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11 11:36:4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精选15篇)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

  为积极应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对全县道路交通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此引发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重新修订了工作预案。

  一、恶劣天气预警等级

  我县多发的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恶劣天气主要有雾、霾、暴雨、暴雪及冰冻等,按有关规定,分为三级管理:

  红色预警(一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五分之二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10毫米、积雪超过8厘米且路面结冰。

  黄色预警(二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5毫米、积雪超过6厘米且路面结冰。

  蓝色预警(三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四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造成较大影响并且暴雨天气可能持续;24小时内降雪超过2.5毫米、积雪超过3厘米且路面积雪结冰。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恶劣天气等级及影响范围,分为大队、中队两级响应:

  (一)大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3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个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二)中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1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条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指挥领导,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联络发布组、宣传报道组、分流疏导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李金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信息联络发布组设在大队指挥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各个单位的联络与沟通、交通诱导信息和路况信息的发布;

  宣传报道组设在大队宣传科,副教导员闵建荣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宣传报道;

  分流疏导组由各单位组成,唐孟珺为大队联络员,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协调与联系,各单位负责人为各自辖区分流疏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交通指挥与协调工作;各单位民警、辅警为成员,具体负责分流疏导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后勤保障组设在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交通分流设施、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人员的后勤保障。

  四、恶劣天气信息获取及发布

  (一)信息获取

  1.大队指挥中心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日常情况下每周沟通一次信息,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每日沟通一次信息;发生恶劣天气时,视情形每2小时沟通一次直至实时沟通。

  2.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和路面巡逻等措施,实时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气情况。

  3.大队指挥中心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上设置的天气监测设备,了解恶劣天气对道路的影响情况。

  4.大队指挥中心及时收集上报路况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在启动响应的同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2.启动县级响应后,各单位负责将乡镇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报办公室并及时通过LED显示屏、诱导屏、手机短信和当地主要媒体发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3.响应解除后,由原发布单位在1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恢复交通信息。

  五、信息报送

  (一)大队启动Ⅰ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二)大队启动Ⅱ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三)大队启动Ⅲ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上报市交警支队。

  六、指挥调度

  (一)领导到岗到位

  1.启动Ⅰ级响应时,大队主要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赴一线指挥。

  2.启动Ⅱ级响应时,大队主管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业务部门负责人赴一线指挥。

  3.启动Ⅲ级响应时,大队带班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

  (二)工作职能

  1.按时上报信息。大队按照相应等级,Ⅲ级响应每90分钟、Ⅱ级响应每30分钟、Ⅰ级响应每15分钟向相应报送部门报送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指导现场处置。大队通过视频、语音、电台、电话等方式,直接指导一线处置工作,指挥分流、管制车辆,必要时可调度相邻大队警力协同处置。

  3.及时沟通协调。大队及时与相邻市、县大队沟通,通报天气、路况信息,必要情况下请求协助协调分流、管制车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配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

  七、现场处置措施

  (一)警力到岗到位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除机关必要人员外,全部投入一线。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迅速调配警力,支援受影响路段,确保该路段警力占总警力的80%以上。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涉及路段交警中队民警全员上路。

  4.在警力到岗到位后,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原有勤务安排基础上,增加巡逻班次频率,在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

  (二)实施交通管制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大队指挥中心经请示市交警支队同意后,封闭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禁止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其它车辆通过辖区。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车辆通过辖区。

  (三)交通组织疏导

  1.远距离分流: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围内,对驶向管制路段的车辆采取远距离分流。

  2.中距离疏导: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围内,指挥驶向管制路段车辆右侧排队慢行;

  3.近距离控制: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内的范围内,控制车辆,依据管制措施情况分别采取禁止车辆驶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车辆驶入管制路段和指挥车辆右侧排队慢行依次通过。

  4.实行限速通行。通过交通广播、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发布雨雪、雾霾天气车辆限速值,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间断放行措施。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车辆间距,调节交通流量。

  6.带道压速通行。对于路面积雪结冰、坡道弯道等事故多发路段,或因雾霾天气导致能见度较低、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拥堵的路段,视情在安全地点组织车辆编队,由警车或者民警乘坐社会车辆,带领车队压速通行。

  7.压缩车道通行。在弯道、坡道以及桥梁、隧道口等易结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置连续、渐进提示牌、摆放反光锥筒,压缩多条车道为一条车道,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严禁超车。

  8.临时封闭道路。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山区、临崖傍水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限制车辆通行。道路封闭后,对封闭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将滞留车辆带离封闭路段。

  9.警种协调联动。对于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道路严重结冰,疏导指挥警力不足的,要及时提请当县公安局指挥组织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种,联合上路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10.积极救助群众。因雨雪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提供条件帮助解决受困司乘人员的食品、饮水供应以及医疗救护服务。

  (四)交通事故处理

  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则,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处理、快速清撤,简易事故当场处理,一般事故简易处理,快速恢复交通。

  (五)恢复交通

  应急处置完毕,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复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恶劣天气发生规律,按照本预案规定,进一步细化各项处置措施,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切实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因此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各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视频指挥通讯设备提前调试,摆放到辖区重要交通结点,并按照指令随时开赴相关路段,及时为上级部门传送一线视频画面。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按规定留足备勤警力。遇有突发恶劣天气,备勤人员10分钟内集结。各大队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与相关部门联合的实战演练。

  (三)做好应急准备。大队按照装备标准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通讯、交通、救援和民警个人防护、防寒保暖等装备,配备至少一台应急通讯车;协调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融雪、除冰物资,配备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对沿线公路设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际、市际后市内、先坡道桥梁后平直路段的顺序,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准备;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热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证滞留人员情绪稳定,避免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绿色通道”。要掌握并对接辖区各方救援力量,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前往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交通信号的限制。对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需要开启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的,要及时受理,根据实时路况规划最优通行路线,调度路面执勤交警采取调控信号灯、警车开道等方式切实保障医疗急救、消防救援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五)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报道组要主动挖掘民警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编发简报、采编信息、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以随警作战、跟踪采访、现场报道等方式,对民警规范执法、服务群众、抢险救援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导机构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尚信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三、职责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指挥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四、预警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解释等工作。

  3、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镀层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4、善后处理工作,由交警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交警做好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输认领、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委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二)规范运作,加强管理。认真调研,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加强以辖区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道路拥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气信息的预知和路面交通状况的掌握。局指挥中心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早预知天气状况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

  (二)严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对雨雪雾天,交警大队要根据天气和流量情况,采取警车前导压速领驶、在路口发放警示卡、低速巡逻、开警灯喊话等措施,加强交通管控。对恶劣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车辆的分流工作,防止发生交通堵塞。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交警大队要组织民警深入各有车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恶劣天气下安全行车知识教育,提高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技能,增强处理各种路面交通情况的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宣传诱导。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播发实时路况信息,播放有关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知识,为缺乏驾驶经验的驾驶人提供帮助。

  (五)做好值班备勤和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要做到一呼百应,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要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对可能或已经结冰的路段,特别是桥梁、坡道、弯道,要提请交通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撒盐、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组织力量及时清扫路面积雪和碎冰。

  (六)事故现场处置。交警大队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导组,如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导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达位置,正确保护现场,快速勘查现场,快速疏导交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在未恢复交通前,民警绝不允许撤离现场。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备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反光背心、头盔等。并加强民警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注重安全的自觉性。巡逻过程中要警灯长亮,警笛常鸣。勘查现场,疏导交通,要规范执勤,全部着反光背心,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以对党、对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切实把这项预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责任制。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有效地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值勤和报告。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动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交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是指是以减轻人员伤亡、降低损失为目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较短时间内采取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防止因此而产生的事故扩大和人员财产损失的重大补救措施。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控制程序》等有关内容制定本应急预案。

  1.3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上下班、公出途中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公司人员。

  2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2.2职责

  2.2.1组长负责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抢救工作。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应急小组成员上岗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下达指令组织协调抢救工作和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面了解和掌握抢救过程的人员、车辆损失情况及时处理抢救过程的重大问题修改预案分析处理事故上报处理结果。

  2.2.2救援行动组

  2.2.2.1积极参加伤亡人员的救治帮助其他人员从危险地带撤离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种隐患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2.2.2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卫、人员救护、抢救车辆等协调工作及时进行救护及运送人员。

  2.2.3事故处理组

  2.2.3.1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现场情况

  2.2.3.2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2.2.3.3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的`评估在短时间内将事故原因及事故基本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3应急事件的预防

  3.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横穿马路或超速行驶。

  3.2公司带车人员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应严格按规定行车谨慎驾驶。

  3.3通勤班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特别是在繁华街道上下班高峰时应采取耐心、冷静、谨慎驾驶防止急躁情绪的发生。

  3.4应定期进行书面或口头安全教育在经常发生事故地段应提醒公司员工注意。

  4应急预案的启动

  4.1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本单位汇报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各应急组成员应各就各位参加事故应急处理。

  4.2各应急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迅速到位并全力进行事故抢救。

  5危急事件的应对

  5.1当事故一旦发生时立即报告交警部门积极救护伤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就近送达医疗部门救治。

  5.2事故发生后救治伤员时应该依照先危重后轻伤的原则进行防止避重就轻延误救治时机造成二次伤亡事故。

  5.3公司车辆调度时必须按照应急小组的要求保证车辆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5.4如通勤班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尽快启动应急车辆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用车。

  5.5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做好标记。

  5.6事故现场勘察清理后应及时做好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完成好下一步任务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6总结

  6.1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对该风险事件工作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深入调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针对性地对后续的政策提供建议。

  6.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好伤亡家属及亲友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6.3对由于个人过错造成的重大事故应根据公司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道路安全和城镇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村、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二、领导小组

  (一)成立应对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东圻同志兼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经会议研究可果断决定对主要道路进行封闭,并进行巡查监管。

  3.根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防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做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措施。冰雪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做好辖区内各级道路的监控和现场管理。巡查小组和现场维护调解小组加强对结冰路段和事故易发点的巡查力度,按照科学管理安全分流,分类指导原则确保交通通行,不出交通安全事故。

  3.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4.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四、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各村和各部门应急工作需要。

  2.物资保障。储备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帐篷等设施装备,确保盐、沙、草袋等除冰物资储备充足。

  五、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7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境内的因持续低温冰冻、长时间降雨降雪等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和应急行动。

  三、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股,董俊华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上报工作。具体工作联系人:

  五、职责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道路交通中断事件应急工作指令;

  2.决定启动与终止本预案,处置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公路交通中断突发事件;

  3.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中断事件应急工作;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二)局综运股

  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三)公路中心

  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安全设施抢修车、应急照明灯、铁锹、防滑沙、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迅速组织人员抢修。

  (四)执法大队

  加强全县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临水临崖等险工险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上报封道情况。

  (五)运输中心

  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

  (六)质监站、指挥部项目办

  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七)各运输企业

  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六、应急处置

  (一)抢通保畅。灾情发生后,按照边降雪、边撒盐、边除雪、边铲冰的要求,组织抢险队伍及时铲冰除雪。确需封闭主要道路的,积极做好分流绕行工作。

  (二)信息发布。加强与气象、交警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通过广播、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工具,持续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引导广大驾驶人安全出行。

  (三)通行管控。重点加强桥梁、坡道、弯道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配合交警部门,通过警告提示、执法车辆带道、压速通行、压缩车道、编队通行等措施,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过。

  (四)组织救援。协调交警、消防、急救等部门随时准备,遇有故障和事故车辆能够快速出警、快速处理、快速抢救。

  (五)生活保障。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按照先客车、后货车的顺序,及时将人员及车辆疏导分流至道路沿线的停靠点休息等待,并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提供条件帮助解决受困旅客的食品、饮水等生活物资供应以及医疗救护服务。

  (六)绿色通道。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按照保障油气运输车辆和菜蛋肉奶等绿色通道车辆优先通行的原则,引导上述车辆有序、快速、安全通行。

  (七)值班值守。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八)信息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每天汇总有关道路抢险救灾通行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报告。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8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低温雨雪凝冻天气人、车、路的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应急保障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明伟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鹏同志总牵头,县交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构建通畅、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

  三、职责分工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龙泉大道大道、环团圆山大道、县城区域主次干道除冰、保畅工作,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责任领导:甘立朝,责任人:舒均跃)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我县辖区主干道路面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负责及时将除冰工业盐调拨到各乡镇(街道)。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责任领导:陶春,责任人:周伦波)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协调做好高速公路做好交通疏导,实现合理分流;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做好道路被困车辆、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刘剑君,责任人:宋安文)

  4.高速交警一大队:负责会同“一路多方”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主动对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车辆、人员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周军,责任人:周圃丞)

  5.县气象局:负责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发布低温、凝冻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增加预报预警发布频次。(责任领导:何肖国,责任人:钟彬)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救援指挥;按照规定进行低温恶劣天气分析和评估,做好工业除冰盐的协调,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为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责任领导:姜文艺,责任人:方义)

  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责任领导:何铜琼,责任人:黄翔)

  8.县教育局:负责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幼儿园、中小学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必要时做好停课准备。(责任领导:杨再艳,责任人:肖德春)

  9.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通村、通组路的.路面巡查工作,负责做好重要通道和重要路段的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标识和值守工作,及时做好凝冻期间辖区撒盐除冰保畅工作。(责任领导:各乡镇(街道)长(主任),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应急、交通、交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

  (二)强化“抗凝保畅”安全防范。一是交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及高速公路“一路多方”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和道路巡查工作,在重要路段做好除冰保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凝冻、道路交通受到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交通保通畅保安全有关工作。 二是交通、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滞留人员的就餐、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道路隐患排查,临水、临崖、临边、急弯、陡坡、凝冻等路段设置警示标牌,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村寨主要出入路口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做好群众出行的劝导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救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漏报、乱报灾情信息,应急处置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9

  为应对冰雪天气影响我镇农村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现结合我镇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确保乡村道兼顾,除雪除冰工作应先重点做好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等区域,乡道、村道融雪除冰工作由镇路长办、各村具体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域范围内发生的降雪天气,用于农村公路防抗雨雪应急行动。

  三、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镇成立农村公路安全指挥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路长办,程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琦为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全镇农村公路安全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重大方案与措施的`审定。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救灾工作,具体负责现场组织指挥,人、财、物调度,组长不在时,代行组长职责。

  3、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收集分析交通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掌握动态。

  4、成员单位:

  安全办:负责交通工具安排,应急物资储备。

  路长办:负责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做好抢险预案和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被毁的恢复规划。并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检查、排查、信息收集上报情况。

  卫生院:负责抽调医生参加抢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正常秩序,依法打击破坏抢险的犯罪分子。

  民政办:负责做好群众的优抚安置,保证群众生活供给。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抢险,成立抢险预备队。

  财政所:负责抢险资金的落实,购买抢险物资的准备。

  四、融雪除冰应急启动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三级响应:在入冬前,接近0℃时,启动三级响应。各村负责人上岗,成员到位,储备足够的融雪剂、防滑沙;备齐清雪工具、车辆,随时待命。除雪、除冰实施采取各辖域包干的形式,各村为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域内农村公路除雪、除冰任务,各村负责人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落实材料贮备、车辆、人员具体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级响应:当气象局发布24小时小雪预报时,启动二级响应。各村应派人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各村对道路的重点路段、道路交口处、桥梁、陡坡、弯道进行小剂量的撒融雪剂(30克∕平方米)和防滑沙处理。

  一级响应:当气象局发布24小时中到大雪预报时,启动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各村立即着手准备上路实施融雪除冰作业,当白天发生强降雪时,要在雪停后两小时或在当天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当夜间发生降雪时,要在早晨7:00前全部上岗进行道路清雪、融雪工作,时限要求在8:00前完成;全面消除积雪积冰不超过48小时,道路应维持安全通行状态。

  五、工作要求

  1、要立即成立融雪除冰抢险小组,明确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落实好应急抢险物资、车辆、清雪工具,确保配备到位。

  3、严格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任何单位、个人在抢险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对在融雪清雪作业时形成的沙土、废渣等融雪垃圾进行清运,时限要求在雪融后48小时内完成。

  5、融雪工作完成后20分钟以内,各村要将责任范围内工作情况报镇农村公路融雪除冰应急办公室。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0

  近年来,由于风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给我县道路交通带来一定的压力,特别是省道S307线小高山路段,经常发生雪阻,致使交通中断,车辆、人员滞留等,并有交通事故发生。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恶劣天气等方面的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维护恶劣天气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快速处置,安全畅通”为工作原则,坚持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有效预警,统一指挥,积极应对,保障安全”的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为基础,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面积严重交通堵塞发生,切实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处置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海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等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救助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一)凡在我县区域内发生风雪、冰冻、大雾等天气,造成道路封堵、车辆、人员滞留和交通事故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风雪、大雾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根据风雪天气状况,结合我县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易积雪、结冰、陡坡、急弯以及桥梁、涵洞等重点危险复杂路段的巡逻检查、及时组织人员清除雪堵、结冰等隐患,采取疏通道路和各种防滑措施,防止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四)出现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处置。

  四、职责分工

  如遇风雪天气,应迅速组织公安、公路、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措施,加强交通疏导,救助受困群众,增设交通引导标志,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道路行车环境,科学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各有关部门指挥风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可采取警车开道等方式,全力以赴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现场处置;加大G348、S216线等主干道管控力度,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抢险机械和参加救助车辆畅通;对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车辆、人员滞留的`路段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合理进行交通分流。

  县交通局:主要负责县乡道路的疏通;统一协调全县清除积雪机械,及时清除和抢修被封堵、毁坏公路;在恶劣天气下对重点危险地段和一时无法通行的道路,设置各种临时交通标志,安排人员值守,并做好客运车辆的停运工作;督促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保证出入车况良好、防冻防滑设备齐全有效;对滞留路面的旅客进行要妥善安置,并负责调配车辆转运护送,确保人员安全。

  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G348、S216线等道路的疏通,要在转弯、坡道、危险易发生事故路段等处撒融雪剂或沙石、工业盐等,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和设备,尽快清除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冰雪;要保证救援人员到位、清除积雪机械完好,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下要及时清除和抢修被封堵公路,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车辆疏导和滞留人员的疏散工作。

  县交通路政大队:严肃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保障公路畅通安全;协助公路养护及交警部门做好封堵道路的疏通、人员疏散、清雪机械维护等工作,确保公路畅通、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为因恶劣天气下道路受阻滞留旅客运送必要的保暖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并做好妥善安置。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工作人员对因恶劣天气受阻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和发生事故后的伤员抢救等工作。

  县气象局:积极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让广大群众掌握天气过程,及早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协调全县各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共同参与救援、抗灾工作。

  县文广体育局:负责在盐源有线电视台播放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和道路交通管制信息。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发生事故的车辆、人员进行救援。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交通部门及时发动群众清除路面积雪,保证辖区内道路畅通。如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道路封堵,造成人员、车辆滞留情况要迅速启动本乡镇相关预案,采取分流住宿等方式,妥善安排滞留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积极忠实履行职责。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出现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时,主管领导必须现场指挥,决不允许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听从指挥调度或不负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疏于防范管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确定专人收集、上报交通安全信息,加强信息反馈和共享,有灾害性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办、县应急办,县应急办要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做好预警和救援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1

  第一条为防止本镇因冬季冰雪天气发生严重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增强道路交通应急防御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交通秩序和生产生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面积降雪、结冰及异常气候时的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

  第三条大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大竹河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任河汽车站及有关村委会、社区密切配合,做好冰雪天气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条冰雪天气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本着“预防提前,准备充分,部署周密,反应快速,协调联动,处置果断”的原则予以实施。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成立大竹镇冰雪天气道路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冰雪天气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辖区内冰雪天气道路安全畅通。

  指挥长由镇长冯小华担任,副指挥长由贺信全、大竹河派出所负责人刘彬彬担任,安办工作人员贺信全、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易春连为成员。

  第六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内,由贺信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冰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汇报联系工作。

  第七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适时掌握气象动态,冰雪天气道路交通状况,做好上下联系衔接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安排。

  (二)大竹河派出所负责维护冰雪天气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组织疏导,保证交通安全。

  (三)任河汽车站必须配合搞好源头管理,认真执行出站签单,坚持“五不出站”制度,把关营运时间,禁止无牌无照车辆营运,无证驾驶及超速、超载、带病疲劳行驶。

  (四)认真落实辖区监控职责,凡遇冰雪天气,乡村道路禁止车辆通行,大临公路监控责任人陈启云、陈邦端、王永科、陈启恒,大庙公路监控责任人陈启云、唐令江,仙赵公路监控责任人陈启云,大紫公路监控责任人方玉华、郭子飞,钟太公路监控责任人李华明、陈先友,朱溪沟公路监控责任人冉从术、聂立雄、左玉公路监控责任人张兴让、罗先德,在建村道路谁组织谁负责安全工作。

  第八条做好冰雪天气前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及人员分工落到实处,人人皆知,做好冰雪天气前后对驾驶员、旅客安全行车常识的宣传教育,动员机动车辆及旅客在冰雪天气尽量减少出行,并配备防滑链等冰雪天行车的安全设备。

  第九条同时强化通讯畅通,站内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凡遇冰雪天气,车辆通行危险时,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作出禁止通行的决定,所涉路段责任人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条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极端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张家口市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桥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所有主次干道、快速路、人行道及便道及所有城区小街巷发生的极端天气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区以外发生的极端天气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区与外地交通运输中断,影响本区物资和旅客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四进”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极端天气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4)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5)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6)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区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乡镇、街道应急机构等组成。

  2.1领导机构

  成立桥西区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极端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各副区长担任,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常务副总指挥。成员由区政府办、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商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担任,办公室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区指挥部工作指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极端天气灾害的日常工作。

  2.1.2区指挥部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区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区政府办(区应急办):负责汇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区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办文办会等工作。

  (2)区武装部:组织指挥辖区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区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城区内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宣传、新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

  (3)区宣传部:会同区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拟定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实施区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4)区发改局:负责预防辖区内农作物冰雪灾害的监督、预防和控制,指导农民做好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区卫计局:要抓好粮食、药品物资的供应,及时提供极端天气地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6)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防御极端灾害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

  (7)区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极端天气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冰雪等极端天气下,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极端天气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极端天气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9)区财政局:负责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0)区国土局:负责因极端天气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11)区建设局:协助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风景区的防御极端天气灾害监督管理;利用大型机械设备和物资协助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

  (12)区城管局:协助开展城市道路、建筑工地、城市河道、人行道及便道、各街门店等有关重要场所除雪、除冰行动,完善“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必要时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带领执法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13)区安监局:加强因低温冰雪等极端天气而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管工作。

  (14)区商务局:加强物资调动,保障群众日常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全区各商业零售网点、超市要科学安排,保障物资供给。

  (15)区安监局:加强市场监管和广告监管,严厉查处借突发低温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之机误导消费者和非法牟利的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16)其他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积极做好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2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极端天气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3乡镇、街道应急机构

  各乡镇、街道应明确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在上级指挥机构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极端天气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Ⅲ级(小雪)、II级(中雪)、Ⅰ级(大雪或特大雪)、特级(暴雪、特大暴雪)四个等级。

  3.1Ⅲ级(小雪):降雪量在2.5毫米以下或降雪厚度在25毫米以下

  降小雪时,辖区出动全部清扫人员,由平时的清扫保洁机制转入除雪作业机制。晚上降雪,环卫工人早上5点必须全部到岗,从早5:30开始清除,白天降雪,边下边清。雪停后,4小时内清除行车道、桥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车线50米内范围积雪,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无雪带,保证车辆畅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8小时内达到露道板、无雪带、无堆存积雪;16小时所有街路积雪清运干净,清运的冰雪必须运到指定的场地倾卸。

  3.2II级(中雪):降雪量在5毫米以下或降雪厚度在50毫米以下

  降雪量达到中雪级别时,采取人机结合的除雪作业方式,出动融雪剂洒布车对辖区所有主干道,包括长青路、清水河路、西坝岗、古宏大街以及大境门景区道路等48条主要街道抛撒融雪剂,进行机械融雪;出动全体人员对道路进行除雪,晚上降雪,从早5:30开始清除,白天降雪,边下边清。对17条次干道实施人工除雪。雪停后,8小时内清除行车道、桥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车线50米内范围积雪,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无雪带,保证车辆畅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16小时内达到露道板、无雪带、无堆存积雪;24小时所有街路积雪清运干净,清运的冰雪必须运到指定的场地倾卸。

  3.3Ⅰ级(大雪或特大雪):降雪量在6毫米以上或降雪厚度在60毫米以上

  达到大雪级别时,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清雪、运雪车辆及设备提前进行集中检修和维护,除雪车、融雪剂撒布机、装载机、垃圾压缩车等车辆及设备全部整装待发,确保状况良好,对所有主次干道抛撒融雪剂,采取人工配合机械连续清除的方式,先开通机动车道,保证行车安全,然后清理便道及小街巷积雪,做到有次序进行清除。晚上降雪,从早5:30开始清除,白天降雪,边下边清。雪停后,32小时内清除行车道、桥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车线50米内范围积雪,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无雪带,保证车辆畅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64小时内达到露道板、无雪带、无堆存积雪;72小时所有街路积雪清运干净,清运的冰雪必须运到指定的场地倾卸。

  3.4特级(暴雪、特大暴雪):(降雪量在15毫米以上或降雪厚度在150毫米以上)

  如遇特大暴雪,区指挥部接到降雪气象预报时,须安排好除雪相关工作,并将车辆进入待命作业位置,清扫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做好除雪准备。全区所有清雪、运雪车辆及设备提前进行集中检修和维护,除雪车、融雪剂撒布机、装载机、垃圾压缩车等车辆及设备全部整装待发,确保状况良好,对所有主次干道抛撒融雪剂,采取人工配合机械连续清除的方式,先开通机动车道,保证行车安全,然后清理便道及小街巷积雪,做到有次序进行清除。晚上降雪,从早5:30开始清除,白天降雪,边下边清。雪停后,48小时内清除行车道、桥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车线50米内范围积雪,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无雪带,保证车辆畅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72小时内达到露道板、无雪带、无堆存积雪;96小时所有街路积雪清运干净,清运的冰雪必须运到指定的场地倾卸。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监测预警

  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极端天气灾害信息,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并通报成员单位。

  4.2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地区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区指挥部视情宣布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关键期,区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制度。主要做好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等影响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研究会商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区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区指挥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极端天气灾害防御措施。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3预警支持系统

  建设全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极端天气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极端天气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特大暴雪、特大雪等极端天气应急响应(特级、Ⅰ级)

  发生特大暴雪、特大雪等极端天气灾害,且我区为重大影响区域时,根据省市指挥部启动的预案要求,及时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极端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工作。公安、建设、农业等部门分析极端天气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灾害防御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极端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区指挥部,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区武装部、驻区部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根据区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围困群众。及时将灾害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5.1.2中雪、小雪等极端天气应急响应(II级、Ⅲ级)

  发生一般灾害,区指挥部迅速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极端天气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时区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成员单位。区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视情给予应急支援。

  5.2分类响应

  灾害发生时,根据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农业管理部门负责由极端天气灾害引起的农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公安部门负责由极端天气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由极端天气灾害引起的城区主次干道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调配,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开展城市道路、建筑工地、人行道及便道,城市河道、各街店铺等有关重要公共场所的'应急处置,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由冰雪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5.3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基础设施维护和抢修,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信息报告

  我区发生特大暴雪、特大雪灾害(特级、Ⅰ级)后,区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本区的初步灾情上报省市指挥部办公室。发生一般灾害(II级、Ⅲ级)后,灾害发生的乡镇、街道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受灾情况,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5.4.1气象信息

  当监测出现或预报气象台站日平均气温≤-20℃,或有积雪、冻雨和路面结冰时,应在1小时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交通信息

  因极端天气造成交通等场站、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公安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公共设施信息

  因极端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农业信息

  因极端天气,使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其他信息

  因极端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指挥协调

  5.5.1启动预案

  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极端天气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区政府或区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应急处置

  (1)基本生活供应。经贸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建设部门协助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2)基础设施抢修。市政、建设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受损设施的基本功能。

  (3)医疗卫生救护。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4)社会治安维护。公安部门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5)人员转移安置。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和因灾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6)部队力量支援。驻区解放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要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5.5.3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区指挥部指挥、调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区部队等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区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区指挥部或区政府迅速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给予支援。

  5.6社会动员

  区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冰雪等极端天气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区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冰雪灾情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冰雪等极端天气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冰雪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4)公安交警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手机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5)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冰雪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5.8应急结束

  当极端天气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2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基础设施恢复

  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受损设施的正常功能。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驻区部队、区武装部支援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7.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7.3通信保障

  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7.4交通运输保障

  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7.5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目前,全区共有平地机2台、装载机1台;铲车、撒布机、平雪机15台;融雪剂160吨;雪铲300把,铁揪300把等,为应对极端天气提供了物资保障。

  7.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7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等部门确定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8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1)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极端天气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要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工作要求

  (1)完善值班制度。为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各乡镇、机关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天气变化和降雪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和指挥部领导汇报,全体成员要保证灾害发生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

  (2)所有清雪、除冰机械设备要经常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立即投入使用。每年11月前将各类物资准备到位,确保发生极端天气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3)融雪剂的使用应当严格控制,科学使用。除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坡度较大影响车辆通行的路段及快速路,其余街道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行道树穴、绿带、绿地内及自来水、热力、天然气井室周边严禁堆放或者倾倒含有融雪剂的冰雪,确保市区环境不受污染和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8.3奖惩

  对极端天气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录

  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牵头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

  10附则

  10.1名词说明

  本预案所有气象数据如未特殊说明均为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或气象台站预报数据。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附录所列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

  10.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10.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3

  为建立健全我局处置大规模恶劣天气应急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应对全区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处置能力,保障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实现与市交通运输局及上级部门应急预案对接,促进社会稳定。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发生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交通和群众出行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发生恶劣天气,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和群众出行时的交通应急执法保障工作。我局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积极响应、正确应对”和“保证畅通”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秩序安全平稳有序。

  (二)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在接到上级主管单位通知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按照要求快速反应,积极配合,为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安排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三)提前准备,保障有力。根据天气情况,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执法车辆、应急器材。如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及时发布信息,通知相关单位清理道路雨雪,做好配合保障。对运输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进行合理调度和补充,要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关键时刻出现“错误指令”的现象。

  四、主要职责

  制定本单位处置恶劣天气交通保障预案,并根据本单位职责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开展。配合区应急局做好辖区内雨雪天气应急保障工作。

  配合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打击雨雪天气巡游出租汽车拒载、绕行、拼客、随意加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客运车辆不按站点停靠、站外带客等不履行经营协议等行为,依法打击借机非法营运行为。

  配合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打击雨雪天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雨雪等恶劣天气国省干线公路、城乡公交换乘中心的巡查检查力度,必要时配合公安交警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和交通疏导工作,为有关车辆、船只及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服务,努力保障雨雪恶劣天气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五、信息收集

  制定针对恶劣天气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机制,建立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掌握,逐步完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降雪、低温、寒流、道路结冰等预测、预警信息;辖区各路段积雪、结冰监测信息。

  六、预警行动

  (一)预警分级。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预警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Ⅱ级预警(重大)、Ⅲ级预警(较大),Ⅳ级预警(一般)。

  (二)预警行动。根据中央气象部门发布雨雪冰冻天气信息预测预警和上级主管单位发布雨雪冰冻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恶劣天气处置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充分做好人员、车辆和领导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及时自行开展对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公交首末(枢纽)等管理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好对公路、道路等因雪天冻天气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应急保障,及时通知公路中心、区应急局、惠民公交等单位,做好交通运输保通保畅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管辖区域道路通行情况,遇重大交通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

  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巡查保障路段,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报局安监办备案。

  七、奖惩问责

  (一)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的有关责任人,在全局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以及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交通运输系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系统各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4)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泾县交通运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决策指挥。指挥部由丁桢同志任指挥长,王东明、章效武、张英才、李久红、翟荣辉、程国盛、赵升任副指挥长,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安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有关信息;接收、处理上级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公路分局: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清除国省干道积雪、加强路面巡查,保障国省干线畅通;统计、报告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滞留人员数量;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乡公路管理所: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除雪铲冰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公路的畅通;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统计、报告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指导相关部门、企业对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各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力度,根据天气情况及时通知停航、停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泾县交通运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储备,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物资准备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储备必需的抗灾、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抗灾、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三)救灾装备准备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四、信息管理

  (一)灾害信息共享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信息。

  (二)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五、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跟踪掌握极端天气动态并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强降温降雪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条件

  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全县滞留旅客10000人以上/24小时以上的;

  (2)全县积压货物10000吨以上/48小时以上的;

  (3)全县境内主要国省道干线公路中断交通48小时以上的;

  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全县滞留旅客5000人/24小时的;

  (2)全县内积压货物5000-10000吨/48小时的;

  (3)全县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中断交通24小时的;

  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全县滞留旅客2000人/24小时的;

  (2)全县积压货物2000-5000吨/48小时的;

  (3)全县国省道干线公路预计中断交通12小时的;

  (4)主要县乡公路预计中断交通7天以上的;

  (5)其他需要发布Ⅲ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情况。

  4、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内滞留旅客1000-2000人/24小时的;

  (2)县内积压货物1000-2000吨/48小时的;

  (3)县内国省道干线公路预计中断交通6小时或县乡公路中断3-7天的;

  (4)其他需要发布Ⅳ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情况。

  (二)、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交通运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局安办负责人任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局系统各单位为成员单位。

  (1)负责牵头联络市、县上级主管部门。

  (2)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3)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4)按照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要求,向社会通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件;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县公路分局、县公路所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和机场除雪铲冰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公路的畅通,机场的正常运行;

  (2)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4)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县运管所、客运公司、县海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3)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4)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局机关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3)负责对系统各单位的应急工作文件的传送和告知工作;

  (4)承办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四)恢复合重建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协助进行,必要时报指挥部协调。

  2、调查与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要搞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报告。

  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指挥部负责,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15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暴雨、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三)、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应急处置程序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造成公路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公路灾害通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5)、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

  八、 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九、其它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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