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文明餐桌倡议书

时间:2023-01-11 11:17:15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文明餐桌倡议书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利用到倡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通过倡议书倡议者可以更好地申明发布倡议的目的。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倡议书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明餐桌倡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明餐桌倡议书精选15篇

文明餐桌倡议书1

市民朋友们:

  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折射出每一位市民的文明素养。眉山正在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作为眉山市民,我们应厉行节约、文明用餐,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此,我们倡议:

  一、理性消费,厉行节约。用餐点菜切合实际,摒弃“爱面子”、“讲排场”陋习,树立按需点菜、浪费可耻的观念,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杜绝浪费、节俭惜福。

  二、讲究礼仪,文明用餐。不在宾馆、饭店等公共餐饮场所肆意喧哗、随地吐痰、吸烟酗酒,自觉营造温馨文明的公共用餐环境;鼓励使用“公筷公勺”,倡导低碳环保;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三、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不酗酒、不暴食、不挑食,科学搭配、注重营养、均衡饮食,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弘扬“文明用餐·俭以养德”理念,大力开展“餐桌文明·光盘行动”,从现在做起,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节俭的春节。

  xx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2

  亲爱的朋友们:

  小小餐桌体现文明。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承载的不仅是人类的生生不息,更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据统计,中国人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一年高达20xx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全地区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美德。自觉传承“文明之邦、礼仪之邦”的美德,争做“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

  二、绿色消费。不讲排场,不好面子,吃多少点多少,按需点餐。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就打包。

  三、积极参与。餐饮服务企业做到行业规范、食品安全、童叟无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在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温馨提示牌,引导顾客适量点菜。

  四、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用餐时礼让他人,不肆意喧哗,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酗酒不猜拳,不大声喧哗;讲究用餐卫生,不污染用餐环境;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五、科学饮食。科学搭配,注重营养,追求健康,不酗酒,不暴食,摒弃不良饮食陋习。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春节将至,我们倡导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文明过节。

  让我们从自我做起,自觉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到行动上,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文明用餐、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真正守护“舌尖上的文明”。

文明餐桌倡议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利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日战争遗址(以下称抗战遗址)是指反映抗日战争历史,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除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个等级,实施分级保护管理外,还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抗战遗址认定、保护和利用的规定。

  第四条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将抗战遗址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的相关保护利用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抗战遗址保护利用的关系。

  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抗战遗址宣传,对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抗战遗址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制止破坏、损毁抗战遗址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抗战遗址。

  第八条对在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认定

  第九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抗战遗址进行专项调查,全面、系统记录抗战遗址。

  第十条建立抗战遗址名录。市人民政府将经市文物行政部门认定的抗战遗址列入《重庆市抗战遗址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抗战遗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依法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与抗日战争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

  (三)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

  市文物行政部门认定抗战遗址应当征求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战遗址设立保护标志。

  抗战遗址保护标志包括抗战遗址名称、认定机关、认定日期等内容。抗战遗址保护标志制作标准由市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抗战遗址保护标志。

  第十三条经认定发现新的抗战遗址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抗战遗址灭失的,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重庆市抗战遗址名录》,并向社会重新公布。

  第三章保护

  第十四条规划、国土房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应当根据抗战遗址保护需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确定抗战遗址保护措施,并纳入相应规划。

  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编制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时,应当对分布集中的抗战遗址划定片区,实行片区整体保护。

  抗战遗址片区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每一处抗战遗址片区分别编制片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抗战遗址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进行管理。

  抗战遗址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抗战遗址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规划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并根据需要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在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抗战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抗战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抗战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抗战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管理。

  第十七条对抗战遗址实施原址保护。

  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依法实施迁移保护。抗战遗址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保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批准后实施;抗战遗址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保护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禁止擅自迁移抗战遗址;禁止拆除抗战遗址。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对抗战遗址实施原址保护的,抗战遗址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该建设项目容积率,抗战遗址占地面积可以不计入该建设项目建筑密度指标和绿地指标。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涉及抗战遗址的,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在履行相应行政审批职能时,应当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文物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的抗战遗址应当提出保护建议。

  第二十条抗战遗址应当确定保护责任人。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国有抗战遗址,有保护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机构是保护责任人。没有保护管理机构属于直管公房的,公房管理机构是保护责任人;属于其他公房的,使用人是保护责任人。

  (二)非国有抗战遗址,所有权人是保护责任人。

  (三)土地储备期间,所有权人搬离的,土地储备机构为保护责任人。

  根据前款规定无法确定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保护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负责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在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改变抗战遗址原建筑立面、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等;

  (二)不得损毁,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确需进行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三)不得擅自对抗战遗址进行装饰、装修,确需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依法报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四)发现危害抗战遗址安全的险情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修缮、保养抗战遗址所产生的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保护责任人不按照规定对抗战遗址进行修缮、保养或者保护责任人之间对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抗战遗址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为修缮、保养,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修缮、保养能力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

  第二十三条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向保护责任人发出保护通知书,督促保护责任人履行抗战遗址保护义务。

  保护通知书应当包含该抗战遗址的保护措施、安全防范要求和利用要求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抗战遗址修缮、保养的技术导则。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技术导则做好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保证抗战遗址的真实、完整。

  第二十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战遗址评估机制,对抗战遗址保护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综合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保护抗战遗址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抗战遗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生产、储存或经营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二)在抗战遗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安装影响抗战遗址安全的设施设备;

  (三)在抗战遗址上刻划、张贴、涂污;

  (四)其他危害、损毁抗战遗址或者影响抗战遗址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利用

  第二十七条在保证抗战遗址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抗战遗址开办展览馆、博物馆,开展地方文化研究,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及以其他形式对抗战遗址进行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利用。

  第二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含抗战遗址旅游开发内容。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划指导旅游经营者结合抗战遗址特点,开发、推广具有抗战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旅游服务、旅游产品。

  第二十九条制作城市地图、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交通站台及其相应报站系统、设置旅游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牌等,应当结合抗战遗址特点和分布情况包含抗战遗址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利用抗战遗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鼓励抗战遗址类博物馆结合本单位特点,发挥抗战遗址作用,积极参与城市文化氛围营造和社区文化建设。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应当为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一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加强抗战遗址保护的公益宣传,制作播放抗战文化公益广告,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传播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

  第三十二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开展抗战遗址、抗战文化科学研究,促进抗战遗址保护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抗战文化的宣传和传播。

  第三十三条利用抗战遗址开展各类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

  (二)符合抗战遗址保护通知书中有关利用要求;

  (三)对外开放的,其安全和消防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利用抗战遗址开展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利用抗战遗址开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不诚信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毁抗战遗址保护标志的,由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污染抗战遗址及其环境设施活动的;

  (二)进行可能影响抗战遗址安全及其环境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在对抗战遗址进行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法履行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义务的;

  (二)改变抗战遗址原建筑立面、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的;

  (三)损毁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

  (四)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

  (五)擅自对抗战遗址进行装饰、装修的;

  (六)发现危害抗战遗址安全险情未立即采取救护措施或者未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抗战遗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生产、储存或经营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

  (二)在抗战遗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安装影响抗战遗址安全的设施设备的;

  (三)在抗战遗址上刻划、张贴、涂污的;

  (四)其他危害、损毁抗战遗址或者影响抗战遗址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抗战遗址利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符合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的;

  (二)不符合抗战遗址保护通知书中有关利用要求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和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抗战遗址破坏、损毁、灭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抗战时期,重庆成为中国陪都,是中共中央南方局所在地。作为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远东指挥中心,重庆南岸区成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舞台。而当时的黄山就是这个舞台中的重中之重,叶剑英舌战群儒;蒋介石召开重要军事会议;中国代表参加开罗会议的文稿起草均在黄山。抗战期间,蒋介石为了防空避暑,在黄山栖居了6年多。宋美龄以及许多军政要员、外国使节也纷纷在附近择寓而居。

  抗日战争期间,重庆作为战时首都、中共中央南方局所在地,为抗战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留下大量弥足珍贵的抗战遗址。据统计,重庆现存抗战遗址348处,是全国保存抗战遗址最多的城市之一,主要集中在主城区渝中半岛、缙云山、歌乐山、南山、沙坪坝、北碚夏坝、江津白沙坝及周边13个区县。

  但这些抗战遗址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由于战时的特殊环境,绝大多数抗战遗址为简单的砖瓦、竹木、土墙甚至捆绑式的“抗战房”,加之经过70多年的日晒雨淋、风雪雷电、鼠灾虫害等破坏,许多抗战遗址已残破不堪,其中亟待修缮的就有20xx处。

  黄济人呼吁,将重要抗战遗址纳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体系,尽可能多地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序列,提升保护等级。同时,他还建议国家设立抗战文物遗址保护专项资金,将重庆确定为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试点地区,对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支持重庆建设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博物馆暨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总馆。

文明餐桌倡议书4

各餐馆酒店、学校(职工)餐厅(食堂)等餐饮企业和广大市民: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浪费之风必狠刹!文明从衣食住行起步,幸福从身边小事做起。为践行文明发展理念,倡导科学饮食生活,作为拥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安宁,需要文明健康的餐桌环境。为此,我们向全市各餐馆酒店、学校(职工)餐厅(食堂)等餐饮企业和广大市民发出“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倡议:

  一、真诚服务顾客,坚守食品安全。务求用餐卫生,维护消费权益。

  二、传承勤俭节约美德,广泛宣传文明用餐。主动提供餐盒打包,褒奖节约用餐顾客。

  三、合理搭配菜品,点餐科学适量。合理消费,不求奢华。

  四、倡导健康饮食,反对酗酒暴食。杜绝酒后驾车,坚持文明出行。

  五、维护餐桌礼仪,爱护用餐环境。礼让他人,营造和谐氛围。

  六、“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拒绝“剩宴”。

  xxx市文明委

  20xx年x月x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5

亲爱的同学们:

  一日三餐,我们的生活都离不开食堂,食堂是大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营造一个文明、有序、温馨的就餐环境,不仅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而且直接体现了我们一中学生的整体素质。为了建立良好的食堂就餐秩序,学校团委、教导处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传统美德。我们每个人都要自觉做到传承“礼仪之邦”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快乐。

  二、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自觉排队打饭,不插队,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乱倒饭菜。 。打饭时,注意不要将汤水泼洒到地面上。

  三、文明就餐,爱惜粮食,就餐后将餐桌清理干净,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内,餐盘碗筷带到餐具回收处分类摆放。

  四、讲究科学饮食。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细微之处可以显出一个人的品质,排队事小,但是以小见大。保持食堂的良好秩序需要同学们与食堂员工的共同努力,文明就餐,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注意就餐过程中的细节。您的举手之劳就能给他人带来无限的帮助和温暖,一个舒心的笑容,一句真诚的道歉都能让我们感受到生活中充满着阳光。杜绝浪费,文明就餐,让我们一起努力,营造一个温馨祥和的就餐氛围!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6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小餐桌,大文明,承载的不仅是人类的生生不息,更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宁波有着七千年的文化底蕴,历来以礼示人,以文化人。作为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市民,更应从点滴中彰显她的文明形象。今天,特向消费者倡议:

  1. 传承传统美德。中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饮食文化。我们每位市民都要自觉做到传承“礼仪之邦”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快乐。

  2. 做到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

  3. 倡导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时刻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讲究用餐卫生,不带宠物进餐厅,不随意造成用餐环境污染;低碳环保,使用“公筷公勺”,杜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4. 讲究科学饮食。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改变吃饱、吃好等不良的饮食习惯,达成人和食物的和谐,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5.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将环保、低碳进行到底,吃出美感和情趣,吃出文明的修养,吃出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

  6. 为了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宏伟目标,全体市民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引领“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倡导积极向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此,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

  7.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积极打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就餐环境,传承“礼仪之邦”的美德。

  8. 合理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吃不完打包带走。

  9. 各类餐饮企业在醒目位置摆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张贴“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每张餐桌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等。

  10. 提倡分餐制,服务员要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菜,“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服务,引导顾客摒弃讲排场、比阔气的消费陋习。

  11. 拒绝一次性筷子,餐饮企业要为客人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用具。

  12. 提倡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对不剩餐和打包的顾客,赠送小礼品或其它方式奖励。

  13. 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在显著位置设立“节约光荣 浪费可耻”等内容公示牌,杜绝原料浪费,降低菜品成本,多设计半份菜、小份菜。

  14. 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肆意喧哗;讲究用餐卫生,使用公筷公勺,不带宠物进餐厅,不造成用餐环境污染。

  15. 餐饮企业对员工进行礼仪培训,餐饮企业员工对待顾客应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主动提醒顾客不酒后驾车,主动劝阻顾客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6. 全市文明单位要带头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发挥文明示范作用。

文明餐桌倡议书7

  民以食为天,食以礼为上。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小餐桌、大文明”,它不仅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更承载着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也是彰显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为践行文明和谐的发展理念,倡导文明消费新风,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自觉引领“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我们提出实施文明餐桌行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勤俭节约、珍惜粮食、尊重劳动成果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小餐桌,大文明。我们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着力打造温馨、和谐、安全、健康、科学、文明的就餐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二、树立绿色理念,坚持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坚持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就打包,积极营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

  三、遵守道德规范,倡导文明用餐。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爱护用餐环境,不在餐饮场所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讲究用餐卫生,不带宠物进餐厅,不随意造成用餐环境污染;杜绝随地吐痰等不文明陋习;不劝酒,不酗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四、关爱生态环境,倡导科学饮食。要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科学搭配,注重营养,追求健康,摒弃酗酒、暴食等不良饮食陋习。珍惜生态资源,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创和谐党校文明饮食新环境。

  中共榆林市委党校机关党委

  20xx年xx月xx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8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引领“文明消费,节俭养德”的良好风尚。现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树立“节俭惜福”的观念。古人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是立身、立家、立业之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摒弃虚荣消费、攀比消费、炫富消费等铺张浪费的陋习,形成适度消费、理性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二、倡导“吃多少点多少”的行为。市民在外用餐,要适量点菜,按需点菜,理性消费,力争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带走,让“文明消费,节俭养德”在福泉蔚然成风。

  三、营造节约用餐的良好环境。各餐饮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计划,引导顾客文明用餐,节约用餐。

  市民朋友们,“兴家犹如针挑土,败家好似浪淘沙”,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让我们用文明演绎生活,用行动展示形象,为建设文明福泉贡献一份力量!

福泉市文明办

  20xx年9月10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9

  民以食为天,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小餐桌,大文明,承载的不仅是人类的生生不息,更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我们应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引领“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倡导积极向上、科学使康的生活方式。为此,特向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和群众倡议:

  一、践行美德,争做文明先锋。广大群众和餐饮服务单位从自我做起,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争做“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共同营造良好的就餐氛围。

  二、绿色消费,大兴节俭之风。养成节俭用餐习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科学饮食新理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

  三、文明礼貌,创造舒适用餐环境。不在餐饮场所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杜绝随地吐痰等不文明陋习;不劝酒,不酗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餐饮服务行业推广文明用语,注意仪表整洁,坚持优质服务,做到以礼待人、以诚待人。

  四、温馨提示,彰显文明细节。餐饮服务行业要在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标示牌,做到“三个提醒”:“请注意适量点餐,不够再加”“为了避免浪费,本店提供打包餐盒”“请注意不要酒后驾车”。

  五、绿色环保,注重饮食安全。餐饮服务行业要自觉遵守企业规范,保障食品安全,使用合格餐具、食用油,诚信经营。

  尊敬的餐饮服务行业、亲爱的各族群众,让我们从我做起,从节俭做起,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将环保、低碳进行到底,在文明优美的环境中品尝佳肴,在公众场合里体现修养,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的饮食文化环境!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10

  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它体现着中华民族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大力倡导积极向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引领"节约用餐、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为此,向全县各餐饮业和全县各族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居民朋友在餐饮消费中要告别"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的旧陋习,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树立"重实情、求健康、讲环保"的新观念,自觉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着力打造温馨、和谐、安全、健康、科学、文明的就餐环境,倡树文明新风。

  二、树立绿色理念,倡导勤俭节约。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用餐、家庭个人饭店聚餐都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需点菜,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要打包,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以"光盘"为荣,以"剩宴"为耻。餐饮服务单位要在餐桌上摆放"节约用餐、合理消费"的标识牌,酒店服务人员做到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避免消费者产生餐桌浪费;餐饮行业要强化自律与引导,自觉清理最低消费、包间费等限制,不强推高档宴席、高档菜品和奢华附加消费,积极倡导"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热菜拼盘"的服务方式,营造良好餐饮文化环境。

  三、遵守道德规范,倡导文明用餐。居民朋友在餐饮消费中要倡导餐桌礼仪,遵守用餐秩序,爱护用餐环境,要自觉遵守餐饮场所道德规范,不肆意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带宠物进入餐厅。注重低碳环保,推行"公筷公勺",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谨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四、关爱生态环境,倡导科学饮食。要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科学搭配,注重营养,追求健康,摒弃酗酒、暴食等不良饮食陋习。珍惜生态资源,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各位餐饮业、居民朋友,让我们身体力行,我"光盘"我光荣,厉行节约、文明用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细节做起,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与陋习告别、与文明握手,自觉养成勤俭、理性、健康、安全的消费方式,吃出健康、吃出文明、吃出和谐,让我们用文明演绎健康生活,用行动树立吉木乃的美好形象。

文明餐桌倡议书11

全体员工:

  文明从衣食住行起步,幸福从身边小事做起,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小餐桌、大文明"、"小细节,大公德",为此,我们向全体员工倡议:

  一、传承传统美德。要自觉做到传承"礼仪之邦"、勤劳节俭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快乐。

  二、做到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光盘行动,从我做起!

  三、倡导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肆意喧哗,不带宠物进餐厅,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时刻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低碳环保,使用"公筷公勺",杜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将环保、低碳进行到底,吃出美感和情趣,吃出文明的修养,吃出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

文明餐桌倡议书12

同学们:

  为积极响应今年在全县广泛开展的“文明餐桌行动”,结合本单位食堂的就餐现状,现向同志们发起文明就餐倡议:

  一、践行美德,争做文明用餐表率。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争做以俭养德、文明用餐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环保、节约的就餐环境。

  二、反对浪费,树立勤俭节约之风。倡导科学用餐理念,讲究餐量适中,节约食物资源。按需取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文明用餐,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倡导餐桌礼仪,不在用餐场所高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餐后自觉收拾餐盘。

  四、科学饮食,倡导节能低碳环保。树立科学饮食、健康养生新理念,注重膳食均衡,讲求低碳环保。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崇尚节俭,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养成文明用餐的良好习惯!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文明餐桌倡议书13

全体师生、家长朋友们:

  文明餐桌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承载着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胜利小学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为目标,以文明餐桌行动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餐桌文明行为,营造文明用餐,文明消费的社会新风尚。为此,向全校师生及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传统美德。我们每位师生及家长都要自觉做到传承礼仪之邦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快乐。

  二、做到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

  三、倡导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讲究用餐卫生,不随意造成用餐环境污染;低碳环保,使用公筷公勺,杜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四、讲究科学饮食。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全体师生、家长朋友: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树立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

文明餐桌倡议书14

  民以食为天,食以礼为上。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它不仅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更承载着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也是彰显榆林人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作为一名榆林人,我们应该从我做起,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争做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塑造文明市民形象。为践行文明和谐的发展理念,倡导文明消费新风,特此发出倡议如下:

  一、积极参与行动。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争做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塑造文明市民形象。

  二、坚持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坚持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就打包,积极营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绿色消费。

  三、倡导文明用餐。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爱护用餐环境,不在餐饮场所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讲究用餐卫生;不带宠物进餐厅、不随意造成用餐环境污染;杜绝随地吐痰等不文明陋习;不劝酒,不酗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四、养成良好习惯。坚持低碳环保,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树立科学饮食新理念,荤素合理搭配,摒弃不良饮食陋习。提倡少油、少盐、少糖、低脂食品,养成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习惯。

  播种的是一种习惯,收获的是一种品格。创建文明餐桌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油鼓劲!

文明餐桌倡议书1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想拥有一个舒适、清洁的就餐环境吗?你想塑造一个高尚、文明的自身形象吗?你想为校风文明建设贡献自身的力量吗?小餐桌,大文明,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本学期开始,向全校师生发起文明就餐倡议:

  1.请爱惜粮食,杜绝浪费。节约粮食是尊重他人劳动的表现,也是您高尚人格的体现。

  2.请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排队就餐。让整齐有序的队伍成为学校餐厅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不使用一次性方便筷、一次性发泡餐盒级塑料袋,爱护公物。为环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为了您的财产安全,也为了他人的方便,请不要用书包或其他物品占座。

  5.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餐巾纸和实物残渣,不要再餐厅内吸烟喝酒。注意自己的仪表、穿着和行为,为他人创造干净整洁的环境。

  6.就餐后请将餐具自觉带到餐具回放处,既减轻了服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有方便了其他同学的就餐。

  老师们、同学们,“播种的是一种习惯,收获的事一种品格”。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请大家文明就餐,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为营造一个文明、有序、温馨的就餐环境而改变、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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