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饮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06 16:29:2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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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饮水应急预案1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饮水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13篇

安全饮水应急预案1

  1 编制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农村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规模,为有效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模,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街道办)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乡(镇、街道办)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的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季节性缺水导致的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水量严重不足;

  (2)地震、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3)供水管网遭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管网爆管;

  (4)气象原因导致的供水设施冰冻破坏;

  (5)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6)爆破、采矿等人为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7)因其它原因,导致用水户饮水困难的。

  2基本概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地理位置:正阳县位于驻马店市东南部,地处淮北平原,南与罗山、信阳隔淮河相望,东临新蔡、息县,背靠汝南、平舆,西与确山接壤,处于北纬32°16′~32°47′,东经114°12′~114°53′之间,东西长64.5km,南北宽57km。正阳县西邻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东邻京九铁路、“106”国道、大广高速,境内省道明临路、开龚路贯穿全境,交通便利,电力充沛。

  地形地貌:正阳县地处大别山前倾斜平原区。西部有缓坡、低岗,其余为淮河冲击湖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县西北宋店岗地势最高,海拔102米;县东部岳城地势最低,海拔40米;平均海拔78.8米。地表坡降1/1000~1/1500。

  水文气象:项目区位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季风进退与四季交替较为明显,适合各种作物生长。但降雨分布不均,易旱易涝。根据正阳县气象站资料,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14.9℃,平均日照为2137h,无霜期229d,多年平均降水939mm。降雨年际间变幅很大,最大年降水量为1558.4mm(1956年),最小年降水量为468.5mm(1955年)。降水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夏季降水比较集中,6-9月份降水占年降水量的60%;而10月至下年5月份降水占40%,尤其冬季(12月至下年2月)降水量最小,只占年降水量的8%左右,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夏季为偏南风,平均风速2.5m/s。

  水文地质:本区地层属华北地层区的豫东小区,区域地质构造上处于中朝准地台的边缘地带,南岭秦岭纬向复杂构造带东延部分的中部,构造单元属于中朝准地台之华北坳陷的驻马店—淮滨凹陷地带。基底构造较为简单,基底为古生代石炭系或奥陶系、寒武系海陆交叉相和海相沉积的陆源碎屑岩及碳酸盐岩类地层,以后直接沉积了第三系陆相地层,上部则覆盖了第四系冲洪积地层;地质活动相对较弱,主要表现为区域性的缓慢抬升。

  河流水系:项目区正阳县属淮河流域,有淮、汝河两大水系,其中淮河干流由陡沟镇田湾入境,经皮店乡潘店到大林镇的范庄入息县,境内全长54km,流域面积1217km2,过境水21.66亿m3,主要支流有闾河、清水河、田白河、陡沟、祝大堰、三门堰、涂店堰等。汝河水系流经县城东、北的七个乡镇,境内全长75km,流域面积687km2,过境水0.63亿m3,主要支流有慎水河、黄大港、文殊河、东公正沟、西公正沟、付港等。

  县境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主要河流有清水河、慎水河、闾河、黄大港等5条,30km2以上支沟17条,5~30km2的支沟42条。县境内河流主要靠自然补给,汛期与雨季同期,水位变化显著。夏季雨量集中,水位急剧上升,为丰水期;干旱季节,流量很小,甚至断流。

  2.2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正阳县位于河南省南部,驻马店东南部淮汝之滨,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辖20个乡(镇)、282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1.039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1903.0km2,耕地面积210万亩,主要以农业为主,粮食作物主要盛产小麦、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主要盛产油菜、花生等。

  2.3水资源开发概况

  地表水资源: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阳县近期平均地表水现状均值利用量为3168.5万m3,占地表水资源量23050万m3的13.74%,占可利用量54954万m3的5.77%。当地地表径流主要产于汛期,时空分布极其不均。

  地下水资源: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阳县地下水资源量为31904万m3,其中山丘陵区地下水资源量4624万m3,洼坡区地下水资源量7879万m3,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8902万m3。正阳县地下水可利用量为30525万m3。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是指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的动态浅层地下淡水量。构成地下浅层淡水调节储量的主要因素为降雨入渗补给量、灌溉回归量和潜水蒸发消耗量。浅层地下水位在抽水后下降速度很快,且补给恢复较慢,容易形成地下水疏干。

  中深层地下水资源埋藏于50~200m深度内,含水层较多,富水性较强,且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根据正阳县多处中深井成井资料分析岩性为中更新同和下更新统细粉砂、中细砂、粗中砂、砂砾石及泥质混粒砂、砂砾石组成,顶板埋深72.94~92.76m,底板埋深176.20~202.27m。砂层累计厚度33.00~82.00m,水位埋深19.23~34.00m。

  水资源利用现状:目前,正阳县地表水供水量0.71亿m3/年、地下水供水量0.71亿m3/年;工业用水量0.07亿m3/年,农业用水量1.68亿m3/年。

  水资源污染状况: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的发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益增加,正阳县的地表水资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清水河等河流大量接纳上游城市废污水,水质严重恶化。据相关监测结果显示:COD1090毫克/升,超标69倍;高锰酸盐指数393毫克/升,超标60倍。

  水质污染严重的村镇的水质化验表明,硫酸盐、硝酸盐、总硬度等均超标0.3~1.3倍。

  由于地表水的污染和使用污染水灌溉,浅层地下水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锌、锰、铁、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等。

  2.4农村饮水安全总体情况

  截至到2021年底正阳县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06处,农村饮水人口81.039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06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9处,涉及全县20个乡镇282个行政村居委会,水源类型均为地下水,供水规模50939.96m3/d,受益人口81.039万人;实现了农村自来水“村村通”,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正阳县农村供水工程均开采中深层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经过多年的监测,水质优良,不必经过净化处理,仅配备消毒设备即可直接通过供水管网配送到千家万户饮用,正阳县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均配有消毒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均移交受益乡镇政府或行政村管理使用,为加强运行管理,县水利局制度了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机电操作规程,装订存放在各供水管理厂(站)中,便于管理人员掌握运用。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正阳县农村供水工程整体由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各供水工程经营管理方式有供水公司、个人承包经营等方式,水价按2.5元收取及收费率基本达到92%、水质检测设备配套不完善、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区保护和划定水源保护范围工程全部已经完成、规模化工程持证上岗人员合理。

  2.5对标评估农村供水现状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广大农村群众对农村供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农村供水工作现状与群众的期盼、工作实际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和短板。

  依据农村供水新的标准,河南省要求万人以上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0%,地表水源覆盖受益人口比例达到90%,县级集中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比例90%以上,千人以上工程计量设备和水费收缴率均达到95%以上。

  2.5.1集中式供水工程供给质量不高

  正阳县现有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19处,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18%。供水受益人口约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的36.2%。规模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87处,占集中式供水工程总数的82%。受益人口占集中式供水工程的63.78%;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发展不足。目前城市供水管网未向农村延伸。

  2.5.2供水水源可持续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正阳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过度依赖地下水源供给,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水质物理化学变化等问题突出。多处水源井水泵随着水位降深多次下潜,导致部分水源井报废,水源面临枯萎状态,供水保障能力下降。

  2.5.3经营管理集约化程度不高

  正阳县农村供水现状受工程产权水权确权不到位、工程布局分散、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用水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影响,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不能有效分离,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程度不高,受益农民不能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2.5.4水价机制较为合理

  正阳县大多数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价略高于运行成本水平。水费收取率较高,加上县财政的维修基金,能够维持工程良性运行。

  2.5.5信息化建设不足,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正阳县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中,工程信息化设施简陋,管理手段落后,无法有效进行信息化管理。万人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绝大多数没有信息化管理设施。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增加运行管理成本,深刻影响供水价格和供水场站的长效运行。

  3 风险隐患

  3.1季节性缺水

  (1)季节性干旱缺水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地下水,县域内地下水水位较高,一般干旱年份地下水水源均能够保证供水需求,但遇到极干旱年份,地下水下降较大,存在发生特大旱情导致的饮用水源取水量不足风险。

  (2)季节性供水不足

  正阳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份较早,受建设资金限制,设计标准较低,虽然后期实施了巩固提升工程,但是由于运行管线较长,存在一定的管道渗漏,加之部分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是在原有工程的基础场进行续建管网,致管网路线过长,特别是千吨万人规模的大型集中供水厂,如汝南埠水厂、大黄供水站、徐围孜供水站、双屯水厂、雷寨水厂等,供水范围较大,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距离水厂较远,每年5月~9月进入夏季,天气炎热,居民用水量增大,水厂供水负荷增加,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水压降低,导致部分用水户缺水。

  3.2管网爆管

  正阳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围较广,主管道线路较长,且供水管网多为沿道路铺设,由于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域内道路、房屋、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多,存在施工过程发生人为导致的意外爆管隐患,特别是主管道的爆管,容易造成大面积用水户停水。

  3.3水源污染

  (1)地下水水源污染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中深层地下水,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概率较小,但由于县域内存在少数化工企业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的风险依然存在。

  (2)供水设施污染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多数供水厂建有蓄水池(箱或罐)等储水设施,供水厂为非完全封闭式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多数供水厂由个人承包管理、受管理人员数量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供水厂存在管理不严格,维护不及时等情况,蓄水池(箱或罐)等储水设施存在一定的人为水源污染风险,如人为蓄意向蓄水池(箱或罐)投放污染物等。

  3.4洪涝灾害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地下水,水源基本不受洪涝灾害影响。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铺设均为地下铺设,根据气象资料,县域内冬季冻土深度小于管网埋设深度,不存在冰冻破坏管网导致停水的风险。

  4 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

  各级供水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旱情信息、水源水污染信息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对辖区内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自然或人为损坏事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和权利报告突发性事件,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节水意识和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应急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4.2预警

  (1)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势态,划分为四级:1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I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I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V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3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供水连续不足状态下,当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水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管网水质进行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运用送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5 应急响应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立即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饮水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1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1级),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I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组干群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当地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2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级),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Ⅱ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

  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3 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比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级),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 Ⅲ级预警,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Ⅲ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4 IV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供水安全事件(IV级),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IV 级预警,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本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办)向总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镇(街道办)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组织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5.5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用水户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质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动员社会力量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镇(街道办)、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I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公布:III级、IV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6 应急措施

  6.1季节性缺水应急措施

  (1)季节性干旱缺水

  针对季节性干旱缺水,当发生某个供水厂水源供水不足时,采取从邻近供水厂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当发生区域性水源供水不足时,则采取从地下水水位相对较高或水量充足的供水厂临时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当发生大面积区域水源供水不足时,则采取从县域内或者周边水库临时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

  (2)季节性供水不足

  针对季节性供水不足情况,采取在供水压力较小的管网线路安装加压泵,进行二次加压供水,以满足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用水需求。对于不具备二次加压条件的管网线路用水户,应采取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

  6.2管网爆管应急措施

  针对管网爆管引起的停水区域,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并迅速对管网进行维修。

  6.3水源污染应急措施

  (1)地下水水源污染

  针对地下水水源污染的情况,应迅速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影响范围进行研判,立即停止范围内供水厂供水。按照就近的原则,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待水源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2)供水设施污染

  针对供水设施污染情况,供水厂应立即停止供水,切换备用供水设施或水源,如备用蓄水池(箱或罐)、备用水井等,不具备备用供水设施或水源的,按照就近的原则,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待水源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7 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镇(街道办)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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