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代理协议

时间:2023-02-07 08:37:5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化妆品代理协议通用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妆品代理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化妆品代理协议通用9篇

化妆品代理协议1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的合作分销及为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合作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品牌)以下商务通讯产品;

  一)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二)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如果上述指定区域并非乙方专有,甲方有权开发其他代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授权其下级代理人。

  2.0销售指标和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后的第一笔订单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应全额支付给甲方。

  此后,每季度订单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人民币5万元)。

  2.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20__年1月终止。

  经过检查,它可以变成一流的代理商。

  3.0合作原则和规定

  3.1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应积极在指定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开发潜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在代理产品销售范围内,以甲方产品为准。

  3.2乙方在开展销售工作时,不得低价竞争,不得在区域外销售,不得故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声誉。

  如果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终止购买、取消合同或转向其他品牌产品,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并计划产品宣传和广告、产品展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业务和工程培训及支持,并与代理商形成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作为华北和西北地区的总代表,甲方不会向其控制地区的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下属代理商的库存、产品流向、销售订单和明细/销售网点,供甲方审核备案。

  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业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5甲乙双方将根据商定的销售目标,评估每个季度的进度和业绩。

  如达不到标准,甲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撤销个别或所有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本协议终止。

  5.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规定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产品,不得跨境销售和/或低价倾销产品。

  如发生跨境销售,乙方应联系其管理区域的总经理进行采购。

  5.2乙方不得与其他代理商争夺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

  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得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系列交换机竞争。

  5.3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并要求甲方在指定区域共同参加产品推广和展示会议。

  5.4为保护用户利益和(品牌)品牌形象,乙方应直接向甲方购买所有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确保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

  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在业务活动中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讯产品和服务。

  6.0销售行为条例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

  详细价格请参考附录1。

  6.1.2(品牌)将在每年年初审查价格法规,甲方将根据(品牌)的最新价格法规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对于价格调整前确认的销售订单,不会调整单价。

  6.2订购流程

  6.2.1每月或每季度初,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正式采购订单,每份采购订单必须列出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采购订单还可能附有关于采购和运输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以及事先书面同意的其他条件。

  6.3支付条款

  6.3.1乙方应在订单确认后三(3)天内将定金总价的%(%)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将汇款订单传真给甲方。

  剩余的%(%)应在交货前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安排交货。

  如果乙方未能按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推迟约定的交货期限。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化妆品代理协议2

  甲方: (总部)

  乙方: (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商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代理区域为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2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3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2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3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4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1、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2、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3、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甲方: (总部)

  乙方: (代理商)

  日期

化妆品代理协议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泰国护化产品销售及相关货物流通问题签订协议书,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化妆品为泰国护化产品。

  二、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下订单进货。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货物均为合格正品产品。

  三、甲方承诺乙方每次订单中凡同种产品进货满15份,则其中一份可按正常进货价半价进货。

  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甲方保证货物产品为合格正品。

  2、乙方承诺绝无窜货行为。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收货、验货或销售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不合格或非正品产品,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清退相关货物,甲方全额退回相应款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中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存在窜货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并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

  3、甲方须在收取乙方货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向乙方发货。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发货,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违约责任,并索取相应经济赔偿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当日开始生效。本协议复印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协议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品牌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

  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⒋甲方将负责后督摧及监督化妆品有限公司做全国性的广告投入;

  ⒌甲方将负将责区域性的教育培训投入;

  ⒍甲方将有义务独立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

  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

化妆品代理协议5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销商):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化妆品-中国总代理)授权乙方为_____地区独家代理商,具体条文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 代理区域、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代理_____化妆品-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 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乙方需要延长代理期限,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任务

  协议签订之日起首次订货_____万元,_____试运作_____个月,以后每月订货额不少于_____万元。

  二、产品价格、结算与运输方式:

  第四条 产品价格

  按甲方提供的批发价格执行。若甲方有新产品上市或价格调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备乙方调整。

  第五条 订货

  乙方每次订货须提前_____天将"订货单"传真于甲方,并具体说明:品种、数量、时间、要求,甲方应将确认意见传回乙方。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乙方每次订货按单上的品种、数量电汇后,甲方在_____天内将订货单上的货物发出(铁路快运)。

  2.甲方只接收乙方的银行电汇,乙方须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及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_____甲方将货物及时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第八条 验收原则

  1.甲方应提供合格的产品给乙方,并负责_____系列产品在国内销售的有关达标规定及一切送检有效证书等有关资料,以确保经营的合法性。

  2.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后,要进行严格检查、对单查实确认后通知甲方。若货品发生破损或规格、数额差异,乙方须在收到货物的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附货运单位的证明文件),_____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甲方提供的市场支持:

  第九条 促销支持

  1.乙方在第一年每月订货时,_____甲方给予乙方的助销用品如下:

  产品手册(产品数量的`_____%)、_____小包装赠品(护肤产品数量的_____%)、挂画、灯箱片胶片、VCD光碟、礼品等等)。

  2.协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定期汇报当地化妆品的最新市场销售状况。

  第十条 人员、培训支持

  根据需要,甲方将遣派专业的促销人员前往乙方培训促销人员,辅导、协助乙方的终端促销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产品调换支持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保质期过期,甲方应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货品。

  2.乙方在单一品种采购额超过_____元以上的部分(第一次进货或新品第一次上市),_____经乙方努力推广的前提下出现产品的滞销,经乙方的申请,在不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应给予调换成适销产品。

  第十二条 奖励支持

  当乙方每月完成_____-_____万元的订货额,甲方返利_____%给乙方作为奖励金。每月完成_____-_____万元的订货额,甲方返利_____%给乙方作为奖励金。每月完成_____万元以上的订货额,甲方返利_____%给乙方作为奖励金。

  四、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市场运作: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营业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进口商检证、进口化妆品卫生部批文等)。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经营另议)。

  第十四条 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甲方在_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发出(提供运输部门证明)。

  2.如遇产品质量而出现的问题(乙方出具当地权威部门的证明),由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当地解决,确系产品本身问题,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3.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经营地区另外进行有关_____化妆品的经营性活动。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要履行必要的支持与乙方。但如果乙方每年完不成订货额度,_____甲方有权重新考虑上述地区的独家代理商问题(以后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十六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化妆品经销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七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妆品代理协议6

  甲方: (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 (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 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 其中不包括 。

  2、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 区(镇) 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品牌形象代言人;

  C、营运和促销方案;

  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 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 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 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 1、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 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 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 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协议7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 _年__ ___月_____日开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

  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福建省

  三、代理期限为 1 年,即自 20xx 年 10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09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

  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珀丽 永恒之美 珀丽美容企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货款指定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

化妆品代理协议8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 品牌女装在 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 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 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 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 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 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 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 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 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 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 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 %(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 %,追加商品换货率 %。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 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 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 。

  3)增补新款: 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 。(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 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 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 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化妆品代理协议9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 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 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

  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20xx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xx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化妆品代理协议】相关文章:

化妆品代理协议12-30

化妆品代理协议15篇12-30

化妆品代理协议(精选9篇)02-07

化妆品代理协议9篇02-07

化妆品代理协议(9篇)02-07

化妆品代理协议书11-10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01-12

化妆品代理合同07-12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04-03

(精选)化妆品代理合同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