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4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写一篇观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观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十二怒汉》观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十二怒汉》观后感1
昨天熬夜看完了《十二怒汉》,很有感触。影片讲述的是陪审团十二个男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十八岁犯罪嫌疑人最终认定否有罪的故事。影片设计的精巧让人折服。
故事发生在一个法院陪审团的讨论室里,故事时间也就一个多小时。在一个暴风雨来临前的傍晚,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身份的十二个男人聚集在这里,由于异常闷热,陪审团的十二个男人都打算尽快把案子了结,好去忙各自的事情。故事一开始,其他人都显得很懒散,唯独一个人站在窗边陷入沉思,他是一位建筑师,尽管证据都证明那个嫌疑犯有罪,但是他认为一旦这十二个人一致认定有罪,那么这个十八岁的男孩就将被送上电椅,一个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毕竟这男孩才十八岁。他认为,这里面肯定有不合理的地方。
为更有效率完成认定任务,有人建议投票,如果意见一致,大家就可以回家,但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那么就必须好好讨论,仔细研究直到最后意见统一为止。第一轮投票,只有一个人认为那个男孩是无罪的,而那个人就是那位建筑师,其他人都用自己的道理企图说服建筑师,而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个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建筑师并没有被其他人说服。他提出自己的质疑,并且有些人认为他的质疑还很合理。在他的不断强调和推理解释后,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他的观点,对所有指证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和看法。最终,这十二个人都达成一致的意见——指控不成立,这个十八岁的犯罪嫌疑人无罪,应当当庭释放。
这部电影之所以被奉为经典,我认为原因有四点:
一、主题
影片表达的主题是对生命的尊重。这个被控告杀死他父亲的十八岁男孩,出生贫民窟,性格粗暴,没有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可以算是社会的人x渣。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作为公民也享有公平的权利。《独立宣言》中说:“人生而平等,生命是人最基本的权利。”这个犯罪嫌疑人有权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从陪审团的角度来说,要他们来决定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的生死,应该带着巨大的责任就像决定自己的生死一样慎重。
二、表现手法
以小见大是影片最突出的表现手法。影片不仅展示陪审团判定一个案子的过程,而且从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不同的态度和看法折射出不同人物的性格特点、社会经历和一定现存的社会问题。那个一开始就准备在讨论结束后去看球赛的男子,最初人为男孩有罪,在情势发生戏剧性的逆转时,他由对反对者的愤怒转变为投靠反对的一方,他的解释是“他有罪没罪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让事情变得太麻烦!”显然是一个无所谓的态度。而那个一直坚持认为有罪的男子,在第一次谈到他和他儿子时,他看着自己和儿子的合影说为了让儿子成为男子汉,他一直用着严厉的方法鞭策着儿子。而在儿子十六岁那年,儿子成为男子汉把拳头挥向了他的下巴。最终,只剩下他一个人坚持认为有罪的时候,他把皮夹摔在桌上,愤怒地把那张合影撕成碎片,趴在桌上失声痛哭,最后说出:“无罪。”他与儿子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测到他和儿子的关系很僵,他之所以认定男孩有罪,一定意义上是把自己对儿子的恨转嫁到这个男孩身上。还有一个人,一开始就带着偏见来看待这个犯罪嫌疑人,当他说像男孩这类人就是小混混的时候,大家都纷纷离席,不愿意听他继续讲了,因为事先就有偏见是不可能形成公正的判决的。然而这个人的看法却反应出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来自于贫民窟的孩子,无论怎样,都会被认为是人x渣,多数情况下会遭到歧视。
三、环境渲染
环境具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一开始闷热的天气,十二个人都处在烦躁的状态,没有心情坐下来冷静地讨论。而下雨之后,天气变凉爽了,那个球赛也没办法举行了,大家逐渐冷静下来,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认定无罪的行列,最后所有人都同意犯罪嫌疑人“无罪”.讨论结束后,走出法院,雷阵雨停了,眼前是一个凉爽舒心的天气,这也呼应着那个建筑师的心理状态—一由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到最后露出欣慰的笑容。
四、摇镜头
影片在拍摄手法上最大的特色在于摇镜头和长镜头的使用。从十二个男人逐个进入讨论室以及会议之前的闲聊,都是一个镜头,没有被切断,画面流畅衔接自然,显示了高超的拍摄技术。
总之,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影片,它对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尊重他人阐释独到而又不露声色。当然,推理过程也相当精彩,不同人的观点既符合人物身份又能展现人物个性,使人物形象丰满起来。
《十二怒汉》观后感2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杀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杀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十二怒汉》观后感3
一次完美的观影体验。
距离上次完美的观影体验已经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豆瓣打了五颗星(极力推荐)。就如同前两天补看的《辛德勒的名单》一样,一个是心灵上的震撼,一个官能上极大的愉悦。
虽然很早就看过徐昂导演根据《十二怒汉》翻拍而来的《十二公民》,但即便是几乎全盘的翻拍(老版本的案子也照拿过来)。现在让我回忆当时的观影体验也并不是特别好,似乎只能零星的记起何冰和韩童生的表演吧。
但是当我今天找来1957年西德尼吕美特版《十二怒汉》。看完的时候,那种官能上的愉悦真的久久不能平复。即便是在豆瓣上爽打五颗星,连写了140字的短评也无济于事。只好拿出电脑,胡乱写写观后感,怕时间久了再去写早已没了心情。
如呼吸般的节奏
已经忘了在哪篇文章里看到“呼吸感”这个词了。当时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呼吸感,可能是当电影的节奏像观看者的呼吸一样似有又无张弛有度,那种舒服到像自己呼吸一样的感觉才是吧。但是在今天之前从来也没有过那样的体验,我也无从感受。
然而今天当我看完这部影片,“呼吸感”这三个字很自然的又回到我的脑子里。
哦,可能这就是呼吸感吧。
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
最终由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通过投票来决定男孩的罪名是否成立。但只有8号陪审员想对一个18岁的孩子的生命负责想要讨论后再决定,但是其他的11位陪审员都不屑于顾,由此展开的争论。
在我看来在电影在节奏的把握上用了三个案件中最值得怀疑或者争论的点来做呼和吸的分割点。
第一个质疑点是当8号陪审员(亨利 方达饰)拿出了一把和男孩所谓的杀人凶器一样的刀具的时候,争论出现第一次的小高潮,每个人都争论不休,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二的投票和9号陪审员的反悔认为男孩无罪。
第二次是争论证人的证词是否真的正确,是否能提出合理质疑。随之展开的就是关于楼下跛脚老人关于15秒是否可以从走廊的尽头走到门口看到男孩跑出去的论证,和住在对面的女人是否可以从电车里看到的那个人真的是男孩本人。同样在这次也有人反悔认为无罪。
第三次在最后几个人还认为有罪的时候,如果双方无法认同就会被定为悬案会被第二波的陪审员决定。9号陪审员通过一个摘眼镜揉鼻子的小动作发现了女证人也是有戴眼镜的,如果按照她的证词里说起晚上无意间看对对面的杀人事件的就行不通,因为如果不经意的发现的话,是不会去戴眼镜的,是看不清哪个杀人犯真的是这个男孩的。
在这三次里你会看到紧张刺激的争论,一次次的质疑和一次次的反驳解释还有争论不下来的时候闲言碎语吐槽挖苦,就在这样一次又一次之间完成电影节奏的呼与吸。
数不清的细节呈现
电影中的细节成了为人物做合理化的铺垫的工具同时又能为人物的演技添色不少。
其中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汗水。审判案发生在一个闷热的雨水来临前的下午,每位陪审员都苦不堪言,汗流浃背,但唯独3号陪审员不流汗,这时候4号陪审员问了他,你为什么不流汗,他回答:我不流汗。但是当最后被说服没话可说的时候,导演给了一个他脑门上汗水的特写。
另外一个就是最后才反悔的2号陪审员,为什么抵抗到最后即便自己的反驳的理由已经非常的无力和无效了也在为了反抗而反抗。前面看似无意义的拿出自己离家出走的儿子的照片给8号看。这个简单的动作正是在最后给这个人物动机做合理化的解释。
其实这样的细节在电影中比比皆是,比如4号陪审员贫民窟的身份,12号陪审员反复摘下又带上的眼镜等等。
慢慢的写着写着,开始从最初激动的心情中剥离出来,开始回忆电影中让我产生质疑的地方。比如为什证人的证词这么不堪一击,法官和律师又为什么指不出来呢,即便文中做了一些合理化的解释。说那是因为这个律师是指派的律师从中得不到利也得不到名,还有那个女人作出伪证的动机又是什么呢?电影中虽然对于老人的作证动机说了一下,女人的确没有。
而在我看来,这个电影更多的意义并不是把它作为一个严谨的推理片来看,它更大的意义是把这个陪审团讨论看作为一次社会实验,而在这个实验里让人们重新或更加的重视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家暴问题,独居老人,贫民窟,法律程序中的合理质疑等等,这一个又一个最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或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二怒汉》观后感4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杀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xx),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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