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08 14:37:21 晓丽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供暖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20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暖的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暖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20篇)

  供暖的应急预案 1

  为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文明小区创建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小区管理,完善小区功能,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服务优质的现代城市小区,形成文明守信、团结互助、崇尚先进、尊重科学的小区道德风尚,推进五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打造宜居城市,建设文明”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二、创建目标

  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5个典型示范小区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50个文明小区建设任务,年底前,评选出一批文明小区进行表彰,力争到20xx年使我县文明小区达到80%以上,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建范围

  xx县域内所有居住小区。

  四、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

  1.建立文明小区创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措施;

  2.有小区物业管理的专职队伍,如保洁、治安、社会服务等;

  3.有小区志愿服务队,招募小区保安、居民参与志愿服务队伍;

  4.有党员活动中心,党小组经常开展活动。

  (二)创建氛围浓厚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文明河南、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2.有文明小区标准、xx县文明公约等宣传内容;

  3.有文明礼仪、道德规范、好人好事等善行义举榜;

  4.小区有禁烟标识,有爱护花草树木等遵德守礼提示牌等。

  (三)环境整洁优美

  1.小区道路平坦、畅通、整洁;

  2.绿化标准高,基本做到黄土不见天,无占绿、侵绿、种菜等现象;

  3.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清运定时定点,垃圾箱设施齐全,消除公共场所“脏、乱、差”;

  4.无“六乱”,即无污染源,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无乱堆杂物,无乱停车辆,无乱设摊点等各种违章现象。

  (四)治安秩序良好

  1.小区有人防队伍和技防措施,制度上墙,职责明确,工作正常,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建立健全各类帮教、调解小组,能经常开展活动,对外来人员、流动人口有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及时调解民间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健全;

  3.法制教育开展好,居民遵纪守法意识强;

  4.群众对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知晓率达70%以上,对治安状况满意率保持在80%以上。

  (五)小区服务全面

  1.小区服务网络健全,便民设施良好,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高;

  2.物业服务工作人员挂牌服务,培训上岗,服务到位,工作做到舒心、称心、放心;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满意率达80%以上;

  3.有志愿服务站,做到“六有一落实”(一有统一标识,二有办公场所,三有志愿者队伍,四有管理制度,五有工作台账,六有服务项目,落实志愿服务活动),配备水、电、暖等基础设施日常修缮工具,方便居民生活;

  4.建立各种为民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做到服务项目齐全、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措施落实。关心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供暖的应急预案 2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员行动,努力确保新城在用系统设备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消防系统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组织结构

  组长:

  副组长:

  消防控制中心:

  给排水抢修:

  通风抢修:

  强电抢修:

  电梯抢修:

  后勤保障:

  (二)应急小组职责

  组长: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现场指挥安排和决策后的各项处理工作。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坚守岗位,听从组长的指令操作设备。

  给排水抢修组:负责处理关于喷淋、消火栓等消防水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通风抢修组:负责处理关于排烟、正压鼓风等关于消防通风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强电抢修组:负责处理各设备断送电、消防应急电源等消防电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电梯抢修组:负责处理电梯设备断送电、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后勤保障:负责应急过程中所需的抢修物资材料和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消防应急预案启动原则

  消防中控室主机出现报警应立即分析现场是哪种情况发生,具体步骤如下:

  根据报警主机显示的报警地点、设备,应立即派消防操作巡检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1、如果是误报警或者设备本身的问题,应按消防操作规程处理;

  2、如消火栓、喷淋头意外爆裂跑水,应立即启动给排水系统应急预案;

  3、如突然停电,不超过2小时,消防系统本身的UPS可以维持正常运行;超出2小时,应立即启动停电紧急预案。

  三、火灾处置

  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现场人员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报告。

  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由应急小组组长根据火情报警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组长宣布应急预案启动后,进入现场指挥和事件处理决策安排,各副组长负责落实组长的指挥和安排决策,各小组成员根据副组长的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程序如下:

  ⑴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岗位待命。

  ⑵公共秩序维护员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情况疏导辖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及通道,以便公安消防队顺利到位,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火灾现场,同时负责楼内人员的疏导和解释工作。外围工作人员立即将停放在外围的车辆进行疏散,暂时将前来的车辆或人员引导到安全场地,劝阻疏散围观的人员。

  ⑶派人到本物业外围主要路口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本物业区域的火灾现场。

  ⑷维修班长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变配电室,给排水维修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水泵房,电梯维修工视情况停止电梯运行,消防维修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中控室,按照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的命令保障消防联动系统正常运行。

  ⑸若超市、半地下车库发生火灾,除消防广播联动外,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听从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操作设备,适时开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通知业主疏散(半地下车库同时通知车主)。通知的顺序为:发生火灾区域→可能受影响区域。按指令将相应的非消防类风机的电源切断,相应楼层的正压送风口接受其动作信号(或者是强起),同时打开相应的正压风机,同样消防中心打开相应区域的排烟口并接受其信号(或者是强起)同时打开相应的排烟机。消火栓和喷淋灭火系统按灾情进入灭火状态。着火区域内的扶梯将由消防控制室停止其运行,垂直普通电梯立即迫降至首层并停止其运行,而消防电梯则迫降首层待命。对非消防类电源进行切断同时启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将会根据相应的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两次安降,确保人员疏散,而着火区域内中厅处的防火分区卷帘则会一次降至底部,以防止火势的蔓延。

  ⑹后勤保障人员准备好饮用水、食品等物品,同时做好各种联络工作。

  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

  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医疗单位救护。

  四、消防应急预案解除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人数,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在火灾扑灭后,负责与供水公司、然气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联系;及时恢复消防设备及其它设备的状况,将所有设施设备复位。及时与公安警务部门联系,处理善后事宜。

  3、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损坏的相关设施。

  4、应迅速清理保护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尽快使其恢复正常。

  5、火灾扑灭后,除保护好火灾现场外,其他地方应尽快恢复原状,由组长宣布应急预案解除,转为正常生产管理程序

  五、注意事项:

  1、小区内发生火灾事件,门岗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本部门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汇报,物业前台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当火情由本物业公司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公安消防机关。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4、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应急组长主动介绍火灾情况及根据其要求组织所有人员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的工作。

  5、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6、处理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配合疏散时,要将业主有秩序的从安全通道疏散,绝对不能引起混乱,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业主再回到他们的办公或生活区域,疏散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带路和断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供暖的应急预案 3

  根据xx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行政中心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行政中心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行政中心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入驻单位工作人员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行政中心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xxx。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安保部队长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班长报告,同时向其他安保人员发出警报信号。

  2.安保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主管部门领导。

  四、各级人员行动:

  1.行政中心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班长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安保部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办公室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安保队长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人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安保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

  供暖的应急预案 4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采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再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室报警物业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报警要求

  2.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A、起火地点;B、起火部位;C、燃烧物品;D、燃烧范围;E、报警人姓名;F、报警人电话;

  2.2向"119"报警应讲清:A、小区名称;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C、火灾发生部位;D、燃烧物品;E、火势情况;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G、报警人姓名;H、报警人电话;

  3.成立临时指挥部

  3.1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3.2临时指挥部由综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3.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3.3.2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3.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3.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3.3.6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转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他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3.3.7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3.3.8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3.3.9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4.人员的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灭火、疏散人员、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4.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指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迅速离开。

  4.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以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4.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4.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4.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经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4.6在火场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5.警戒

  5.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秩序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几外围警戒。

  5.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5.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重要物质。

  5.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5.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

  6.善后工作

  6.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测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6.2秩序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6.3秩序及工程及客服部统计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公司。

  6.4综合管理中心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切实帮助。

  6.5环境组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6.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6.7客服中心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供暖的应急预案 5

  一、目标:

  为保证小区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能及时有序的开展,确保小区居民在救灾中能及时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

  (1)突发火灾事故总指挥:

  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指挥。

  (2)现场指挥:服务处经理:秩序维护部主管: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援。

  2、工作机构及职责

  (1)报警及补救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一班班长

  成员:报警员:一名,主力灭火员:三名。

  职责:负责扑救初起火灾,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疏散组

  组长:综合事务部主管:

  成员:着火现场周围疏散员:秩序维护员二名,车库疏散员:一名,安抚员:客户人员一名。

  职责: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二班班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一名。

  职责:负责区外救援车辆及人员引导。

  (4)警戒组

  组长:当班秩序维护部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二名。

  职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进行警戒,保护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环卫班班长。

  成员:保洁员二名(负责包扎),秩序维护员二名(负责抬担架)。

  职责:负责伤员的救护及转往医院。

  (6)后勤组

  组长:前台接待员。

  组员:保洁员2名。

  职责:负责及时提供救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物力。

  (7)通讯联络组

  组长:综合服务部内勤。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的及时联络。

  (8)工程技术组

  组长:维修员。

  职责:负责小区断电工作(应救护工作需要)。

  三、应急处理

  当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安全部报警,秩序维护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根据火情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应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贵重,后次要;先灭大,后灭小;先隔断,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则扑救。

  (一)入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安全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它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线路撤离至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车辆到东大门迎接消防车并引导至现场。

  (4)在公安消防对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警戒工作。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伤员救治并根据伤情及时送往医院。

  (6)后勤组和通讯联络组在此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和人员通讯联系工作。

  供暖的应急预案 6

  今年以来,国内能源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一直高位运行,潍坊市煤炭、气源价格均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形势严峻。据国家气候中心消息,今冬将形成“拉尼娜”现象,预测北方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可能出现极端天气,供热运行调控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在多种不利因素叠加的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保暖保供工作部署,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20xx-2022年供热季保暖保供八条措施》,全力保障全市能源稳定供应和群众温暖过冬。

  一、预拨煤热价格倒挂补贴

  前期国内煤炭价格持续高位,标煤价格一度超过3000元/吨,达到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目前虽有回落,但也维持在2000元/吨左右,与往年相比供暖成本大幅增加,煤热价格严重倒挂。按规定,政府应在采暖季结束后对居民采暖价格倒挂部分进行补贴。为缓解供热企业购煤储煤资金压力,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由财政部门为中心城区热源企业预拨1.05亿元煤热价格补贴,专项用于提前储煤。其中,向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预拨20%,其他热源企业预拨50%。其他县市、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确定预拨比例进行预拨。

  二、给予清洁取暖“煤改气”增量气价格补贴

  今年,潍坊市入选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名单,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在全市推广农村清洁取暖。据统计,今年全市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17.1万户,其中,中心城区新增6.87万户。根据全省农村“气代煤”用户冬季平均每户用气600立方米测算,中心城区本采暖季将新增用气4122万立方米。潍坊市农村“气代煤”用气全部属于今年新增用气,无法纳入上游供气单位制定的年度供气计划。为保障农村“气代煤”用户温暖过冬,各燃气企业只能高价采购冬季调峰气满足“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由于今年国内天然气供应总体形势紧张,导致今冬调峰气价格飙升,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份的调峰气价格已超过8元/m。

  中心城区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天然气售价为2.8元/立方米,且不执行阶梯气价,燃气企业购销差价很大。为减轻燃气企业亏损,充分调动燃气企业采购冬季调峰气的积极性,保障供气稳定,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元/立方米标准,对燃气企业采购的保障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气量进行临时气价补贴,预计总补贴金额约8244万元。补贴后仍然存在的购销差,由燃气企业通过日常经营逐步消化。其他县市、开发区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购销差,由当地结合实际确定标准进行补贴。

  三、增加煤炭储备

  潍坊市所需煤炭主要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和省内的泰安市、济宁市输入,采用铁路、公路和少量海上运输方式,煤炭供应及运输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大。

  (一)加大煤电热力企业储煤。为确保今冬明春供暖用煤,市委、市政府部署多渠道保障供应。发改、城管等部门对全市35家主要热电企业、热源企业储煤量、购煤量进行日调度,督促各企业千方百计拓展煤源,提高煤炭库存,确保统调热电企业煤炭库存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其他热源企业不低30天。

  (二)做好政府应急煤炭储备。潍坊市财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30万元,以政府采购方式继续立5万吨冬季供热政府应急煤炭储备,保障中心城区冬季供热应急需求。目前,5家煤炭承储企业已确定,市级5万吨政府应急煤炭储备已落实到位。储备期间,按现行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承储期结束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存储时间、确定金额予以兑付。其他县市、开发区按照储备量可用天数不低于3天的标准建立县级应急储备。

  四、保持居民用热、用气价格稳定

  面对今年煤炭、气源价格居高不下的不利局面,潍坊市委、市政府坚持民生为本,决定维持居民用热用气价格不上涨,不增加居民负担。因煤炭和气源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倒挂,通过政府补贴和企业消化的方式解决。其中,中心城区居民采暖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一般用户仍为23元/平方米,低保户仍为19元/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解决;居民生活用气仍执行现行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燃气壁挂炉用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1200立方米(含)的',执行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12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气量,执行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各县市、开发区同样执行现行气价政策,不得提高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五、适时调整非居民用热、用气价格

  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和煤炭、气源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综合考虑价格水平、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非居民用热、用气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一)非居民用热价格已经调整到位。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采暖用热实行政府指导价,20xx-2022年采暖季终端基准销售价格由74.2元/吉焦调整为81.6元/吉焦;采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的,由28.3元/平方米调整为31.1元/平方米。调整后的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居全省第8位,处于16个地市中游水平。

  (二)及时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下一步,将根据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适当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疏导价格矛盾,维护供用气双方利益。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来,供热企业实施热源升级改造、管网汽改水、直供到户等供热工程,投入资金量大。今年能源价格高位运行,影响到供热企业正常热煤储备。潍坊市金融业监管部门针对煤炭企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展各类金融服务业务。

  (一)拓宽融资渠道。围绕重点煤炭企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企业购煤等合理的融资需求,积极向各银行机构推介,通过开展首贷培植行动、银税互动等,在市场化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让企业的存量融资得到接续、合理增量融资得以满足、高成本融资工具得到替换,解决企业合理化的融资需求。

  (二)积极推介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加大固废贷、环保领域特许经营权贷款、环保收益权产品等绿色信贷产品的推广力度。

  (三)发挥好金融辅导员制度的作用。将有意愿接受金融辅导的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帮助企业理顺财务管理,提升经营能力,为企业提供金融政策宣导、信用培育、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七、科学实施有序用能

  为有效应对可能因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造成的能源供应短缺问题,按照有序用能预案,实施有序用电和天然气“压非保民”,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用能不受影响。

  (一)科学调控生产用电。潍坊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对全市有序用电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重点限制“两高”项目用电,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及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并综合运用需求响应、避峰生产、错时生产、轮流生产等手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热供气企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属于重要保障用户范畴,将会给予优先保障,以维持供热供气政策运转。

  (二)适时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机制。预计全市今冬天然气最大日需求量将达到1000万立方米,潍坊市发改委、潍坊市城管局组织制定了全市20xx-2022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组织各县市、滨海、峡山开发区及各燃气企业分别制定了各自应急预案。落实天然气工业用户调峰清单,分别制定了10%、20%、40%三级压减计划,当供气缺口达到总需求量的相应比例时,各地将通过组织工业调峰用户调产调休、能源替代等方式,压减非居民用气,确保居民生活、采暖不受影响。

  八、建立煤炭运输绿色通道

  以保障供热用煤安全顺畅为目标,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在广泛征求相关供热及运输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供热用煤运输车辆畅通的通知》,制定今冬明春供热用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和发放“绿色通行证”等措施,确保今冬明春供热用煤不间断。

  (一)坚持特事特办,确保运输畅通。自即日起至采暖季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供热用煤运输“绿色通道”和发放“绿色通行证”,为供热用煤运输车辆提供保通服务。运煤车辆“绿色通道”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及属地供热企业等部门单位商定。“绿色通行证”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属地供热企业及公安交警部门商定通行证式样和发放范围、对象。在供热用煤运输“绿色通道”行驶、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运煤车辆,公安、交通、环保部门将尽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对违法的供热用煤运输车辆,坚持做到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对其他轻微违法的供热用煤运输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扣车、不卸载、不处罚。对借机严重超载的煤碳运输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要快处置、快放行;对发生交通堵塞的,及时采取警车引导等有效措施,确保运煤车辆不被阻滞。遇有重污染天气需特殊管控时,按市环委会通知要求实施。

  (二)加强道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各地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路面执勤人员,加强对危险、结冰路段的排查力度,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和结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和路段提前设置明显标志。在供热企业、煤场周边主要运煤道路和复杂、拥堵路段,将增派路政人员和执勤民警,必要时警车引导,确保供热用煤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对需要进入市区、县城城区的送煤车辆,优先办理入城通行证或暂免查验入城通行证。

  (三)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引导路面执勤执法人员要全力保通,不得随意拦截检查运煤车辆,同一车辆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的,其他执法部门不再重复处罚。对故意违规查罚供热用煤运输车辆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供暖的应急预案 7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县市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必须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泽州县完成3万户,高平市、阳城县各完成2万户,城区、陵川县、沁水县各完成1万户,全市年减少生活燃煤42万吨。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区”建设,到20xx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在市区和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等供热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拥有清洁热源的工业聚集区,以及有工业余热的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我市煤层气优势资源,进一步发挥自2006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气化晋城)效益,鼓励对煤层气抽采地、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20xx年拟对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共12个乡(镇)19个村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四、支持政策

  (一)市财政设立晋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对按期完成清洁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供热、“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的县(市、区),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配套资金可用于管网建设、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等,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

  对取暖运行费,各县(市、区)要尽可能对接市场,控制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围内。确需补贴运行费用的,县(市、区)政府可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补贴年份暂定为20xx、20xx两年。

  (二)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益单位集体用户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市政府对“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中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

  五、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除企业和居民承担的费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额补齐,同时还要负责清洁取暖改造中青赔、占地、拆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为保证取暖效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严禁各种形式的煤炭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负责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淘汰;负责城市(县城)“禁煤区”建设。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消除供热盲区;负责改造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持续提高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负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放开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房屋保温节能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气”总体方案,并协调供气企业保障气源。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气价。

  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市“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电价。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储气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做好各类采暖设备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研,落实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管网建设、气源供应、电网配套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造用户数量、改造面积,完成管网建设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和投资测算工作;确定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市政府出台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及实施办法。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计划,制定本地区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全面完成,综合评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估改造效果,并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广典型改造经验,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下一步实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杨勤荣、副市长张利锋、王宏微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国土、质监、审计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迅速制定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盘点总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告。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将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及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且实现清洁取暖区域内仍然存在燃煤供暖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供暖的应急预案 8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结合本校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

  (一)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设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暖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暖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

  因供暖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暖或供暖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

  2、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

  3、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设备损坏严重,供暖处于瘫痪状态,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一)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二)重要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闵繁成,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魏万辉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理后,管德良将情况报闵繁成,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三)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闵繁成、魏万辉,管德良及闵繁成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四、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一)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和闵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陈宪伟,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暖。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陈宪伟。

  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停水、电的紧急处理。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供暖的应急预案 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

  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

  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暖的应急预案 10

  为切实做好2022-2023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供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好评”的工作目标,以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供热需求

  热源单位要做足煤炭等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扩大煤灰库容,制定大气预警状态下的燃料存储及运输应急预案。燃气供热单位要科学计划、留有余量,确保燃气供应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和水平。

  发改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多签、多储、多疏、多增、多开、多减”的原则,确保燃气单位按需足额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量充足,满足应急调峰需求;确保天然气管输能力满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确保“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善,能够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电网负荷能够满足高峰时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及运行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提前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工作,10月25日前,城区集中供热完成对各换热站保压试水工作,农村“双代”户完成壁挂炉安全检修工作,同时强化产权单位自管热力站的监管,确保10月31日所有供热设备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供热热价监管工作,确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价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执行。县属各机关单位、垂直部门、驻正单位办公和商业采暖价格按县物价局部门核定的价格核算。垂直部门和驻正单位的'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核算,换热站热价补贴,由本单位和上级部门解决(已移交热源企业管理的换热站除外)。多层建筑居民采暖热费,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计算;有电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计算;平房和单位建筑(包括二层以上)不存在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热费。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热隐患,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改善<

【供暖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供暖应急预案02-21

供暖抢修的应急预案01-18

供暖抢修的应急预案08-24

供暖抢修应急预案03-01

供暖保障的应急预案02-27

医院供暖的应急预案11-01

学校供暖的应急预案01-17

单位供暖的应急预案02-27

供暖公司应急预案02-28

供暖单位应急预案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