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1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1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加强对农村饮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太和镇农村饮水抗旱保障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季节性缺水应急处理措施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二)因水质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正常供水。
1.寻找新的水源;
2.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
3.采取应急定点、定时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二)寻找新水源点
采取增设水源点与原蓄水池并网方式解决;无新水源点,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既无新水源点,又不具备打井条件,采取送水方式解决。
六、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
一、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浑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放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类含量高时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源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水厂源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源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的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用户,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质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化学检测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4、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和中心化验室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听从总经理指挥,水厂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水厂厂长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故障停水
a、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临时停水,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短时恢复的。
c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EU,能在短时内修复的。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水厂厂长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工作完成后,撤离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水厂厂长。
抢修责任人:技术部经理
4、严重突发故障停水
a 、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5、信息通知
故障发生后,运行人员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发生故障的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6、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各村(社区)季节性缺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乡季节性缺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柳池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各村(社区)
因发生季节性缺水或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坪乡季节性缺水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相关村季节性缺水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相关季节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职责分工
1、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季节性缺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乡各村季节性缺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大坪自来水厂、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应急加固、恢复重建或准备蓄水设备工作。
三、季节性缺水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二级
(一)全乡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乡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缺水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乡级应急预案启动,各村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季节性缺水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乡直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东冲水库、横岭水库);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有序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乡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大坪自来水厂和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九、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4
1.制订目的
为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发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抢险和应急处理,确保本供水工程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工程安全巡查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发生。
(2)统一指挥,保证重点。以保证本饮水安全工程范围内的群众生活用水为核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供水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3)以人为本,确保供水预防为主,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3.预案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4.适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本饮水安全工程出现突发状况,对供水范围内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应急事故。
5.统筹安排,应急上报工作
(1)建立供水24小时轮流值班监督机制(值班电话:64955xxx)
(2)成立应急小组:
总指挥:镇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镇长、水利员、公司负责人
成员:公司各岗位人员
6.预警机制
(1)突发状况发生时,要求水厂管理人员立即停水供水,并立即告知各用户停止使用,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
(2)经过安全处理,解除预警状态后再正常供水。
7.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态势,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肇事者进行严惩。同时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十字乡农村饮水安全,处置出现的突发事件,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和水质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实现全乡饮水安全不落一户,不掉一人,确保我乡农户能达到不缺水、饮用安全水,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各村、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农村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燃气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因人为投毒、群体的事件等破坏导致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4.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5.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6.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大)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2万人以上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2万人以上。
2.Ⅱ级(重大)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80人以下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Ⅲ级(较大)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4.Ⅳ级(一般)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实事求是,全面覆盖,全力抢修,保障供水。
二、农村水资源利用情况
全乡69个人饮工程配备消毒房,消毒器等设备,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查看水池运转、消毒情况,每月建立消毒台账,常抓不懈,真正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同时,制定管护制度,科学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供水趋于稳定。截至目前,全乡11个行政村饮水保障实现全覆盖,覆盖人口36937人。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对供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成立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领导指挥部,各村成立村级供水保障指挥中心。
指挥长: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十字乡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办公室),桂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天权及水利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1.乡级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根据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出现的.突发情况,领导、指挥、部署、协调保障供水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供水保障抢修工作落实情况。
2.村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根据本行政村的具体情况,组建村级保障供水抢修组和巡查组。巡查组对全村的所有用水农户供水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发现供水情况不足、工程运行不正常或缺水的情况及时向村指挥中心报告,村级指挥中心根据缺水情况的轻重,安排村级抢修组抢修或向镇指挥部报告进行抢修,及时消除缺水状态,保障正常供水。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上报处理结果;各村不能解决的,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石朱桥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对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由乡应急指挥所调度车辆输送水源。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道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
五、应急措施
1.根据突发事件等级、性质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应对,并对预警发布信息时时监测。
2.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3.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4.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5.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6.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乡民兵预备役)。
六、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十字乡供水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乡财政所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二)治安保障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秩序,打击盗窃水利抢修物资、破坏水利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为饮水安全工程保障供水保驾护航。
(三)医疗保障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及时救护保水供水工作中出现的受伤人员。
(四)供电保障
十字供电所负责组织电力设施抢修及保障正常供电。
(五)通讯保障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八、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好群众,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向群众普及饮水安全常识。
九、附则
本预案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6
根据《Xx市供水集团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为确保部门各项防汛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现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制水部汛期抢险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1、为确保供水工作在汛期应急情况下各岗位正确履行职责,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地运转,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汛期应急供水工作实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全局互动、保障供水”的指导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汛期应急供水工作要与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并保证应急供水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
4、部门所有员工都有积极参加抗洪抢险、保障供水的义务和责任,对供水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渎)职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因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系统设备、管道故障、停电等中断或部分中断供水时,应适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6、抢险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随时奔赴应急现场救援。
二、汛期供水抢险小组组织体系
1、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组负责人
2、设备抢修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抢险小组办公室设在湖东水厂,组长方正同志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①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抢险工作;
②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汇报情况;
③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④组织汛期过后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恢复工作。
三、工作预案
1、预防措施
①健全组织机构
防洪、防汛抢险工作内容复杂,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连续性强。应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不断充实先进装备,提高实战能力。
②备齐、备足各种抢险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并且确保处于随时可启动的完好状态。
③汛期前后全面开展供水设施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逐个落实。
2、汛期抢险
①在接到汛情紧急预报后,抢险小组应立即投入到工作,组织人员对雨情、水情等进行会商,研究落实具体防御措施。并根据汛情预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迎战洪水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
②抢险小组和防汛人员按责任分工立即上岗到位履行各自职责,并随时将防汛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公司防汛办公室。
③同时协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设施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供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汛期供水抢险工作的顺利展开。
④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后,制水部两厂四站主要负责人每隔30分钟向制水部防汛工作小组领导上报一次汛情,以及时了解汛情对水厂生产状况的影响。
⑤要密切观察湖东厂区后围墙水流情况,和南湾厂区西侧护坡水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离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汛期过后安排及恢复生产工作
①汛情过后,制水部带班领导每30分钟向公司领导上报汛情,随时为可能再次出现的汛情做好准备。
②及时恢复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进行总结。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7
1、目的
预防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态影响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制水分公司对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控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击等。
3、管理职责
3.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全面指挥。
3.2制水分公司负责对自然灾害信息的掌握及对紧急事态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3各有关部门负责紧急事态预防措施及应急行动的协调与配合。
4、内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灾害
4.1.1值班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巡视,特别是在梅雨或涨水季节应加强对构筑物及其排水设施的巡视,提高警惕。
4.1.2确保排水沟渠畅通,排污口大小满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设施或构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应及时通过书面申请形式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从而及时处理问题。
4.1.3定期检查制水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满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当灾情发生后,制水分公司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工作,受灾部门/单位为抢险工作的'主力,当需要增援时,其它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4.1.5若水灾发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势上涨猛烈无法控制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所有机组的工作,然后切断一切供电电源和操作电源,组织人员马上疏散至安全地带。
4.1.6灾情过后,制水分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对事故过程进行调查,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改进防护措施,若文件有不妥处,负责进行修改。
4.2雷击
4.2.1制水分公司机电设备、构筑物(包括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的防雷系统,由技术工程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4.2.2.1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4.2.2.2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4.2.3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
4.2.4若发现防雷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技术工程部,由技术工程部统一处理。
4.2.3当因雷击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制水分公司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4.2.3当因雷击发生火灾,按照《火警应急预案》处理。
5、相关文件
5.1《事故管理规定》
5.2《火警应急预案》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5、《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镇及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镇成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2、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命令;
3、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收集、掌握、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5、负责指挥、调度以及调动民兵、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二)预警确定原则
Ⅳ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轻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
Ⅲ级:一次发生5人以上饮水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
Ⅱ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深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残或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上;
Ⅰ级:一次发生1人中毒死亡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
(三)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由镇人民政府联系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报告可采取环保举报电话或环保值班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
3、报告程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属一般、较大级别的,由乡镇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属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同时上报市环保局。
四、应急响应
(一)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处理
1、一般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派专人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和卫生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2、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接到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救援组织人员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政府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援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险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向区级应急指挥部求援救援人员现场施救,分析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4、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区级应急指挥部请援专家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区人民政府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水源处理不能达标的应急处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质急剧恶化,处理工艺不能处理达标时,采取以下紧急预案:
1、立即关闭供水阀门,通知用水户停止用水;
2、立即对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分析;
3、及时启动备用水源开始供水;
4、待水源地水质恢复正常后,再开阀供水。
(三)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期评估及其应急保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结束后,在乡镇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有: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医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建设,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大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接到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Ⅲ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较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Ⅱ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Ⅰ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2、扩大应急
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向时,立即报请县人民政府求援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赶赴现场,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扩大,直至解除应急响应。
(五)新闻报道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镇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公开发布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救治方案和现场事故情况,解除社会公众的恐慌,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援。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解除应急响应,经批准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的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组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物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二)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之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项专用。
(三)保险
建立健全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四)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二)装备保障
根据财力适当配置应急装备与器材,满足应急处理的需要。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备小车和大货车各一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协调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四)医疗卫生保障
与县人民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五)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公安部门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六)物资保障
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七)经费保障
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可申请区政府解决。
(八)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九)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十)建立备用水源
镇的备用水源为沱江供给,其供水规模及条件满足需要,水质能够达到饮用水标准。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布应急措施,平时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用水常识、预防灾害常识。
(二)培训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达到具备安全生产证照,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三)演习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演习,使人人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临场不慌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安阳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预案是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现状而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以人为本,及时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的突发性农村饮水困难事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结合安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县水利局、财政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安阳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村应急供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电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电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二)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镇、村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反映情况。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
3.预防工作
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中单井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废弃旧深井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同时在此范围内严禁审批建设任何用途的深井;清水池的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5万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预警控制
在预警状态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三)指挥体系
1.全县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乡镇、村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供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全县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两委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村两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乡两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政府及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办公室备案。
(五)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供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镇、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镇要设立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政府,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应急预案即行废止。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10
为做好我乡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理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村镇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内容
本预案是指发生洪水、干旱、水源污染、供水系统损坏等突发事件后的供水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急预案适用于福田铺乡范围之内的供水应急处理。福田社区水厂、各村(社区)百人以上安全饮水项目、安置区集中供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供水应急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负责供水应急处理过程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县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对于本乡供水,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汇报。
(二)报告制度
1、总体要求
应急机构成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2、情况报告
对各类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如实汇报。
3、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五、应急处置
(一)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措施
1、若遇大暴雨或长时间的阴雨天导致水源区内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污泥、砂石流入前池时,要迅速关闭供水主管道总闸阀,避免污泥、砂石直接流入高位水池,水厂反应池、沉淀池和过滤池内破坏制水设施;同时及时启用旧水厂应急水源,向集镇供水。
2、若遇旱情,水源区供水不足,要及时启用应急水源,并通过广播电视加强节水宣传。
(二)供水系统故障应急处置
对于集镇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本站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抢修,8小时之内恢复供水。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供水时,供水企业要发布停水信息,内容包括停水原因、停水区域、抢修措施、恢复供水时间等;并采取闸阀分片控制的办法进行抢修,尽量缩小停水面积。
(三)供水水源污染应急处理
1、供水水源污染监测及防御措施
供水水源污染由水厂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监测和汇报。具体防御措施如下:
一是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处水源进行巡查,发现对水源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为要立即进行阻止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和不接受批评教育的,要立即向派出所、镇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汇报。
二是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生物反应观察制度,要求所有制水、化验值班人员每两小时观察一次生物反应情况,并做好详细观察记录。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要求,每天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常规指标自检,定期进行全指标送检,坚决杜绝不合格水出厂。
四是在供水企业资金好转的情况下,添置制氯发生器水质检测仪器,以便准确确认水中污染物及其成份含量,从而及时提供水污染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供水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水源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办法:一是因动物尸体、生活垃圾等原因而造成的水源轻微污染,引起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超标或其它大量菌群时,立即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等水处理药剂投放量,强制杀灭这些病原菌;二是在水源受到农药、工业垃圾或化学药品严重污染,而供水企业内部又无法及时控制和排除的`情况下,首先关闭水源总阀门,立即停止制水和向用户供水。三是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自来水公司应急领导机构要在疫情发生期间,加强对公司职工健康检查,对水厂定期消毒,对感染疫情的职工应迅速撤离工作岗位集中隔离,并及时对其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对必须进行的报漏维修,工作人员进出场地前后必须严格消毒,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如福田自来水厂无法承担、满足乡集镇供水安全,必须立即向乡政府进行汇报,及时向广大用水户进行宣传和解释,防止引起居民恐慌和发生社会不稳定情况,必要时调用预备水源。(乡政府政务中心后面水源)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各水厂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相关村(社区)、派出所要协调矛盾,打击违法行为,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故障停电造成停水时,电力部门要积极组织相
关人员加强电网修复,尽早恢复供电供水。
(三)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需全部停水时,卫生部门和水厂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救治,并分析原因。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用备用水源。
七、宣传与培训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能顺利开展应急工作,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水厂要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管网快速抢修技能培训,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八、奖惩
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给予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11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抢排险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视,整合镇、村、组各级干部力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况
1.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两处。一是龙水村6组牌坊坝,二是麻央村6组马草井,轮换供水。
2.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供应场镇居民、政府、卫生院、中小学人口约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镇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支书、主任、组长、保洁、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
2.加强责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镇政府和村两委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和风险防范,以高度的责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任务纳入到日常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扩大。
3.坚持预防为主。镇、村、组干部要清楚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做到情况一目了然,对水源地周边的种养殖业和村民污水排放情况实行监控,充分利用走访、会议等形式加大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指导水源地周边群众按规定实施生产生活活动,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喷施农药和乱倒垃圾。
4.在水源地设立了警示标牌。以便提高涉及农户和其他群众的警惕。
三、应急措施
1.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水源地有被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指挥部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启动预案。
2.报警方式:采用通讯联系,报警要及时准确,镇党政办电话4661069,若电话中断,应立即派专人传递信息。
3.应急措施:应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单位、住户暂停供水饮用,做好二次供水准备,县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并要求卫生、防疫部门对水进行化验检测。对有可能中毒人员送医院观测治疗,彻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静应对,清除影响,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一定要头脑冷静、科学应对,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注意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在媒体公开和网络发表、正确引导,相信党和政府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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