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10 19:39:14 赛赛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通用21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区雪天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通用21篇)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1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

  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组长:xx

  组员:后勤负责人

  负责对全园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师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同时,后勤处及保卫处要对全园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校舍事故的'发生。

  5、安全教育宣传组

  组长:xx

  组员:各主班教师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雪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四、铲雪防冻工具及领取地点

  铲雪工具为铁铲与大扫帚,防冻防滑工具为防滑布、工业用盐,工具存放地点在仓库保管室,保管人:xx。在遇有下大雪或冰冻发生时,各小组组长要按防雪防冻工作小组要求到仓库领取工具,进行铲雪防冻工作。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成员:xxx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二)中雪

  1、物业社区微信: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3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关于修订发布〈平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发[xx]89号)和《市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发[201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4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5

  寒冬的到来,恶劣天气下将会造成小区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确保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物业公司应早安排、早预防,提前制定了应急方案,做好冬季“三防”(防冻、防漏、防滑)工作,确保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和安全出行。

  1.目的

  防止冬季冰冻暴雪恶劣天气给所辖区域内的物业及业主造成重大危害,力争使冬季冰冻暴雪恶劣天气后对物业和业主造成的危害和不变降低置最小限度,提升服务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服务中心冬季冰冻暴雪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

  3.方法与控制过程

  3.1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物业服务中心应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寒抗冻;

  3.2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屋面、给排水管、室外供配电系统等;

  3.3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放冻伤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3.4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交通的`疏导,提请车辆、行人小心慢行,重点区域增设岗位或安全警示标志;

  3.5对不耐低温冰冻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解冻处理。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热水、蒸汽措施,防止损坏。必要时,相关设施设备可暂停运行使用;

  3.6加强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的'扫雪除冰工作,防止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因积雪、结冰过重而垮塌等事故;

  3.7雨雪冰冻期结束后,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减少因暴风雪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不冻伤一人,不冻坏一台设备,不冻堵一条管线”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黄金带炼油厂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2、编制依据:《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防暴风雪专项应急预案》。

  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

  (3)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4)防范为主,加强监控。

  (5)快速处理,确保恢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

  厂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和机关各组组成。

  (1)领导小组。

  ①组长:厂长、党委书记。

  ②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后勤副厂长。

  ③成员:调度长、技术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安全科科长、党群办主任、供应站站长、各生产车间主任。

  (2)工作职责。

  A、厂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厂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暴风雪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职责如下:

  ①接受厂应急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②统一协调调动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资源。

  ③确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救援或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工作。

  B、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①领导厂暴风雪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担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

  ②下达厂暴风雪应急措施启动指令、调整指令和终止指令;

  ③带领或指派其它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C、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①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和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暴风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②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授权,代行组长职责,完成应急指挥工作。

  ③审定并签发厂暴风雪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措施。

  D、调度室。

  ①组织制定《黄金带炼油厂防暴风雪专项应急措施》。

  ②负责跟踪了解厂有关暴风雪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

  ③根据发生暴风雪突发事件时厂应急资源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指令组织调动、协调厂内、外部应急资源。

  ④负责与经贸置业总公司生产技术部、外部相关单位联系救灾支援。

  ⑤负责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

  ⑥参加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E、技术科。

  ①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②负责与相关生产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③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救援设备的组织与落实。

  F、安全科。

  ①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②负责安全事件落实和上报工作。

  G、党群办。

  ①负责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②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工作。

  ③负责应急现场的治安、保卫、警戒工作。

  H、物资供应站。

  ①协助调度室落实厂暴风雪突发事件灾害相关的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与储备。

  ②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物资的组织与落实。

  I、综合管理科。

  ①协助调度室落实厂暴风雪突发事件灾害相关应急设备的购置工作。

  ②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救援设备的.组织与落实。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

  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所属单位和上级部门突发暴风雪事件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下传应急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各车间应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接收和转达突发暴风雪事件事态信息,保证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通畅。

  2、应急保障。

  (1)应急防疫物资装备保障。按规定和防疫需求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所需的.物资和生活用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防灾害专业队伍,按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和演习。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持应急队伍战斗力,做到常备不懈。

  (3)应急资金保障。每年的应急资金有保障,资金主要用于预防和应对突发暴风雪灾害的物资储备、人员培训、预防演练。应急防灾害期间,可随时启用。

  四、具体保障措施。

  各车间要组织干部员工和车辆及时清理道路和巡检路线积雪,保证正常巡检,如发现道路积雪过深,应及时上报厂调度,由调度合理安排清雪车辆。检查车辆安全行驶,安全环保科、车队要立即组织人力上路检查,确保雪后车辆行驶安全,同时对职工上下班的客车要安排专人监护客车运行。

  各车间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巡回检查,巡检人员在下风口要远离危险建筑物和高空设备,防止被风吹倒后造成人身伤害;安排2人同时巡检,互相监督保护,防止发生危险,并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冻伤;巡检时注意不要走在电线和树下,防止电线或树木被雪压断压倒,造成伤亡;要及时做好巡线、查线工作,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供应。

  对于出现的局部电路故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动力车间应立即组织电工进行抢修。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7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准备

  3.1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附则

  8.1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9

  为了确保冬季降雪后得到及时清扫和处理,尽快扫运街、巷积雪,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畅通和市容干净整洁,按照《xx区冬季清雪预案》的通知,结合南调街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冬季清雪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推行扫运积雪责任制为主要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综合治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开展降雪后的清除积雪活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方便,保证道路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降雪清运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决定成立南调街办事处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清扫运雪职责

  (一)办事处职责

  1、制定本办事处扫运积雪方案,与辖区单位和“门前三包”单位签订铲运积雪承包责任书;

  2、贯彻落实扫运积雪工作承包责任制,负责本街道辖区内铲运积雪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铲运积雪的情况;

  3、以雪为令,紧急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居民、个体工商户及时铲运积雪;

  4、负责划分辖区单位、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和本办事处自扫自管街巷的铲运积雪责任区域;

  5、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落实铲运积雪工作,对不及时铲运积雪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辖区单位职责:以雪为令,紧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办事处划分的。区域及时铲运积雪。

  (三)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本辖区居民、清扫保洁人员及时铲运区域内的积雪。

  四、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骤宣传动员、清扫积雪阶段:办事处、居委会、辖区单位、居民自带工具首先搞好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域(降雪时延伸至道路中心线)积雪的清扫工作。

  第二步骤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南调街辖区的重点地段为:南熏西路、利群西街、新华西街、解放西街、民族南街、利民南路、长城路、宝庆路。

  第三步骤办事处清运自管自扫的小街小巷的积雪,楼群院落、住宅小区由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清运,辖区单位区域内的积雪由本单位负责清运。两天之内必须清运各自管辖区内的积雪,保证街巷无积存雪堆。

  第四步骤检查验收阶段:由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单位、居委会、各物业管理办公室清雪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铲运清理积雪不及时、任务不落实的..单位给予处罚。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1、辖区单位、居委会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负责的责任感,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铲运积雪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2、辖区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铲运积雪工作。节假日期间以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必须全部返回本单位参加扫雪;各学校(小学中低年级学生除外)应要求本校师生,在节假日期间,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全部自带工具返校,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参加责任区域的清雪活动。降大雪时应停课,迅速组织学生清扫积雪。办事处干部和全体城管监察人员,应立即动员、督促辖区责任单位积极清扫积雪。

  3、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将积雪堆积在树坑内,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和污水,不准向果皮箱、下水道口、垃圾箱内倾倒积雪。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10

  一、总体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分工,及时处置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的积雪结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镇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各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二)镇经委: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镇建委:负责监督各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清理各小区内积雪、积冰。同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防范责任。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镇环卫所:负责清理镇主要道路、广场等处的积雪、积冰;负责在主要路段、道路交叉口抛洒融雪剂,融化积雪、积冰,调派铲雪车将混合融雪剂的冰雪集中堆积;负责组织人员清除非机动车道、公共汽车站等主要地段的积雪、积冰;负责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保障工作,及时清运已堆积起的积雪、积冰。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沿街商铺、单位及时清理门前人行便道积雪,集中堆积,严禁乱泼乱倒和向非机动车道清扫抛洒积雪,防止形成积雪、积冰。同时做好加固广告牌、店铺门头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除雪人员、车辆安全。为除雪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避免连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做好防低温和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加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大棚等设施,防范积雪压塌大棚,发生设施损坏等。

  (八)镇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十)各服务区、各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除雪铲冰工作,对社区、各村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督促指导沿街路经营业户及居民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院后至道路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以内的积雪冰面,积雪堆放应规范,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抓部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早计划、早安排、周密部署,为今年的除雪保畅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警发布,深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天气预警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组织抓落实。突发雨雪冰冻天气,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分析研判防灾抗灾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处置。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区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扫雪防冻工作合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实施意见》《张家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雪情造成道路积雪霜冻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以城镇主干道、桥梁、立交、涵洞、坡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窗口地区、农贸市场、学校为重点,同时确保村、社区道路畅通。

  1.3工作原则

  全市扫雪防冻工作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的气候特点,认真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安排,制定方案,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和责任机制。各区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供销总社、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海事局、气象局、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各区镇、街道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为更加高效指挥落实各项扫雪防冻工作任务,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分为指挥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组成;扫雪除冰组,由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人武部、各区镇、街道组成;交通保畅组,由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海事局、长航公安组成;安全生产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组成;生活保供组,由市水务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组成;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城管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盐业公司组成。

  2.2职责

  2.2.1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按照市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各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及失职渎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协调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做好雨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规划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供应;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等方面的价格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门口道路积雪清扫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及防范,必要时通知停课。

  市工信局:配合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灾害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气象预警和应急预案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管理和交通指挥,加强安全保卫,维护道路通畅。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规定及时处理。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性慰问和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扫雪防冻相关经费,做好审核、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排查、整改在建工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维修燃气管线。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扫雪防冻工作。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

  市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同创共建”,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组建突击队伍,配合做好城区扫雪除冰。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做好苏州市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工作;检查市区公交站台安全,督促做好各客运站的扫雪防冻工作,妥善安抚、处置滞留旅客。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转移运输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除冰。

  市水务局:指导市水务集团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受损排水设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指导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抗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牵头做好地产农产品保障。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全市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指导融媒体中心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和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损坏的广电设施。

  市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防范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因雨雪冰冻导致的次生事故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区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的扫雪防冻及救灾工作,做好预防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一报两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扫雪除冰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典型事迹和工作动态。

  市供销总社:做好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

  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派发各类冰雪天气引发的案件工单,对工单办理过程、处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跟踪督办。

  市水务集团:负责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供水设施。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海事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天气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搜救工作。

  市气象局: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测、预报,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制定防御指南等,加强应急知识和安全知识宣传。

  市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以备各相关部门上门采购。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各区镇、街道: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总责。建立区镇、街道应急体系,负责辖区内积雪清除和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

  3应急流程

  3.1雪前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1加强监测预警。市气象局要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指挥部要健全指挥体系,根据预警及时启动预案,高效指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3.1.2加强雪前宣传。编写扫雪防冻手册,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

  3.1.3储备除雪物资。扫雪防冻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每年11月底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和各区镇、街道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用水点、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区镇、街道)

  3.1.5认真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各权属部门要协调、督促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单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6做好农副产品等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合理部署与调度,提前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供给充足,市场平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区镇、街道)

  3.1.7指挥部拟好各级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气象部门完善各级预警通知预案;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突击力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3.2预警

  当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机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扫雪防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和调整工作指令。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是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3.2.1Ⅳ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1)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带班、人员备勤,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观察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

  (3)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相关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提前做好蔬菜大棚、危旧房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除雪防寒防冻措施,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强社会宣传,提醒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并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3.2.2Ⅲ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Ⅳ级预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2.3Ⅱ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和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

  3.2.4Ⅰ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Ⅱ级预警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全力应对灾害。

  3.3应急响应

  3.3.1Ⅳ级应急响应

  (1)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主要责任部门派员进驻扫雪防冻指挥部,进行联合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情况预测;交通部门负责每天上午7:00前提供主要国省道路况及通行情况,交警部门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及渡口状况及通行情况。

  (2)由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视情启动城区“同创共建”;市、各区镇、街道扫雪防冻机构组织责任单位、沿街店铺、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结合地表、环境温度变化,安排人员、车辆及时扫雪,适时撒盐防冻,按责任区域进行扫雪铲冰。环卫部门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公安部门合理部署警力,做好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盐业公司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3.3.2Ⅲ级应急响应

  (1)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编写信息动态,做好相关人员、物资及受灾情况等数据的统计。气象、交通、发改委、公安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数据;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各镇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彩钢瓦、大棚、菜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物,消除安全隐患;民政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对存有安全隐患且无法加固的困难人员房屋的救助工作;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2)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及时清扫道路沿线积雪,对桥梁、立交匝道等重点区域撒盐融雪,清除道路积水,防止路面结冰;市住建局负责清除树木积雪;市人武、城管、交通、住建、教育等部门组建突击队,根据指挥部要求和实际需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参与扫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启动城区“同创共建”,由共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沿街单位,做好责任路段扫雪除冰工作。

  (5)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6)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3.3.3Ⅱ级应急响应

  (1)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采取紧急撒盐化雪,调集社会各类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参与扫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市、区镇、街道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参与扫雪;各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统一组织清扫主要道路积雪;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立交、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3.3.4Ⅰ级应急响应

  (1)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压物、雪融冰冻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必要时进行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5)发生灾害后,各区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3.4除雪作业要求

  (1)各扫雪保障应急机构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域道路重点是先苏州市级以上道路,后一般道路;市区道路重点是先人民路、南苑路、暨阳路、国泰路、港城大道、华昌路,后其他道路。气温在0度以下,适时在主要公路(桥梁、涵洞)撒融雪剂,防止积雪成冰,并严禁道路洒水作业。

  (3)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镇主干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至少保持2股道路畅通;48小时内,城(镇)区内道路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4善后工作

  4.1灾情统计

  雪后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应准确、快速、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先上报基本情况,并抓紧调查统计,随后补报。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建筑等灾情调查统计由市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统计,各区镇、街道配合填报调查。没有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镇防控指挥部统计汇总。

  4.2灾后救助

  (1)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会同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发。

  (2)市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实施中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救灾资金。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农户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指导受灾渔民和畜禽养殖户做好防疫和恢复生产。

  4.3灾后救治

  市卫健委统筹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全力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4.4损毁工程修复

  遭到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市政公用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相关部门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4.5灾后重建

  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6灾后补偿

  (1)雪灾发生后,市银保监会应督促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确保理赔到位。鼓励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相关部门应当为专业救援队员办理人身保险。

  (2)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依照有关紧急灾情期间征用、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7总结评估

  每次降雪结束后,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及成员部门应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工作评估,总结雪灾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提高完善。

  5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区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发挥主动应急意识,充分估计危害后果,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区镇、街道要认真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工具,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积水。

  3.加强领导,确保扫雪防冻措施到位。各区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适逢学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并做好相关人群疏导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投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相关部门于每年11月份核查扫雪防冻物资储备情况,适当增配所需清雪机械,并提出年度所需物资数量。市财政做好市级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区镇、街道自行负责。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5.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要加强对扫雪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编制的本系统(部门)扫雪防冻应急预案,报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01-27

物业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01-24

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精选12篇)05-29

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13篇01-15

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13篇)01-15

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集锦13篇)01-15

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合集13篇)01-15

物业小区雪天的应急预案8篇01-24

小区雪天应急预案(通用14篇)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