城,面积0.53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5万余人,暂住人口4800余人。辖区棚户区多、危旧房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大部分居民区消防通道狭窄,燃放烟花竹极易发生火灾,消防形势非常严峻。针对这些情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思考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整个XXX地区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竹导致的重特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强化了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在“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动员会”后,及时召开街道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张世合任组长,综治工作分管主任李廷磊为副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各科室、XXX派出所、XXX工商所和XXX房管所、储奇门房管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X地区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制定了X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限放区域安保工作方案和工作纪律等,对工作人员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43个社会单位和6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X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燃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社区春节期间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二)周密部署,以会代训,做好了安全监管的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燃放事故“零目标”的实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分别召开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燃放烟花竹安全工作。一是在1月25日,街道组织各社会单位、街道各科室和6个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召开了“X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党工委书记王大明、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对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对包括街道领导、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在内安全燃放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安排,并分别就如何搞好安全燃放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在1月31日下午召开了消防安全培训会,对社区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同时,还进行了消防安全应知应懂、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如何有效扑灭初起火灾以及如何迅速组织疏散受困人员等消防知识的培训;三是各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总体部署,分别召开了安全燃放管理工作培训会,对本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任务分工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加大宣传,舆论造势,增强了市民的安全燃放意识。
深入开展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管理的通告》以及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和燃放烟花竹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横幅、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烟花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1月26日,街道综治办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金紫门大厦门前举办了“燃放烟花竹集中宣传日活动”。据统计,20xx年安全燃放烟花竹工作期间,共张贴《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悬挂横幅32幅、张贴禁放、限放标志300余张、制作限放区告示牌7块、出黑板报18块、简报5期、出动流动宣传车一辆。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优化了辖区的消防力量布局。
为充分发挥消防联勤组的作用,确保在燃放烟花竹期间,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火,街道及时对辖区的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进行了优化调整。在现有282个消防联勤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4个组,总数达到了316个;灭火器在现有556具的基础上,增配了70具,达到626具。同时,还对各社区的黑板报、宣传栏和联勤组标牌进行了更换或重新设置,街道共投入资金1.2万余元。各社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对现有的消防联勤组进行了优化配置,把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重点倾斜到棚户区、背街小巷、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附近。
(五)突出重点,严密监管,强化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危化品、事故多发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居民棚户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1对1”、24小时严密监控,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进入1月份以来,街道综治办、城建耻科组织XXX派出所、6个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的154个化粪池、6个液化气经营点、3个下水道、1个加油加气站、6个棚户区和XXX劳务市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应急演练,战前练兵,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检验社区居委会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街道于1月31日下午2点,在不发布预先号令,不提前通知演练的方式和地点,不公布演练的评判标准的前提下,对辖区6个社区进行了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设置情况为该社区某处由于烟花竹燃放不当发生火情,要求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接到火情处置演练命令后,各社区居委会反应迅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较短时间内就近组织巡防队员和消防联勤组长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对假设火情进行了有效处置,对发现初起火情的处置程序、现场秩序的维护、受困人员的疏散等进行了综合演练。消防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演练结束后,我们还结合实际,给予了客观的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社区针对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七)加强值班、畅通信息,确保了工作进程的动态掌握。
街道各科室、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了24小时值班和干部值班、领导到岗值班制度,加强了值班力量,增加了守护巡逻值班,及时收集掌握了有关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确保能随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保持信息通畅,及时作出决策,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科学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了烟花竹的安全燃放。
节日期间烟花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除夕和元宵是春节燃放烟花竹最为集中的时段,也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燃放。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指挥体系,由街道党一把手任总指挥,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六个社区居委会、一个集中燃放点和一个应急处置小组),各小组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社区警长任副指挥长,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共同抓好烟花竹的安全燃放监管工作;
二是制定了巡查守护方案,对工作人员职责、巡查守护区域、人员到岗时间、安全监管重点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把各社区居委会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纳入重点巡查守护范围,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上述人员能够及时得到疏散;
三是重点抓好集中燃放点的监管工作。在限放区的两头的醒目位置,设置了限放区域警示牌,悬挂了宣传横幅,配备了30具灭火器材。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和XXX派出所所长马路任现场指挥,配备了民警、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对集中燃放点进行监管守护;
四是加大对禁放区域的监管力度。我们除了采取夜间喊话、入户宣传、巡查守护等常规监管方式外,各社区工作小组还根据自身实际,增强了重点地段的守护力量,对市民违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五是合理安排好节日其他时间的燃放监管工作,对街道值班室、各社区居委会的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由于领导重视,安排合理,在除夕、元宵这两日,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得井然有序,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市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无视禁令,非法燃放烟花竹,或者是在限放区域,不分地点和场合,乱扔乱放以及无视禁放烟花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督促监管的力度不够,工作还有死角。2月8日下午2时左右,天官府4号2-1户居民因外出未关窗户,由于他人燃放烟花竹引起该户窗外杂物和雨棚燃烧,幸亏社区巡防队员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大的火灾事故。
三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不尽人意。有的社会单位在烟花竹燃放期间,安全意识淡漠、参与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4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隐患及整治情况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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