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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债权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债权转让合同1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拖欠乙方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截止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不能偿还,现甲方自愿将依法享有的部分债权转让予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1、甲方对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利息为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对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利息为人民币______元。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同意以甲方尚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人民币______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
三、债权转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本协议
第一条所有全部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列各债务人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协助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四、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甲方转让的债权凭证原件见附件1)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债权转让后依法冲抵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具本协议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受让债权后同意冲抵甲方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3、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七、其他约定: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债权转让款项减少或被抵消等,甲方应对差额部分继续向乙方承担偿还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债权转让合同2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有限公司
丙方:__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_月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市
截至20__年__月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656.98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3,657.18万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656.98万元以人民币656.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二、上述第一条中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656.98万元予以抵偿。
三、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656.98万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四、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五、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656.98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656.98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656.98万元的债权。
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__有限公司(签章)
丙方:__有限公司(签章)
债权转让合同3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拥有的部分债权,用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人民币元的到期债务。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所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利息 元。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的部分债权共计 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主张债权。
四、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经由本人认可,且确认无误。
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六、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七、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债权转让合同4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负责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 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 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 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 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 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 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 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 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风险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2.6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 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 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
3.1 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 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 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 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 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Ⅱ .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 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 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 价款支付
5.1 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 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 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 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 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 资产转让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 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 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 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依法清收保证
11.1 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 陈述与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 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 税费负担
13.1 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密
14.1 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 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 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1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六十(60)天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裁决。
第十九条 完整协议
19.1 完整协议
(1)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变更、修改或补充
20.1 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21.1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附件
22.1 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23.1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和/或)盖章后生效。
23.2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_________
乙方(自然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债权转让合同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共同享有的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322号西洪小区20#202单元”依法转让予乙方的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甲方主动弃权对上诉房屋的所有权,并将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乙方。
二、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将对上诉房屋的债权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债权转让合同6
甲方:张某
身份证号码:510___
电话:138___
乙方:伍某
身份证号码:510___
电话:136___
丙方:李某
身份证号码:510___
电话:138___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币20000000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币20000000元,即:乙方对甲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丙方对乙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84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债权债务转让事宜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全部转让给丙方,在前述债权转让额度内抵消丙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元(大写:)。
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二、债务担保
为了能保障丙方的债权能够完全实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___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抵押给丙方。
如果甲方不按约定偿还所欠丙方债务,则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房屋抵押优先受偿权,即可以从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三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成都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场见证人四川成都市杨鹏国律师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在场见证人:____
债权转让合同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旧债权人)
丙方:________公司(新债权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范围内的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工作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1.三方关系概况:
甲方为本工程的总包方,乙方为本工程的_____方,丙方为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与签订了__合同。
2.事由: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确定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3.债务债权转移:
截止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三方确认。(确认已发生的债务债权,并准确约定债权的转移方向、获取条件、获取后果)。
4.结算约定:
(约定旧、新债权关系的结算方式)。
5.费用支付约定:
5.1(已发生债权支付的方式方法的约定)。
5.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新债权的费用支付方式方法的约定)。
6.保修约定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已完工程或已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待完工程或待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3(保修金约定)。
6.4(保修期约定)。
7 _方承诺(旧债权人承诺,主要是放弃对债权的主张)
8 _方承诺(新债权人承诺,主要是获得债权后的义务)
8._承诺按照本协议,由甲方自丙方结算值中扣除结算值的5%作为财务费用。
9(违约责任约定)
10甲乙丙三方同意:
原__合同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乙方:___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
日期:___日期:___
丙方:___
日期:___
债权转让合同8
甲方(债权出让人):xxx公司
乙方(债权受让人):xx公司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某某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xxx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xxx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
债权转让合同9
转让人: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受让人: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鉴于:
1、甲方已合法受让xxx资产管理公司xxxx办事处转让的债权包(见甲方与xxx资产管理公司xx办事处的债权转让合同及附件),取得了该债权包中债权人的地位;
2、甲方对该债权包中的债权享有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的处置权;
3、在甲方上述受让的债权包中有对xxx公司的债权,共计x笔,其中x笔债权本金共计xx元,利息xx元,拟对外转让;
4、甲方受让的债权包中享有的对xxx公司的x笔债权、共计本金xx元、利息xx元之部分,乙方有意受让。
甲乙双方就甲方债权转让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签订本约定:
一、在此《债权转让意向书》签署后,甲方保证其对xxx公司xx笔债权共计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享有完全的债权。该部分债权不存在:(1)设定质押、抵押;(2)该债权的债务人可向甲方主张抵销或抗辩;(3)或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债权享有权利——等瑕疵。
二、上述债权存在担保的,甲方应保证该担保不存在瑕疵,即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法有效、担保物存在、可实现担保权等。
三、上述债权不存在可能影响到债权转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存在此种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四、甲方将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向乙方披露该债权情况。
五、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供的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误导、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债权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合同、转让协议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等副本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七、甲方应保证乙方拥有实现该债权的资格。
八、甲方承担该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
九、甲方负责向法院申请办理债权申请执行人变更事项。
十、双方协商债权转让价格在人民币xxx万元—xxxx万元之间,具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的债权转让合同中确定。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债权转让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截止20xx年7月16日,甲方欠乙方《xx项目》款合计人民币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转让给丙方,抵作丙方所欠甲方在《xx项目》工程款,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再享有对甲方的债权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同时甲方享有的丙方债权减少至 贰佰玖拾万 元(小写¥:2900000.00元)。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叁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五、协议签订地点: 河北省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叁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债权转让合同11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和____________________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鉴于: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________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_____________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_____________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_____________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_____________公司转让债权,_____________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_____________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_____________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_____________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_____________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上述期限为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_____________的原因导致_____________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_________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_____________公司收到_____________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3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________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_____________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_____________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_____________。
a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债权转让合同12
甲方:
乙方:__公司(旧债权人)
丙方:__公司(新债权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范围内的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工作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1.三方关系概况:甲方为本工程的总包方,乙方为本工程的_方,丙方为_。 _年_月_日与签订了__合同。
2.事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确定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3.债务债权转移:截止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三方确认:_。(确认已发生的债务债权,并准确约定债权的转移方向、获取条件、获取后果)。
4.结算约定:(约定旧、新债权关系的结算方式)。
5.费用支付约定:
5.1(已发生债权支付的方式方法的约定)。
5.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新债权的费用支付方式方法的约定)。
6保修约定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已完工程或已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待完工程或待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3(保修金约定)。
6.4(保修期约定)。
7 _方承诺(旧债权人承诺,主要是放弃对债权的主张)
8 _方承诺(新债权人承诺,主要是获得债权后的义务)
8._承诺按照本协议,由甲方自丙方结算值中扣除结算值的5%作为财务费用。
9(违约责任约定)
10甲乙丙三方同意:原__合同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
负责人:_
日期:_
乙方:_
负责人:_
日期:_
丙方:_
日期:_
债权转让合同13
甲方:___,身份证号码:510___,电话:138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码:510___,电话:136___
丙方:___,身份证号码:510___,电话:138___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币20000000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币20000000元,即:乙方对甲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丙方对乙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84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债权债务转让事宜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全部转让给丙方,在前述债权转让额度内抵消丙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___元(大写:___)。
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二、债务担保
为了能保障丙方的债权能够完全实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___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___)抵押给丙方。如果甲方不按约定偿还所欠丙方债务,则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房屋抵押优先受偿权,即可以从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三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成都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场见证人四川成都市杨鹏国律师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乙方:_丙方:_
在场见证人:____
债权转让合同14
甲方:
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 公司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 公司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 公司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公司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公司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之债权未能依据本协议得到有效受偿之前,丙方在原债务范围内仍承担连带偿付义务;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实现债权,乙方有权向丙方继续主张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转让合同1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共同享有的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322号西洪小区20#202单元”依法转让予乙方的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甲方主动弃权对上诉房屋的所有权,并将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乙方。
二、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将对上诉房屋的债权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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