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3-11-11 14:05:30 金磊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通用12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通用12篇)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1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年__月__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

  (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订立。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 %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_%的股权。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的股权。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_%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

  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_%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_%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构: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乙方自愿将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转让给甲方。

  ②乙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甲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款出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转让资产之价款

  3.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3.2乙方并将相关资产(实物以及电脑文件)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转让方之义务

  4.1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业务交接工作。

  第五条受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6.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甲方公司内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4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负责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风险揭示

  2.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2.6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转让标的

  3.1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Ⅱ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转让价格

  4.1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价款支付

  5.1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资产转让通知

  7.1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依法清收保证

  11.1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陈述与保证

  12.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税费负担

  13.1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密

  14.1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1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8.1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六十(60)天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裁决。

  第十九条完整协议

  19.1完整协议

  (1)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变更、修改或补充

  20.1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21.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收购原厂破产资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收购标的:

  本合同附件一《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

  二、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

  甲方出资人民币收购《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破产资产。

  三、收购价款支付方式

  1、收购价款共计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分次向乙方付清。

  2、本合同签订成立当日,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自本合同签订成立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款即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资产移交

  1、本合同成立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如数向乙方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五日内,甲乙双方具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乙方将《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

  3、甲乙双方应在某某针织厂原办公场所进行交接,交接时按《收购标的清单》所列资产逐项交接,甲方有异议的现场核对。甲乙双方还应制作至少一式两份的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当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完成交接后甲乙双方代表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的时间即为资产移交的时间。

  5、资产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负责对资产进行保管、维护、看护等,此后发生的丢失、损坏、减值等由甲方承担。

  6、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收购资产以外的资产(机器、设备、机物料等)由乙方制作详细清单并注明存放位置和资产现状,甲乙双方履行相关手续后存暂存在原存放地点,甲方应负有保管看护责任。

  7、乙方暂存由甲方代为保管看护的资产,在甲方收购价款付清前,乙方不付寄存保管等相关费用,甲方付清全部收购价款后,如乙方还需继续寄存,由双方对寄存、保管等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五、收购资产移交后办理的相关证照的更名过户等产权变更手续以甲方为主进行办理,乙方给予积极协助,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标的额的__________%违约金并应偿付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成立五日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首批价款足额付清后的剩余款项迟延30日仍未足额付清,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数额的千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仍未足额付清,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收回收购资产,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减。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6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__年__月__日

  3、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

  (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 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 元付至 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 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付本 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土地

  宗地面积: ,转让面积: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整(¥ 元整)。

  2、付款方式:年 月 日一次性付大写人民币整(¥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整(¥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 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该宗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9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______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___平方米。(或: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房产楼层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____%;即__________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_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或:乙方出租____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_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双方抵押________房产后____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__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本合同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__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机购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10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1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受让位于:

  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依照转让方的要求,提供该公司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2、甲方应承诺该地块由乙方促成土地转让成功,应付居间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转让方就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转让方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确定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谈定)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达成转让协议成功, 甲方按3.2条款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约定

  甲乙双方友好洽谈该土地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成立之后,甲方认可乙方所应得的劳务费用。甲方给土地转让方作为第一笔交付定金款项的同时,必须将乙方的居间报酬人民币 万元(共计 元)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8.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8.2、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盖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1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有废水塘一口座落在本组所辖新洋公路右侧,经甲方召集本组全体村民会议协商决定,一致同意公开出售。乙方因小孩均已成家,无房居住,拟购置该宗土地建房,故参与竞标,且一举中标。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废水塘占地面积1323.125平方米,即沿公路长36.5米,纵深宽36.25米。具体四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水塘内的东南角有本组村民_________的一块自有土地,占地面积47.75平方米,乙方已与禹另签协议,另付土购置款_________元,并已列入本协议的四抵之内,甲方予以支持确认。

  三、水塘土地价格为中标价,共_____元,含所有税费在内。另交村民_________自有地款不在中标价内。

  四、水塘土地出售后,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出示有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建房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帮助乙方解决和处理好在建房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和周边关系,甲方所有村民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建设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刁难乙方施工。

  五、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乙方在建设时所需要土石方填充,宅基地平整,围墙建筑,水电安装等方面的便利,但这些项目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在签字时,甲方在正本上需安排领导及代表签字,在副本上本组村民均需全部签字。签字后的副本附在正本后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单方终止此协议,此协议签字程序完成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呈监证机关及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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