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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方案

时间:2022-12-28 11:20:2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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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季招生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秋季招生方案(精选13篇)

  秋季招生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长沙市教育局关于特长生招生的相关政策,保障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我校将于20xx年5月7日(星期六)举行音乐类特长生招生测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纪律监督:

  二、测试内容:

  声乐:演唱1首歌曲(限美声、民族唱法。自备伴奏音乐)。可展示其他副专业如乐器演奏、舞蹈等);

  器乐:笙、唢呐、柳琴、琵琶、扬琴、中阮、大阮、二胡(或其他胡类乐器)、竹笛、鼓手(民族打击乐器优先)、西洋乐器中只招大提琴、低音提琴(贝 司)。

  演奏一首器乐作品;视奏一段乐曲(民乐器试奏简谱;大提琴、贝斯等。乐器试奏五线谱,打击乐器试奏节奏谱。试奏曲由监考老师当场提供)。

  舞蹈:表演一个舞蹈作品(限民族舞、芭蕾舞。自备盘音乐)。舞蹈基本功测试及动作模仿。(形象气质均好,有良好的舞蹈基础。身高1.6米以上,现代舞、拉丁舞除外)

  三、流程及要求:

  依据已公示的《20xx年国际实验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进行初选,由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来学校进行测试。

  1、报到:

  (1)学生在8:00到图书馆一楼交验学生手册、户口本,进行身份核实。

  (2)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格,张贴照片。

  (3)根据考生报到顺序进行编号。

  高中声乐GS 开头如 GS01;高中舞蹈GW开头如 GW01;高中器乐GQ开头如 GQ01;

  (4)学生进入候考室按编号候考,有工作人员叫号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考生考试时只能报考号,不得报姓名和所在学校。

  2、专业测试:

  (1)评委安排: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2)测试采取全程录像,资料备存。

  (3)工作人员对成绩核算和汇总。

  (4)测试原始成绩和录像上交校纪检备存。

  3、面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成绩确定不超过1:2的特长生进入面试环节。

  4、录取:

  (1)由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测试与面试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预录名单。

  (2)学校向教育局上报预录名单。

  (3)市教育局审定名单并公示。

  (4)与学校签订特长生预录协议。根据中考成绩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秋季招生方案 篇2

  为持续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确保招收更多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招生宣传工作实效,在认真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学校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机制,不断建设和完善一支专业化的招生宣传队伍;本着"重点突破广东,稳步推进外省,逐年扩大港澳台"的工作思路,加强生源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与手段,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和立体式的招生宣传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力争巩固和扩大生源基地,持续提高学校生源质量。

  二、工作机制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行"校领导主抓,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各学院分片宣传"的工作机制。

  三、具体实施

  (一)严密组织

  学校20xx年普高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一策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办公室、宣传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严格招生宣传纪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准确与权威,确保招生宣传工作良性运行。

  (二)组建队伍

  1.招生宣传组的组建

  (1)广东省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拟将省内划分成24个工作区域(见附表),实行"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片宣传"的工作体制,由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学院进行宣传工作;各学院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建一支稳定、优良的招生宣传组,宣传片区负责省内某一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2)外省招生宣传。省外招生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招生计划较大的协作省份。由招生办公室从历年来参与招生宣传优秀人员中选拔,组成精干的宣传队伍开展宣传工作。

  2.招生宣传人员的遴选要求

  (1)招生办公室将从全校(含附属医院)范围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中遴选40名熟悉学校各项招生政策及专业设置并参加过两年以上普高招生宣传工作的老师组成若干个招生宣传工作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在技术层面指导各学院宣传组开展宣传工作、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招生工作。

  (2)各学院招生宣传组可由本学院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及离退休教职工等组成。要求熟悉所负责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和中学情况;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招生宣传组组长原则上要求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各学院宣传组在宣传工作中可聘请部分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校友、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家长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3)各学院招生宣传组,按每个工作区域不少于2人的标准组成。成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4)各学院宣传工作区域先由学院从附表1中选择四个工作区域,报招生办公室统一调配后公布执行。

  (三)明确职责

  今年将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学院将负责所承担的广东省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招生宣传员配合学院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招生办公室职责

  (1)解读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年度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配合宣传部协调校领导及相关专家教授参加主流媒体主办的各类访谈节目;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3)与各招生宣传组紧密联系,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招生宣传组的工作,为招生宣传组人员的遴选提供服务,为招生宣传人员提供专题培训,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宣传标志,为招生宣传组提供支撑材料及必要的条件保障;

  (4)从遴选的人员中组成宣传技术支持小组支援,指导各学院开展宣传工作,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赴外省开展宣传工作;

  (5)填报志愿期间汇总招生宣传组收集的考生报考信息,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以供决策。

  2、学院宣传组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广东省及学校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熟悉学校各学院及专业特点。正面客观介绍各类招考信息。

  (2)与宣传片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掌握整个地区的招考动态;

  (3)负责安排,参与宣传片区内各种类型的招生咨询活动,张贴和分发学校宣传资料,宣传学校优势和招生政策;填报志愿期间驻守宣传片区各中学,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做细、做实考生报考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将考生报考情况向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汇报;

  (4)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创建"南方医科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及时将区域内优质生源基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报送招生办公室。

  (5)合理组织校友和优秀学生家长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学院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社会实践等方式参与招生宣传;利用假期回访毕业中学,与中学生进行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交流,配合招生宣传组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四、评估考核

  学校对各招生宣传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省内、外招生宣传组进行奖励。考核标准如下:

  (一)省内各招生宣传组将以各宣传区域录取新生的人数及平均分数高出一本线分值的提高额进行与进行对比。

  (二)省外招生宣传组将以各省最低录取线超过省控线的分差比上一年度的提高额进行対比。

  (三)对参加今年普高招生宣传,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纳入学校的年终评优表彰。

  (四)参与宣传工作的全体成员进行先进个人评选。对获得先进的个人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教学管理二等奖。

  五、经费保障

  (一)宣传经费。各项有偿宣传活动统一由招生办审核、组织。宣传活动过程中所需的咨询会参展费、媒体宣传费等相关宣传经费,从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宣传人员差旅费。

  1、广东省招生宣传差旅费。省内招生宣传工作由各学院承担,宣传工作所需宣传经费费按照每个工作区域予以1000—2500元的专项补贴,其余经费学院负责的形式。

  2、省外招生宣传差旅费。今年省外招生宣传主要面向承担协作计划的省份。各省外宣传组的差旅费由招生办从年度招生经费中统一支付。

  (三)工作补助。招生工作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招生宣传等工作也是本专科教学工作的构成部分。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将根据到负责区域的实际工作天数,按一天五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并发放课时补助。

  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秋季招生方案 篇3

  根据区教育局《转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园现共开设13个班,其中小班5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4个班。由于幼儿园规模有限,下学期大班班额人数已满,无法为大班毕业不够年龄入学的幼儿继续提供大班学位,所以通知家长到其它幼儿园申请大班学位。

  二、招生人数

  新学年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参加幼儿园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1、第一类:户籍不限、天健时尚空间名苑自购房;

  2、第二类:深圳户籍、无自购房、天健时尚空间名苑租房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到20xx年8月31日为准);

  3、第三类:宝安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4、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远录取,独生子女优先;

  3、录取不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凡符合入园条件且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的,不存在时间先后次序。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及由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准)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原件。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在深居住证原件;

  2、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儿童母亲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原件。

  六、工作程序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和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在电子显示屏显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园家长发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发放报名申请表,发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下午6:00。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四)5月16日上午,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上孩子,持《新城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及备齐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准备复印件),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名验证。地点: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门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六)6月13日上午进行新生注册,收取入园资料复印件及填写相关入园表格等。

  秋季招生方案 篇4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招生计划:

  衡水二中20xx年共招收特长生75人,其中体育特长生30人,美术特长生15人,音乐、舞蹈特长生30人。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体育专业的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音乐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生1.6m以上,男生1.7m以上,有一定的演唱(民族、美声)、演奏基础。舞蹈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身高女生160-170cm,男生170-180cm

  四、报名:

  1、凡报考衡水二中特长生的考生,须于20xx年5月11日前到二中东校区教育处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籍卡)、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报考衡水二中特长生的考生,在专业测试当天由衡水二中进行拍照及录像。

  4、联系方式

  音、美 :

  体 育:

  网址:

  五、测试时间、地点

  1、地点:二中东校区

  2、时间:5月11日上午8:00

  美术专业测试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上午8:30—10:30测试素描,10:50—11:20测试速写,下午2:00—4:00测试色彩。考生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衡水二中东校区门口集合。

  音乐、舞蹈专业测试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上午8:30,考生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衡水二中东校区门口集合。

  体育专业测试预选定于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衡水二中东校区田径场进行,上午测试100m、立定三级跳远、铅球,800m,下午2:30测试专项,考生要在上午8:00之前到达衡水二中门口。

  注:测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测试项目:

  1、美术(300分)

  测试内容:素描,速写,色彩。

  测试方法:考生首先抽签定位,现场写生,素描2小时,速写30分钟,色彩2小时。

  单项满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2、音乐(200分)

  测试内容:主项包括声乐或器乐、音乐素质(视唱、模唱、基本乐理)、才艺展示 。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不准许带伴奏人员。

  测试方法:考生入场后,先进行乐理考试,根据抽签顺序进行主项测试。主项140分,模唱15分,视唱20分,基础乐理知识15分,才艺展示10分。

  3、舞蹈(150分)

  测试内容:主项包括一段民族舞或中国舞展示(自带伴奏2分钟左右);软开度,简谱视唱,钢琴模唱,才艺展示。

  测试方法:考生入场后,先进行简谱视唱,然后上交伴奏音乐根据抽签顺序进行舞蹈展示,软开度展示等。主项80分,软开度40分,视唱10分,模唱10分,才艺展示10分。

  4、体育(125分)

  测试项目及顺序:上午测四项素质:(1)100米(2)立定跳远(3)铅球(4)800米。下午田径专项测试: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0米栏、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700克、女600克)、铁饼(男1.5公斤、女1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测试方法:

  (1)每个单项测试设主考一人,监考人员若干名,监督记分员一名,测试开始前,由考点检录人员组织检录;由检录人员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考生凭衡水二中体育特长生准考证入场。

  (2)测试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考生均可监督监考人员的丈量和记录,记录员在监察员的监督下记录成绩。

  (3)每个单项测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测试成绩,全体考生确认自己的成绩无误后,由考点主任签字后,考务人员及时将成绩交总记录,然后由总记录员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查出分数。

  (4)单项满分:100米、立定三级跳远、800米、铅球(男5千克、女4千克)专项测试各占25分,总分125分。

  (5) 所有体育类考生首先参加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6) 专项测试包括: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0米栏、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700克、女600克)、铁饼(男1.5公斤、女1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任选一项。

  (7)评分标准:按"河北省体育测试评分标准"进行。

  七、录取:

  1、美术、音乐在专业测试预选成绩合格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上线要求(比文化考生分数线低5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中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专业初选人数:专业初选人数音、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二倍,具体人数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成绩确定。

  3、 体育专业。根据四项素质成绩、专项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作参考。

  八、几点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公正、公平、准确。

  2、记录员记录考生成绩要准确、无误、真实,填写记录单后签字,不得随便涂改,一旦填错需要更改的,必须由主监考人员和监督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严禁监考人员营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监考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4、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禁冒名顶替。

  特长生录取后,学校按其特长定向培养,凡不符合入学条件(如入学时考生和测试时照片不符)或不坚持专项学习和训练的,随时取消学籍。特长生高考报考时须报其相应特长专业,不得改报其他类别和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时签定协议书。

  秋季招生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现就仓山区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遵循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区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今年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4、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各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优先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应采用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收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1、持有仓山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30%学额电脑派位的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公办园划定的服务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3、为保证公平性,符合服务区范围电脑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式: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幼儿园拿出今年招生3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备案;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收费。

  (二)招生片区:

  1、参与派位的幼儿园以幼儿园所在的镇、街作为服务范围,划分如下: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仓前街道

  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

  仓山区娃娃培育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

  仓山区东升中心幼儿园:东升街道

  仓山区临江中心幼儿园:临江街道

  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上渡街道

  仓山区下渡中心幼儿园:下渡街道

  仓山区金山中心幼儿园:金山街道

  仓山区马榕幼儿园:建新镇

  仓山区红树林幼儿园:建新镇

  仓山区盖山中心幼儿园:盖山镇

  仓山区永南幼儿园:城门镇

  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城门镇

  2、由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

  3、由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证。

  全区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其它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和持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具体信息见附件"仓山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表"。

  (三)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

  1、信息公示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

  2、招生阶段:公立园7月1日—7月15日,民办园7月1日—8月20日。

  (1)7月1日——7月3日报名申请,各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

  (2)各幼儿园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

  (3)参与派位的公办园7月10日进行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并对派位结果(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1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0日完成。招生结束后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4、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秋季招生方案 篇6

  多年来,学校大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并且已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我校的国际象棋队参加全国级比赛荣登榜首,学校的管弦乐队也深受学生喜爱。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特色,强化优势项目,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教办字〔20xx〕59号)要求,学校将认真做好20xx年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优秀的艺体特长生。

  二、招生办法:

  采用公开报名,之后将采用查看标志性成果、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察,最终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竞赛成绩、荣誉称号等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

  三、招生计划:

  七年级招收20名特长生,其中体育类10名:国际象棋4名(女生1-2名),击剑2名,球类4名(篮球男生2名、排球女生2名);艺术类10名:小提琴 4名 、大提琴1名、双簧管 1名,钢琴2名、声乐2名。

  四、报名条件:

  1、市南区学籍、在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

  2、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定为优秀等级。

  3、特长获奖:

  艺术类:

  符合学校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项目,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体育类:

  (1)排球、篮球、击剑项目符合学校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项目,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前三名的毕业生;

  (2)国际象棋:

  ①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国际象棋比赛,团体项目(主力队员)市前六名,个人成绩市前八名;

  ②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4月25、26日 8:30-11:30;13:30-15:30

  2、地点:青岛第二十六中学 (京山路18号)

  六、报名须知:

  1、须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

  2、需提交的材料:

  (1)六年级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2)市南区初中招生报名单;

  (3)《青岛市普通中学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

  (4)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能够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由学校留存。(提交材料时请按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一对应的方式提供。)

  (5)按照要求填写《青岛第二十六中学特长生报名申报表》(附件一)(学校网站公告栏下载),报名时将申报表的文本稿、电子稿同时上交学校。

  (6)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七、专业测试办法:

  同时具有多项特长的学生以所报项目为测试项目,其它特长项目不予测试和参考。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测试时间 :20xx年5月9日、10日(具体时间以测试通知单为准)

  测试项目及相关要求:

  艺术类:

  (一)器乐

  1、相应等级的乐曲一首,测试教师可以节选。

  2、抽签视奏。

  (二)声乐

  1、视唱练耳;

  2、自备相应等级的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体育类:

  国际象棋: 男女分组赛,报名在各8人之内进行单循环赛,报名各超过8人进行积分循环赛。

  球类、击剑:一般身体素质测试、专项素质与专业技术测试、实战比赛。

  八、录取与资格认定:

  秋季招生方案 篇7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14〕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1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17〕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18〕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秋季招生方案 篇8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秋季招生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 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5.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秋季招生方案 篇10

  为了做好20XX年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城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特制定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20XX年9 月 1 日 — 20XX年 8 月 31 日出生,20XX年7月5日前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包括金花村、万寿村、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望城村、解放村、新村、红双村)。

  四、招生计划

  (一)安岳县幼儿园120人。

  (二)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120人。

  (三)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120人。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具备招生对象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只能选择到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参加摇号,如果该幼儿园报名登记幼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即:摇中的幼儿就读该园,未摇中的幼儿不能就读该园。

  (二)日程安排

  1.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20XX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安岳县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及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公示参加摇号幼儿名单。

  秋季招生方案 篇11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 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 695元/月

  伙食费: 15 元/天

  托管费: 8 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

  秋季招生方案 篇12

  为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xx〕x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号)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与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凡属单挂户和挂靠户的,一律不予考虑。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xx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

  (二)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其入学。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

  1.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具体见附件2),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

  2.公办初中。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

  ⑴具有xx户籍且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

  ⑵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严禁通过考试选招优生。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取。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

  (三)录取办法。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七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4);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高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特别要做好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要在校内要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严肃招生纪律。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举报电话:xx)

  五、本方案由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秋季招生方案 篇13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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