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7 10:42:4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供应应急预案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应应急预案15篇

供应应急预案1

  一、预防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对工作人员、商户以及业主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公司建立以管理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

  莲花生活广场项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一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协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散.

  成立应急防疫指挥部:负责疫情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商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上报:

  传染病:在流行病发病期间,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政府主管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报告。

  食物中毒: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及时向政府主管单位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通知食品供应单位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三、卫生防疫措施

  1、成立项目卫生防疫小组,负责项目流行病疫预防和控制.

  应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防疫部门的直到和要求做好防控消杀等工作.

  2、经营场区的管理:经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循环良好。保证场区通道通畅无积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并有专人每天负贡清理.设专岗提醒人群做好自身防护,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3、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人员将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防护、生活设施,值班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

  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4、食品安全的管理:餐饮熟食商家应按上级防疫要求做好停歇业配合工作.允许开业的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允许开业手续方可开业,同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工作人员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鲜肉必须从章证齐全,

  5、公共卫生管理:项目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传染性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卫生间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卫生间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6、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贡进行检查落实.每日开展巡查,对不明身份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必要控制并上报政府及相关防疫部门。

  7、宣传教育管理:设置公示、学习和娱乐场所,供群众学习防控知识、自我心理疏导等。制止谣言传播,消除恐慌。

  8、饮用水管理:职工饮水由现场饮水站提供开水,夏季供应清凉饮料或绿豆汤.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

  9、流动人员管理:配合防疫要求,在必要时期对流动人员进行查验、管控。工作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按要求,自我隔离,建档监测并上报政府及防疫部门。

  10、必要时配合建立隔离区:现场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设立醒目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疫情扩大。项目各入口设置大门,没有大门的用围挡封闭.围挡、大门应牢固严密,保证切断市场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其他人群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并记录消毒台账。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证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和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供应应急预案2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加强全区粮油市场监测和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统筹协调全区粮油供应,按各地实际需求,合理调配粮油物资,保障粮油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三)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宣传组

  组长:黄园林

  副组长:余海峰

  成员:郄建鹏、李文林、曹晓清

  当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快速反应、抢占先机,用好话语权,掌握主导权”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防止因各类不实报道信息引发负面影响。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按日

  常正常加工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临川区抚河精制米厂

  2、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

  3、抚州市华龙米业有限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应急供应:

  1、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三)稻谷应急供应储运企业:

  1、抚州市临川区东馆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2、抚州市临川区荣山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3、抚州市临川区嵩湖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4、抚州市昊杰运输有限公司(运输企业)

  (四)供应网点(城区及各乡镇共29家)

  抚州市临川区尧武敏食品平价超市等29家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要加强粮油供应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执法监管。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供应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市商务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市里的部署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信、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成员有:经科贸委、计统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农委、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科贸委。

  2、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责任: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经科贸委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调入与进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计统局和粮食局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和食盐销售工作。

  物价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按市里的要求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合理费用及时拔付。

  农委和畜牧局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应急农产品、畜产品的供应,并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建康的事件和医疗救治,并负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理。

  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和检测,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领域的生活必需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生活必需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强制性认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及棉花、毛、蚕丝、麻类纤维等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信息监测

  经科贸委(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实施信息报送制度,检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经科贸委(商务局)确定。物价部门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2、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定及预警发布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粮食、食用油、食盐的应急工作,由计统局、粮食局会同经科贸委(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商务局通报。

  启动1级响应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报有关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启动Ⅰ级响应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通报和公布。

  3、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商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部门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区的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8、依法征用

  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商务主管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商务局。

  六、应急保障

  1、物质保障

  应建立与本地区市场相适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2、资金保障

  对于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拔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财政合理补助。

  3、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应应急预案4

  为保证我镇汛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立足防大洪抗大灾。根据县防汛防洪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汛期防洪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我镇江河水位情况

  我镇地域宽,集雨面积较大,且太平江流经我镇,一旦突遇大暴雨,洪水上涨极快,我镇有太平、枫木、镇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个村(社区)沿江约1.5万群众需转移,其中有13个村民小组被洪水围困的危险。

  二、住房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镇仍有全镇居住在旧泥砖瓦房600余间,当特大降雨时,极易造成倒塌。

  三、转移安置对象

  根据上述情况,转移的对象主要是沿江的太平、枫木、镇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个村(社区)的群众。当出现洪劳灾害时各村(社区)应指定人员值班,并按就地、就近的原则,确定临时应急转移山头、高地作为临时转移点。各村(社区)都应有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做好动员。在转移的过程中,要加强安全。对破坏转移的不法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以保证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转移安置方法

  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各单位、各村(社区)层层包干负责,原则上就地、就近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一是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或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余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点;三是紧急转移,当出现危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四是对居住危房的群众。要做好动员工作.随时注意房屋情况.提前撤出危房。

  转移后的安置办法有三种:一是投靠亲友;二是镇统一安置;三是在附近村(社区)集中安排。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对撤离转移安置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镇政府成立灾民转移安置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民政办主任李成茂兼任(电话:0777—6682402),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七个工作组是:

  (一)宣传动员组:

  组长:潘山东镇文旅站负责人

  成员单位:镇文旅站、民政办。

  (二)转移安置组:

  组长:李成茂镇民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中心校、太平供电所、镇妇联、镇团委。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黄玉鑫太平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兼)

  成员单位:太平派出所、太平司法所

  (四)饮食供应组:

  组长:肖芳权财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太平粮所、太平供销社、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卫生防疫组:

  组长:张军成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

  (六)电水供应组:

  组长:王光宪太平供电所所长

  成员单位:太平供电所

  (七)车辆调度组:

  组长:镇客运站站长

  成员单位:镇客运站

  六、保障措施

  (一)运输车辆:转移安置所需车辆,由车辆调度统一组织,交警负责现场指挥。

  (二)饮食供应:由迁移人员备足二天食品和饮用水,后期由饮食供应组安排。

  (三)治安保卫:在安全保卫组总负责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成立由领导挂帅的看护组织,严格值班制度,搞好所负责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集中安置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安置的群众和太平派出所组织联防,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防止趁火打劫。

  (四)转移安置: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镇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按照预案,精心组织应转移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生活。

  (五)医疗防疫:由卫生防疫组负责,深入安置地点巡回检查,及时搞好病疫防治工作。

  (六)电水供应:由电水供应组负责,供电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供电设备,线路的管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行,水利站要做好饮用水供应。

  (七)学生就学,转移的在校生入学的问题,由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

  (八)通讯联络:由安置组负责,电信支局提供通讯设施,保证线路畅通。

  (九)宣传动员:由宣传动员组负责,文旅站和民政办实施。

  七、纪律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关单位、村(社区)必须服从抗洪抢险指挥部撤离转移的指挥和信号,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拉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有关单位、村(社区)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牢固树立防大洪、抗大灾的思想,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做好撤离转移安置的具体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撤离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三)在紧急转移的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的行李,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出现人员伤亡。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单位、村(社区)要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层层落实职责和任务,为完成撤离转移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供应应急预案5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供应应急预案6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供应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天然气供应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义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义乌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紧急状态下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2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由低至高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和特别重大(Ⅰ)四个级别。

  2.1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Ⅳ级)

  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2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Ⅲ级)

  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80%,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3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Ⅱ级)

  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6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4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3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和公建用户的总用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3.国家长输管线、省主干管网、气源接收站、城市门站等高压天然气供气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天然气供应。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展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市城投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 组织机构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紧急状态下的城市天然气保障供应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研究城市天然气供应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全市天然气供应的平衡工作;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措施;掌握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的全面情况,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和经济运行平稳。

  3.3 成员单位职责

  1.城管委:负责做好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中出现的问题。

  2.发改委:协助与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争取天然气资源应急供应。

  3.经信委:负责做好工业用户生产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工业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4.旅展委:负责做好星级饭店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星级饭店有序供气方案。

  5.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贸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大型商贸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6.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导致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有序供气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节约用气宣传工作。

  10.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1.各镇街:协助做好有序供气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以及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2.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市天然气公司在紧急状态下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协助解决城市天然气有序供应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3.天然气公司:负责具体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及时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的过程、等级、初步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应急供气范围等情况;严格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服从上级供气部门的调度,根据供气量的安排,及时调整供气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有序供气方案,努力保证全市天然气管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确保居民用气稳定;协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 预防监测与预警

  4.1 预防与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规划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应急物资,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城市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市天然气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1.由天然气公司具体实施对全市居民、公建、工业、公交等用户日用气量的监控,实时监测全市供气动态,预测天然气资源的供需平衡情况。

  2.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保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4.2 预警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四级预警指标体系,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蔓延。

  4.3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4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不同预警等级采取响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进入蓝色预警期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响应,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市天然气公司要立即与上游燃气企业沟通协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更深入了解事件情况,做好可中断供气用户的减供或停供的解释和通知。

  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判,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1小时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较大及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30分钟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城市天然气供应事件的时间、气源短缺量,并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发展趋势等。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情况有变化的,应在进一步核实后,将情况续报和核报。

  5.2 先期处置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与上游气源供应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增加气源供应,同时要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必要时在局部区域增加临时保供设施,最大程度上增加供气量,保障城市天然气的基本供应需求。

  5.3 应急响应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I级(特大)。

  1.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Ⅳ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2.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Ⅲ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洗浴中心等商业性娱乐场所除外)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工业企业、商业性娱乐场所等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3.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Ⅱ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4.I级应急响应。当发生特大(I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I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上报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启动I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力争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力争保证居民生活天然气的基本供应。

  5.4 应急信息发布

  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发生较大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在2小时内发布事件简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财产损失、事件进展、提示公众注意事项、天然气减供或停供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5.5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全面恢复供气、恢复生产等后续事项,尽快消除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天然气用户,保障社会安定。

  6.2 调查评估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后,应当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件损失,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

  6.3 恢复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恢复生产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市天然气公司对减供或停供用户的恢复供气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指挥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协调处置力量,及时组建专家组,筹措应急指挥需要的场地、器材、经费等。

  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天然气公司对全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实行每日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召开例会,研究全市天然气的供需平衡和计划安排,监督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的执行,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2 队伍保障

  1.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天然气公司的应急抢修队是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

  2.应急专家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专家库,为处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3 经费保障

  与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备费用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

  7.4 通信、交通保障

  建立完善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心的通信网络系统,建立相应的通信网络保障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及时、稳定地接收、上报和传递各类信息,保障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8 监督管理

  8.1 应急演练

  1.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公司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运行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8.2 宣传教育

  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8.3 责任与奖惩

  对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1.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城市天然气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泄漏等)或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等因素导致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事件。

  2.城市基本供应量是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量。

  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更新和解释

  本预案由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更新和解释。市政府有关部门、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应应急预案8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

  20xx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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