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协议(合集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装饰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装饰协议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工作日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承包项目
1、2个衣柜:____(其中推拉门限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注:____所用材料
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1级
②九厘板(帝森元福1级)
③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油漆(鸿昌牌)
⑤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关于工期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____工期顺延
2、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按延误工期50/天计算赔偿
3、因施工变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致停工累记8小时按一天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诀算
1、乙方木工材料进场时付元
2、乙方要木工工程进度一半时付
3、乙方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付
4、双飞粉进场付元
5、竣工验收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总金额及余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协义,并向对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的10%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条款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方案增加项目,必须提前三天或项目未下料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予以安排施工,增加项目的金额在油漆之前付清。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合同装修项目。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同意认可。
违约方承担变更项目300元作为损失赔偿给对方。
3、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日由乙方能知甲方按时给收,不得借故拖延。
因不能按时验收超过约定时间,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4、本合同一式二份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
电话: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____
电话:____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3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不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时间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第四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2、根据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成价费[XX]239号)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a)、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延期,须按以上标准计算申请延期天数补交上述费用;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可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热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能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得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移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蓬等构建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2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复印件和照片前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户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____
房屋装饰协议3
立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立协议丙方:(产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大厦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号令)、《××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1、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时须向市消防支队报审装修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属租赁房屋的,还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元/人(证);
4、按装修规模,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须缴纳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装修保证金,领取装修许可证,签订有关装修协议;
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单作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
二、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承担全责,同时,对因责任原因给毗邻物业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
2、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等涉及乙方履约行为的.检查,及时通知乙方纠正违规现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事故损失,乙方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协议项监管;
3、乙方在装修时按审定的装修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方案,且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房屋墙体、楼板、梁柱等结构,不得损坏上下水管道、排气井等公共设施;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动用明火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签发《动用明火许可证》,未经审核擅自动用明火,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严禁在供电线路分开关前搭接临时电气线路或施工临时电源、线路的安装工作必须由持《电工证》操作,接线须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中拟对原有设施设备(如:电、上下水、消防、监控等)进行拆除或增设的,须由产权人和甲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其中重新敷设或增加设施设备的,应对原有线路(管路)被拆解部份进行恢复;
7、室内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防火轻质材料,木料涂刷防火涂料,确保达到设计规定的防火等级要求;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
9、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必须安排在夜间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付);
10、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必须佩证进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现场未办证(包括未佩证)人员,甲方有权课以××元/人·次的罚款;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违者一次处罚××元;
1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者一次处罚×××元。
三、装修施工结束:
1、大中型项目的施工,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图纸,便于日后公共部位的正常维修;
2、装修结束后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退还装修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
代表:
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房屋装饰协议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装饰协议5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具体内容
以甲方广告设计制作要求(订购单)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须于当月_____日与甲方核对本月广告制作清单,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广告所发生款项,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所需的文件资料,且其内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且拒绝发布。
2.甲方须按时验收设计制作的广告产品,如因甲方所提供文件有误,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制作出错,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且派专人跟踪服务管理,东莞市区范围外相关费用(如运费)视情节另计。
2.每月对帐须提供合同、效果图、装饰发票及照片,保证相关广告物料制作的真实性及安装后售后服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甲乙双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则违约方须当月广告款项的______%赔偿给守约方。
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当月广告款项,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月广告款项的`______%滞纳金支付给甲方,乙方有权追讨有关法律责任,一切诉讼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及拒不支付相关款项。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期间甲方代表确认的订购单及制作清单、合同属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装饰协议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
房屋装饰协议7
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业主或使用人):
丙方(装饰装修企业):
为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房屋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服务。
2、负责现场及公共物业的环境卫生检查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3、对乙方、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服务,依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装饰装修质量保证金,向丙方收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4、制止违规行为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5、对竣工后的房屋改造部分作记录存档。
第二条、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对丙方的施工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丙方违规施工行为负有连带责任;乙方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书并交付装修质量保证金1000元;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主动接受甲方对装修方案、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向甲方交纳尊章施工保证金 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元。遵章施工保证金于施工企业完工后,经甲方审核符合要求后,无息返还施工企业。
2、乙方或丙方运送装饰材料应遵守甲方告知的.注意事项,不得磕碰损坏单元门、楼梯踏步扶手、内外墙等公共设施;用电梯运载物料的,应按规定交纳电梯使用费。
3、不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改变原设计用途及保护好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
4、不得私自搭建建筑物和改造主体立面的门窗。
5、不得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相关设施。
6、严禁在室外安装衣架,防盗网等有碍观瞻的悬挂物。
7、不在公共场地、绿地、走廊、楼梯内堆放施工材料、器具等杂物,不乱抛、焚烧垃圾。
8、及时清扫楼梯渣土,装修垃圾按甲方要求存放,文明施工(室外堆放垃圾不能散放,必须以袋装的形式存放,垃圾日产日清)。
9、注意防火防盗,装修过程严禁明火作业或超负荷用电。
10、施工时间规定在8:00-12:00,14:00-19:00,除此时间外,任何个人单位不得施工,以免干扰邻里休息。
11、装修企业应按规定接受甲方的资质、资格审核,并办理施工人员登记、出入证手续。
12、不准从事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以外擅自收费,乙方有权拒交。甲方如有故意刁难或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乙方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2、乙方因装修损坏毗邻房屋,造成邻居堵、漏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应负责修复或予以赔偿,几户同时装修,责任不明,由共同装修者均摊负责;属丙方施工责任的,由乙方另行向丙方追偿。
3、乙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拆、凿、改动房屋结构及公共设备的,负责恢复和赔偿损失,赔偿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人补交;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装修施工,限期整改,责令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协议8
物业管理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房号:【**】 幢 楼 号
依据《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政府部门关于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特别重申《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必须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3、装修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装修队的管理,使其服从和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申报的方案进行施工。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只要在不违反结构安全规定和不破坏房屋原有的整体性,不影响建筑物外观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自己对房屋使用需要进行装修;
2、乙方同意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同时督促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建渣清运费、楼道清洁维护费及办理《装修施工证》;乙方在办理完装修许可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进场装修。费用标准如下:
装修押金:装饰装修押金由装修企业交纳
1)住宅每户缴纳人民币1000元;
2)商业用房每间缴纳人民币1000元;
3)竣工后三个月,经检查未发现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有损坏、堵塞等现象,无息退还装饰装修押金。
预交装修期间的水费100元/户(完工后结算);
楼道清洁维护费60元/户(由于装修施工增加了保洁难度,并不可避免要损伤楼道、楼梯扶手、墙面、地面,此费用于楼道清洁和楼道的二次维护);
建渣清运费:(用于修建渣池,并根据城市管理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清运。)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缴纳;
2)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缴纳。
施工证:
1)押金:按每个5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2)工本费:按每个10元缴纳。
出入证:
1)出入证押金:按每个1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2)出入证工本费:按每个5元缴纳。
3、因装修造成对楼宇、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损坏,乙方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4、乙方愿意对所雇用之装修公司及其员工若有行为不端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设置广告牌必须到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并依据有关规定纠正其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其违规行为的情况,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报房管、城管、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四、本协议共3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约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协议9
甲方:管理处
乙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丙方:(装修公司)
兹有业主(简称乙方)委托装修公司(丙方)对其购买(或租赁):1、香溢广场·龙东小区 幢 单元 室、2、香溢广场·龙东小区商铺 号进行装修。香溢广场·龙东小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为加强对青田香溢广场·龙东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
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香溢广场·龙东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
一、装饰装修申请程序
1、香溢广场·龙东小区的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首先到龙东小区物管公司管理处客服中心接待大厅登记,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对业主(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领取《装修申请表》、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装修方案;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办公楼或商场、商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确定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渗水试验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6)、禁止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7)、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留出,以便今后维修疏通;
(8)、请勿随意改变厨房、卫生间内原有设备和管道位置,确需改动,应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业主(住户)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9)请勿擅自凿除楼地面原水泥层面,若因装修施工造成渗漏,住户应立即无条件予以修复,并作必要的防渗水试验,地面请不要用超重材料装修;
(10)不得在承重墙体上凿壁、打洞、开设门梯、窗口等;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与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签订《香溢广场·龙东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然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管理处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有关装饰装修规定及香溢广场、香溢新城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的部分和本协议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8、业主/装修单位须严格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协议之管理规定。
9、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10、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1、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缴费主体
收费标准
备注
1
装修保证金
业主
住宅:5000元/户
商铺:5000元/户
1、装修保证金,其它性质物业另行约定;
2、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装修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装修公司
出入证押金:20元/个
工本费:5元/个
三、装饰装修管理细则
(一)、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管理处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协议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与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给予理解和配合;
1、未经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公共设施,降低使用效果;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住宅外立面材质及颜色;
7、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六)、阳台、窗户等原则上住户不得安装防盗窗。一、二层住户若确实需要,经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突出外墙面,不得超出窗洞口.
(七)、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以及管理处的有关规定。
1、二次装修期间严禁损坏或封闭消防设施设备,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100平方米配2只4公斤的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瓶装煤气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5、在室内装修施工期间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不发生火灾和火警事故;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并呈报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得到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存放,物品存入量不宜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9、施工动火,一律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11、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管理处,按手动报警器(或拨打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现场,配合调查;
12、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袋装后定点放置,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1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5、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八)、为确保装修期间区内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有关装修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进户门内侧,以便管理处进场检查督促;
3、装修施工人员应穿着所在施工单位工装并配带临时出入证,不得在小区内随意游、喧哗,不得进入小区公共休闲场所;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座便器,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区内随地便溺;
5、不得在施工场地内留宿过夜,特殊情况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当地公安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工作时需遵守管理处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公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管理处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代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管理处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九)、装修期间管理处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若需延长施工工期,请提前5天到管理处备案;
2、装修完毕后,向管理处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管理处,以便管理处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能方便于工作检查、维修,保持好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消防设备的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留出,以更今后维修疏通;
(十)、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生活居住带来较大影响,管理处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养水实验,并把书面资料交管理处备案;
2、为确保用电安全,切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管理处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可视对讲、有线电视接线盒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可视对讲的线路,对更改后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封闭,切勿的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单位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管理处,并在管理处人员指导下在指定空调架位置上安装;
7、装修卫生间前及卫生间装修完工后,应先对卫生间进行养水测试,如未做养水测试,今后发生一切渗水均视为装修造成。
(十一)、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管理处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十二)、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管理处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遵守。如发现有乙方(丙方)违约的,视违约的实际情况,违约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20xx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但相应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适用于住宅、非住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协议10
发包方(甲方):____
承包方(乙方):____
依照有关法规和中信支行饰工程招标文件,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 . 1 工程名称:____
中信支行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____
全部工程内容以甲方签订的施工图为准。
承包方式:____按施工图、包材料、包工具、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保修。
1 . 2 工期总天数:____50天
1 . 3 开工日期:____本合同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____本合同工程定于年 月 日竣工。
1 . 4 质量等级:____按省级优良标准
1 . 5 合同价款:____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含设计费)为RMB: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人民币:____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
1 . 本合同条款;
2 .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 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 . 施工图纸和本地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 国家和本市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24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 3 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规范、适用法律
3 . 1 适用法律法规:____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 2 适用标准、规范:____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 4 条 甲方工程代表
4 . 1 甲方工程代表姓名:____
4 . 2 甲方代表的责任与权利
4 . 2 . 1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托和撤回均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4 . 2 . 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4 . 2 . 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 应在收到指令后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 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 . 2 . 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 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2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 5 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
5 . 1 在开工日期之前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5 . 2 甲方进行的分项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5 .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相应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 6 条 乙方工程代表
6 . 1 乙方工程代表姓名:____
6 . 2 乙方任命的本工程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的自检,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6 . 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6 . 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 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6 . 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中途更换工地代表。
第7 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
7 . 1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交达到甲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和相应的预算,对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作法说明。
7 . 2 对于甲方已批准认可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认为不够详尽、完善,需作补充的,在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7 . 3 甲方认为已批准认可的设计不够详尽、完善,不适合现场情况,需做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或修改设计,不另计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施工。
7 .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规范施工,如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防护、照明、防火、看守、围栏和警卫。因施工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第三方损失和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 . 5 遵守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 . 6 遵守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 . 7 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审批、登记等各种报批手续;负责办理本工程消防报审、验收手续,在约定工期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办理乙方施工部分的其它合格证、准用证等有关证书。
7 . 8 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 . 9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 8 条 延期开工
8 . 1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按约定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8 . 2 乙方未能按时开工,且没有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乙方超过约定开工日期10天,没有实质性开工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 .3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 9 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 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甲方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 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若由甲方提出停工要求,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若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第 10 条 工期延误
10 .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____
1 .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3 . 不可抗力;
4 .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未答复,视为延期要求未被确认。
10 . 2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第25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 11 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11 . 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1 . 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1 . 3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1 . 4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 12 条 工程质量
12 .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省级优良工程。
12 .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按合同第25条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败诉方承担。
第 13 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可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 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 4 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 14 条 合同价款之确定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生可作为工程决算价确定的依据:____
14 . 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14 . 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14 . 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和材料更换;
14 . 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14 . 5 乙方中标材料价格和工程量;
14 . 6 乙方工程决算经审计后的工程量涉及预算中相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正误差不能超过+2%,超出+2%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预算和决算中相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按照实际竣工图计算,下限(即负误差)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 15 条 工程款支付
15 . 1 本工程付款方式:____在工程施工开始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开始后第20天,按甲方、监理单位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来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0%),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程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成后,竣工资料交审计机构审定,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决算价,按决算价支付至95%,余5%在工程一年保修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时10日内一次无息结清。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
15 . 2 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工程款支付进度。
15 . 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若因乙方延误提供发票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 16 条 材料采购供应
16. 1 本装饰工程除另有约定之外,所有设备和材料由乙方采购。
所有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16 . 2 石材、铝板、幕墙玻璃等主要材料的采购,其厂家、品牌、型号、品质和价格须甲方书面认可,双方封存样品,由乙方采购。甲方认为必要时, 可以组织采购招标,由乙方按招标结果与供应商签定采供协议,并向甲方提供协议副本,甲方亦可以派人共同参与采购。
16 . 3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的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 17 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供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的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 18 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由乙方负责设计,不另计收费用。设计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 19 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报郑州批准,乙方未经郑州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若发现存在擅自变更设计的情况,乙方负责无条件按原设计施工,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 20 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20 . 1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____
1 .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 .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 .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 .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程量;
5 .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20 . 2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 天内,提出因变更引起的材料使用及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化的书面报告,送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____
20 . 3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20 . 4 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 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24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 21 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15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伍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 22 条 竣工结算
22 . 1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30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提交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核,并将最终审核意见副本送交乙方。双方对审核结果达成一致,并在乙方完成第7条约定工作后,甲方按第15.1条约定付款。
22 . 2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3 0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决算审核的,从第31 天起按合同第25.1条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决算资料不齐备、不配合中介机构工作、联络中继等原因造成延误,审核时间顺延,延期时间由中介机构确定。此延误期内甲方不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22 . 3 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的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 0 天内结算。
第 23 条 保修
23 . 1 保修责任范围:____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及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及承包方设计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3 . 2 保修内容包括:____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3 . 3 保修期限:____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一年。
23 . 4 保修费用:____从工程结算款中留存。即:____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5 %。若发生的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3 . 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23 . 6 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 24 条 争议
24 .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4 . 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
24 . 2 . 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4 . 2 . 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4 . 2 . 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24 . 2 .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 25 条 违约
25 .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拖欠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5 . 2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每日人民币贰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天不能竣工,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25 . 3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5 . 4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5 . 5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 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 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5 . 6 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在扣款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
25 . 7 对于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导致存在的在甲方要求完成范围之内但未在乙方投标文件范围之内的工程项目仍须由乙方在合同约定工期之内无条件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上述漏项工程的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漏项项目,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 26 条 不可抗力
26 . 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26 .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26 . 3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____
26 . 3 .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6 . 3 .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6 . 3 . 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 . 3 . 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约定。
第 27 条 工程分包
27 . 1 乙方不得转包部分或全部工程。对于专业性较强或需要专业性施工资质的工程部分,乙方可以分包部分工程。
27 . 2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7 . 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7 . 4 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工程分包价款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 28 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28 .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监证机构备查。
28 .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28 .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8 . 4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 29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29 . 1 本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9 .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自愿将洪山区风华天城十栋商品房室内外装修工程(涂料)承包给乙方:(1)内墙每平方米单价12元/㎡,质量要求不脱皮,不开裂、打磨、刷乳胶漆等工序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以上工程不包括材料。(2)外墙:仿花岗岩涂料、单价115元/㎡,质量要求不脱皮、不变色、线条必须均匀,直展。
2、 为了员工工资保障。乙方需向甲方交保证金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现已向甲方预交保证金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下欠拾贰万元整(120xx0.00元)保证金于20xx年9月20日前必须付清。如不按时付清,甲方不予退还已交保证金并向乙方收取所有工程项目款的3%违约金。
3、 安全事项:如乙方在甲方工地上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如因甲方设施造成的伤亡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如因乙方员工个人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应负责70%,乙方负责20%,肇事者负责10%)
4、 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的50%支付给乙方,如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交纳10%的.违约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 以上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装饰协议12
甲方: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
乙方所购买房屋的房号为:
为规范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相关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管理细则
一、乙方保证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一律不得施工;19:00点后施工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以确保小区安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高考和中考期间等其他特殊时间段,甲方有权调整施工时间。
二、装修期间,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
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装修期间,甲方将派人员按本协议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施
工人员必须服从监督管理。如发现违规装修,甲方人员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而造成他人损失或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及其他一切责任。
第二条装饰装修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禁止一楼住户下挖地面。
二、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承重墙和柱,不得凿穿阳台隔断板,以及毗邻房屋共用之隔墙。
三、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总体负荷不超过住宅使用中的约定。
四、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机房及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同意后,乙方拆改以上附属设施时,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如因违规装修造成的渗水、漏电、断电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责任及费用损失。
五、卫生间、厨房均已做好地面防水层,装修中禁止在地面防水层上打孔,以免破坏防水层,导致毗连层渗漏,如有破损需重做防水处理,并需进行24小时闭水实验,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厨房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除空调外机等必要设备,防盗网等不得在外墙悬挂。
七、禁止违反消防规定进行装修,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禁止有明火源。
八、禁止高空抛物、装修垃圾严禁乱扔乱倒。
九、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房屋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场所。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必须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在装修中不损坏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如有任何损坏,当事人必须赔偿损失。
十三、无论什么时候,不准在公共场地内进行施工;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县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一、装修必须严格按照以书面审批的图纸及说明进行。
二、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守低压用电规程和管理公司有关规定,电线必须要保护在阻燃塑料套管内。
三、为了保证小区的整体美观和相邻业主的安全,乙方安装防盗网须到甲方处登记,由甲方指定统一样式的防盗网,并且要符合甲方安装规定。
四、乙方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外立面冷凝管、线必须规范安装,以保持物业外立面整齐美观。
五、楼房外墙面已做保温处理,乙方如需安装空调,必须在固定处做好防水处理,以防发生渗水现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
六、所有外墙、房顶、阳台不许安装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装修不能伸出公共走廊、窗台、阳台。
七、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重量较轻和干式结构的材料,列如:空心板、GRC隔板,如果是木框架或板墙,必须要涂上防火漆;所有木制吊顶必须涂上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八、任何施工程序,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墙壁及地板的结构;铺装地板时应保护好暗敷的水、暖管道及配电线路。
九、所有发出的噪音、震动声的工程,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其他时间不得扰及其他业主。
十、室内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作闭水渗漏实验,确认无渗水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十一、甲方保留以上有关内容的修改和补充的权利;乙方如对上述任何一项有疑问,请向甲方管理处咨询。
第四条防火责任明细
一、消防工作重于泰山,本物业执行“谁装修,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
二、乙方防火职责范围为:一切因乙方装饰装修工程,所能引起事故的防火消防区域及隐患。
三、乙方防火职责为:
1、协助小区防火责任人搞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防火安全。
2、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确保本区域安全。
3、认真贯彻、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消防规定。
4、协助甲方保护好本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爱护消防器材。
5、协助小区防火责任人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检查、上报本区域装修工程,纠正处理本区域的违反消防法规的现象和行为。
第五条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约定竣工验收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由工程、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有施工方承担。
第六条装修保证金
一、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每户20xx元。
二、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
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因装修所造成的房屋损害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连带
承担一切责任。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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