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代理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_年5月30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阳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据条款如下:
1:代理产品名称
2;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安阳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证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代理区域包括
3:代理期限两年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乙方优先续约。
4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或直接向第三方供应产品。
5甲方应保证乙方产品供应,并及时按乙方要求将合格产品运至指定地点,
6价格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供应乙方产品价格按安阳市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每立方米降低8元
7付款方式
8甲方应提供所生产产品的质检报告等相关文件。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
联系电话: 手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甲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乙方塑胶运动地板材料及施工(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销产品: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包运费。
二、工程要素
1、工程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2、施工安装及费用:由 甲方 方承担。
3、施工面积数:按照合同中签订的面积数为准,即双方实际测量数为准。如实际施工时甲方要求产生额外施工面积,另行收取产品及施工费用。
4、施工条件: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场地内陈设或场地内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根据乙方要求的电源为准。
4.3已完成地下电槽工程及有关任何机电工程,地面无砂浆,潮湿及积水,以免影响施工。
4.4移交场地前,场地清扫干净,其他工程必须完全撤离现场。
4.5室内温度必须15摄氏度以上,以免影响施工质量。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完毕后,乙方安排产品运输,待货到甲方施工地点后,甲方将预付货款即 ¥1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付给乙方。 乙方施工人员给予甲方进行施工,并且施工完成后当日,甲方须将货款的剩余金额即 ¥3788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扒佰扒拾元整 )付给乙方。甲方尚未支付乙方剩余货款前,乙方保留对所施工内容的处置权。
四、施工协议
1、地面基础:若甲方地面不是标准自流平地面或砖地面,则铺装后地板产生的不良效果由甲方承担。
2、铺装工艺:根据当场实际情况,按照乙方建议铺装工艺进行
3、施工现场及工时:乙方开始进行施工时如若因为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以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①乙方施工时如若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地面铺装效果与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②乙方施工同时如若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铺装完工后的场地清洁度,由甲方负责清理
③如因甲方地面未按照铺装要求处理完善或乙方施工同时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乙方的施工进度,即从乙方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乙方的施工人员全部到达甲方施工现场为起到施工结束为止,实际的施工天数超出原计划标准施工天数,则按照150元/人/天*实际超出天数的金额补给乙方施工人员补助。此补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承诺:6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地板耐磨层磨损至缓冲层,脱胶,断裂,脱焊等情况免费维修或磨损地换。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乙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化
(2)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合同工期顺延
(6)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八、其他
1.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则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传真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签约地点:天津市
甲方: 乙方: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汇款银行帐号:帐号:
年 月 日年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授权,乙方从袁德利手中以六万元的价格买断潍坊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坊子区、寒亭区)的雹泉牌桶装水的唯一总代理权。
就乙方销售甲方雹泉牌大桶水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雹泉牌大桶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水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要求乙方第一年销量在二十五万桶(含)以上并且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直至年销量达到五十万桶(含)以上时,销量可以不再增长。
3、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市场保证金二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交清以后不再收取。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桶装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要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a、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彩页的投放时间及数量按照乙方实际用量为准,门头牌按实际用量为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包装等,保证供应的.所有桶装水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
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有权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水中有异物、异味、异色),其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任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的雹泉牌桶装水产品。
2、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将自行解决。
3、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推广的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6、乙方享有任何经营方式的权利。
7、乙方享有充分的用工方式、方法及合作权,甲方无权干预。
第三条 产品价格
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后制定出合理的价格,合同前两年原定价格不动。
第四条 订货、送货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订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之第5、6款中任何一款的。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进桶装水并进行销售非甲方产品的。
b、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之第3、4款中任何一款的。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生产的所有产品经乙方许可方能进入乙方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合同因甲方原因解除或人为不可抗力的原因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于3日内无条件返还保证金。
第六条 争议与解决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七条 本合同长期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建议,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所: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所: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 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 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 市 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订货、交付和结算
1、乙方的传真订单和网上订单均视为有效订货订单。
2、乙方的订货计划必须明确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原则上乙方三日内无增减计划,甲方则视为有效订单。
3、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三万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伍万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吨,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宣传资料、促销品和礼品运达乙方后,乙方应当立即在现场进行清点、检查、签收。遇有货物及其它物品与送货单有差异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实际收到货物2天后的通报,甲方将不再受理。2天内的通报,甲方视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6.1、若货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损、经证明属甲方发出错误时,甲方负责下次发货时补足,甲方不再提供额外的补偿。
6.2、若货物和配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和缺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有共同追究承运方责任和义务。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时,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8、明确由乙方代付运费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由乙方先行垫付,再与甲方结算。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宝马企业标准。
2、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甲方有义务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
5、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
6、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 7、乙方有义务指导用户正确地选择相关产品,如因乙方指导不当,或用户自身没有正确地选用合适的.油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形象店、门头、广告规定
1、形象店规定: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形象店、修理厂内部装修费用与乙方年销售额挂钩,年销售额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装修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销售进度,用甲方的产品支付乙方的装修费。店面的装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将要装修的店面的图纸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提出装修设计方案),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在当地采取多家报价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将多家投标单位报甲方企划部审核批准。
2、门头规定:甲方免费为乙方合作的修理厂制作门头(制作门头标准为喷绘),制作安装费用不与年销售额度挂钩,但乙方形象店门头制作安装与乙方年销售额度挂钩。门头尺寸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公司对外统一形象标准设计门头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在当地采用多家报价方式,确认有制作能力的企业报价给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上报各广告公司报价,由甲方审核后给出材料标准和价格,乙方方可制作、安装)。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用产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的门头制作及安装费用,结算时间另议。门头安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广告规定:乙方可自行根据当地市场需要,进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宣传计划,甲方负责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设计,确保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的广告宣传,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等工作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到期时,按照书面承诺标准予以核销。
八、折让政策
1、本标准仅适用于20L(含)以下的包装,其它类型油品均不包括。销售20L以上包装规格产品时,在符合折让条件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执行1%的固定折让率。只有在享受总经销价的前提下才能计算折让。特价、进攻价、会议价、特批价产品均无折让。
2、产品分类及年度考核折让年度考核折让:
Ⅰ 类产品折让 2%; Ⅱ 类产品折让 3%; Ⅲ 类产品折让4%; Ⅳ 类产品折让 5%; Ⅴ 类产品折让 6%;
年销售额超出部分奖励政策: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2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1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5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2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7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3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10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45%
例如:年销售任务40万,实际完成52万 年销售折让额是10000元(以实际折让为准)+1500元(年折让10000元x奖励系数0.15 =1500元),总共折让11500元全年任务完成率低于80%年终不享受年度考核折让,年销售任务100%>年度实际销售额≥年销售任务的80% 按照折让总额的80%给予折让。 3、折让扣除
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内,若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商资格或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甲方取消总经销权,则不享受所有折让;如有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年度折让的执行:
在年销售履行完毕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全年业绩,完成所有年度折让的返让工作,所有折让均以产品形式进行产品返让,无折让产品不参加返让。
九、相关约定
1、乙方不得对甲方的产品进行重新分装、调合、加工和掺杂。乙方不得在宝马润滑油货架和专柜内陈列、销售和推广与甲方产品包装设计和商标近似的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
2、协议签订时,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如上述文件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最新的齐备资料。
3、在协议期限内,若甲方调整有关品牌推广和建设的市场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实施。
4、甲乙双方应共同致力于在遵守国家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合作。
5、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6、在本协议及附件有效期内和无效后十二个自然月内,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附件及运营过程的任何部分。
十、知识产权保障
1、乙方应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甲方授权所销售的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商号予以保护,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生产及经济效益造成影响的,甲方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制作、委托任何单位印制或定做含有甲方惯常使用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或简称的包装物、标识、广告宣传品或其他内容相关或相似的图案文字资料。
3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1、2款任一款的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乙方理解这种违反将会对甲方的声誉、信誉、知识产权造成严重损害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准确损失是很困难的,鉴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了本条1、2、3款任一款的约定,将赔偿甲方损失10万元人民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若一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双方在协议取消后,如继续以另一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对方造成侵权,被侵权方保留索赔和法律追溯权。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向天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1、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2、本协议的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乙方在15日内未订货,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新代理商协议一旦签订,甲方与乙方原协议自动解除。
4、本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补充事项(不够填写可附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年 月日 日
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1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 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 委托人职责
3.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受托人职责
4.1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
5.1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规定,由受委托人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5.2 受委托人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一周内,受托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5.3 当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时,受托人投入的会务费用(含各项劳务费)按以下条款处理:
1)、因委托人或受托人责任引起的.流标,由责任方承担会务费用。
2)、因委托人及受托人共同责任引起的流标,由双方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3)、因投标人引起的流标
(1)投标人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2)因投标人违规违纪的行为,由委托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保证金中支付受托人所蒙受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按其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签署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签字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人(单位公章): 受托人(单位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
代理合同 篇6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xx 系 xx集团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x 同志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联系xxx工程 合同谈判事宜。有关此工程的合同文件及协议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集团公司签章后生效。
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xx 年龄:xx岁 性别:x部门:xx
职务:x身份证号码:xx
投标单位: xx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x年x月 x 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丙方:
联系方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运输等工作,为明确货物承运阶段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希三方共同信守执行,并对本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甲方需书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完全知晓本协议项下所承运的货物具体情况。甲方应保证对所运货物拥有所有权。在协议期间,乙方对货物做出的操作安排必须接受甲方的监控和指令。
二、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货物运输,并向乙方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起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船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船运包干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运包干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费结算方式
1、货物装船离港后,乙方以约定结算价格,按甲、丙双方要求给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丙双方需向乙方出具书面开票资料),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前,丙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运输费用。
2、如丙方不按时支付协议规定的各种运输费用,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对其控制下的甲、丙双方货物享有置留权,甲方承担支付全部运费的义务。
3、乙方负责投保船运保险,在船运过程中产生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按照相关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索赔;货物按照件交件收原则,若货物出现运输之外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要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责任。
五、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尽快安排货物离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货物装船离港后,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传真方式提供装船明细、货物配载图、货物交接清单等相关装载资料。
六、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性,乙方在目的地交货时,甲方如发现有货损、货差、规格混乱等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如甲方在货物交接入库后告知乙方货损、货差、规格混乱等,乙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指定运输目的港应确保乙方船到后两日内将货物卸载完毕,如未在期限内卸载完货物,出现的.一切责任和费用都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额外费用。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三方书面确认。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三方有一方发生违约时,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三方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确认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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