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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协议书1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顾问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顾问协议书 篇1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服务方式:
“ 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
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律师: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3
甲 方:xxx律师
住所地:xxxxxx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具有执业证件的律师,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证件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4.不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不做有损于甲方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及其团队面向深圳市及周边珠三角地区开展律师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及政府、企业非诉业务。为了顺利开展业务,现聘用乙方,在聘用期限内,乙方为甲方引荐需要法律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客户”),为甲方与目标客户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客户签定法律服务协议及收费。
第四条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双方另行签订聘用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顾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客户。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客户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顾问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顾问业务进展,并可以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客户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客户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客户达成法律服务协议并成功收费。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客户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顾问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顾问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顾问费。
5、向甲方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陈述自己的工作、社会关系等情况。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后终止聘用。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目标客户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且未成功收到律师费前,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顾问费用
1、顾问费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客户最终支付的律师费(税后)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具体比例见本条第2款)。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客户签署代理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书等),并成功收到律师费,则视为乙方顾问服务成功,甲方应在收到律师费的30日内将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没有实际收到律师费的,乙方无权主张顾问费。
2、顾问费支付比例:
1.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一次提成20%;
2.人民币1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50万元,一次提成19%;
3.人民币5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00万元,一次提成18%;
4.人民币1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200万元,一次提成17%;
5.人民币2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500万元,一次提成16%;
6.人民币5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000万元,一次提成15%;
7.人民币1000万元≤律师费,一次提成14%;
以上律师费按照实际收取的税后费用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均有权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1、乙方的文书邮寄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户: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文件一经寄出视为送达。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补充,双方书面协议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2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5
文件号:
甲方:
地址:
乙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大厦1007室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在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组织相关资源和机构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论证。
3、协助公司编制商业计划书、盈利预测和管理层分析。
4、为甲方设计私募方案并编制私募融资计划书(包括融资定价、融资方式、资金用途安排等)。
5、向潜在的投资人披露融资信息。
6、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7、协助甲方完成投资意向书的条款分析,并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书》。
8、协助甲方完成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
9、协助甲方通过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预测的复核或审计工作。
10、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保障公司老股东的利益。
11、协助甲方和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的《投资协议条款》分析、签署最终的投资协议,相关的资金操作安排。
12、乙方可对甲方直接投资。
二、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应密切与乙方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项目小组人员的联络和沟通。
3、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甲方承担因泄密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
2、乙方应及时将私募融资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3、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与甲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与配合。
4、 企业员工工资制度(最新精编)(27个doc 4个ppt)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企业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乙方承担因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 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建设(11个ppt 3个doc)费用
(一) 财务顾问费用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对价,甲方在私募融资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私募融资资金总额5%的财务顾问费用。该融资总额包括现金、技术、资产、设备及其他资源等,上述费用应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权或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私募融资资金分期到位,甲方应在每期私募融资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比例的财务顾问费用。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财务顾问费用不包括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需要聘请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任何费用,乙方因为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报销。
2、除非乙方特别通知,所有款项应汇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户名称: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118014170014423
四、特别约定
1、因甲方私募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现有或离职员工,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甲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签署协议,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两年内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乙方介绍的投资人或该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的所有合作。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如果甲方延期支付费用,甲方须按照全部顾问费用的0.08%每日向乙方额外支付滞纳金。除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按本协议顾问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帮助甲方完成私募融资后终止。
2、如对本协议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的修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顾问协议书 篇6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一、甲方是依法具有执业证件的律师,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三、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一、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三、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证件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4、不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不做有损于甲方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及其团队面向深圳市及周边珠三角地区开展律师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及政府、企业非诉业务。为了顺利开展业务,现聘用乙方,在聘用期限内,乙方为甲方引荐需要法律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客户”),为甲方与目标客户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客户签定法律服务协议及收费。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双方另行签订聘用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顾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二、根据乙方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客户。
三、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客户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顾问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顾问业务进展,并可以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客户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客户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客户达成法律服务协议并成功收费。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三、对甲方及目标客户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顾问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四、依照甲方要求完成顾问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顾问费。
五、向甲方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陈述自己的工作、社会关系等情况。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后终止聘用。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目标客户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且未成功收到律师费前,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顾问费用
一、顾问费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客户最终支付的律师费(税后)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具体比例见本条第2款)。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客户签署代理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书等),并成功收到律师费,则视为乙方顾问服务成功,甲方应在收到律师费的30日内将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没有实际收到律师费的,乙方无权主张顾问费。
二、顾问费支付比例:
1、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一次提成20%;
2、人民币1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50万元,一次提成19%;
3、人民币5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00万元,一次提成18%;
4、人民币1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200万元,一次提成17%;
5、人民币2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500万元,一次提成16%;
6、人民币5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000万元,一次提成15%;
7、人民币1000万元≤律师费,一次提成14%;
以上律师费按照实际收取的税后费用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均有权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一、乙方的文书邮寄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文件一经寄出视为送达。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补充,双方书面协议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草拟本次收购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组织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收购的相关工作;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1)前期咨询、考察及方案讨论阶段,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实质性开展后,甲方应于签订有关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协议、意向协议等),并取得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且相关备案文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4)甲方应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目标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顾问协议书 篇8
甲方(聘方):xxxx
乙方(受聘方):xxxx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万元。付款时间为: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顾问协议书 篇9
一、甲乙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协议定义 甲方为乙方协调联通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并提供大厦内电信咨询服务。
三、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大厦内客户对_________电信业务的需求信息,并告之乙方客户的资信。乙方负责开发大厦内的_________电信业务项目,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给甲方。
四、合约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提供大厦内业主的电信资信给乙方,_________电信业务均交付乙方办理。
b.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大厦内的_________电信业务的开发,甲方协助乙方追讨最终用户的_________电信业务欠款(宽带数据)。
c.甲方对所签定的_________通信合同不可违约,为此所产生违约责任与乙方无关。
d.甲方不得与其他同类的电信公司及其他代理公司签定类似的协议。
e.甲方为乙方在大厦内开展_________电信业务提供方便。
2.乙方责任:
a.利用自身的知识及市场推广与销售力量,向甲方提供_________电信业务,并积极负责跟踪每一个电信业务的进展,签单后即使向甲方汇报业务情况。
b.及时向甲方反馈电信市场价格信息。
c.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商务、技术信息和文件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d.按流程及时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五、协议修改、变更与有效期限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修改与变更,须由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3.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续或终止。
六、资信费用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大厦内客户,乙方所签约客户必须告之甲方,乙方长途语音总营业额的_________%,宽带数据总营业额的_________%作为服务费交付甲方(税金甲方自理)。
2.按_________付款流程(收到业务款项后隔月支付),乙方收到_________公司客户服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服务费,其中甲方所得的服务费款项按乙方上交国税的_________%扣除税金。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为提升管理水平,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管理咨询顾问;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管理顾问单位,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质量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到期可续签或终止。
二、在签约期内,甲方享有乙方VIP会员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管理顾问服务的程序是:
1 、甲方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制定整体年度辅导计划
3 、协商制定全年管理顾问议程
4 、实施顾问服务
四、乙方提供管理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现场的培训与辅导;
3 、相关管理的长期咨询;
4 、企业运营问题的解决提议;
5 、持续的改善建议;
6 、其他约定的服务内容。
五、甲方如因故变更双方已确定之“全年管理顾问议程”,应提前一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得到乙方的书面形式的确认;乙方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咨询项目,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企业特点和咨询项目的需要安排合适的顾问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为顾问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书面评估。
七、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评价甲方。
八、甲方为乙方开展各项咨询与培训活动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应安排专人加入到团队中,负责必要的沟通、联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并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使用乙方的教材、书籍与软件中的任何内容,或用于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并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双方在签约期共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业用途,须取对方的书面许可。
十、乙方保证派往甲方开展各项咨询、培训活动的顾问师均能遵守本协议,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甲方应提供需顾问师工作开展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包括配合人员、办公场地、餐饮住宿和支付往来交通费用等:
十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并承诺于签约后一周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有资本市场的并购需求,乙方为甲方推介了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以实现甲方被部分或者整体并购之目的,非乙方介绍的并购方不受本合同全部条款之约束。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在北京市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一、释义
1、甲方:本协议中涉及的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78。
2、乙方: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营业至少注册号为:3101428。
3、本项目: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按照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的条款出让。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款在内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企业并购投资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企业经营需求选择适合收购甲方的公司并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购方案和计划,搜集和整理本项目的信息资料,协调安排甲方与第三方会晤及商务谈判。
2、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企业收并购咨询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整的沟通与并购方的沟通进程,要求乙方利用其资源为甲方提供并购渠道。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成本项目的实现和交易的达成,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收并购顾问、咨询服务;参与项目谈判、负责项目尽职调查;设计合理的企业收并购方案并提供项目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2、参与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商务谈判,帮助甲方在投资交易中尽可能控制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3、考虑到甲方资本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与并购交易条款的多样化与不确定性,乙方将为甲方推介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香港、美国等多个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以达成甲方的并购需求,在甲方首次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会面之时,甲方需签订本协议之附件《财务顾问服务确认书》(见附件),作为对乙方服务的确认。
4、协助甲方,促使第三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按时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5、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顾问费用。
五、乙方顾问费用
1、乙方的顾问费用,将以甲方与并购方所达成的并购协议的甲方的整体估值为计价基础,按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详见本节第2条),以甲方被收购或并购的股权比例为基准进行折算。
2、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应义务,且甲方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以及并购合同条款全部完整履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1)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下(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3%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0.9%,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3%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2.1%。
(3)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2)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5%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1.5%,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5%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3.5%。___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3、凡涉及外币的,以中国银行当日折算价为汇率基础进行人民币换算。
4、甲方应将现金收益划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出具公函确认。
5、甲方应将股份收益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名下。具体信息,乙方将出具公函确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乙方支付顾问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的金额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而未付的金额×0.05%×逾期天数,违约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协议第五款乙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退给甲方。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通过甲方提交资料、口头陈述等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向甲方递交或双方共同制作的文件、材料,以及在工作中获悉而甲方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权利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信息;
2)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
4)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4、除非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及/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配合甲方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5、保密信息部分公开,乙方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九、陈述与保证
1、甲方就本项目的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3、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资产的背景及公司的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4、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十、不可抗力和责任的免除
1、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则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发生不可预料且不能为任何一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任何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十一、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对于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双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十二、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遵照补充协议执行。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顾问协议书 篇12
甲 方:(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EMAIL(邮箱):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工作,甲方需聘用 。乙方持有 (注册证书号: ,执业资格证号: ),具备 职位任职资格。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聘用乙方为 技术顾问 ,乙方亦愿接受甲方的聘用,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3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仅为甲方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二、乙方工资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期间, 3 年工资总额为(税后):人民币(大写) (¥ 元)。
工资费用支付方式:按 年 度 支付;
在湖南省注册中心提交注册所需证件资料申请,网上公布后付清第1年度金额给乙方计人民币(大写) (¥ 元)自注册证书上签发日起计算(以注册中心受理注册资料为准)。
聘用时间满一年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下年工资。
乙方开户行: ; 账号:
三、甲、乙双方职责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 1) 执业资格证书。
2)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3) 职称证
4) 大学毕业证书。
5) 身份证(验证时配合提供身份证原件)。
6)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6张(并提供电子版)。
7) 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不影响原聘用单位资质证明、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
8) 个人业绩证明。
9)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0) 人才交流中心有关档案托管合同及证明。
2、聘用期间,乙方有义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相关报名手续可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每年必需的继续教育和注册地业务培训报名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按当地公司同等工龄资历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社保标准为乙方交纳,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不得在乙方报酬中扣减。
3、注册手续及申报资质完成后,乙方的 执业资格证 、 注册证 、职称证 注册证交甲方保管, 注册章、大学毕业证书等其它证书原件由甲方在注册中心受理注册资料后返还乙方。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得在相关文件上使用乙方的签名及执业注册章。
5、在甲方办理资质增项、升级或年检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需要时,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书、证件等。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慎将乙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等丢失,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2、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甲方预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不予退还作为
甲方对乙方的补偿,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3、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乙方应予退还所有已收到的工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4、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变更注册或注销,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如要提前终止协议,需征得甲方同意,且应协商对甲方的相应赔偿。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乙方不予退还所有收到的费用,甲方须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于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予退还所有已收到的工资费用。
7、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本协议与上报的劳务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尽快融到项目资金,加快各投资项目的建设进程,早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力争____年上市,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筹融资咨询服务工作,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金融公司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四、成本与费用核算:
1、根据甲方___公司___号文件(该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关于对公司项目筹融资工作成功人员给予奖励的决定,如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公司项目筹融资工作获得成功,甲方须按实际到位资金的%给予乙方奖励,并在资金到位十天内将奖励金额汇到乙方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甲方违约,须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五、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六、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
日期:日期:
顾问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以对甲方旗下及关联公司的私募融资活动提供特定的财务顾问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和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担任甲方财务顾问期间,就以下工作范围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服务:
1.1对甲方的一般性融资活动做出建议;
1.2协助甲方准备各种市场推介文件,包括融资商业计划书、财务模型、融资估值方案等;
1.3为甲方提供融资交易服务,包括寻找投资人、协助甲方与投资人就融资意向、结构设计、尽职调查等方面进行磋商谈判,以期促成投资协议的最终签署;
1.4积极促进各方根据投资协议按时进行股权与投资资金的交割;
1.5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
1.6乙方应及时将私募股权/债权融资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1.7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乙方、甲方及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人之间关于本次融资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2.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将提供以下条件以配合乙方工作:
2.1成立专门的小组或指定负责人,以配合乙方实施本项目;
2.2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及融资相关情况的陈述说明;
2.3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3.就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财务顾问费,甲乙双方同意如下报酬支付方式:
3.1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本项目不收取前期财务顾问费。
3.2如乙方推荐的投资人与甲方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且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或其他为融资设立的指定账户或新公司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资金到账的凭证复印件。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收款人财务顾问费用,财务顾问费按融资总额(”融资总额”包括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向甲方或者甲方股东以及甲方、甲方股东指定的公司及个人提供的一切资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而不限于增加注册资本、支付股权转让款[包括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其他公司股权及股票]、提供过桥贷款及借款、支付债券对价款等)总价值的3%收取,贷款或借款转为股权投资的,融资总额不重复计算。顾问费用甲方应在收到投资款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3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4.其他事项说明
4.1如投资人的资金以分批的方式(含过桥贷款)投入,财务顾问费用也将按照上述分批的方式相应支付给乙方。
4.2如果甲方融资为人民币,则财务顾问费以人民币结算,如果融资资金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则甲方以相应币种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关联公司结算顾问费。同时,乙方收取顾问费后三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提供发票。
4.3在本协议(不论任何原因)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如果达成符合如下情况的投资协议:协议下的投资人是在乙方向甲方推荐并与甲方接触的或乙方有参于相关谈判,乙方仍有权在投资完成后收取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
4.4原则上,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购买火车票、机票,预定酒店事宜由甲方负责,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若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经支付相关差旅费用,则甲方应按月定期报销乙方差旅费用。甲乙双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所有的火车票应购买硬卧,国内、国际机票应购买经济舱,住宿以经济快捷酒店为宜。乙方的任何出差行程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4.5乙方只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服务,不负独立调查和核实信息的责任。乙方协助甲方所准备的任何针对第三方或经甲方同意后分发给第三方的文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对这些文件负责。
4.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的,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5.保密条款
5.1双方在获得对方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后应尽到谨慎小心的义务,未经事先的书面协议和口头认可,不可泄露给第三者。使用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的范围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和探讨前述合作可能性之上。原则上,双方不得复制对方提供的秘密文件,如必须复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5.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均应保持相互合作所提供的财务机密,并应承担泄密后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财务机密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除财务机密外的其他商务秘密,秘密接受方应承担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务秘密之日起至该商务秘密公开之日止,且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6.违约责任
6.1协议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应视为违约;
6.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逾期支付或者不支付财务顾问费的,按拖欠金额的日万分之七标准支付违约金;
6.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告知乙方,私自与乙方提供的投资人列表及名单中的投资人签订协议的,该协议视为乙方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之成果,甲方应以融资额为基数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财务顾问费,并按全部财务顾问费的15%支付违约金。
7.通知与签字
双方按本协议做出的任何通知、认可、同意、要求或其他事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发出,则:
如经专人交付的,应视作在交至相关一方的地址时已经送达;
如经邮政送交的,应视作在付邮后第三个工作日已经送达;
经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送的,应视作在发出时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必须保证其上述联系方式真实。如有变更,须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方式作出的通知即视为已送达。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同意暂停或延期执行。不可抗力释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解释。
9.争议解决
协议双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仲裁。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年内有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约。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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