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时间:2024-03-28 17:55:41 宇涛 春节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书信打过交道吧,书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工具之一。那么一般书信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通用10篇)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

XX市全体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市于20xx年X月XX日发布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X规〔20xx〕1号)。现将XX市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东至:江东电子厂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运入口处

  西至:省道达北线(S370)穿城路段与粤桂路交汇环岛

  北至:文昌桥

  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上述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由市公安、安监、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之一,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火灾事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从即日起,XX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除XX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桲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在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X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2.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依法处理。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陋习,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清新空气、整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XX区是我们的共同家园,禁放烟花爆竹需要你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3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竹, 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 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1月4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4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在20xx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元旦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还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身体健康。为了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空气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火灾隐患的发生,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县直幼儿园倡议各位家长以身作则,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和督导员。请您提醒家人做到:

  1.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2.加强自我管理,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他人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3.做好监督提醒,教育直系亲属不参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做孩子的'榜样。

  4.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希望各位家长严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携手前行,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祝您元旦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5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

  创卫办:

  XX县禁止燃放烟花竹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城市管理行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6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貌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恢、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守法自护,噪烟花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竹;

  二、不携带烟花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噪烟花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噪烟花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乡xx小学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7

学生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们的空气质量严重受到影响,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燃放烟花竹极易引发火灾,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近年来,我市随意燃放烟花竹造成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府加强管理。

  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的生活秩序,20xx年6月29日经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20xx年7月28日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公布施行,为此,我们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学生家长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安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我市限放区域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竹,选择电子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三、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支持和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查处,共同抵制。

  四、员、共青团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貌同的责任,为了安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推进安庆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

xx年xx月xx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且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使我们居住的地方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争做宣传劝导的践行者。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各位家长要积极自觉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辞旧迎新方式,教育监督孩子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亲朋好友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特别提示

  自2月4日上午9点开始,公安等五个执法部门禁放烟花爆竹管控执法人员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将全员上岗执法巡查,进行大力度排查,一旦被查到将会依法处置。

  请家长教育孩子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非禁放区域,也强烈建议学生不要燃放,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家园多一些绿色,少一缕尘埃。家长朋友们,为了你、我、他的健康、安全、幸福,更为了子孙后代拥有清洁、优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小手拉大手,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摒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为共建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祝各位家长:新春愉快、阖家欢乐!

xx

xx年xx月xx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9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为了全面掀起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潮,有效防止燃放烟花竹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以及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按照《洛阳市市区烟花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洛阳市市区禁放时间内禁止燃放烟花竹,为了确保禁放效果,恳请广大市民牢记和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放时间:

  洛阳市市区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竹外,其他时间均数烟花竹禁止燃放时间。

  二、禁放区域:

  东起二广高速公路,西至洛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铁线,北至老310国道以内。

  洛阳市市区禁止严防烟花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为使我们洛阳用有更多蓝天白云,为使我们市民能够呼吸道更加洁净的'新鲜空气,为使千万个家庭和谐与安宁,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在禁放时间、区域内和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烟花竹。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洛阳市市区烟花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竹;对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者,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罚款、行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

  xx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xx年10月15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0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春节将近,为确保您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为了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根据《州市烟花竹安全管理规定》《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州市池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池区烟花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在限区、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竹。

  2.严禁在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竹。

  3.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和禁放时间(池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竹区域,燃放时间为8天,即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内燃放烟花竹。

  4.请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觉遵守府的法规,加强对孩子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竹的监督管理。

  5.严禁在楼道、井盖等危险区域及易燃易等特殊场所燃放。

  6.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竹。

  XX区张掖路小学

  20xx年1月17日

【致市民春节假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相关文章: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手机短信通知模板01-03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01-05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01-1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总结01-07

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03-12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总结03-21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01-1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案180句01-13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