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做好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系统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启动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实施事故救援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公司领导、各职能科室(单位)、抢险救援人员能够各负其责、正确履行职责,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灾害和事故给城区供水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优质畅通用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各职能科室(单位)要按照本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本科室(单位)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的相应职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制。
1.2.2就地抢险。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就地负责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控制险情,严格按照事故响应等级进行处理,不得等、靠、延误抢险时间和抢险时机、推诿责任。
1.2.3应急救援要遵循“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团结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
1.2.4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供水工作要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预防工作,通过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供水系统安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负责的供水区域内由于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公司成立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为应急预案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以及负责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到供水系统安全时,指挥部为应急时期公司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置在有关科室(单位),作为遇有突发事件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时的抢险救援指挥中心。
2.1.1指挥部的组成
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开展公司的应急救援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吴德芳
指挥部成员:
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紧急状态后,相应的成员立刻到位,当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地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经理担任。
2.1.2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
指挥部设立供水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后,相应地改设在事故发生地,办公室成员相应增加相关科室(单位)的负责同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部署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组织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建立健全供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指挥管理体系;
(3)发生应急事件时,负责对事件进行调查,预判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
(4)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系统恢复正常后负责关闭公司的应急处理程序;
(7)组织对公司重大供水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统一对外报道、发送相关信息,核发事故通报。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制定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发生紧急事件时指导和协助开展供水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相关信息的接受、核实和上报工作;
(5)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部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和专家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示;
(6)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检查指挥部决策和指令的执行情况;
(7)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协调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8)指导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9)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和新闻发布的起草。
2.3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针对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和易发事故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在公司指挥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演练。出现重大供水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汇报公司指挥部,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协调工作。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供水节水计划科负责公司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水质检验科和抄表科负责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抄表科、稽查科、供水节水计划科、鸿达供水工程公司负责公司供输水干管及城区输配水管网的运行监测。
3.2检测网络
由水质检验科和抄表科人员组成水质检测网络,定期对公司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对用户用水情况进行调查监测。
4、应急响应要求
4.1总体要求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供水应急事件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根据险情相应启动应急预案。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力量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紧急供水、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2情况报告
4.2.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指挥部领导,同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4.2.2报告程序
(1)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电话报公司指挥部,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科室(单位)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事故规模和严重程度;
(2)紧急事件一经确认,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汇报;
(3)发生紧急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送至公司指挥部办公室;
(4)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负责人应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环保、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
快报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③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的简要经过;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⑥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⑦需要公司和社会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⑧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⑨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事件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公司取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城区大面积供水或区域供水影响严重;
(3)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淹没,生产设备毁损造成城区大面积停水;
(4)水厂净水设备发生净水药物严重泄漏事故;
(5)水厂、加压站因为突然停电造成机电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造成大面积停水或影响区域供水严重;
(6)传染性疾病爆发;
(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5.2应急响应程序
(1)重大事故发生科室(单位)接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①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评估事故规模,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②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组织现场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护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事故现场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⑤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给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立即报告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预案,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召开指挥部的首次会议,宣布启动公司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报事故情况,通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迅速与事故发生地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各科室(单位)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建议方案,讨论应急工作救援措施,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在应急响应期内,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5.3应急救援
(1)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由公司领导带队,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挥、指导事故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2)公司各科室(单位)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协助公司应急指挥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5.3主要救援措施
(1)因供水设施损毁或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入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扩大化。
(2)水源污染事故,应立即停用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已污染水源应及时在环保、卫生部门指导下,安全清排污染物;受污染地水厂构筑物应进行清洗消毒;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对水污染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及时供水。
(3)对于大面积停水事故,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工作。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水的,在保障群众的基本饮水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抢修供水设施、设备,尽快恢复供水。
(5)发生火灾、爆炸、倒塌等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首先对人员进行抢救、疏散与转移,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按照工作分工与程序,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控制与处理。
(6)供水机电设施、设备遭受破坏而造成重大供水事故时,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维修调试,尽快恢复通水;同时,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展开调查,查明事情的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为满足指挥部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公司指挥部应急指挥地点必须具备及时接受、显示和传递供水系统事故信息,接受、传递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的条件,必须确保与各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6.2通讯保障
通讯保障工作必须保证应急期间指挥部与公司各科室(单位)通讯联络的需要,必须保证随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信息。指挥部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7、应急终止
7.1终止程序
应急程序的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应急程序的终止,并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7.2应急终止的后期工作
7.2.1相应应急指挥机构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7.2.2有关部门和单位
(1)供水系统应急程序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供水系统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发展过程、采取的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所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总结主要经验教训,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2)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对事故的性质、发生的原因进行确认,核实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组织、管路等工作和应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修改和完善。
8、培训演习
8.1每年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必须达到使公司抢险单位和人员熟知应急抢险的程序和措施的要求。根据公司的发展变化要经常性地对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涉及的各科室(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培训的工作。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供水管网、设备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安全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到来前的安全保障工作,水厂上下应以高度责任感,把应急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责任人,用人统一指挥。适时安排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要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宿松县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内遭受洪涝灾害、雨雪冰冻、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和日食、山体塌方和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
2、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联系电话:)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部门制定防台风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服务中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工作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突发重特大供水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工作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紧急警报阶段程序
准备预报灾害在24小时内对本厂供水设施有何严重影响,或接到灾害紧急情况报警通知时,发布本厂防御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干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值班及信息记录,做好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及时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应急办公室立即召开灾害紧急救援动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电话、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到家告知等形式,将灾害消息及时告知全体职工。加强对救灾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制水一厂、制水二厂、污水厂、加压站危(旧)房、仓库,供电与电信杆及线路,各加压泵站和黎河公园等。
6、安全避灾、突出转移。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各施工工地停工,黎河园关闭。
7、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调度供应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生产调度室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按工作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制水厂、工程部、微控中心、技术开发部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水厂、加压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送水泵和水源取水泵损坏时,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厂部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利用蓄水池、高位水池等,保证居民部分供水。
7、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水库、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厂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生产调度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调度室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厂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八、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为确保小区二次供水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减少损失,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本应急预案旨在规范和指导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二次供水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二、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小区二次供水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小区内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污染、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物业公司经理
副组长:物业公司副经理
成员:工程技术人员、客服人员、保安人员、保洁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小区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负责指挥、协调、部署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2)收集、分析和研究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和部署。
(4)负责做好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演练、培训和宣传。
(5)负责组织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
五、应急处置
1.预警机制
(1)工程技术人员日常巡查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二次供水水质,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报告。
(3)居民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家中用水异常情况。
2.信息报告
发现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后,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物业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政府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分级响应
根据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I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
a)二次供水设施遭受破坏,导致全小区停水。
b)二次供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c)二次供水设施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2)II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级响应:
a)二次供水设施故障,导致部分楼宇停水。
b)二次供水水质受到轻微污染,影响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3)III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I级响应:
a)二次供水设施故障,影响单个单元用水。
b)二次供水水质波动,对居民生活用水无影响。
4.应急处置措施
(1)I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
a)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b)立即向市政供水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c)通过小区公告、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居民事件情况,提醒居民注意用水安全。
d)组织技术人员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e)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II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
a)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b)通过小区公告、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居民事件情况,提醒居民注意用水安全。
c)组织技术人员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d)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3)III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
a)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b)组织技术人员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c)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处置情况。
5.应急结束
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供水恢复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1.事件调查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二次供水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影响范围、损失情况等,形成调查报告,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善后处理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维修、更新二次供水设施,恢复正常供水,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解释说明等工作。
3.总结评估
应急领导小组应对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优缺点,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七、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
物业公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包括水泵、水管、管件、净水设备、消毒设备、消防器材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资金保障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用于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需要的资金支持。
3.培训与演练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协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能够迅速、高效地进行。
八、预案修订与更新
本预案由物业公司制定并负责修订、更新。预案的修订和更新需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蟒河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
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报县政府环境应急处理机构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镇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蟒河镇环保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长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
三、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卫生部门或镇政府办公室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镇环保所、安监站、水保站,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由派出所、武装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级卫生所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由供电、电信、水保站等镇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镇行政办、民政、财政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质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由镇指挥部、镇信访办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镇信访办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由文化、广播等单位参加,统一报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质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镇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大庄镇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和大庄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分类
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五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4)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庄镇区域内发生的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五、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建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建。
(2)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3)大庄水厂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组长由大庄镇镇长曹志强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镇长周光法担任副组长,成员:孟庆飞、韩昌清、郭振军、于洪武、张珊珊、陈强、姚进、董宏洲、韩慨、罗营、张公胜、杨礼权、于海、汤敏刚、张成峰、许光武、张继永、孙丽妹、贾兴民、刘立标、卢尊好、许永松、许桂华、许凯、黄云先、孙明章、彭增彦、房家义、苏成平。
(4)大庄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镇卫生院、防保所、镇属各中心卫生站所、中小学校及受益村村委会等。
(5)防疫部门:大庄镇第三人民医院、大庄镇防保所。
(6)应急小组职责是:
组织有关人员认知学习领会本《预案》精神。
统一部署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安监、公安、卫生、环保、泗县清泉农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勘察、处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适时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六、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大庄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1)预警机制
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2)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a)报告情况
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b)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c)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3)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向全镇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恐慌心里。
(4)应急处置
(a)对于水厂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b)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c)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坚强对清水池的保护,防止地表水进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应立即关闭清水池,并在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1、处理管网断裂事件中,大庄自来水厂备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他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他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他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3、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大庄水厂备足沙土、编织袋给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八、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街道)、县国控集团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助专家组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助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干旱、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卫生监测,负责农村遭受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按职责对饮用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及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应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气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街道)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国控集团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级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指示做好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由气象局提供雨情,并向领导小组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影响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市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判,经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全乡镇(街道)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Ⅰ级响应邀请市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Ⅱ级响应由上述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开展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国控集团要把供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县水利局向市申请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县卫生健康局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开展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属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国控集团和专家进行会商。
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国控集团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部门联动
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单位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研判后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国控集团要相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县财政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财政根据实际拿出与县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农村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水利、应急、消防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国控集团和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应向上级指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县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从工程措施、调水措施、节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千方百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应急措施
(一)调查水资源现状。调查各乡镇(街道)在用水源、闲置水源、水库、河流现状,全面掌握我县水资源储备情况。(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二)科学调度水资源。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供水和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配,合理用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资源。结合实际,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维修、清洗和重新启用闲置水源及其配套设备。有条件的通过引、拦、提、蓄等综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时机尽量拦蓄雨水。(牵头单位: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做好水质检测。对新开辟的水源开展水质监测。做好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应检尽检。(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节水措施。在做好科学调水、计划配水、统筹用水的同时,强化节水限水措施,控制工农业用水,逐步压减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用水少用饮用水源,想方设法调引河道、沟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饮用水源,最大限度减轻饮用水源的供水负担。(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管理监测。沿河乡镇针对河流径流量和水位持续偏低等情况,做好水位水质监测预警,加强调度,全力确保水库、河流不出现水质性缺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电开发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不错过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资源,有效缓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库水量。(牵头单位:县气象局)
(八)全面调查储备运水车辆。调查全县运水车辆(包括消防车、洒水车)和抽水泵等应急设备储备情况,做好能够调度50辆运水车提供送水服务的工作准备。(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自来水公司、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九)强化送水服务。从水资源丰富的河流或水量较充足的水库取水,或协调奉节境外水资源,通过运水车辆运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区和村社集中点,重点关注老弱病残户、特困户、偏远吊散户、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保障桶装水市场供应。调查全县桶装水市场储备情况。研判自来水断供时,桶装水市场需求骤增可能出现的情况。县内桶装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桶装水的储备量。提前协调拓展县外桶装水供入渠道,确保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群众抢购等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县商务委;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一)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节水宣传,密切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积极宣传正面典型事迹,融洽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分级成立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局、县水利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乡镇(街道)级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业务站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村(社区)级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为成员。
(二)队伍保障。各单位积极发动本地本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和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寻找水源,协调运水、送水服务,协助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市对应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和街道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本级资金筹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为应急工作筹措资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应急抢险救灾项目资金的拨付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预置运水车辆、抽水泵、油料等物资装备并前置到受旱地区。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街道是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针对辖区供水情况,制定镇、村两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分片包干、网格管理、动态排查监测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保障农村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县水电开发公司针对各集镇水厂制定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集镇供水安全。各行业部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单位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县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应急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要加强向市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请求在应急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应急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提前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
水是生命之源,自来水是人民生活的生命线。为确保供水安全,建立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供水应急系统已经刻不容缓。根据我镇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现状,制定本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
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应对农村供水突发情况,做好水源工程应急调度和人饮工程应急供水工作,根据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衡阳市、常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则,按照"一镇一策、一厂一案"的方针,重点关注主要饮用水水源水量匮乏、农饮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发生困难的白沙镇、西岭镇、官岭镇、三角塘镇、新河镇等地区,以及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水口山镇等地区,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水厂供水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责任机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态蔓延,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安全100%有保障,确保全市农村水厂供水正常、服务到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周绿萍(常务)
成员名单: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市农村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水行政主管单位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重大问题服从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调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乡镇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乡镇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够解决的,需要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出面调度的,应在发现问题1小时内上报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乡镇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及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应急所需。主要应急备用水源:洋泉水库(水厂)、水松水厂、五龙山水厂、柏坊水厂、西塘水库。
4、强化保障。预备备用应急送水车一台,应急人员10名。(梅埠桥水库管理所负责)。
5、各乡镇和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乡镇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应急信息由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人员会商,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股室和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一线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处置措施
1、水源水量不足。易发生季节性缺水的乡镇,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备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条件的采取管网延伸工程,解决季节性缺水。舂陵河沿途乡镇,如白沙、西岭、荫田、烟洲等地区在河流干涸,严重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特殊时期,可联系欧阳海灌区加大和保证下泄生态流量。
2、山洪、地质、暴雨灾害造成损坏。采取抢修更换管道、维修水池等供水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3、针对水质不达标。采取增加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措施处理。
4、水质污染的问题。由乡镇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由乡镇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七、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强化应急工作经费保障,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等。
2.通信与信息。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时收集信息妥善处置舆情。
3.宣传动员。组织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有关股室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并配合乡镇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松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松阳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在先,常备不懈。提高村民对农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识,把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预警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村为主、专业处置的管理体系。乡政府和各村委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
四、适用范围
松阳县四都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村供水安全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具体包括:
(一)化学性污染。以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突发事件。
(三)其他突发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五、组织体系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根据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1.乡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金新林
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和部署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对农村供水安全提出应急行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指定现场指挥、副指挥和工作人员;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办事机构及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4.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胡俊担任,成员由谷凌峰担任,日常事务由乡防指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共同负责办理。
(二)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乡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制订、修订和管理本预案;指导各村做好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农村供水安全的有关信息,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六、应急措施
发生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后,乡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态扩展,并向县应急、水利等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向上级汇报。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的等级,乡政府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乡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通知相关村村民停止用水,保护现场及时与政府部门联系,分工负责处理控制和排除隐患。
(二)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取证污染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
(三)组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排除隐患工作。
(四)通知相关村干部组织村民投入应急预案工作,抢险、抢修、以及后勤工作,尽快恢复供水。
(五)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紧急情况下向县指挥部报告调配县消防救援大队或社会车辆进行送水等。按照县“一站一策”方案解决村民用水问题。
(六)如发生由于饮用水污染引起人员中毒,应立即向上级医疗卫生部门汇报组织医治抢救,以保证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七、信息发布
农村供水安全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八、应急终止
农村供水安全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也以撤销。
九、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乡政府和相关村负责,对农村供水安全造成的伤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十、事件评估
乡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内容,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结案归档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检验报告、信息分析、决策记录、执法文书、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十二、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乡政府应建立和调整充实专业应急队伍(名单附后),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掌握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知识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医疗卫生
负责四都乡医疗卫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三)装备物资
乡政府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抢险物资,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四)资金保障
乡财政保障和设立一定的农村供水安全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农村供水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五)监督管理
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水源突发事件预防与避险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农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农村供水安全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的实战能力。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附则
本预案由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四、实施事件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提高物业公司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xx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为物业公司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事做起,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人员联系检测部门对水池、水塔、水箱等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管网恢复后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及水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框架指南》《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1.3.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镇人民政府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1.3.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农村饮水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责任机制。
1.3.5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1.4.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1.4.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结构如下:
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站,联系电话:0777-3781686。
2.2指挥机构与职责
指挥小组成员由以下构成:
指挥长:
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小组成员因工作原因变动时,由新任职人员自然递补。
2.3指挥小组的职责
负责全镇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全镇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及时掌握全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变化趋势及对农村群众饮水情况的影响,以便通过及时有效的实时调度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突发事件给群众生活的不便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影响;指挥协调全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站长兼任,成员由水利站人员和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员组成。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总指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镇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承担指挥小组日常工作。
2.5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2.5.1镇政府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制定镇安全饮水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各工程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组织好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力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把损失降到最低。
(2)在镇范围内,按行政区域划清责任,将饮水安全工作从镇到村层层进行分解,对行政村都要下达责任状,督促其落实应急措施。
(3)确定本镇饮水安全工作重点,对饮水安全工程制定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合镇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4)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险情和灾情,掌握本镇饮水安全受影响动态,按时上报灾情信息。
2.5.2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应急抢修,完成抢险任务。
3.预防及预警
3.1预防
3.1.1信息监测及收集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的重点在于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变化趋势以及对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影响、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以便通过及时有效的适时调度,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因此,灾情信息监测尤为重要。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由气象站提供雨情,并向指挥部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性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水情,及该区涉及水库水位交化。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3.1.2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构筑物,人饮工程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1.3预防措施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农村饮水安全出现突发性事件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应急抢险的思想准备。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饮水工作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抢险设备和服务组织的建设。
③工程准备。按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设施实施应急维修。
④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应急抢险物资,合理配置。在易受灾乡镇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以应急需。
⑤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司,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抢险通信畅通。健全水质测报站网、气象测报站网,确保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⑥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预防措施
①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设施的检查维修,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除平常的`常规检查外,每年的1-2月份做一次彻底的检查维修。
②认真做好水源状况检查,对全镇范围内易出现水源枯竭、水质污染的区域,要定期进行检测,生态环境部门对容易对水源造成污染的上游厂矿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责令停产,防止饮用水源遭受污染。
③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3.2预警
3.2.1预警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
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三级:
(1)红色预警Ⅰ级(重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红色预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2000人以上(含20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4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2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橙色预警Ⅱ级(较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橙色预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合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农村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黄色预警Ⅲ级(一般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黄色预警:
①因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农户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农村饮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2.2预警发布
指挥部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突发农村安全饮水事件的类别、不同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以及影响范围,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
对应全镇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村负责本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因灾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挥机构报告
4.2I级响应
4.2.1红色预警发布后,为I级响应。
4.2.2响应行动
由那彭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根据灾情启动应急方案,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密切监视险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以及工程调度,并立即派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技术指导。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发布灾情通报,报道灾情及应急措施。应急部门协调消防车临时为灾区应急送水,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为灾区紧急调拨抗灾物资,交通部门为抗灾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健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抗灾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2.3方案启动
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抗灾期。
4.2.4宣传动员
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照权限进行调度,及时控制灾情,或组织强化救灾工作。受灾地区行政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4.3Ⅱ级响应
4.3.1橙色预警发布后,为Ⅱ级响应。
4.3.2响应行动
由那彭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根据灾情启动应急方案,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险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以及重点工程调度,并派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发布灾情通报,报道灾情及应急措施。受灾地区的各级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受灾地区组织指挥抢险抗灾工作。
4.3.3方案启动
由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抢险救灾期。
4.3.4宣传动员
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指挥部具体安排抢险救灾工作;按照权限进行调度,及时控制灾情,或组织强化救灾工作。受灾地区行政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响应
4.4.1黄色预警发布后,为Ⅲ级响应。
4.4.2响应行动
由那彭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密切监视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立即派现场工作组帮助调查、核实受灾原因,并将救灾的工作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4.4.3方案启动
由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抢险救灾期。
4.5应急处理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协调应急管理局,安排消防车临时为灾区应急送水,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4.5.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5.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4.5.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5.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6.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
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资金保障
设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区水利局负责。
5.4物资保障
镇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5.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
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7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8技术保障
为了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调集镇级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后期处置
6.1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区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6.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关的处分或处罚。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列入部门预案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镇水利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为保护正阳关镇区域饮用水源地环境,指导应急抢险,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排除隐患,使水源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饮用水水源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突发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全镇水源地保护系统;以预防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全镇处置突发水源地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全镇水源地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应急体系。
二、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1、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的水源地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其他突发性水源地污染事故。
三、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性水源地污染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3、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4、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5、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四、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水污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
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当地公安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迅速联合县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河流、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五、应急终止
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
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
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
三是获得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六、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宣传上级有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水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
3、负责水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决处置水污染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
6、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
应急现场指挥组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同时应了解内容,并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
2、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
4、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5、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水源地应急小分队成员及职责
1、应急现场治安小分队:
队长:
组成人员:
全体群防队员和派出所干警5人。
具体职责:现场管制、设置警示标志,疏通交通。防止人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生污染事故的发生,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发生范围。
2、应急现场安全与勘察小分队:
队长: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
组成人员:
镇安监办、国土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经发办、涉农各部门的人员10人。
具体职责:根据现场发生事故,查明原因,污染性质,污染源,危害程度,符合哪一个部门的污染事故,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及时切断污染源,并上报现场指挥组。
3、应急现场疏导小分队:
队长:
(副镇长)
组成人员:
20个村(居)两委人员,各村(居)义务消防队队员。
具体职责: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向现场指挥组报告疏散时段、人员数量、完成效果。
4、应急现场抢险小分队:
队长: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组成人员:
镇武装部基干民兵20人。
具体职责:应急现场的污染控制,人员抢救,物质运输,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现场抢险情况。
5、应急现场救护小分队:
队长:
(中心卫生院院长)
组成人员:
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内、外科医生各一名,护士4名(另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增加护理人员)。
具体职责:事故现场伤病员的救治工作,报告事故现场救治人员的数量,包括具体伤亡人员数量。
6、应急现场后勤小分队:
队长:
(党委委员)
组成人员:
由镇党政办、财政所、农服中心、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党建办,经发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组成。
具体职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信息传递,后勤生活,善后处理,向上一级报告现场进展情况。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
一、目的:
金沙湾水厂10kv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琅琊线为水厂的主供电源,沙畈线为备供电源。为保证正常供水,减少因停电造成对生产的影响,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1、指挥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职责
指挥部:
(1)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负责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和修改。
(3)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5)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7)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8)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负责应急启动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以及对外调度联系工作。
技术管理: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供水值班长:负责事故处置运行调度工作。
综合管理: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化验班长:负责把关水质质量。
三、应急启动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1、生产调度组:由厂长助理负责(名单见附表)。担负本厂恢复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工作。
2、设备检修组:由技术管理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生产设备的抢险工作。
3、水质化验组:由化验班长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恢复生产后水质质量控制。
四、停电的不同情况及原因
1、单回路电源停电。
原因:运行中的线路突然停电、水厂高配间开关柜跳闸、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低压总柜跳闸。
2、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原因:供电部门设备检修、供电线路发生故障。
五、应急程序。
1、当发生停电情况时值班电工首先应查明停电原因并报告值班长。
2、值班长及时向总指挥及公司领导报告停电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3、当发生单回路电源停电。
3.1当运行中的线路停电或高压开关柜跳闸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倒闸操作规程》将停电线路切换到备供电源,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2当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操作规程将故障变压器切换到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3当低压总柜跳闸时,值班电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闸或切换备用低压总柜,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4抢修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
4、当发生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4.1值班长应马上报告总指挥和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并和供电部门取得联系查明停电原因,尽快要求供电部门恢复供电。
4.2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密切观察来电指示灯,随时准备恢复供电。
4.3各岗位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生产。
4.4机修班组协助供水班组做好工作。
4.5化验班组加强水质监测并报告总指挥。
六、日常预防措施。
1、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巡查、检修,特别是对UPS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在停电时能投入正常运行。
2、科学配置防护用具和抢修用具,并定期对电气类作业工具进行试验,检查。
3、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加强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
一、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编制目的
为指做好农村饮水季节性缺水应对工作,建立高效、快速的应急处理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各乡镇农村集中或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季节性缺水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应急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建立农村饮水季节性缺水供水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供水预案,确定不同等级事件的应对策略,落实供水保障责任。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镇各部门、各站所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以后,各有关部门和站所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保障饮水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草林镇农村饮水季节性缺水供水指挥机构为草林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季节性缺水的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办,由水务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季节性缺水的供水保障工作。
四、应急事件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中农村饮水安全的评价标准和我镇实际,我镇农村饮水季节性缺水应急事件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使得农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35L/人日时。
(二)因持续干旱导致河床或地下水位降低,使得我镇圩镇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设施无法取水时。
五、预案的启动
当区域季节性缺水影响50人以上的饮水安全时,应当启动季节性缺水供水预案。当区域季节性缺水影响人口在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饮水安全时,由各村委会视情况采取引导群众到附近的水量充沛、水质合格的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并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为体弱病残、无法远距离取水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送水。
六、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集中供水由草林红圩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季节性缺水的日常监测信息和信息上报;分散供水由各村村委会负责季节性缺水的日常监测信息和信息上报。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建设和谋划好应急备用水源,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物资。
(二)预警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使得农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60L/人日时,应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使得农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35L/人日时,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二)因持续干旱导致河床或地下水位降低,使得圩镇集中供水工程无法取水时,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七、应急响应
当季节性缺水造成农村50人以上不到1000人的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当季节性缺水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由乡(镇)政府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Ⅰ级应急预案。
1.工作会商
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季节性缺水情况报告后,迅速组织我镇水务公司、水务办、乡村振兴办、相关村委会和专家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备用水源调度等工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供水保障有关工作。
草林红圩水务公司在遭遇集中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影响供水时应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报县农饮办备案。
3.部门联动
镇农村安全饮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水务办负责提出供水保障计划,指导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分时段或分区供水措施,负责提出建设或启用应急水源的技术方案。
各村委会和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协助乡村做好季节性缺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发动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帮助体弱病疾的缺水贫困户取水、蓄水。
财政岗要及时筹措下拨季节性缺水的应急工作经费和建设资金,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调水费用及集中送水费用。
4.宣传动员
各村委会和水务办、乡村振兴办应积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季节性缺水事件的供水保障,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
八、应急供水措施
季节性缺水的应急供水保障应区分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一)集中供水季节性缺水的应急供水
1、有备用水源的优先启动备用水源。同时,加强群众饮水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做好节水、蓄水措施。
2、启动备用水源后仍不能满足供水需求的,采取分时段或分区轮流供水措施。视情况采取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关停或减少工商业用水。同时,要科学预判旱情发展,谋划建设新的应急备用水源。
3、当分时段或分区供水仍不能满足生活饮水需求时,也无新的应急备用水源时,由水务公司向镇政府报告后,由镇政府联系县应急管理局采取送水车送水。
(二)分散供水季节性缺水的应急处置
1、当分散供水点附近有水量充足、水质合格的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时,应先引导群众到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点有序取水。对身体条件无法适应远距离挑水的`,各村委会和乡村振兴办要组织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镇村干部或志愿者帮助其取水、蓄水。
2、当分散供水点附近无其它合适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时,应当由所在村委会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统一联系县应急管理局采取送水车送水。
九、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党政办要协调各村委会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发生季节性缺水事件时,由水务办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二)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设圩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应急备用水源,谋划准备百吨千人工程的应急备用水源,优先采用水源条件好的水库、山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三)应急队伍保障
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委会要组织乡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等作为应急送水队伍,为身体条件不便的体弱病残贫困群众送水。紧急情况下由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应急管理部门,为农村居民集中送水。
(四)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十、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Ⅱ级(一般):季节性缺水造成农村50人至999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集中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全方位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组织机构
成立xx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x兼任。
㈡主要职责
1、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救灾救济工作;负责上报我县灾情和救灾救济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救灾救济工作的重大问题,适时命令、通告;协调x林业局等客属单位,参与行动;决定请示省、市支援。
2、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抗灾救援工作;收集、综合灾情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各乡镇:负责制定本区域的灾害应急预案和救灾救济工作,组成专职巡查队,进行灾情监测和预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参与救灾和转移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
县武装部:制定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灾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救济工作;视情况发展,根据县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县防汛办、县水务局: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负责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县民政局:制定灾害救助、灾民安置、灾民生活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储备救灾物资,申请、管理救济药品;安置、转移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和物资供应点,做好死伤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救济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下拨工作;协调灾区搞好重建家园工作;负责组织核查报告灾情。
县卫生局: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疾病情况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安监局:制定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负责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上报。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县武警中队:制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抢险救援、转移灾民、疏散群众,协助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灾区火灾处理及事故调查。
县气象局:负责对天气、雨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
县地震局: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地震监测预报,承担抗震救灾的具体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县环保总站:负责对受灾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对污染进行治理。
哈铁分局绥棱段、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设施的修复;负责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教育局:负责灾区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补充教学设施,恢复正常教学;组织18岁以上师生参与应急救援。
县文体局:负责组织宣传队,深入灾区鼓舞士气;组织义演,筹措抗灾资金。
县办: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避免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
县粮食局:负责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县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争取救灾项目,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款的及时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负责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
县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审计和监督。对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和发放进行检查和监督。
县建设局:负责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和工程设计施工等指导工作;负责群众所需的煤气供应及保障煤气安全;负责现场破拆、输通道路和障碍,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各乡镇、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监测、防治结合一体的灾害预警机制。当前重点要做好汛期沿河乡镇、村屯和水库、塘坝险工弱段的水位、水情监测工作,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单位与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灾害预警工作。防汛办、水务局、气象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做好气候状况、地理特点、河流分布等方面的监测分析工作,在灾害发生前,将搜集与预测的情况准确及时报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尤其是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防汛人员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灾害监测,形成监测体系,严密监视辖区内汛情等灾害,及时掌握灾情发生情况。各乡镇、村屯要建立灾害信息通报制度,村村必须有广播喇叭、铜锣、手提话筒等预警设备,遇紧急情况迅速反应,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二)制定灾害应急预案
按照灾害分级响应、分级处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村和有关部门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灾害即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救灾救济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转移受灾群众,安排灾民生活,并及时向省、市汇报情况。
1、分级响应程序。在接到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组织责任部门或技术鉴定机构对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等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预测,准确掌握灾害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并按照灾害评估确定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预警级别,并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级别,及时向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对一般性的灾害,由所在乡镇进行应急处理,并在灾情发生2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对乡镇难以控制的较大或重大灾害,可在半小时内报请县救灾救济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联动救助和处理;对特别重大的灾害,要在半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在1小时内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并在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情况。
2、救灾救济物资储备。县防汛办、水务局、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局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县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民政局、商务局、哈铁分局绥棱段、交通局、粮食局等部门要做好救灾救济必需的资金、物品、车辆及现场处理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做到及时采购,及时下发,保证质量,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运抵灾区,保证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同时,民政局要做好社会捐赠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3、应急救灾救济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由驻绥部队、武警的官兵、预备役民兵、驻x各有关单位广泛参与的县、乡两级联动机制,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合力推进、共同应对的救灾工作体系。各乡镇、村屯,各类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社区(街道)、居民委都要组成有一定数量人员参加的救灾队伍,并把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作为补充。
4、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各乡镇、村屯,社区(街道)、居民委要提前做好居民住房普查工作,对所有危房一律挂牌警示,汛期一律不许居住。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负责做好灾民转移安置,设置避难场所和物资供应,储备、调拨简易帐蓬等物资,并就近转移安置。尤其是对老、幼、病、残、孕、五保户等弱势人群要有具体人员负责。要保证救灾队伍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到达灾区进行抢险救灾,24小时内将受灾群众基本安置就绪,并及时做好灾民急需的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卫生局和药监局要迅速调集医疗救护力量组成工作组,灾害发生后的24小时内初步建立伤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病人员。抗灾救灾工作结束后,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对灾区进行消毒处理,预防疾病传染和蔓延。县民政部门要切实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乡镇和农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组织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救灾救济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心安排,科学部署,把各项措施落实、落靠、落到位,做到超前预防,严防各类灾害的发生。主要领导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深入一线,突出重点,靠前指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有力有序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宿。尤其是在汛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不许漏岗,手机等通讯工具全天畅通,保证随时了解灾情动态,及时做好灾情的上传下达。因迟报、瞒报、漏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6
一、组织指挥
学校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zz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通慧楼三楼事务室(电话:236zzz0)。
二、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学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
1、供水水质防范预案
(1)学校发生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市卫生监察支队和教体局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①校长统一安排、指挥调控;
②总务处事务室负责立即保护好现场和关闭进水总闸阀阀门,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饮用水;
③总务处服务部负责立即组织和提供全校师生员工可饮用的水,并准备好器具盛装饮用水,校医负责对提供的饮用水进行余氯比对和消毒;
④安全处、校医、班主任以及老师一起保护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及时送患者去医院治疗和进行呕吐物、排泄物的检测;
(3)供水和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4)学校派人做好家长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5)学校配合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6)严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做好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
②加强日常卫生工作;
③加强消毒和余氯比对工作;
④加强全校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暂停集体性活动。
(7)每日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师生员工病例的恢复情况,新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抢修范围:学校校园内所有供水管网
(1)保证有足够用于供水管网的机械、设备、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供水管网抢修时限:20mm、25mm供水管网白天1小时内,夜晚2小时内;50mm白天2小时内,夜晚3小时内;500mm白天6小时内,夜晚10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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