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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3-02-02 17:13:53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顾问协议书集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顾问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顾问协议书集合15篇

顾问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由乙方协助并完成甲方在美国洛杉矶开设一家贸易公司,并使其能够顺利的进行运营。特立此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其注册公司的所有权,注册法人为孙晓光妻子----(LIUJING)

  2.甲方享有乙方所用经费的知情权和审核权;

  3.甲方的发展策略如有改变,乙方需积极配合;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

  (1)法律费$5250 具体明细:

  ①公司成立费$1500一次

  ②州税$800一次

  ③市执照费$150每年

  ④邮,杂费$200一次

  ⑤开关公司所需要费用押金$2600

  (2)会计费每月$150

  (3)咨询费:支付孙晓光,每月税前$20xx,税后$1400。是否合理避税和具体支付方法。协商处理,第一年支付每月不少于$1400,第二年每月700,第三年每月$350;

  (4)办公室所需费用:

  ①房租$400每月,要求是写字楼,有办公家具,地段好;

  ②电话和宽带网络费$100每月;(以实际为准)

  ③办公杂费$50每月(以实际为准)

  (5)咨询费用半年一付。具体支付时间另外协商。乙方如有另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开立新公司,并且是使公司能够步入轨道,正常运营;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相关人员如会计等雇佣;

  3.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公司管理层人员的签证工作;

  4.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和操作,公司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备相应的助理人员协助完成工作。

  5.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透露;

  6.甲方如故意拖欠乙方咨询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或申诉。

  三、乙方收钱之后没有按照约定办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起法律诉讼。

  四、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协议签约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顾问协议书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

  1)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须经乙方技术处理)。

  (3)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商人银行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2)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3)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帐号:11002873391601,户名:深圳发*银行,开户银行:深圳发*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2、专项顾问服务

  1)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①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②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2)服务方式

  (1)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3)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码,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财务顾问网上获得的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平台,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财务顾问网会员用户名和密码,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签订日期:

  甲方(盖章):

  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顾问协议书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 人 代 表:

  实际经营地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实际居住地: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每月提供不少于 次的技术服务培训会议(如参加甲方有关技术会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如需乙方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关规定。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提交法院裁决。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顾问协议书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_____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_____保障建议;

  2.向甲方提出_____计划,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围、_____权益、_____期间、_____金额等提出建议;密切注意_____市场的发展、变化,为甲方享受最佳的_____服务提供调整方案和建议;

  3.就_____权益和_____费率等向_____人询价。_____权益和_____费率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在保单的续转时予以修订;

  4.取得_____人报价后,就报价书中的_____权益和_____费率等做出汇总分析,提出初选_____公司和最优报价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决定;

  5.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与_____人之间就_____权益进行的谈判,谈判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利益;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_____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_____期间内的相关_____服务;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督、督促_____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_____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_____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权从_____人处取得与甲方_____合同有关的佣金做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_____机构_____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5

  编号: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 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顾问协议书6

  甲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丁方(名义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记股东为丙方和丁方,出资比例为分别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丁方是公司的名义出资人,甲方、乙方、丙方为实际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3%、27%。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协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丙方的权利

  1、丁方名义出资壹仟捌佰万元,占公司60%的股权,其中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其中陆佰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乙方。(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丙方工商登记出资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其中玖佰玖拾万元,占公司33%的股权,为丙方实际出资;其中贰佰壹拾万元,占公司7%的股权,是名义出资,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东的权利。

  4、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5、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并有权随时更换法定代表人,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甲、乙、丙方的义务

  1、按照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4项权利、乙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5项权利时,应当提前10天通知对方。

  3、甲乙丙方决定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提前10天通知丁方。

  三、丁方的权利

  1、无需对公司出资,对公司不承担任何股东义务。

  2、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的任何责任。

  四、丁方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实际出资人的'要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不随意对外披露公司名义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经公司授权丁方不得代表公司从事任何事务。

  3、由于公司的需要(国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务上),须有法定代表人处理的事务,丁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4、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不得将所持股权及收益进行转让、质押或其他任何负担行为。

  5、由于乙方个人债务,造成所持名义股权被查封、冻结、拍卖、转让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实际出资人的损失。

  五、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顾问协议书7

  甲方(聘方):xxxx

  乙方(受聘方):xxxx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万元。付款时间为: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顾问协议书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草拟本次收购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组织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收购的相关工作;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1)前期咨询、考察及方案讨论阶段,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实质性开展后,甲方应于签订有关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协议、意向协议等),并取得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且相关备案文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4)甲方应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目标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顾问协议书9

  甲方(聘方):XX

  乙方(受聘方):XX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专家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才能对公司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同甲方给予报销。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XXXX万元。

  付款时间为:

  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XX

  电话:XXXXXX

  乙方:XX

  电话:XXXXXX

顾问协议书10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_________。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甲方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在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不坐班工作,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聘用报酬

  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根据乙方任职期间每年实际工作的业务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六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在任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聘用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聘用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法律裁决为准。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提交法院裁决。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顾问协议书12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xx89传真:x8436x

  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接受聘请,经协商,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指派为联络员,具体接洽法律事务。

  二、乙方应依法履行职务,认真提供法律服务。

  1、按《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2)、参与甲方重大经济活动,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在甲方所委托的权限内(另签委托合同)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项目谈判以及非诉讼活动;

  (4)、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对甲方的员工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3、从事法律事务时,对所接触的商业机密或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方对所聘请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所从事的各项业务活动,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并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1、全面及时的介绍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情况、资料、数据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2、委托乙方代理诉讼或非诉讼活动时,甲方应格守诚信义务,要如实、全面的反映事实真相,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和材料;

  3、对涉及生产、销售或管理的商业秘密、机密或秘密及非商业的秘密、机密或绝密的事项负有声明的义务;

  四、收费办法:

  1、根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甲方向乙方支付年聘金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定后七日内支付年聘金(每年支付),逾期按百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3)、(4)项法律事务,按法律规定优惠收取费用。

  3、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鉴定费、翻译费、档案查询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外地办理法律事务,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差旅费用;

  五、本协议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前30日,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有效期仍为1年;如有异议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以补充或修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武xx马长街88号(晴川码头)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彦庭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管理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顾问服务为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基础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的日常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包括:

  企业基础管理:对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发展战略:对甲方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与盈利模式)与竞争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组织管理:对甲方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三定工作(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流程设计、组织创新与变革等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文化:对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建立和创新提供指导和咨询,包括企业愿景目标、企业使命、宗旨、经营理念、管理哲学等的建立和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对甲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岗位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与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创新,人才招聘与评选工作的开展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服务方式

  乙方保证每个月至少4天驻点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专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保证

  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公司发展方面的会议,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并建设性的提出咨询指导的建议和意见。

  二、顾问费用与支付方式:

  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为元/月。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管理顾问服务,甲方应于每个月的月初(10号之前)向乙方支付日常管理顾问费用元。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管理顾问服务。

  1.2 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1.3 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按时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管理顾问服务。

  2.2 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议,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

  2.3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4 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合同的'终止: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提供管理顾问和管理培训服务的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且经过2次改进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因以上原因终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发生在合同终止后的顾问费用,已经甲方确认的前期管理顾问服务的工作成果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顾问费用。

  五、协议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顾问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3.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协议书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6.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

  日期:

顾问协议书14

  甲方:xx市xx(集团)总公司

  乙方:xx市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开展的顾问工作,乙方将直接接触甲方经营、财务等商业机密,为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数据等。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1、乙方在合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有关甲方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在合作期间及合作协议终止后,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组以外人或公司泄露、披露、出卖等,也不得用于合作业务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谋求利益;

  2、本协议称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情报和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取得和掌握的创意图纸、蓝图、试验结果、试验记录、生产计划、技术资料、数据、工艺、配方、样品、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管理诀窍、经营策略以及各种备忘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3、若乙方在合作期间及协议终止后,违反上述规定事项的,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三、若乙方违反此协议,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咨询服务协议。

  四、本协议作为上海市x(集团)总公司与上海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协议书(编号:zg002)的附件,其有效期限与咨询服务协议一致。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市xx(集团)总公司乙方:xx市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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