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时间:2024-06-09 06:00:10 夏杰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商绩效奖励方案(通用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通用11篇)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1

  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出纳

  二、考核方法:

  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12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三、考核时间:

  1、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2、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每个管理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门规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4、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五、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65—79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六、考核纪律:

  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亲自培训或招聘的.部属予以过高评价;上级领导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或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管理人员次月1日之前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2

  为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明确招商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任务安排

  1、县处级领导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每人引进1个项目。

  2、各乡镇引进项目任务以县工业领导小组下达(给各乡镇)的引进任务为准。

  3、县经贸局、县政府招商中心各引进3个项目,城联社、富源中小企业管委会、药业发展局、驻榕办、驻温办、京津商会、上海商会、广西商会各引进2个项目,其他县直单位各引进1个项目。所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必须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第二条 项目认定

  1、本方案以当年新引进的项目为考评对象,项目必须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除淘汰类外符合我县发展的项目。项目认定范围主要包括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重点为旅游文化类、商贸物流类)以及基础设施项目(含以BT或BOT运作模式)。

  2、不予认定的资金和项目:政策性资金、农业种养殖项目、本县内企业法人名称变更或兼并及股东重组项目、原有企业扩大再生产或异地搬迁项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事一议”项目除外。

  第三条 考评组织

  成立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青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陈守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苏吴淞,县政府副县长党帅,县政府副县长袁济光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统计局、审计局、人行柘荣支行、县政府招商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招商中心。

  第四条 考评程序

  1、申报:各招商目标单位应及时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项目进度以及资金到位情况,并提供如下材料:

  ⑴投资方证明:提供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⑵项目证明:提供项目签约合同、注册资金证明、土地报件、预征地款证明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⑶资金证明:提供验资报告、银行进帐单、设备清单、评估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非货币资金投资的,应提供投资企业的资产验收单。(引进外资可按同期人民币汇率折算成内资后乘以2倍计算,涉及港、澳、台的投资,比照此办法计算)

  2、认定: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招商目标单位报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将项目审核结果报县政府备案。

  第五条 考评办法

  本考评方案按20xx年度绩效考评办法执行。

  第六条 奖励措施

  (一)基金设立

  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兑付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各种奖励。该专项奖励基金当年若有结余,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二)奖励设置

  1、单位奖励:

  ⑴各乡镇:

  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为新增规模企业的,每新增一家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奖励企业所属乡镇1万元。

  ⑵县直各单位:

  ①税收奖励: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柘委〔20xx〕24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②县直单位独立引进项目的奖励标准参照个人奖励相关条款执行;县直单位与乡镇共同引进项目,奖励由县直单位与乡镇自行协商。(县经贸局、县政府招商中心任务数内不予奖励)

  2、个人奖励:

  ⑴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①引进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出让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有功人员奖励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1500万元的有功人员奖励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2000万元的有功人员奖励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2500万元的有功人员奖励1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2500万元(含2500万元)—3000万元的有功人员奖励1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有功人员奖励20万元。

  ②引进项目建成投产并经县统计局、审计局审定后,给予兑付奖励资金的50%;引进项目投产后三年内若有一年亩创增值税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剩余50%的奖励资金一次性予以兑付,达不到的不予奖励。

  ⑵现代服务业(重点为旅游文化类、商贸物流类):

  ①旅游文化类项目: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1‰奖励;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3000万元的,按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2‰奖励;以后实际投入建设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1万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0万元。

  ②商贸物流类项目: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的,按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0.5‰奖励;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的,按当年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0.8‰奖励;以后实际投入建设资金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5000万元,再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5万元。

  ⑶基础设施项目:引进客商投资开发我县道路交通、水利、工业园区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含以BT或BOT运作模式),单个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即可奖励有功人员5万元。

  (三)奖励程序

  每年1月31日前,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县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招商引资企业实际纳税情况;县经贸局、县政府招商中心负责提供上一年度各招商目标单位招商任务完成情况。需要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资料报县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县财政局、审计局对领导小组提出的初步方案予以复核,确定奖励方案后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的审批文件安排奖励基金拨付给各相关单位。个人奖励由各相关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向受奖个人兑付奖金。

  第七条本方案核定的奖励基金应当“专款专用”。对违反国家法规和本方案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奖励基金,或截留、挪用、滞留应当下拨和发放的财政奖励基金,或违反规定扩大财政奖励基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以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奖励基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功人员,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第九条园区外原有企业入驻园区的,其产生的税收按原分配方案分成;园区所在乡镇外的其他乡镇或单位,新引进入园企业实现税收构成地方级财政收入部分根据现有县乡财政体制分成,其中构成乡镇分成部分的按4:6比例分成,即园区所在乡镇40%,引进乡镇或单位60%。

  第十条本方案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与本方案相矛盾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3

  一、总则

  为了全面了解、评估招商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绩效,并使每位员工始终都朝同一个目标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围

  适用于招商部门所有员工考核,试用期员工(含)适用于本办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进行考核面谈,使考核结果得到被考核者的清晰认知。

  3、招商部主管负责招商部员工进行考核并辅导,使其按既定的目标计划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目的

  1、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获得晋升或岗位调整的依据。

  3、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

  4、获得潜能开发和参与相关培训的依据。

  5、获得员工降职、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据。

  五、考核时间

  1、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及专项考核。

  2、每月5 日之前对招商部员工进行上月工作考核,并向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结果。

  3、公司因特别事项可以举行不定期的专项考核。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具体可分为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和行为指标考核两种。

  1、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占考核总分的`60%。根据当月招商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计算方法:当月实际完成业绩(完成业绩满分计算,如完成不了则按照实际业绩比例折算)x 60% =当月业绩考核得分。招商人员每月必须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其工作内容与考核事项是相辅相成的,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挂钩。

  2、行为指标考核:分为(运营管理部)针对客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占考核总分的20%。行政部分,占考核总分的20%,主要是对员工工作过程和日常综合表现的评价。主要的考核指标为作息考勤、办公纪律、团队意识、职业素质4 个方面进行考核。行为考核内容评分一律为0-20分(考核成绩优秀最高为20分,不能达到要求的最低评定为5分),考核人需按照下属人员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表现给予分数。

  3、权重的设置可以根据考核指标的重要性和业务发展情况自行调整,考核的总分为为100 分,其中销售业绩占60%,行为考核占40%(运营管理部和行政部门各20%);月度指标由各招商部负责人自行设定。

  七、考核形式

  1、各类考核形式有:

  A 、自我总结与评定;

  B、业务部门考核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C、考核结果直接由直接主管、运营管理部、行政部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定。

  2、各类考核方法有:

  1)、查询记录。部门主管负责对招商人员业绩达成率进行统计,运营管理部对员工日常客维行为进行考核,行政部负责对出勤情况及公司纪律的遵守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招商部各员工所提供的总结、计划报告。

  3)、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八、考核程序

  1、按照考核办法,招商部所有员工均参加绩效考核,并提交书面总结和评定。

  2、招商部负责人通过与业务人员进行面谈,对直属人员的工作绩效指标进行评核打分。

  3、招商部主管根据业务部员工的各项行为指标进行打分。

  4、业务部所有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由招商部主管、运营管理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为无效考核。

  九、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

  1、考核结果应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2、考核结果所具有的效力: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4

  为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个个争上游,人人比贡献的工作竞争局面;克服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人为因素,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包括借用到局机关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群众测评、领导评价七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动员准备:召开年度考核动员大会,上交个人考核资料,汇总平时检查结果。

  2、个人总结和述职:总结全年工作,填写年度考核表,分组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组考核:考核组根据干部职工提供的材料和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记载进行考核,确定每个干部职工在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测评: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表,由领导和群众进行测评。考核组按权重计算出每个干部职工的.测评实得分。

  5、综合评价:在个人述职、考核组考核、量化测评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确立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等次意见进行研究,集体确定考核等次。

  7、反馈。

  8、上报(个人让优、找优不予认可和上报)。

  四、考核评分细则

  1、政治业务学习(10分)

  ①有政治业务学习读本、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和合理化建议记4分,缺一项扣1分。

  ②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含心得体会)达10000字以上。达到记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和有关会议(包括参加州、县有关会议,4分)。无故缺会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坚持出满勤,有事必先请假。旷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子女升学请假1天扣0.1分。出满勤记6分。

  3、现实表现(10分)

  ①团结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5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该项记0分。

  4、工作业绩(20分)

  ①工作服从安排(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无重大失误(5分)。出现1次工作重大失误扣5分。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5

  为进一步激发专职招商人员工作动力,强化考核,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开发区经济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招商引资绩效挂钩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奖励对象

  招商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人员拿出全年阳光工资的30%、非公务员的拿出全年奖金直接与招商引资实绩挂钩,招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招待费等)一律自理,按招商引资实绩进行考核奖励,具体按引进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土地价格、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等分别奖励结算。

  1、投资规模奖:按引进项目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总额(厂房、设备、土地等)进行奖励,其中内资项目奖励比例为0.7%,外资项目奖励比例为1%。

  2、土地价格奖:以引进项目每亩土地价格为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零地价奖励标准为5000元。

  3、高新技术、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奖:凡引进项目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万元。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引进项目产品为省著名商标的,奖励1万元。为国家驰名商标的,奖励2万元。引进全国同行业前10名企业的,奖励5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奖励50万元。

  4、引进项目在签约后因投资方因素6个月内不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下浮10%;9个月内不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下浮15%;1年内不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下浮20%。

  5、招商局人员每月暂按阳光工资的'70%发放报酬,非公务人员暂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同时每人自筹招商启动资金伍万元,年终未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罚工资、奖金。完成任务的按300%给予奖励。

  三、结算兑付办法

  引进项目奖励资金由区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奖励办法,按实际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兑付,具体结算兑付办法如下:

  1、投资规模奖励资金:从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每半年按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考核结算兑付一次。

  2、土地价格奖励资金:项目洽谈的土地价格经集体讨论确认后,在缴清土地款后进行一次性结算兑付。

  3、高新技术、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奖励资金: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凭有权部门出具的证书进行结算兑付。

  4、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6

  为进一步在全市营造主动担当、比学赶超、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市各区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我市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含浮桥)、太仓高新区(含科教新城、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城厢镇、沙溪镇、浏河镇、璜泾镇、双凤镇。

  二、奖励范围

  (一)区、镇完成和超额完成实际利用外资、注册外资、引进内资、个私经济当年新增注册资本及引进德企等五项目标任务;

  (二)区、镇引进的优质项目;

  (三)招商引资重点工作。

  三、奖励标准

  (一)完成目标任务的奖励

  1.完成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工作目标得50分(以年终考核数为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房地产项目按到账资金的50%计算。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后,产业项目每超额完成100万美元,得0.5分。完成当季度利用外资指导目标的,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在完成年度目标基础上,增幅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加3分、2分。(考核单位:市商务局)

  2.完成年度注册外资工作目标,各得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考核单位:市商务局)

  3.完成内资当年新增注册资本、个私经济当年净增注册资本工作目标得3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考核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完成当年新增法人主体数量工作目标得1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在完成年度目标基础上,增幅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加3分、2分。(考核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5.完成年度引进德资企业(德国、奥地利、瑞士、比利时、卢森堡)任务目标的60%,得2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每超额引进一个项目得2分。引进德资企业以工商登记为准。(考核单位:市商务局)

  (二)引进优质项目的奖励

  1.产业项目

  (1)重大服务业项目:引进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的服务业项目,内资备案总投1亿元(含,下同)、外资总投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内资总投3亿元、外资总投30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个得2分;内资总投5亿元、外资总投50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个得3分;内资总投10亿元、外资总投1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5分;内资总投50亿元、外资总投5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10分;内资总投100亿元、外资总投10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15分。

  (2)重大制造业项目:内资备案总投3亿元、外资总投30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个得3分;内资总投5亿元、外资总投50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个得5分;内资总投8亿元、外资总投80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个得8分;内资总投10亿元、外资总投1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10分;内资总投30亿元、外资总投3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20分;内资总投50亿元、外资总投5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30分;内资总投100亿元、外资总投10亿美元以上的,每个得50分。

  以上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每个额外加1分。

  以上项目不包括公共事业项目及房地产项目。(考核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500强项目及投资性公司

  引进世界500强(以本年度《财富》公布的世界500强的名单为准,下同)直接投资项目,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下,每个得5分;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0分;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每个得15分;注册资本在2亿元以上的,每个得20分。引进世界500强转投资项目、中国企业500强(以本年度《财富》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的名单为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本年度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名单为准)项目的,按以上标准减半计分。引进投资性公司(以商务部门认定为准),每个得5分。(考核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3.总部企业

  引进地区总部企业或已落户企业在注册五年内获认定的,每个得5分。引进功能性机构或已落户企业在注册五年内获认定的,每个得3分。引进世界500强投资的地区总部企业或功能性机构,分别得10分、6分。(考核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4.独角兽企业

  引进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创新型、引领型企业,每个得20分。引进独角兽培育企业,每个得5分。(考核单位:市科技局)

  5.高新技术企业

  按《关于明确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招引有关事项的通知》(太科字〔20xx〕20号)规定的流程,从市外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超出工作目标净增的,每个得1分。(考核单位:市科技局)

  6.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业类项目,获评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的,每个得1分;获评江苏省“双创计划”的,每个得2分;获评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每个得3分。(考核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7.产业投资基金

  引进产业投资基金(市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超过30%的专项基金除外),按各区镇的实际出资金额给分,每个基金5000万元(含)以下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得0.2分。(考核单位:市金融局)

  以上优质项目,须在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内资项目到账金额达到总投15%以上,外资项目到账金额达到注册资金15%以上。未开工项目提留对应奖励的40%,待开工建设后发放。

  (三)开展招商工作的奖励

  1.加强载体资源储备

  新建及存量盘活厂房用于产业招商,每10000平米载体得2分(载体以竣工验收为依据)。引入产业项目入驻民营闲置厂房,每1000平米得0.2分(以营业执照及租赁合同为准)。(考核单位:市招商局)

  2.推动项目内部流转

  (1)项目信息流转:区镇把自身无法承接的有效项目信息上报市云招商平台,项目成功落户其他区镇(领取营业执照),项目首谈地和承接地各得2分。(考核单位:市招商局)

  (2)市内项目流转:区镇将本辖区内有意迁出的税收200万以上制造业项目信息上报市云招商平台,项目成功搬迁至市内其他区镇并领取营业执照,项目转出地和落户地各得3分。(考核单位:市招商局)

  以上项目,外资项目不包括公共事业项目,内资项目不包括公共事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

  3.丰富各类招商活动

  港区、高新区年度成功组织境内外重大产业招商活动6场(其中太仓市外招商活动不少于1场),得3分;其他各镇年度成功组织境内外重大产业招商活动4场(其中太仓市外招商活动不少于1场),得3分。重大产业招商活动须达到一定规模(境外30人以上,境内50人以上)。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考核单位:市招商局)

  4.做好云招商平台维护

  区镇完成云招商平台的项目库信息(C类及以上等级的在谈、签约、注册项目)上报、热力图更新,双月滚动更新、准确上报信息,得5分。(考核单位:市招商局)

  四、相关说明

  1.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项绩效考核工作。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金融局、招商局、工商联等部门组成。

  2.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考核工作成员部门的考核结果。

  3.外资项目以当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牌价为基准折算。

  4.对当年度未计奖的项目可结转到下一年,并按下一年奖励办法计奖。

  5.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个别指标内容,则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考核领导小组同意。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7

  一、考核目的:

  1、促进招商部整体团队建设,保障公司招商运营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招商部团队的稳定发展。

  2、最大效应地提高招商专员的自主招商积极性,尽快尽好的完成公司招商任务。

  二、考核对象:

  1、公司各个招商团队

  2、各招商团队中各个招商专员

  三、考核基础:

  招商人员中,并不一定有资源、有经验就是最好的,个人素质很重要。将团队考核目标分解,与个人绩效挂钩,可以促使个人更加关注团队目标的达成;个人工作计划的设定,能够最大限度从过程上度量其工作绩效;而定期的能力态度考核,则可以弥补除了业绩考核之外,对工作态度和个人能力方面的综合评估。

  四、考核内容: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招商完成情况,租金收取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一般采取月度、季度考核的形式。

  五、项目招商绩效考核:

  项目招商绩效考核以招商项目组为考核对象,招商项目组根据招商项目的整体招商计划完成进度统一考核招商业绩提成。招商

  业绩提成的分配必须既体现项目组团队合作同时能最大效应地提高招商人员的自主招商积极性。

  招商项目组业绩提成在招商租赁合同签订、首期租金交付后的次月予以兑现。按首期到账租金的2%--4%一次性计提,为促进适当提高商铺租金价格,增加公司效益,防止招商人员压低租金出租。 基准租金价格出租 按2%提取业绩提成

  基准租金价格上浮10%出租 按3%提取业绩提成

  基准租金价格上浮20%出租 按4%提取业绩提成

  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批准低于基准租金价格出租的按2%提取业绩提成

  六、招商业绩提成的分配比例:

  1、业绩提成部分的50%为招商合同主签人员提成,在招商租赁合同签订、首期租金到账后的次月予以兑现。(体现个人能力价值)

  2、业绩提成部分的`30%为招商项目组其他人员提成。在招商租赁合同签订、首期租金到账后的次月予以兑现。(体现团队合作)

  3、业绩提成部分的10%留为招商项目组完成整体招商计划的风险考核,在项目完成整体招商计划的90%后次月予以兑现。

  4、业绩提成部分的10%留为个人完成月度招商计划的业绩提成风险金考核。

  七、绩效工资奖励方法:

  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 +个人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二部分业绩提成组成:

  1、租金收缴业绩提成

  采用招商人员追踪负责制,即招商人员对所租赁的商铺从招商开始到后期租金收取到商铺经营调整负责到底。招商人员按照每月(每季)租金收缴完成比例提取绩效工资。

  租金收缴完成比例100% 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2%提成; 租金收缴完成比例90% 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1.5%提成; 租金收缴完成比例80% 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1%提成; 租金收缴完成比例不能达到80%无提成;

  2、项目招商业绩提成风险金

  招商人员在项目招商个人业绩提成部分的10%留为日常招商考核的业绩提成风险金,按招商人员完成月度(季度)招商计划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

  招商计划完成比例100% 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100%发放; 招商计划完成比例80% 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80%发放; 招商计划完成比例60% 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60%发放; 如在规定的总体招商计划完成时间内提前完成招商计划,将所扣的业绩提成风险金全额补回。(目的是促进总体招商计划的完成)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8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xx〕2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程序,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的作用,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70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考评对象

  (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市级工业园区。

  (二)承担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县(区)。

  二、专项考评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过程公开、标准规范、结果透明。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突出量化考评。

  (四)坚持科学制定考评指标,避免交叉和重复考评。

  三、成立河池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

  成立河池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考评小组的日常工作。市投资促进局、市绩效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林业局为成员单位,承担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

  四、考评内容

  结合自治区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我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方案。考评内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平台建设及投诉意见处理情况等内容。

  五、考评方式和程序

  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采取日常评估、单位自评、综合考评等方式,由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日常评估。根据考评对象年度绩效计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步骤,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二)单位自评。考评对象按照考核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三)综合考评。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抽调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负责对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进行综合考评。

  六、考评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一)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情况,汇总分析,形成初步结果。

  (二)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将初步结果反馈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对考评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复核。

  (三)复核结果由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以下方面:

  1.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结果抄送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考评对象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或通报。

  2.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最终得分按市绩效办评分体系折算计入年度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分值。

  3.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管理服务水平和企业满意度不断提高。

  4.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调整和优化招商活动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5.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xx〕2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未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或者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县(区)、市级工业园区,应在考评结果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抄送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

  七、考评监督

  (一)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

  (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

  (三)严格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纪律,对绩效考评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9

  一、被考核人员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适用于参与招商工作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招商经理、招商专员等。

  二、考核方法

  定量考核:以实际招商成果为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招商项目的数量、质量、投资额等。

  定性考核:对招商人员的行为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等。

  三、考核时间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关注当月的招商成果和行为表现,年度考核则综合全年表现进行评价。

  四、考核内容

  招商成果考核:

  招商项目数量:根据招商人员引进的项目数量进行评分。

  招商项目质量:考虑项目的投资规模、行业前景、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评分。

  投资额:根据引进项目的实际投资额进行评分。

  行为表现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招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等。

  团队协作:考核招商人员与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能力。

  沟通能力:考核招商人员与客户、合作伙伴等的沟通能力。

  五、考核等级与奖励

  考核等级:根据招商成果和行为表现的综合评分,将招商人员分为不同等级,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奖励措施:

  优秀等级:给予高额奖金、晋升机会、表彰证书等奖励。

  良好等级:给予适中奖金、培训机会等奖励。

  合格等级:维持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不合格等级:进行约谈、辅导或调整岗位等措施。

  六、其他事项

  考核数据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考核过程中应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

  招商人员应积极参与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10

  一、被考核人员

  本方案适用于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出纳以及直接参与招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考核方法

  定量考核:主要依据招商人员的业绩完成情况,包括租金收缴完成比例和项目招商业绩完成比例。

  租金收缴业绩提成:招商人员对所租赁的商铺从招商开始到后期租金收取负责到底。根据租金收缴完成比例,提取不同比例的绩效工资。例如,租金收缴完成比例100%,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2%提成;租金收缴完成比例90%,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1.5%提成;以此类推。

  项目招商业绩提成风险金:招商人员在项目招商个人业绩提成部分的10%留为日常招商考核的业绩提成风险金。根据招商计划完成比例,发放不同比例的绩效工资。如招商计划完成比例100%,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100%发放;招商计划完成比例80%,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80%发放;以此类推。

  定性考核:主要评估招商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表现,包括遵守公司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

  行为考核标准: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等。

  行为考核分数: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有突出表现,最高可加至1.2分。

  三、考核时间

  月度考核:每月对招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工资和奖金。

  年度考核:每年年底对招商人员的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

  四、考核等级与奖励

  考核等级:根据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的综合得分,将招商人员分为不同的考核等级,如优秀、良好、合格、较差等。

  奖励措施:根据考核等级,给予招商人员相应的奖励,包括基本工资调整、年终奖金、晋升机会等。同时,对于在招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设立特别奖励,以表彰其贡献和成就。

  五、其他事项

  考核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招商人员应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公司应定期对招商绩效奖励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招商绩效奖励方案 11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参与招商工作的员工,包括招商经理、招商专员等。

  二、考核原则

  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业绩考核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行为考核以公平客观为原则。

  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绩效奖励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直接相关,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

  三、考核标准

  业绩考核标准:

  招商计划完成比例100%,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100%发放;

  招商计划完成比例80%,绩效工资按业绩提成风险金80%发放;

  以此类推。

  租金收缴完成比例100%,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2%提成;

  租金收缴完成比例90%,绩效工资按到账租金提取1.5%提成;

  以此类推。

  租金收缴业绩:招商人员对所租赁的商铺从招商开始到后期租金收取到商铺经营调整负责到底。按照每月(每季)租金收缴完成比例提取绩效工资,例如:

  项目招商业绩:招商人员在项目招商个人业绩提成部分的10%留为日常招商考核的业绩提成风险金。根据招商计划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工资,例如:

  行为考核标准:

  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行为考核采用评分制,合格者为0.6分以上,良好者为0.8分以上,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有突出表现,可酌情加分至1.2分。

  四、奖励方式

  绩效奖金:根据业绩考核和行为考核的结果,综合计算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员工的工资、职位晋升等直接相关。

  荣誉表彰:对于在招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荣誉表彰,如“优秀招商人员”、“招商之星”等称号,以树立榜样,激励全体员工。

  五、考核周期

  本方案采用月度、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关注短期目标完成情况,季度考核关注中期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则全面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六、注意事项

  考核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以便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本方案,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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