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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协议书(15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量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协议书1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国家合法的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应相互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证照及相关资料复印机并加盖企业原印章,如因乙方药品证照、资料不全、失效等因素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对方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的药品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要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身份证复印机,乙方如因非本公司授权的销售人员发生业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资质资料齐全且符合国家药品生产(或经营)质量标准的药品、同时每批药品随货提供同批号的厂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国产药品)。乙方从甲方购入进口药品时,甲方应提供该药品有效期内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机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规定。甲方应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运输药品,达乙方时,应符合国家对药品运输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乙方收到货物应根据有关标准立即验收,发现短少、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乙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因存储条件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对药品质量进行验收时,如发现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负责退换。
五、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上不能全部列明的,应付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六、若消费者因药品质量问题进行 投诉,甲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药品质量问题的裁定要有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确因甲方供货的药品质量问题(有省级鉴定证明)所造成经济法律责任;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药品破损或保管不当而引起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涉及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提供详细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信息,双方如有分歧,以当地省级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八、国家要件管理部门有关药品政策调整时,涉及到甲方所供药品的甲方应负责对药品进行换(退)货。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中的规定为准。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甲方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品,整件药品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甲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药品的质量责任: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情况除外。
5.甲方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符合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______日内给予答复(以函到日期为准),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乙方经办人员向甲方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或进口注册证和药检报告存在问题,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______日,市外为______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法定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的______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中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对防冻、防热品种的储运进行季节控制。
7.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未经甲方确认的无理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双方共同责任及预定条款
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的,即构成违约。
2.上述违约行为使守约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到的任何直接或可得利益经济损失的足额赔偿。如该违约属于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决定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予以解除。
3.如果任何一方或多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要向其它守约方合计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供需双方质量保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 条款的完整性、补充与变更
1.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
2.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内容协商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由此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
3.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3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 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签定工程质量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xx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质量协议书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1.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 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七、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量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共同条款:
一、乙方承建甲方位于三环新村号住宅楼一套,主体为四层半,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负责建房所需材料按时按要求运到工地并负责请机捣楼面。乙方负责模板、顶木及拉条。
二、工价结算按元/㎡计价,每捣一层楼面拆好模板后,甲方即按楼房建筑工价的85%付给乙方,剩余的15%工钱待主体竣工后再结清。每捣一层楼面甲方奖励给乙方100元钱作为伙食补助,平时伙食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可以向甲方预借伙食费。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北环新村建筑图纸以及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如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有问题造成返工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损失费用。
四、安全施工:本合同施工单价为施工及安全包干价。即乙方在施工中按国家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搭设操作防护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搭设,确保施工操作的规范安全。如乙方在施工中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期限:甲方必须按时按要求备足建筑材料,乙方则保证施工人员到位,确保建筑顺利开展。建筑中途,乙方不能无故停工拖延工期,每层建筑工期10-15天,雨天除外。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墙保温工程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质量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评分标准 jg559—99、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分项的安全施工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若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诺无条件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和处理安全事故费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项目规章施工,必须服从项目发包方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并配合执行项目发包方的各项管理要求规定。全额承担发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考核检查和奖惩。
3、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工程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准时交付。乙方全额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及相关费用。
4、乙方清楚了解并知悉甲方与项目发包方(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签订的(府河新居 74~77外墙保温承包合同)的全部内容。乙方作为该项目分承包方,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愿意全部承担上述合同内容规定的相关甲方(博乐塞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 ( 乙方: 签章)(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代表: 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补 充 协 议
甲方:乙方:
博乐塞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府河新居 74~77楼外墙保温工程,所需建筑保温材料货款承付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材料经销合同之附件,随合同一起生效。
1:甲方预付材料款贰万元整,乙方开始供应材料。
2:双方以伍万元为结算单位、滚动付款。即:乙方送货,每达到伍万元应收货款时,甲方一次性付清前款,乙方再执行后续供货,批批结清。
3: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暂扣乙方货款贰万元。作为乙方质押金, (但此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五日内一次承付乙方,双方结清账务。质押金,甲方自收货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四十五日,应向乙方承付结清)
4:甲方所需建筑保温材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料价格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材料经销合同规定为准。甲方: 盖章)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 ( 乙方: 签章)(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代表: 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7
以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本着诚实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从供方采购的材料、零件、单元或商品(以下简称订购产品)有关供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一条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纳的全部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购产品。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供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需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供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需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需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有关订购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供方制造订购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给供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2)由供方做成,需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3、供方向需方交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向供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供方须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2、供方从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需方报告、协商。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XX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服务。
2、 供方有责任让其子供应商建立和维持一个有可比性的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从其子供应商处购买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没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经确认了其子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应商的产品或零部件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给需方提供机会对其子供应商进行审核。
(3)对于供方重要的子供应商,需方有权要求对该子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要求达到需方的标准。
3、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4、供方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5、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6、供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根据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书面资料。负责人变更时,要通知需方。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准备和整理
1、 供方须提供其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 供方须提供订购产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卫生认证。
3、 需方要求供应商填写的《符合ROHS声明》、《生产商、经销商考核调查表》、《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守则》等资料。
4、 关于订购产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体标明的制造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的管理工程图。
5、 供方做成明确表示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具夹具、计量计测器等的作业指示书并以此为基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供方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该订购产品质量要求,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在给需方交货的同时,将其子供应商的质量证明交给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购,其制成订购产品的质量全部由供方保证。
第七条 设备、模具、工装工具等的准备及管理
1、供方准备为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计测器、试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 为充分保证质量须进行必要的精确度的维护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时,要将供方可进行的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书面提交给需方。
第八条 供方外协厂的管理
1、供方不允许将订购产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给第三者(以下称供方外协厂),供方可将订购产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但以采购标准为基准的订购产品生产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时,必须事先向需方申请并取得需方的认可。
2、供方外协厂制造的订购产品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对需方负有全部责任。
3、供方为了确保质量,在供方外协厂也要确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制,对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事实状况进行检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订购产品的用户当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对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确认时,供方应切实联络其外协厂,同时协助他们顺利进入供方外协厂进行该检查。
5、需方认为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需要改善,与供方协商并通过供方积极与外协厂寻求改善办法。
6、若供方完全不从事生产而专门进行第三方产品代理经营活动,由供方对订购产品质量全部向需方负责。
第九条 订购产品的外形和包装等
1、为防止质量劣化,对所交货物之外形、捆包、打带、拖盘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
2、需方根据需要经过与供方协商,可决定供方所制订购产品之外形、数量、包装方法、规格书及运输方法等,而且供方在变更以上内容时,须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认。
第十条 制造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在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查。但需方要求时,供方与需方研究决定该检查基准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 提交检验记录单、管理质量记录
1、 应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查等记录单,其详细内容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2、 供方有订购产品的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需方要求,允许需方阅览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使订购产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供方应根据供需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十三条 验收检查
1、供方所交全部订购产品皆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需方可实施免检采购。
2、与前项规定无关,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根据另行规定的检查期间及基准可实施对订购产品的抽检或全检等验收检查(以下称验收检查)。
3、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进行处理。需方有权直接整批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加工维修使用。对于直接退货的,供方应包换合格品;对于挑选使用的,从次月货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产品相应货款,同时供方要承担挑选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挑选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据订单数量补足;对于让步接收,则按质论价;对于需要加工或维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和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非第一次验收合格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需方生产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四条 样品检查
1、供方按新规定向需方交货或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货前,按供需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供方将该订购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2、为保证供方新订购产品批量质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需方收到供方样品时,按与供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购产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项向需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购产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着手生产,但得到需方特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4、订购产品样品不合格时,采用第十三条第3项、第4项规定。
第十五条 限度样本封样
1、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官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的,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需方和供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十六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购产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需方有权要求还款。需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需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供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需方要求退货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内、本省供方3天内,外省供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需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供方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当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资格。
4、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需方的折价。
第十七条 设计、制造条件变更的联络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购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项下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需方取得需方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需方认可,对订购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给需方交货开始后,订购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订购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3)变更制造方法:订购产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4)制造场所、供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购产品的供方工厂或供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供方工厂时)
(5)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购产品实施第1项下所列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供方,供需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订购产品第1项第(1)、(2)、(3)之一变更时,供方必须提前获取需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3、供方对订购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1项和第2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备好相关文件,在需方请求时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需方验证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购产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需方认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十八条 质量异常的联络
1、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已订协议项下的例如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等要求,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期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供方立即与需方书面联络,供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需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2、需方在收货、检验、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场流通中,发现与质量要求不符及质量异常时,立即与供方书面联络。
第十九条 原因调查及防止再发生等对策
1、前条质量异常一经发现,供方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对策,得到需方认可后实施。
2、需方针对前条质量异常原因有必要进行调查及实行对策时,供方要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责任
1、经需方确认,质量问题确属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2、此条涉及损失赔偿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 修理备件的供应
1、需方向供方购订购产品期间至使用订购产品生产制造结束、中止等,或订购产品因销售结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订购产品止,需方对该制品或对需要订购产品的厂商负有供应修理零件义务期间,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费(3年之内)或有偿(3年之后)供应订购产品或零件。其详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需方收货3年内若发现订购产品有瑕疵,且累计不良达到2%的,供方须向需方完全免费提供该订购产品或零件作为需方备件,直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3、需方每十年须更换备件,供方有责任在常规供货后十年内提供所述备件。供方在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专家交流
供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供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需方现场,就订购产品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备忘录
本协议签订后,供需双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做成书面备忘录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质量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9
1. 协议范围及目的
1.1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各种原材料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买、卖双方商定达成的协议;
1.2 本协议之目的为约定双方技术质量条款,据此详细制定并执行有关零部件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
1.3 根据卖方提供产品类型的不同或实际情况的需要,买方/卖方经过协议后可以对不适用的条 款进行删除;也可另页追加相应的条款;(删除或追加的项目必须有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加盖双方公司公章)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
1.5 本协议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1.6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属买方(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质量管理体系
2.1 卖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质量、环境和禁用物质管理监控体系,并根据这些体系的规定来制造、控制和管理;
2.2 卖方应取得正式权威机构对上述管理体系的认可证书,并定期复核、保持其有效性;对于卖方暂时没有正式取得权威机构的认可时,至少保证符合买方已提出的内部管理体系的要求,最终以获得权威机构的认可为目标。
2.3 若买方通知卖方其品质管制能力无法保证产品的品质(含环境、禁用物质监控)时,卖方有义务修正其品质(含环境、禁用物质监控)保证体系和控制流程,以满足买方要求。
3. 产品认可
3.1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应获得买方的认可;
3.2 卖方在提供给买方待认可样品时,需附上卖方批准的自检报告,针对于汽车零部件产品,卖方按PPAP等级3向买方提交PPAP报告,只有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生产、出货;
3.3 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图纸(属买方客户指定供应商,买方客户已提供图纸也相同规定)作为技术规范要求,如图纸未作要求或要求不详细时,要与买方确认;
3.4 卖方每批来料要提交质保书或检测证明,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若因卖方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买方在使用或售后产生额外的损失,损失的费用将全数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3.5 买方在怀疑卖方提交的产品特性不符合或提交报告不符合时,无须得到卖方的认可,可将产品提交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由买方承担检测费用;发生检测不合格时,由卖方承提检测费用,产品的损失费用也将全数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4. 变更管理
4.1 卖方产品被买方批准认可后,如卖方必须进行以下任何变更,应事先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必要时须提供样品给买方测试,合格后方可变更;针对汽车零部件应重新提交PPAP报告再次认可;
4.1.1 产品零件外观和规格型号的变更;
4.1.2 卖方工程变更,包含机器、材料、方法、测量、生产环境的变更;包装变更,模具变更及卖方
自己的供应商变更.
5. 原材料和工艺控制
5.1 卖方须对其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进行控制,并把所用到的原材料和卖方的供应商名称和技术规格在自检报告中详细注明;
5.2 卖方应对买方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建立、保存和维持卖方的进料检验的记录;记录的保存时间按本协议中的第7项、第7.3条规定的年限执行;
5.3 卖方必须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在规格书中详细标明,卖方须建立、保存和维持工艺过程的监控和文件记录;记录的保存时间按本协议中的第7项、第7.3条规定的年限执行。
6. 验收规则和质量水平
6.1 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买方的质量要求,若卖方提供的产品在买方生产线、买方客户生产线或市场中产生质量事故,造成买方或买方市场产生费用损失,卖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及附带的相关责任;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2 卖方应保证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混料和少料事故将视为不合格,并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3 卖方在产品出货前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报告提交给买方备案;
6.4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图纸、产品规格书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给予退货处理;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将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5 卖方交货经买方确认为不合格,买方通过电话、邮件或出具《质量抱怨书》、《8D报告》等方式反馈给卖方,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对不合格批次作出暂时改进措施,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生产与出货,如不能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对做出处理、或处理进度缓慢,影响到买方的出货或生产停线,买方在通知卖方但无需得到卖方同意的前提下,转由买方派人挑选或加工使用,由此造成的买方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买方的生产线停线、额外之加工、全检或其它费用等,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5.1 买方出具《质量抱怨书》、《8D报告》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供方在接到正式投诉后
的24小时内回复3D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整8D报告;逾期未回复时需向买方质量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得到认可,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买方质量管理部的认可,视为对此次质量问题处理有拖延,卖方承担500元/次的责任处罚。
6.6 卖方承诺在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进料检验、生产线及买方客户产生的月度批次不良率在0%以下(计算方法: 月度不良批次数/月度供货总批次数*100%; 其中月度不良批次数由来料检验不良批次数加上生产过程中反馈的不良及客户端反馈涉及到的来料不良 三者的总和)不良率;在买方正常使用条件下,卖方的产品在买方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月度不良率不超过50PPM;(计算方法: 针对同一型号产品, 其月度总不良数/月度总的出货数量)
6.6.1 若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生产月度不良率超出本协议的要求,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质
量部门最高管理者整理所有相关的品质资料(含所有不良分析,统计图图表,效果确认,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等),至买方质量管理部门做品质检讨,及讨论和制定整体的品质改善计划;
7. 产品可追溯性
7.1 卖方产品或包装应设置标记并应可追溯,追溯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零件编码和型号、制造日期、包装盒中数量、零件制造批号等;
7.2 卖方应在产品外包装和最小包装上标示易于辨认的产品追溯标签; 7.3 卖方需在交货后5年保存所有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制造工艺、技术测试报告、试验报告、原材料进料记录及检测报告、出货记录及检测报告、可靠性寿命试验记录等,供买方随时查询和使用。
8. 审核
8.1 卖方应接受买方定时或不定时对卖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有害物质管理、现场工艺过程控制、检验/试验状况及记录、原材料控制状况及记录、产品质量控制及记录、仓库管理状况及记录、产品测试记录等;审核需要按照VDA6.3过程审核(AIAG CQI 9) 的方式进行.
对于审核发现的不合格或待改进项目,卖方积极进行改进,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改进结果提交给买方确认。对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不合格项目或未能有效改善项目,买方有权利停止向卖方采购、要求返工等处理;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9. 缺陷处理
9.1 如发现卖方产品品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尺寸、规格、外观、色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禁用物质含量等)不合格,卖方在接到买方反馈会必须快速对应处理, 避免因卖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买方停线; 同时,因为买方不合格品而给卖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由买方承担.
9.2 买方在实际生产和买方客户生产过程中出现属于卖方责任的不合格品或失效品,卖方须负责退换为同型号的合格品;
9.3 对于买方正常生产和市场使用过程出现的属于卖方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会将卖方的不良信息及时反馈给卖方,卖方应迅速做出反应并在收到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处理措施,在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需提供完整的改进报告;
9.4 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产品发生返工、返修的,卖方应配合买方查明质量原因,降低损失及不良影响,卖方须承担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9.5 买、卖双方对缺陷的处理有异议时,买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卖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双方有异议时提交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验证。
10. 损失赔偿
10.1 卖方产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时,买方对卖方提出的索赔
(无论买方使用与否,均按10.1.1条款处理):
10.1.1 买方和卖方双方约定,未经买方许可,卖方私自变更原材料、或产品材料以次充好、提交虚假
的材质证明(即弄虚作假,如卖方提供的出货测试报告与产品实际测试结果不符)按当批产品货款的10倍进行扣款处罚,并以此为买方的约定索赔的额度,而此损失仅为实际损失的初步评估,买方保留日后经计算后对损失的差额进行追溯索赔的权利;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10倍×交货批产品货款
10.2 卖方产品品质不良,需要选别或加工使用,买方迫于生产计划的需要,在卖方没有派人来买方返工的情况下,或卖方的返工进度不能满足买方生产需要,买方在无须针得卖方的同意,可自行安排返工,其返工不良品、及由卖方不良品而导致的成品报废及其它部品报废费用, 由卖方承担,返工工时索赔标准如下: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45元/小时×返工工时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返工费用报告后, 需要在三天内回签并在扣款通知单上加盖公司章, 然后扫描回传给买方.不良重复发生时,返工费用将按双倍计算. 卖方逾期未回复时需向买方质量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买方质量管理部的认可,也不回复买方缘由, 视为对此次返工费用报告的无条件接收,买方有权就此次质量问题对供方作财务扣款处理或其它等同于返工费用数额的处罚。
10.3 无作业工时质量索赔,无作业工时包含卖方产品来料不合格、批量性质量事故或交货延期,导致买方停产或返工,而造成的无作业工时,索赔标准如下: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
A)买方装配线停产, 人员按30RMB/人工工时计算,机台设备按100元/小时计算, 如停线10小时,每线10人,则内部停线损失为:
人工损失: 10人*10小时*30RMB/小时=3000RMB
设备损失: 100RMB*10小时=1000RMB
总停线损失: 3000RMB+1000RMB=4000RMB
B)买方注塑机停产:计算方法同上;
C)如因此影响到买方客户停产,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全部由卖方承担;
10.4 卖方产品在买方仓库或使用中,发现产品原包装短缺,如属偶发的少数,在保证买方生产的前提下及时补发即可;如属大批量或经常性少数(当月≥2批)者,除卖方无条件补足短缺数量外,另按当批短缺产品数量采购价格的5倍进行扣款处罚,并以此为买方的约定索赔的额度;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5倍×采购单价×短缺数量
10.5 因卖方产品品质不良,导致买方客户投诉、市场投诉(包含但不限于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运输费用、返修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用等)的质量索赔全部由卖方承担;
10.6 卖方提供的产品超出产品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物质(ROHS)含量标准,由卖方承担因含禁用物质超标的产品流入市场,所衍生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10.7 本协议规定的索赔及处罚措施,在买方向卖方提交确切的事实性依据后,卖方授权买方可以直接扣除对卖方的应付账款进行冲抵,如果卖方应付账款尚不足以支付赔款,卖方还应支付不足部分; 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10.8 卖方了解因其产品质量责任带来的赔偿风险及自身对于该风险的承担能力。
质量协议书10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3年。
甲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月 日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 市 保健药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协议,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 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 __ 年__ 月__ 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 ___ 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 ___ 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 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 ___ 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协议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协议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__________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质量协议书12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乙方所供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或产品)的质量要求、质量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提议,并经供货商即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及其他要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
第一部分:术语定义
1.1库存期:乙方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与该产品提交甲方检验的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1.2生产批:在一个工作日内,乙方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等未进行任何调整所生产出的同种产品。
1.3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因加工工艺不良、设计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具有潜在或明示的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危害的问题。
1.4让步接收:使用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物料。
1.5三包期:产品自乙方交货被甲方判定合格之日起 3年 之内。
1.6批次质量问题:
1.6.1批量供货的零部件产量大于100件,因同一失效机理引发质量问题,其比例大于3%时;
1.6.2在产品设计环节出现设计缺陷,经确认其设计缺陷必然导致整机质量问题发生时;
1.6.3 因产品设计或制造原因,造成车间或市场上的产品批量(大于100台)返工时;
1.6.4以上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第二部分: 质量要求
2.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给乙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甲方的《企业标准》、《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技术条件、甲方设计图纸等)及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2.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2.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以作产品标识的,乙方应按甲方关于标识的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乙方名称、生产序号等追溯性标识,标识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每一批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生产批的产品;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数量达不到合同数量的,可使用相邻生产批的产品,但乙方必须在送检单及装箱清单中,逐一列明该批提交产品中的每一生产批的批号和数量。
2.5乙方产品在生产时,对甲方图纸或技术文件上要求的特殊特性运用控制图进行过程控制,CPK达到甲方要求;若CPK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进行全数检验。
2.1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交该批产品的抽检报告给甲方质量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甲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和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批退。
2.13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甲方采购的产品一致,并确保发到甲方工厂的货物满足甲方采购订单的需求。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
3.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1.1乙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3.1.2乙方允许甲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3.1.3乙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甲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甲方接受。
3.1.4甲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乙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甲方。
3.1.5当乙方有外包过程或其供应商对产品有重要影响时,乙方有责任让其供应商建立和维持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乙方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必要时,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对乙方供应商进行审核的机会。
3.1.6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因故需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甲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第四部分过程监控
4.1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4.1.1乙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4.1.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设立专人质控点,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过程质量。
4.1.3乙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甲方仓库,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1.4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有效整改,对整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4.2(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五部分 设计、工艺更改控制
5.1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生产工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甲方认可,对订货物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5.1.1需要提交甲方确认的变更有:
a) 设计变更
给甲方交货开始后,订货物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b) 新造、更新、改修模具
制造订货物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c) 变更制造方法
订货物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d) 制造场所、乙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货物品的乙方工厂或乙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乙方工厂时)
e) 原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5.1.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改后产品的样品,测试数据、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1.3 乙方更改后的产品,甲方需进行样品认定、试验认定、上机试流等验证,合格后,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乙方批量供货,并对本协议作相应更改。
5.2 甲方由于自身原因,进行上述5.1.1的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获取甲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5.3乙方对订货物品进行变更时,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做好文件,在甲方有要求时向甲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样品,由甲方验证认可后,乙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货物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甲方认可,乙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六部分 检验及不合格品处理
6.1(进货检验)
6.1.1供货批次确认:甲方检验部门将按照乙方送检单上标注的批次分批进行检测,若发现未按照要求标注批次,出现未标注、遗漏、多标、标注不清等问题,甲方将判定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有和进货批次相同的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6.1.2甲方进行进料检验,验收检查不合格时,甲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交纳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处理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1.3 乙方认可的甲方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分析报告,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必要时派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协商和解决。同时,针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后续乙方能否继续供货,由甲方决定。
6.2(不合格品的处理)
6.2.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甲方有权要求还款。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6.2.2 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6.2.3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乙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甲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乙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甲方所在地乙方2天内、本省乙方3天内,外省乙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乙方仍未办理退货,甲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乙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甲方。当月至少取消乙方一次付款资格。
6.2.4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如果是因为基本性能参数以外的微缺陷,经乙方申请,甲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甲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甲方的折价。
6.2.5甲方在生产正常使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有乙方负责质量分析和三包,并在接到物料三天内向甲方反馈分析报告,对出现的较严重不合格情况,甲方按本协议质量索赔条款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部分 有关试验费用及质量损失赔偿
7.1有关试验费用的规定
7.1.1 新供方的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试验结果不合格,试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7.1.2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的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试验结果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支付。
7.1.3甲方生产中发现乙方产品出现质量异常时,甲方对乙方产品进行试验验证或委外试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7.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甲方进厂检验过程中、生产中与市场销售过程中、以及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经甲方确认为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7.2.1进厂检验过程中
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凭证将不合格品取回,甲方有权选择要求:
a)乙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
b)对不合格品进行退货不再要求换货。
7.2.2对于乙方产品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除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做出终止与乙方合作的决定。
7.2.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造成甲方缺料而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因停产而遭受其他损失的,如甲方迟延交货、迟延出口等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7.3生产过程中
7.3.1甲方在生产现场发现乙方产品为不良品时,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和搬运费用等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费、效率损失费等)。如果因乙方产品不良造成甲方整机或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等,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7.3.2如乙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经甲方提示后仍然重复发生,视为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不良的发生,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质量协议书13
甲方(托运方):昆明天福堂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从甲地运送至乙地。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药品应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
4、甲方应注明收货方祥细地址、姓名、电话。
5、由包装不当引起的破损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2、乙方接受委托将甲方的药品从甲地运送至乙地交付提货人并按要求保护药品质量。
3、乙方应保证药品在运输途中完好、无破损、无污染,并对药品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药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污染和保管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将药品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托运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送药品后7天内送达货物。
6、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车牌号及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7、乙方应当遵守药品运输操作规程。
三、协议说明:
1、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定为两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14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及快速解决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标准:
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设计图纸要求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封样标准等执行。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标准并结合封样品的质量状态确定。所有产品保证不良率低于万分之三。
二、质量保证基本措施:
(一)甲方承诺按照相应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立封样交甲方保存。如合同中无相应标准,以乙方同类产品标准为准。
(二)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其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三)甲方承诺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质量规范及质量责任相应的考核办法等,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四)甲方承诺向社会和消费者推荐优质满意的产品。
(五)甲方承诺每批产品均按照合同内约定的《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六)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甲方保证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以热情、积极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及一年(从发货之日起开始算)的产品免费保修服务,人为损坏除外。超过质保期或人为损坏的,甲方会收取相应的材料及维修服务费用。
三、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一)免费保修范围
保修期内按照操作规范正常使用而出现产品质量异常的。
(二)收费维修范围
1、产品内部被私自拆开者,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更替;
2、任何部分包括外壳、电缆和零件有碎裂、损毁及缺少或有腐蚀现象;电路、芯片被击穿或损毁;
3、已过保修期或来历不明的产品;
4、产品与采购订单记录不符的;
5、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6、冲撞锤击,超负荷及化学腐蚀造成损坏的;
7、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8、外观损伤的和仿制产品;
9、其他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
(三)收费方式
1、甲方承诺十二个月内予以免费更换,三十六个月内予以免费维修,如须收费的在乙方签字确认收费标准后,甲方开始进行维修和处理;
2、甲方修复好后会通知乙方付款,待货款到帐后再发货。
四、换货条件
(一)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进行生产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二)产品无质量问题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三)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没有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可以确定,乙方认可甲方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四)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后,可进行换货。
五、索赔条件
产品的不良率超过千分之三,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维修费用可要求甲方索赔。
六、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来自:www.fdcew.com)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三年、五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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