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厂房转让合同

时间:2023-01-25 18:50:44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厂房转让合同 汇编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房转让合同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厂房转让合同 汇编15篇

厂房转让合同 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瑞安市的.厂房,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2、以上厂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卖所得,至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价格:

  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厂房总价分次付清,201年月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余款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厂房腾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并无权干涉。

  五、其他约定:乙方已悉知以上厂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不负有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以后如确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愿意将位于东王疃村天福石料厂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使用期限以村民签订合同为准。

  二、工厂四至:东至刘运佳石料厂,西至东王疃村公墓林,南至大路,北至树林。

  三、本合同签定日以前对任何转让物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转让协议,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签字定日后,所转租的土地厂房及其附属的相关权益,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义务。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合同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交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转让合同 2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⑵.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⑶.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2.单价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

  ⑵.内墙: ;

  ⑶.顶棚: ;

  ⑷.地面: ;

  ⑸.门窗: ;

  ⑹.卫生间: ;

  ⑺.电梯: ;

  ⑻.水: ;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

  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

  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

  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

  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

  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无故拖延时间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通过中介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 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 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厂房转让合同 3

  转让方:熊玉乐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康会民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伊川县白沙乡孟村的洛阳市中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转让给乙方。四至为:东邻道路,西邻孟村,南邻洛阳市科恒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北邻曹文治厂。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先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20__年8月30日前待甲方与本土地所有人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厂房、附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厂土地所有人(孟村村委)将本厂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厂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要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20__年8月30日本厂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5月30日

厂房转让合同 4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就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田心工业区预富厂房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情况

  甲方根据甲乙双方于20__年1月7日签订的《厂房转让意向书》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标准厂房转让给乙方,厂房结构以书面实际交付确认书及相关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本协议所涉厂房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大写:)转让给乙方,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天之内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剩余款项乙方将于20__年12月30日前付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将本协议所涉厂房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本协议所涉相关厂房过渡阶段事宜,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物业管理、租赁合同、厂房设备统计、押金转移乙方名下等;

  1。2甲方同意对的转让行为进行保密,不得就本协议所涉的任何细节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

  1。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要求履行支付款项,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1。4甲方在交付之前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和乙方无关,甲方应当妥善处置,如未处理完或是不处理的,概与乙方无关;交付后,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具体数额以乙方实际损失为准;

  1。5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厂房的任何经营相关的事宜和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经营和管理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并要求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2。2乙方应当对外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协议的内容给第三方;

  2。3乙方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应及时接收并做好管理以及经营活动;

  2。4乙方同意在完成交易中或之后,对甲方对外已经签订的'协议等文件经过双方确认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处理,对乙方不会造成难以接受的损失外,乙方和协议第三方可继续履行原有协议剩余期限(剩余期限届满,如双方还需继续履行合同的,另行签订协议)或另行签订条件相同协议继续履行;

  2。5甲方同意并确认,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行为过程中或是之前已经收取的本协议所涉厂房的一切费用,除去双方书面确认已经使用并必须使用的部分外,应当将剩余一切相关款项移交给乙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甲方因政府行为或是其他客观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城市旧改、政府征收、征用等)收回房屋使用权的,甲丙双方均同意,按当日市场租金价格计算所剩年限租金即可收回该房屋70%使用权(租金按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准)。

  第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___日(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七条不可抗力

  1、除付款的义务外,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合理控制以外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政府行为、政策变更、大规模病毒爆发或互联网故障(非由于甲乙丙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受影响的丙方应立即通知剩余甲方,且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剩余双方方可就损失的扩大部分向其主张赔偿。

  2、在不可抗力消失后三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违反本协议规定规定的任何条款灰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法律诉讼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总转让费用的20%违约金,并支付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一切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中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同意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行使各自的权利。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

  3、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合同鉴定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律师见证,见证费用由乙丙各承担50%。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协议三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厂房转让合同 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自愿将 厂房出售给乙方,总价格计肆拾叁万元人民币,厂房及周边所占土地以甲方与土地承租方协议为准,即年租金每亩双八百斤粮食(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每年结算一次。第一期土地征用期限至年月日。土地合同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与土地出租方商谈续签事宜。续签后,甲乙双方享受同等续签待遇。

  甲方责任:

  一、此合同甲方签字后,乙方按约定的付款时间付给甲方后,无论何时,甲方都无权收回所出售的厂房及合同中规划的土地面积。

  二、甲方转让的土地面积为:厂房所占面积,厂房西侧米,厂房东侧米,厂房南侧米,厂房北侧米。大门以里道路至南北通道西边,这块道路面积的50%属乙方所有,总面积为亩。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路、电、水畅通,如有需要随时协助乙方解决。

  四、此厂房甲方是以食用菌合作社的名义建设,乙方购买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在此厂房内进行食用菌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如政府及其它干预不能保证乙方的.其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愿将全部购房款退还乙方,并按银行贷款利率付息给乙方。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此厂房出售前,不能有任何因此厂房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包括用此厂房和场地在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如有应在合同签订前告知乙方。如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加罚甲方违约金肆拾万元人民币。

  六、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土地征用合同,厂房建设政府部门的相关批文,包括师寨镇政府、土地办、建设办的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乙方责任:

  一、合同一经确立,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款如数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50%即21.5万元,剩余21.5万元三个月内付清。

  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甲方共同维护整个场区的秩序和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三、每年按时交纳土地租让费,土地租让总面积亩,每亩每年按双八百斤(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及时付给甲方。

  四、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及政府征用土地,该场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遇政府征用土地及该地面附属物,政府的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政府异地安置时,乙方与甲方同样享有异地安置权。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手机:

  乙方: 手机: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6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开户银行:账号: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7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

  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 ,位于 ,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

  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

  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

  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 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

  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

  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厂房转让合同 8

  厂房设备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享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及享有所有权的厂房、设备、材料等转让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设备、材料等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属于 ,位于,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甲方因

  享有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厂房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享有对该厂房的合法所有权。厂房内设备、材料等详见附件一清单。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材料等。

  2、转让价款共计元整(金额大写 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之日(以双方签署交接单为准)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及对厂房、设备、材料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未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厂房、设备、材料等设定任何抵押或债务,且第三人不会对本次转让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3、本次转让前,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付款后日内与乙方办理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按量将转让标的交付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 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甲方中途悔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

  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9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位于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

  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________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________。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 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____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____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____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厂房转让合同模板(四)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

厂房转让合同 10

  甲方:男,汉族,__年__月__日,系__村

  乙方:男,汉族,__年__月__日,系__村

  现甲方有板厂一处,由于种种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该厂转让给乙方使用,为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就有关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合同如下:

  一、厂地坐落:

  该厂位于__,东邻__,西邻__,南邻__,北靠__,计__亩。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法:

  双方商定转让价__万元(大写:__),协议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__元。

  三、厂内附属物:

  大棚__间,办公室__间,宿舍__间,车间设备__。

  四、合同生效起,该厂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及应交的`各项税金。

  五、合同签订日期以前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不能因以上的债务涉及到乙方的正常运转,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六、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双方签字按手印,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当地司法机关解决,或到兰山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认真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1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产权人为佛山市中建博美五金装饰城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_,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证明人: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12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与面积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号,宗地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址:

厂房转让合同 13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6.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1 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在根据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日期: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14

  卖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四至界线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门面楼和空地位于靖边县县城林荫路东侧,四至界线为:东至王家庙村民空地 ;西至林荫路人行道道沿;东面长 米;南至居民 后墙根处,北至居民 南墙根和树巷;南北长 米,合 亩,门面楼 层 平方米,该宗土地门面楼一次性永久出售给乙方。

  二、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空地 亩,每亩人民币 元,合人民币 元;门面楼 平方米,每平方 米 元,合人民币 元,空地、门面楼总合计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在20xx年5月份以内乙方开发时无任何争议时,甲方将剩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双方责任

  1、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将该块土地房产手续全部移交给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2、该块空地在乙方开发使用期出任何争议、阻挡等事项全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经济损失。

  3、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给甲方付不清购地款时,预付款全部归甲方所有,该块土地、门面楼由甲方处置,乙方无权干涉。

  4、该宗土地门面楼国家、当地政府部门征收税费规定哪方的哪方自行缴纳。

  五、未进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15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20xx年1月22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20xx年4月22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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