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11 19:43:35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消防承包合同通用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承包合同通用15篇

消防承包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订立本合同,并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消防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和范围:

  1、发包方提供的____________消防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不含图纸未涉及到位的内容)

  1)、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由承包方购置。

  2)、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由承包方施工、安装、检测。

  3)、消防报审、验收手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

  2、根据消防规范配备的碰口连接及整体控制系统的检测和调试。单体楼内的安装和质量问题以及调试中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装的问题均在本合同范围内。

  3、承包方对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实施购置和安装检测并达到消防部门最终验收合格。

  四、合同总造价:大写:_______元。(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工程造价非经发包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变更,不得增减)。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图二份

  。提供施工水电。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二份。

  二、承包方:

  1.合同签定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签定日内报发包方审核批准并由发包方备案。严格按照图纸和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所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施工配合费等费用承包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按发包方下发《工程开工联系单》日内进场施工,全部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工程开工联系单》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延误工期外,其它任何情况工期不得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经验收达到:合格。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证,并经发包方或监理许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得用于本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方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由发包方提供费用。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的预付款

  二、发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每月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发包方上报工程量,发包方五日内核准并付款。

  四、工程总价款的5%,即元整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发包方全额支付余款。

  六、承包范围以外变更项目的结算与支付

  ①按照建设单位有效的变更通知单(变更通知单必须有建设单位的公章)进行变更结算。

  ②执行20xx年工程量清单计价。

  ③不计算贷款利息、养老保险统筹、四项保险、安全文明定额补贴费。

  ④变更项目结算经建设单位审定后并入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款支付。

  ⑤有关工程联系、变更等文件,交予发包方或监理后,三日内必须答复,特殊情况除外。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取得消防合格证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后10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1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主管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承包方负责竣工验收全过程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他工种需检测的除外)。

  三、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书的签字日期为本项目竣工日期。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承诺

  一、承包人承诺本工程必须保证质量按期交工。

  二、发包人承诺严格按时间付款。

  第八条、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指取得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之日)起算为以年。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

  二、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支付,保修金不记任何利息。

  三、在保修期内因承包人购置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维修的通知(含电话)后48小时内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违约

  一、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无偿返工或维修。

  第十条、安全

  承包人应确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导致的一切工伤、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条约

  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导致的行政或司法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物业操作人员培训条约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物业公司移交前,负责给物业公司培训2至5名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消防设备的操作,简单故障的检查排除,管道线路的检修等。

  甲方:

  乙方:

  日期:

消防承包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防水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

  本工程所有防水工程。其中基础防水为,外墙防水为,屋面防水为,卫生间防水,厨房防水为,阳台防水为,空调板防水为。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四、材料及技术要求

  1、屋面防水所需材料均为包工包料,数量按展开面积据实计算。

  2、材料试验费用均由乙方自理,送试材料与施工中实际使用材料必须相同。

  3、防水基层面杂物、积水清理以及需做灌水实验部位的灌水、放水、清理等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随材料进场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

  五、质量保证

  合同签订后,立即做出防水标准样板,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大面积施工。单项质量上达到要求。

  六、施工工期

  按照施工现场双方签订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1、施工栋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计天数。如遇影响施工的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中途不按合同执行,先退场后结账,按已完工作量60%结账,余款作为另找队伍的费用。

  七、承包计价方式

  1、各防水分项合同价格

  2、施工及验收要求

  (1)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现场抽样送检合格后方能投入本工程使用。

  (2)乙方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图》进行施工,保证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所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

  (3)保修年。

  八、付款方式

  1、原则上与建设单位付款同步。

  2、工程量据实结算。

  3、根据防水施工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验收,支付每月进度款75 %

  4、竣工验收合格支付95% 。余5%作为保修金。以签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准,至保修期满3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交底及测量放线,提供平整、无凹凸裂缝、无油污、无松散物质的水泥基层表面。

  (2)负责向乙方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处理施工的协调工作。

  (3)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对不符合规范合约及现场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4)提供指定的堆放产品的仓库(不提供食宿),施工作业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责任

  (1)无条件的服从甲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要求,采购指定品种材料,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场施工,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

  (2)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劳动力确保甲方的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及各种罚款。

  (4)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自觉接收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提供企业有效证明,自行办理有关进场施工手续。

  (6)乙方不得再转包,发现时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十、安全要求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并做好随时接收本行业的安全检查的`准备,由于乙方的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有关部门的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要对其在施工场地的该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双方各承担50%。

  十一、保修

  1、承包人所施工的工程保修期为3年,保修金额为结算总价款的5%,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若无属产品质量方面缺陷,期满后,以业主同甲方合同相符条款为主。

  2、保修期内,如出现防水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则属于乙方的保修责任。若因渗漏水质量问题而造成用户实物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在履行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所有费用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消防承包合同3

  甲方(劳务发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1、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按箱体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箱体规格:1600_700_240,单价:450元/只

  2、室内喷淋系统只按喷头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喷头类型:下喷,单价:75元/只

  3、消防报警系统按探头数量计算,另计弱电线管安装费用(3元/米)。具体单价如下:

  探头单价:70元/只

  4。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只按管道长度计算(消防水池给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给水管,约120米),不计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共计3200元,土方开挖费用不包含在内。

  5、开洞、堵洞及暗箱开墙洞等零星费用。具体单价如下:费用内容:开DN150洞,单价:45元/只

  6、由于设计、建设方及监理要求变更等签证内容,人工费甲方应按照签证单最终审计后定额人工费支付另支付给乙方。

  7、消防水泵房含2台消防主泵、2台稳压泵、1台气压罐、1台湿式报警阀共计15000元。

  8、消防系统调试费仅计取报警系统调试费,小计3200元。消火栓、喷淋系统调试费不再另计取。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周内支付乙方5000元作为当月生活费。

  2。乙方待消防喷淋支管、弱电支管(含穿线)安装结束后,甲方在1周内内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场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给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实行多退少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2。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对方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电费。

  五、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承包合同4

  发包方:____(简称甲方)

  总包方:____(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简称丙方)

  经组织开展的消防设施竞争性谈判,甲方决定委托丙方对消防专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施工承包。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消防设施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厂区

  3、工程范围和内容:消防专业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本消防专业工程是指消防设施水系统、消火栓、防火门、感温、感烟报警、空气采样报警及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等。即完成本项目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的所有按上述界定的消防专业工程范围及施工界面划分的全部工程内容。

  4、具体工程内容以甲方发给乙方的工程联系单为准,本消防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二、工期

  1、工程计划开工日期:XX年1月4日;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XX年2月10日

  2、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工期顺延;因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3、丙方必须按工期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和关键控制日期表提交监理单位及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以此为依据检查丙方的施工进度,如达不到要求,甲方将督促丙方加班加点完成进度,如达不到要求,其工期不予顺延,并按主合同相关工期约定条款办理。

  4、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5、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丙方应当按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丙方实施甲方、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三、合同价额

  一、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作为付款依据。其中:空气采样报警系统和超音速自动灭火系统费用:。注:此合同价含:设备、材料、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包装费、税费及协调相关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等,即为到厂安装调试竣工价。但不包含验收过程中消防部门收取的检测等相关费用。

  2、对于清单中没有的,属工程量新增的部分,如原有报价清单中有价格的按投标价格执行;如原报价中没有的部分参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规定计算,计价定额采用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XX)版及相配套的规定文件计算,主材价格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当期信息和市场实际询价计算,安装费用按建筑工程安装(XX)定额据实结算。

  四、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按工程用款计划筹措建设资金;承担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所造成的工程延期和因此增加工程投资的责任。

  2、本合同工程款由甲方财务直接划拨给丙方。

  3、负责监督审定丙方进度报表,按时向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材料款。

  4、协调解决与生产有关动火条件的落实;负责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5、派出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6、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审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安装条件包括:提供轴线位置及每层水平线、垂直运输及施工中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模板钢管及扣件借用、夜间施工照明、脚手架使用、施工电梯、开墙开洞配合、资料归档、临时水电及临时建筑等,并做到相互配合。

  2、由乙方一次性出具资金划拨委托函给甲方财务部门,由甲方直接将专消防设施专项款支付给丙方。

  3、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消防工程专项款发票给甲方作为办理财务手续的相关依据。

  4、甲方按本合同结算价的5%计配合费(含管理费、建筑修补)支付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方式再向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丙方责任

  1、丙方负责本工程第一条第三款的工程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的有关规定,服从的安全监督。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准备计划报甲方。

  4、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机械(具)等进场施工,必须为所属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符标准的劳保用品,并按工程进度要求调配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并保证完好。

  5、负责保管好设备、施工机具,倘若被盗或因被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6、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按规定清理好场地。

  7、根据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第五条约定履行义务,如发生属施工程质量问题时,丙方接到通知后3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8、竣工后15天内乙方退场完毕,退场前自行清理临时设施和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甲方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费用由丙方负责,并在结算时扣回。

  9、竣工验收后30天内向甲方报送本工程结算书。

  10、自行办理地方政府规定的手续,如有困难,甲方予以协助。

  11、派出现场总代表,处理日常事宜。

  12、丙方施工人员须服从甲方、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质量纳入日常现场管理。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3、丙方必须向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14、丙方负责消防工程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15、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地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6、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应予以赔偿。

  17、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8、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丙方负责赔偿。

  20、丙方必须在整个工程全部完成后15日内,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按有关规范验收。

  21、丙方必须参加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对工程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为题,丙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22、丙方必须做好资料整改工作,配合总包单位的资料备案,并在消防验收合格后向甲方移交二套原件资料。

  五、物资供应

  1、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附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丙方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并保存复验记录。

  2、进场的设备、材料,供应方均应提供合格证书或材质证书、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对于不合格设备、材料,丙方不得使用;如丙方不复检或将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用于工程,造成工程质量责任和损失由丙方承担。

  3、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如一方有异议必须由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由要求检验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由供料方承担。

  4、材料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

  1、丙方应对本工程的采购的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负责。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施工质量总负责人。

  2、本工程(消防工程范围)由甲方、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并需一次性验收合格。(消防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3、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实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4、工程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由于丙方造成的质量缺陷,甲方、监理有权依照现场实际情况给予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实实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5、丙方必须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按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或检验,并为检查或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检查或检验发现不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并方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费用,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6、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要求应达到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进行仲裁。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七、交工验收与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全面完工后,由丙方提出交工验收通知,甲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丙方按工程建设规定整理提交交工资料。

  2、工程交工验收后,丙方对施工的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及有关责任按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如发生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属施工质量和丙方自行采购设备缺陷问题时,由丙方无偿修理,并承担因此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属设计和甲方采购设备缺陷问题,甲方委托丙方修理时,丙方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精神尽力协助解决,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3、本工程空气采样报警系统及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参照空气采样报警系统和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质量保证期执行,其余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4、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5、在免费保修期内,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到次/月。并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事,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丙方取得联系。如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6、保修金支付方法

  6.1工程保修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支付丙方合同总价的3%;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于期满一周内将保修金余额(含合同总价的`2%)一次性无息付给丙方。

  6.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2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6.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6.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6.5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6.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八、技术资料交付

  1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

  1)制造检验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2)所有设备和材料及元器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说明、数量、生产厂家等技术说明书;操作、安装及维修保养手册等;易损零件清单;设备(系统)按出厂标准供应的随机工具清单,特殊工具和仪器应有说明书、产品样本和手册等。

  九、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1)甲方可在设备安装期间,以书面形式对合同中为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服务或技术规范作变更。

  (2)对于甲方的这类变更指示,丙方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变更后的费用预算,包括变更后按合同交货期交货是否有影响,同时提交执行变更的详细计划。

  (3)在甲方未对丙方按上述(2)款提交的预算书以书面形式发出有效变更指示之前,丙方不得按上述(1)款执行变更内容。

  (4)双方认同的更改是本合同项的一部分,合同的条款及条件适用此种更改。

  (5)采购项目变更必须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采购项目数量变更或品牌变更为有效变更,可调整承包价,但优惠率应执行投标书承诺不得调整。

  十、工程价款拨付

  1、本合同作为总包合同的补充合同,考虑到设备部分所占费用大,为利于项目顺利实施,(1)在空气采样报警设备进场后,经监理单位、项目审计单位、甲方相关人员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施部分60%的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建安发票后给于办理。(2)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进场后,经监理单位、项目审计单位、甲方相关人员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施部分的60%的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建安发票后给予办理

  2、其余的工程结算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总包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款。

  3、工程进度款经甲方、监理、审计单位验收已完工程通过后,支付至当期已完工程进度款的75%,,结算余款待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并扣取竣工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按第七条6.1条规定给予无息退还给丙方。

  4、本合同工程款由乙方一次性出具委托书至甲方财务部门,由甲方财务直接划拨给丙方。

  5、甲方按结算金额的5%作为配合费(含管理费)在竣工结算之后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丙方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分包与转包

  1、丙方不得将中标的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限责令丙方停止施工,情况严重时甲方可终止施工合同。

  2、为确保项目实施达到统筹安排的要求,甲方根据乙方项目进度实施情况,有权将合同工程内的部分工程切出另行发包。

  3、本工程如果发现转包,立即取消丙方的承包资格,并由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安全施工

  1、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建设方及总包方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2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厂安全教育,才能进入厂区施工。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写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厂、用电、用火、动土等手续,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4、丙方必须明确所承担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5、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丙方为施工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7、因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8、丙方对所有施工项目要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并实施工作危险分析管理,确保所有施工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9、丙方在施工中发生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经安全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程度给予停止资格复审、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处理。

  10、丙方应建立执行本合同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11、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生产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丙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甲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三、不可抗力

  (1)当丙方或甲方延迟了合同项下各自义务的执行,而此延误是基于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民众暴乱、火灾、水灾、地震、隔离检疫限制及禁运等等,则这样造成的延迟可以原谅,被耽搁的时间可加进履约时间内。

  (2)如果不可抗力情况发生,遇有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传真或电报通知对方有关不可抗力事故的发生,并应在14天内给对方一份有关当局确认的证明文件。对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应寻求不受不可抗力因素阻碍的其它合理方法履约。

  十四、迟交与罚款

  (1)除合同条款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误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五(5),一旦延误天数达到30个日历天,甲方可解除合同。

  (2)甲方延迟付款未超过30天的,应向丙方支付延迟付款赔偿费,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迟付款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五(5)计。如果甲方无故中途退货或延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退货部分或延迟付款部分的货款的20%的违约金。如果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法律认定且有计算依据的事实另行追赔。

  十五、争议解决

  甲方及丙方应尽量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因合同或合同相关而发生的争执或异议。如提交仲裁,仲裁地为兴义市。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仲裁委员会或仲裁法庭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丙方应付采购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0.5%计算,通用产品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5%,专用产品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10%,一旦延误天数达30个工作日历天,甲方可解除合同,如丙方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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