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协议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同居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居协议书1
甲方:____男,汉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女,汉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XX(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X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次,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居协议书2
男方:
女方:
双方均为丧偶后于_____年_____月自愿在男方住所地同居生活,同居后无任何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未生育子女,并至今未向政府登记结婚。由于双方生活中互相的性情和个人观念逐渐不能融洽,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同意解除同居关系。
一、双方自愿同意终止和解除同居关系。
二、双方同居前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互无牵涉。
三、双方与原来各自的前配偶所生子女,至今仍需要抚养的,由各自负责抚养,另一方对对方孩子不负担任何抚养责任,双方各自子女均不负担对方任何赡养。
四、双方同居生活期间,未建造有任何建筑,未购置有任何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原有个人财产均在各自户籍地的家中保存,归各自所有,互无干涉。
五、男方给予女方一次性经济扶助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此款在协议签订时由男方当场给付,由女方向男方出具亲自按手印的`收款收条。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署名按手印后,即产生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此后互无任何干涉和法律上的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同居协议书3
男方: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起同居生活至________年,并生育非婚生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男女双方性格、脾气不和,自愿解除同居关系,达成如下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协议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本协议签订后,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的生活、婚姻和工作等。
二、非婚生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女方________各抚养,随母生活;自________年起,生父________每年____月____日和8月20前分别支付非婚生女抚养费____________元整(每年共计____________元整)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至非婚生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毕业为止。男方有权探望非婚生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实际探望前应提前与女方联系探望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并保障非婚生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本协签订当天,男方自愿给女方________万元整作为精神补偿和给孩子修房子。本协议签订前,男方已支付____________元给女方。
四、同居期间,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对同居期间的.一方个人债权债务由欠债方自己承担和处理,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男女双方签字捺印后立即产生对男女双方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男女双方的担保人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居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民族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性别,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_________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签名)见证人:_________(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同居协议书5
甲方:周××,男,1960年05月23日生,澳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XX花园小区。
乙方:元××,女,1975年02月13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花园小区。
周××与元××相爱后于20xx年7月在××市XX花园(别墅)同居至今。20xx年元XX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XX。周××确认周XX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XX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XXX万圆整。
该款以元XX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XX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XX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XX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XX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XX的抚养教育。但在周XX未满十八岁之前,元XX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XXX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XX愿向元XX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XX先生从1994年X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XX日前付清人民币XXX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XX愿付利息。
五、周XX先生愿将元XX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XX,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XX送予女儿周XX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XX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XX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XX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XX万借据)或元XX不对女儿周××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周××
乙方:元××
调解及见证人: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马培杰律师(大理)
二0XX年二月十三日
同居协议书6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男、女双方于__________年农历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举行民俗婚礼仪式,并在一起公开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生育一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后因双方性格不和,没有共同语言,至今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现双方无法维持同居关系,协议自愿解除,经双方协商就子女抚养及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抚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__元至十八岁或独立生活时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享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
2、女方陪嫁物及女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由女方于年月日搬离男方家中,逾期视为女方放弃,男方有权自行处理。
3、男方给女方购买的金首饰价值_________元,男方自愿赠送给其女儿______。
4、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也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律师现场见证,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同居协议书7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朱______与王__________于____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朱________与王______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王________经营管理理发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王________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王________所有。
三、同居期间王________从新兰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春园西路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_____享有。
四、朱______同意向王________支付现金3万元,其中2万已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_____万元,现已支付。
五、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六、儿子小朱生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朱______抚养,王______不负担儿子抚养费,儿子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朱______独自承担。王______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朱________不得借故阻挠。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同居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在同后期间生育子(女)名__________,现经双方协商,由甲方负责抚养。
二、乙方有权依法对子女行使探望权,但是探望前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且不得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壹仟元)用于子女生活开支使用。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支付的子女抚养费用于其他开支。
五、如遇子女上大学、重大疾病等原因,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每月支付的抚养费)。
六、子女姓为__________,双方对此日后不得提出异议。并且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姓名。但子女成年后,有权按子女个人愿意变更。
七、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同居协议书9
男方: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
经与民政局查实,男女双方同居前进行的婚姻登记属无效婚姻登记,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三个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
二、子女成人以后,归属问题由其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
三、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无任何共同债务,无任何财产纠纷。
四、双方可以自愿选择结婚,任何一方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五、女方不限制男方探视被监护人和对其的正确教育。
六、如发现男方对被监护人有不正确的`教育、虐待及没尽到该尽的责任。女方有权终止男方的探视权。
七、被监护人的户口问题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八、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私人生活。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十、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同居协议书10
甲方:周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澳门人,现任__________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__________花园小区。
乙方:元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__________花园小区。
周__________与元__________相爱后于_____年7月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花园(别墅)同居至今。_____年元__________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__________。周__________确认周________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________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圆整。
该款以元________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__________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__________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________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________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__________的抚养教育。但在周__________未满十八岁之前,元________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__________愿向元__________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__________先生从_____年_____月开始付款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__________愿付利息。
五、周__________先生愿将元__________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________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__________送予女儿周________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________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________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________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__________万借据)或元__________不对女儿周__________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周__________
乙方:元__________
调解及见证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同居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性别: 男 性别: 女 民族: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同居,于 年 月 日生育一男孩,名 ,因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分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分手。
二、孩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孩子 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负责。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并可带孩子出外游玩,但应提前通知男方。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同居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即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居协议书12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及子女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柴鸿运律师: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核心摘要: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非法同居 青海西宁 财产分配
咨询: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 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婚姻法,但又不能脱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笔者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
柴鸿运律师:男,汉族:河南省民权县人,具有法律学、会计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06301040112、律师执业证号:16301201220299667。曾经在中国水利电力工业部第四工程局、青海海山轴承厂从事机械设备管理的技术工作十余年,后又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长期而多领域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现在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本律师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为职责。
柴鸿运律师: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核心摘要: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非法同居 青海西宁
咨询: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实践中,均是参照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二:其一,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其二,诉讼方式,即一方将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对于同居关系案件的解决,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 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而《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此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本文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主要是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根据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xx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事实婚姻的立法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具体讲,即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如符合登记结婚条件,那么法律承认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法律认可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田丰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本人擅长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希望能为遇上麻烦的您提供最大的帮助,您可以免费当面或电话(18608577762)向我咨询,我将会仔细、耐心的为您解答。我的服务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于事
田丰律师: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
核心摘要: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非法同居 贵州
咨询: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
毕节婚姻家庭律师田丰解答: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的双方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2、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次婚姻均经过婚姻登记)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3、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4、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同居协议书13
协议书
男方:
女方:
第三方:XXX
男方与女方于XXXX年9月开始同居,20xx年11月29日育一男孩XXX。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20xx年6月分居至今。双方同居时女方未达法定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因性格不合分居,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解除同居关系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生育的男孩XXX由男方抚养并承担监护权及抚育费;
三、20xx年11月以按揭购房方式向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厦门市莲前西路卧龙晓城商品房589号A梯801套房一套归男方所有,应依按揭合同缴交的'房产价款及办理房产证件费用由李远成承担。
经男方家庭协商,对于女方应分得的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由男方家庭其他成员房产换给。具体操作:由男方大嫂陈琪美将位于厦禾路宝龙中心一期二号楼907室的套房赠与女方,本协议签定后陈琪美将该房产交由女方掌管,并配合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四、男方经营生意发生的债权债务无论属家庭还是其个人经营均由男方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女方不享有债权及其它财产权利,也不承担债务;
五、该协议签定后,男方愿意再付给女方人民币十万元整,作为日后生活补助,并同意女方在孩子寒暑假期间可带小孩几天;
六、三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男女两方保证本协议业已清结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除履行本协议所需之外,男女两方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请求。
七、协议一经签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第三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同居协议书14
男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与民政局查实,男女双方同居前进行的婚姻登记属无效婚姻登记,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三个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
二、子女成人以后,归属问题由其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
三、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无任何共同债务,无任何财产纠纷。
四、双方可以自愿选择结婚,任何一方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五、女方不限制男方探视被监护人和对其的正确教育。
六、如发现男方对被监护人有不正确的教育、虐待及没尽到该尽的责任.女方有权终止男方的探视权。
七、被监护人的`户口问题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八、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私人生活。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十、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居协议书15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未再婚的单身,且均愿意与对同居一段时间,以求生活、经济和工作上的互相照顾,同时,考验考查对方是否属于自己理想的终身伴侣,是否愿意结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惩罚违反本协议之行为,特签订本协议:
一、同居目的。双方均是有文化、有理智的人,均明白同居后可能结婚,也可能不离婚。双方不得以同居为由向对方提出超过本协议之外赔偿要求。但是,双方还是应从主观上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双方应将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绝不能因未办理结婚证而可随意拆散它、随意破坏它。
二、同居期限。暂定 年,期满后未结婚,原则上应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均愿意继续维持除外。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按比例承担);
3、同居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男方承担 %,女方承担 %(按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此部份形成的'财产为共同共有。
4、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 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
5、双方均应忠诚,不得与其它异性有暧昧关系,更不得有性关系或同居关系。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同居关系,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
7、双方有不同意见,应通过对话方式解决,禁止使用暴力。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另一方不得在提出提前解除同居关系,并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同居期满双方未能结婚,另一方应给受损害一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根据伤残等级或就业能力,并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20年计算;
9、同居期间非因对方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人或其亲属。另一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经济上扶持。
10、同居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并应给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的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违约方应承担精神损失费 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额的 (建议30)%的违约金;
3、使用暴力解决双方的纠纷,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元;情节较为严重,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4、在对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提前终止同居关系,提出方应补偿另一方精神损失元;
五、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 法院管辖。
六、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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