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买卖合同(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房买卖合同1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双方根据《XX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XX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镇)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大写)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签章)
20xx年___月___日立于:___
住房买卖合同2
由于一、二线城市房价节节攀升,政府认为是投资性需求拉高了房价,所以,各地也纷纷出台了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随着宏观调控的继续深入,房产新政不可避免地会给房地产市场造成部分影响,城市房屋买卖纠纷也会持续增多。在审判实践中,因房产新政引发的纠纷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受到房产新政影响,当事人履约困难而引发的纠纷。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意见已有定论,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纯粹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一般应认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当事人据此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纯粹因房产新政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另一类则是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以房产新政为由企图逃避责任。
(一)房产新政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换过程。从鼓励商品交易,稳定交易秩序的目的出发,对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不容许随意的变更和解除。但是,客观情况千变万化,在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情形下,法律准许当事人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重新调整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称为法定解除。
处理受房产新政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根据该条规定,情事变更原则指的是基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出于防止合同当事人因缔约时无法遇见、无法抗拒的情事,而获取不当利益或遭受意外损失等明显违反一般公正观念的情况发生,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房产新政符合情事变更的构成要件,属于情事变更事由,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市场过热已有多年,无论政府、社会对该问题都十分关注,也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较为温和的财政税收措施,到限贷、限购,最后到禁购,市场有一个逐渐适应和接受的过程,对房产新政的出台也有所预见,因而房产新政不属于情
事变更,而属于履行不能。关于情势变更原则该如何适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把握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严格审查当事人提出的“无法预见”的主张。由此可知,认定房产新政是否属于情事变更的关键是分析其不可预见性。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房产新政具有三方面不可预见性,属于情事变更:
(1)施行地区不可预见。根据《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在房价、地价上涨势头过快、投机性购房活跃的地区,需要施行房产新政,但国务院对具体哪些城市和地区必须施行房产新政,未作明确要求。
(2)施行时间不可预见。在已经施行房产新政的地区,政策的出台时间也有先后顺序,有的地区早在20xx年就施行了房产新政,而有的地区到20xx年底才出台新政。即便在同一个地区,相同政策在不同县市的施行时间也有所不同。
(3)内容不可预见。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于房产新政有不同的理解和规定,这也是无法预见的。作为合同当事人,对于房产新政在本地区的施行会有一定的预估和猜想,但这种预估和猜想不能等同于房产新政具有可预见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准确预测合同履行时是否会受到房产新政的影响以及受影响的程度,具有不可预见性,房产新政应属于情事变更的事由。在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前受到房产新政的影响,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房产新政成为法定解除事由,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次,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当合同因受房产新政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此时合同双方均享有解除权。换句话说,在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即使违约方也享有解除权,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二)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无法履行可归责于违约方
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将严格责任确定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据此,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违约行为。比较一般违约行为与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行为,有四点不同:
(1)原因不同。一般违约行为纯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违约的结果。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行为则因国家调控政策和个人违约行为两个原因了共同作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结果不同。一般违约行为发生后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促成合同继续履行。而违约行为发生后因国家调控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违约责任形式不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方应承担实际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而在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已无法履行,守约方不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4)责任大小不同。一般违约行为的违约方理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而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后果不是违约行为单方面造成,应依照公平原则,酌情认定违约方的责任。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行为具有一定特殊性,但合同无法履行仍可归责于违约方。其一,通常情况下,严格责任原则是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行为发生在房产新政施行之前,房产新政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合同解除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二,时间因素对房产新政影响下的房屋买卖合同至关重要,轻微违约行为也会造成合同错过最佳履行时间而无法最终履行。合同目的落空,违约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论其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
(三)定金罚则的适用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根据《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此即为“定金罚则”。定金具有赔偿和惩罚双重性质,为保证合同按约履行,在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一般应完全适用定金罚则。然而笔者认为,在当事人违约和房产新政双重因素影响时,并不完全符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法律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由于民事活动本身十分复杂,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适用法律和解释法律所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它可以弥补合同法规定的不足。公平虽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因为社会对公平仍有一个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所以法院应当依据社会的一般公平正义理念进行司法活动。法院应综合考量客观环境、各方责任、实际损失、补救措施等多方面因素,审慎适用定金罚则。
住房买卖合同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
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
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 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
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
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买卖合同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字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为: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寂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和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住房买卖合同5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__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配套房__________号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元。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买卖合同6
甲方(卖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的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的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 徐州中大世纪不动产经纪公司 ( 七店 )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以下简称房地产) 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房屋类型,结构,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附带车库约平方米,阁楼约平方米,装饰装修情况为。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 (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第二条 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 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是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情况为:□A.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甲方应于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量担保。 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 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 (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 ,该成交价款包括:【 □A 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 □B 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可以预留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 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 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 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 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
□C.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提供完备资料;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A.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B. 。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 (按月利率1%计算) ,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 (按月利率1%计算) ,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 (按月利率1%计算) ,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 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 2% 收取,共计元整【¥ 】,由承担,应于付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 3% 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 (含车库) 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金罚则。
第九条 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 (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方代表: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住房买卖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或卖方):
工作单位: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买方):
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路 号单元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首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15万元由乙方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乙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将银行贷全部还清并同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首付购房款、房屋维修基金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契税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保证
乙方保证按时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还款日为每月的19日,还款时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并保证在20xx年月日之前将余款全部还清和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生效后,之后所产生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在20xx年月日之前将余款全部还清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甲方: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 年 月 日
住房买卖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业务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转让的相关规定:____________,甲方所购保障性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房屋
1、权属与坐落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省市区路幢单元户的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住房房屋结构为,于竣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2、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出卖人对该出卖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该房屋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出卖人对标的房屋未抵押、未出租。
该房屋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甲方承诺所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购买期限已满年,符合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资格条件,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产经纪人特别承诺,就本合同交易标的房屋,已征求地区房屋管理部门意见,已取得经纪该房屋的同意。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3、如该房产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特别是不符合甲方承诺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条件,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以下第种方式的赔偿金:____________
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
第二条计价方式、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____________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
按照套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______人民币。
按照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时(抵作)(_______)房屋价款。
2、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以后各期分别于每月日支付该期款项元。
贷款方式付款:____________(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人民币向申请贷款支付。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接收到第期购房款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在交付乙方房屋时,如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长退短补。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维修基金
1、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产权登记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交易标的房地产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并于房屋交付后的.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产权转移登记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依照本协议第一条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本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30%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风险负担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取得合同标的房屋登记过户前,甲方不得以该房屋另行转让或设定财产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市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选定下列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不得拆除的装修和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附件二
房屋平面图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买卖合同9
卖方: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 县_____ 小区_______ 拥有的房产( 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 ,建筑面积为_____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 元/ 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 元整(大写:____ 佰____ 拾____ 万____ 仟____ 佰____ 拾____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 款方式结算:
1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 含定金) 人民币____ 拾____ 万____ 仟____ 佰____ 拾____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整, 申请银行按揭( 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 ,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 含定金) 人民币____ 拾____ 万____ 仟____ 佰____ 拾____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整。 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 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 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 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 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 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 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 甲方是____________ 共______ 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即甲方代表人。
2. 乙方是____________ ,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 乙方)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买卖合同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 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______,住房买卖合同。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仟______佰 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合同范本《住房买卖合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住房买卖合同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住房买卖合同12
卖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号"纯私产。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公证费及一切中间、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元整,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此合同就此生效。
第四条房屋交付及其他约定
1、甲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净房。
2、合同及委托书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到公证处公证。
3、委托书规定的受托人全权办理房屋的过户及交易手续。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产权纠纷的解决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甲方必须退还乙方之前支付的购房款,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大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住房买卖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住房买卖合同14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名
xx花园101—B1—2202室,房产所有权为:郑cc,产别为私产。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唐)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丰润区)字第(200900106)号。该房屋的结构为(钢筋混泥土),建筑面积为(277。96)平方米,房屋价格每平方米5600元,甲方所售房产总价(1556576元)整,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整。
第二条乙方于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一次性付给甲方总房款(不包括储藏室、地下车位价格)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住房买卖合同15
甲方(卖方): 电话:
立契约人:
乙方(卖方): 电话:
单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共同就下列商住房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开发区商贸城A栋自东向西第 间出售给乙方,计售面积 平方米(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二、该房屋销售价格:商住房单价 元/平方米。销倍总额元,大写元。订房时乙方向甲方预付房款底价的%,为 元,大写 元。工程主体结束时再付 %,为 元,大写 元,余款待甲方交给乙方商住房时(交房日期为 年月 日)一次付清全部余额款为元,大写元。
三、超过付款规定日期十天不付清全部房款的,该契约无效,此房由甲方另售。
四、商住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并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帮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费用乙方负责,土地使用证由甲方办理。
五、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
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法定保修期内(壹年内)的房屋维修,逾期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按规定享用该房有关的公用通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乙方必须服从统一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按规定价加二部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预期向甲方付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过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承付房款0.3‰的违约金。
6、本契约在履行中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契约经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双方约定一的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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