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道路应急预案13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元旦道路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元旦道路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我县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冷链食品管控,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客运、公交等运输工具传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止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领导组
祁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祁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及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运股。
2.2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2)负责与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联系接受其指挥;(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4)承办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3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疫情防控道路运输应急工作;足额储备交通应急车辆,确保处置人员和紧急物资的运输;协助卫生部门在汽车始发点实施交通卫生防疫;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并报告道路运输应急情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畅通应急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在公路路口设置临时交通应急卫生检疫站,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并报告公路应急情况。
城市客运管理所:负责协调城市公交、出租应急工作:指导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并报告公交、出租应急情况。
3应急信息报告
应急信息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1)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和处理情况;(2)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紧急物资的运输情况;(3)道路畅通情况;(4)完成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及卫生等部门的要求的工作任务;(5)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应对措施建议等。
局属各单位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县交通运输局应当在首次初步调查结束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疫情应急的有关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交通运输局按照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时间报告疫情应急情况。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布启动后,本预案立即启动。
4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1应急响应
(1)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机构及运输企业的应急机构;
(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3)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
(4)按照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交通应急工作;
4.2响应终止
疫情得到控制,《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布终止后,经请示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同意,本预案随即终止。
5交通运输应急措施及保障
5.1应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1)协助、配合卫生部门在汽车客运始发点、县乡公路路口和县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卫生检疫点,依法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2)交通运输检疫客运、旅游、公交等运输车辆以及货物按规定进行消毒或者进行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并经县级卫生部门疾病防控机构检查合格,方可运营;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戴防护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现有疫情疑似感染的驾驶员、乘务员,不得安排上车,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留置检验措施;在车辆上发现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暂停车辆运行,由县交通运输局协同卫生部门依法决定对该车辆及其乘运人员、货物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办。
(3)旅客测温凡体温超过规定的温度(摄氏度)的旅客要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排查等应急措施。
(4)正在行驶的客车载有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通知客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并通报该车行驶路线相关的县级人民政府防控办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汽车客运始发点发现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时,应立即送至留验站实施临时隔离,并通知防疫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
(5)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落实全面消毒、全面检测以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各项制度。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即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无海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报关为非北京目的地的进口冷链食品进京)要求。
5.2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公路建养、执法队应当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5.3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
(1)运力储备。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带队人、集结地点“六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
(2)调度程序。在接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发放《紧急运输通行证》,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3)应急运力支援。出现运力缺口时,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由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进行运力支援。
5.4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2)有关运输人员事前应当接受健康体检和有关防护知识培训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
(3)保证驾驶人员休息充足,不疲劳驾驶;
(4)进入疫区前,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驶离疫区后,应当立即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卫生处理措施;
(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交回《紧急运输通行证》,对运输人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
6附则
本预案由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行业管理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元旦道路应急预案2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元旦道路应急预案3
根据各级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畅通,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确保对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建立我区交通运输系统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道路、水路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我局从即日起成立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郑 竹(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学锋(总工程师)
陈忠耿(副局长)
郑福增(系统党委书记)
张端豪(二级主任科员)
林程标(三级主任科员)
陈敏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曹金秋(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郭 强(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 铖(办公室负责人)
郑剑智(计划基建科负责人、交通质监站负责人)
吴旭辉(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赵志勇(安全监督科科员)
石建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负责人)
许韵彬(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 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建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林 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梅祥(局公交办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联系人:赵志勇。联系电话:xx。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三、预测
预测春运突发公共事件有以下七种情况:
(一)大量旅客滞留
发生大量旅客滞留在车站、渡口等地区。
(二)恶意扰乱运输市场运价
在少数人带头鼓动、策划下,集体对客运班车、出租车、渡船票价进行恶意抬价或压价
(三)制造事端
少数人员带头闹事,煽动人心,强行拦车,阻塞交通,打砸、烧车辆,采取过激行为,或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妨碍党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蓄意制造事端;个别人甚至采取极端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集体上访
不按国家《信访条件》的.规定,有关人员在春运期间较大规模地到党和国家机关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
(五)制造舆论压力
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散布不利于春运期间安定稳定的信息,利用媒体炒作,形成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制造舆论压力。
(六)发生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疑似病例或其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四、应急报告
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一旦发现春运突发公共事件,不论事件属哪一级的,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应通报相关单位。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五、应急响应
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快速反应,紧急行动,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疏运旅客,化解矛盾,平息事件,并做好善后工作。
(一)一旦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宣传解释、便民服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等工作,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实施紧急疏导和抢运。
⒈迅速组织正班车船进行加班;
⒉运力尚不足时按规定迅速调集客运企业备用车船和旅游客车参加疏运;
⒊运力仍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支援;
⒋可按规定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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