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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节放鞭炮通知(通用1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春节放鞭炮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居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音、固体垃圾和资金浪费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无一利”,引发的事故也不胜枚举,禁燃禁放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自20xx年12月1日《x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订施行起,我县城区试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噪音、大气、地面的环境污染,减少城乡居民无效的资金浪费,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破除陈规旧习、倡导文明新风。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从自身做起不运输、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种节日、婚丧嫁娶时采用庆典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绿叶等低碳、环保、安全的表达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全镇领导干部、青年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们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居民队伍的前列,为我县文明生活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广大居民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善意规劝他人,倡导低碳、环保、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健康、为了安全、为了我们美丽的`家乡,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1、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2、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者,公安部门将严厉处罚。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出现燃放烟花者则上报纪委、监委并做相应处罚。
同呼吸,共命运,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定会让家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通知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2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通知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3
全体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马上到来。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雾霾天气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为此为认真贯彻xx市政府《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倡议如下:
一、贯彻《通告》精神。根据xx市政府20xx年9月30日《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xx区二环线内,即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内,自20xx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三、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荐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四、广泛宣传教育。区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五、加强新闻媒体引导。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六、xx区安监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和违规燃放的打击力度。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建设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知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4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县大气污染指标改善,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结束。
二、禁止燃放区域:仁寿县城中心城区(东面:天府大道与龙滩大道路口起经天府大道至仁寿大道与怀仁大道交汇处以内;南面:陵州大道两侧经仁富路口至国道213线交汇处罗板桥以内;西面:仁里寿乡路至国道351线交汇处蒙子坳以内;北面:国道213线国家粮库以内。)
三、公安、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子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普宁街道办、怀仁街道办、文林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搞好巡查和劝解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中心城区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仁寿县公安局110,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xxx,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36291196,仁寿县应急管理局xxxx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仁寿县公安局
20xx年2月5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5
居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环境空气,产生噪声,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特别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会被予以处罚,您可要牢记好啊!为让家乡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平安更祥和,让我们一起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大家发挥家乡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向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责,真诚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为平安章丘、大美章丘、文明章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6
尊敬的居民们:
你们好!
随着荣成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曙光社区也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小区内草木葱茏,环境清洁。小鸟也喜欢来这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憩。可个别居民没有提高意识,随意破坏这优美的环境,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之一!请广大居民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影响到您的诚信等级!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每逢结婚庆典、过年过节,人们为了增加喜庆欢乐气氛,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害!
大家知道,火是无情的恶魔,它烧毁了多少财物,吞噬了多少生命!一栋壮观的大楼,人们可以在里面快乐的生活,但一场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瞬间将这些化为灰烬。绿油油的草坪,枝繁叶茂的大树,小鸟在枝头歌唱,这美丽的社区绿色画卷,也会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瞬间消逝!
烟花爆竹简直比恶魔还凶狠,它让一个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难道我们还有理由再去燃放它吗?
烟花爆竹还会污染空气。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真是个无形的“杀手”!现在我们空气质量大幅下降,与燃放烟花爆竹也有直接的关系!
居民朋友们,为了你们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做烟花爆竹,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看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上前劝!我深信,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们的社区将会变得更加美丽!
通知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7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x。我们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x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x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知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8
广大居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通知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9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物业公司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请到小区外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并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小区居住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千诚·(20xx)通字004号
四、个别业主在节日期间如因婚庆、乔迁等原因需要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请您选择小区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尽量远离小区绿化带,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六、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七、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
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业主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物业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陕西千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五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0
广大市民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2022年春节将至,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进入高峰时段,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幸福的春节,现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醒如下。
一、烟花爆竹的购买
1.市民和群众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不要到无证摊点、流动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2.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3.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4.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厂名、厂址、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的正规烟花爆竹产品。
二、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
家庭购买存放的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尽可能少、存放时间尽可能短,并注意远离火源,避免受潮、雨淋,存放在儿童触碰不到的地方,并确保存放稳固;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1.特别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如军事管制区、名胜古迹区、文物保护区、重要公共建筑物附近以及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下水道井口、化粪池口、燃气管道井口,燃气调压站、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和草场山林附近等;严禁向下水道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在室外燃放时注意与建筑物、机动车辆、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物品区域;不得燃放孔明灯。
2.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3.燃放之前,燃放者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必须在室外燃放。
4.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严禁燃放。
5.燃放时,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上,不要拿在手上,一般采用烟头或者香头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在安全位置观赏。
6.万一出现异常情况时,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至少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用水浇湿)。
7.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及时清理。
8.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不得用燃放烟花爆竹玩打“火仗”游戏。
9.禁止购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和摔炮、拉炮、砸炮、“窜天猴”、“小惊雷”、“雷王”、“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双响炮、“塑料圆盘击发帽”、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违禁烟花爆竹;严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
10.燃放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旋转升空类烟花,必须注意周边环境。
11.应当及时开展户内外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12.出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
四、烟花爆竹运输安全
1、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2、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五、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限制燃放规定
严格执行《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规定,平川区城区除每年春节(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应急、消防、城管执法等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群众朋友们,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后,硝烟弥漫、纸屑满地,燃放后释放的大量颗粒和硫化物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促进雾霾天气形成,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燃放后的大量碎纸屑、残留物会影响环境卫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印发燃烧、爆炸,带来安全隐患;此外,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也造成噪声危害,严重影响市民和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在此,我们也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群众朋友们在节日期间尽量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过节和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
白银宏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25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营造2023年春节期间欢乐祥和的传统节日氛围,根据《榆林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榆政办〔20xx〕3号)规定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3〕1号)要求,现就全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除夕(2023年1月21日)至正月初六(2023年1月27日),以及正月十五(2023年2月5日),市民可在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严格按照2022年1月14日印发的《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
二、按照“黄土魂·神木年”2023年春节活动安排,由市国资集团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正月十五晚8时(2023年2月5日)在东山组织实施烟花展演,供市民观赏。
三、由六个街道负责,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合理选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位。
四、市公安、城管、民政、文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节前会同各街道开展联合检查;各街道要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前开展安全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与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五、市宣传、教体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市民购买电子式烟花营造节日氛围。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xx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x月x日(农历腊月廿六)至x月x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 (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xx政办发 〔20xx〕xx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 《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让全市人民群众了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规定,深刻认识禁售禁放的必要性、紧迫性,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支持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售禁放规定的自觉性,继续在全市上下营造“不燃不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源头防控
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点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巩固20xx年我市烟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售要求。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公安机关要按照鞭炮声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灵敏反应、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严控重点时段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x月x日为禁燃禁放管控的重要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详细的重点时段禁燃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县级政府要成立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市直各单位加强力量调配,组建督查队伍,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要求,充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看防体系,不间断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乡镇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充分动员基层力量,深入到街道、村居宣传发动,严防严控,做到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春节期间,市环委办将组织人员利用蓝天卫士、高空瞭望等方式不间断地进行网上巡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县区进行暗访。对发现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县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对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工作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要对各类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组织力量逐一排查,特别是对原取证的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查清全市烟花爆竹存量底数,并对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建好台账。
二、强化处置。
各县市区排查收缴的烟花爆竹,在有效期内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外销或返厂,已过有效期的、非法运输销售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组织销毁。
三、严格执法。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全市异地过筛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细化措施。
临近春节,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销售燃放重点人群,紧紧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陵园等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人头,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确保实现“零燃放”“零炮声”。
五、严格问责。
春节前,凡主动退回、消除隐患者,一律从宽处理,乃至不处罚。春节期间,凡被动被查者,对负有管理职责的,一律通报市纪委监委,依纪规追责。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5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临近,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赣县中心城区东到茅店镇黄龙村、南到茅店镇义源村、杨仙大道,西至贡江大道、赣新大道与水东镇交界处,北至储潭镇红河村合围的区域(含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尽量减少燃放。
除以上区域外,以下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二)车站、码头、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天然气站、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四)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通讯、军事设施设施附近;
(五)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及中小学校内;
(六)风景名胜点、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桥梁、隧道;
(九)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违反本规定,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遇到燃放行为要主动劝阻,遇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时,立即举报并拍照、录像。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鞭炮通知 篇16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始,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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