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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1
根据《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九条措施的紧急通知》(略政办发〔2022〕14号)和汉中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经略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县教体局决定按照“分期分批、一校一策、逐一研判”的原则,有序恢复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课范围
经县教体局批准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复课时间及程序
各校外培训机构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提出复课申请。按照“申请一所,验收一所,合格一所,复课一所”的原则,对满足疫情防控、达到复课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验收通过后有序复课。对未提出复课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校园疫情防控严于社会疫情防控”的理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健全完善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细化优化复课方案,全力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严密防线。
1.严格师生健康和行程管理。要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建立学校教职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台账(包括教职员工花名册、核酸证明、疫苗接种证明等),原则上有市外行程轨迹的师生不能直接返校。复课前,所有教职员工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返校。严格教职员工外出管理,执行离汉外出报备制度,原则上非必要不出汉,确需离汉的要如实填写《略阳县外出人员备案表》,分别报县教体局和所在社区备案,坚决把病毒输入风险堵在校外。
2.完善两案九制和物资储备。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尤其要结合实际重新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任务到人,岗位到人,责任到人,提高可操作性。根据师生员工数量,提前做好消毒剂(包括84消毒液、酒精等)、口罩(包括医用外科口罩、KN95口罩、儿童口罩等)、非接触式温度计(电子体温枪)、体温计、消毒液(包括洗手液或肥皂、免洗手消毒凝胶、消毒湿巾等)、紫外线消毒灯、喷雾器、一次性防护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的使用量。建好物资储备台账,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
3.做好健康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召开复课暨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物资储备、环境消杀等)和应急演练(应包括出现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出现发热等特殊情况等场景的.处置),确保防控工作职责明确到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培训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如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4.开展环境整治和消毒消杀。及时对办学场所楼梯、过道、大厅、教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进行彻底打扫清洁和通风换气,按规定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要安排专人,每天做好办学场所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认真规范填写消杀记录,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同时对水、电等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5.做好复课告知和招生宣传。复课验收通过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复课告知,开展招生宣传,做好复课流程沟通,妥善解决收退费事宜,平稳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要按照培训学生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时间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拥挤扎堆等情况。暂停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人群聚集活动。
6.严格门禁管理和个人防护。在培训机构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行程卡”图识。严格落实“错时错峰”、“封闭管理”要求,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员工、学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人员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培训期间,强化师生个人防护,落实师生员工和学生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落实“一米线”,勤洗手、不扎堆等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培训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双减”精神落地见效。
1.严格控制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2.严格资金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收退费制度等;所有预收费必须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三方协议》,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设立预收费风险保证金,存入不少于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3.严格收退费行为。必须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具正规票据。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严格规范培训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提供境外课程;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信息;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人员);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5.严明纪律红线要求。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开展线下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批准自行复课、拒不退费等的培训机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体育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相关非学科类培训班参照执行。
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2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3
为切实加强我镇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培训业务,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工作专班
组长:郑龙刚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复课后的培训机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三、工作流程
(一)开班前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疫情报告、教职员工培训、教学组织、通风消毒等各项要求。认真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师生体温检测制度、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等四项制度,并让教职工熟知相关工作流程。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四种制度均应张贴上墙。
2.全员摸底调查。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和学员活动情况,精准掌握健康状况。返岗和参训前对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最近14天内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出入境、密接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教职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返岗前一周内的核酸及抗体检测报告。对于下列三类人员,必须按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核酸和抗体检测后方可返岗和参训:一是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三是身体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3.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开班前,校外培训机构应选用合规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开窗通风。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场所内洗手设施设备完好,每40至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盥洗槽。
4.防控物资准备。根据培训规模,配备热成像测温仪或红外额温仪、水银温度计等测温设备;储备不少于14日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和84消毒液等防控物资。设立隔离留观室。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至少一间临时隔离留观室,隔离室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室内备有应急隔离设施。
5.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排查详细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重点排查内容包括: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全,有无过期或损坏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完好;重点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是否熟练等。
6.做好开班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向家长发放《复课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开班时间以及开班后应注意的事项,要求每位师生签署如实报告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的承诺书,确保平稳有序开班。
(二)开班申请验收工作。
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各培训机构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复课申请。评估验收小组对照《京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评估标准》(见附件1),逐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班。
(三)开班后防控和培训管理工作。
1.实施学合理安排培训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机构教师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
4.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复课开班后,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做好培训场所每天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每天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要暂停使用空调。
5.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仍然超过37.3度,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小组和督学办,并按照疾控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应急处置。
6.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四、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举办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按防控要求报备健康摸排、日常监测和突发疫情情况,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防护措施及处置机制等,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4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有关工作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需求,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复课工作,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方案如下:
一、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
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照《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要求,做好开班前准备工作。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防疫方案准备。要建立线下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并签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见附件3)。
2.健康档案准备。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全体人员包括后勤人员健康筛查工作,杜绝任何一人带病带隐患返岗或参加线下培训。要建立全员每日健康管理档案,确保一人不漏,并与教职员工、学生监护人签订承诺书,不得带病入校、带疑点入校。
3.场所消杀准备。线下培训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防疫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设置充足的洗手池和水龙头,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体温监测用品、消毒用品、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5.防疫演练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模拟培训学员复课时操作流程,开展线下复课前疫情防控演练,让操作规范“行为入心”、“流程入脑”。
二、切实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申报流程
1.提前申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复课前准备工作后,向批准其设立的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报线下复课,提交申请报告和各项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
2.审核验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对照防疫要求,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出具审核验收意见。对检查验收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进行整改,确保不折不扣达到复课疫情防控条件。
3.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验收同意后,通知校外培训机构按复课时间开展线下培训。严禁任何未经审核验收同意的校外培训机构私自开展线下培训,一经发现,顶格处理。已经批准的培训机构要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线下培训复课具体时间及复课后注意事项,确保有序开展线下培训。
三、切实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健康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回岩人员健康管理有关规定,逐一排查掌握参加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复课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人员、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体温异常(≥37.3度)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健康动态跟踪表册,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复课后师生日常管理,完善健康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学生进校园“健康绿码+体温监测+口罩”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核验“八闽健康码”和监测体温工作。街道、社区等单位要配合加强法律宣传,让参加培训的学生家长知晓瞒报、谎报等行为将承担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2.组织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做到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切实防止出现培训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控制前不得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聚集性活动。
3.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车辆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合格后方能入内。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要加强教师、后勤保障等人员校外活动管理,督促不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
4.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加强教室、食堂、宿舍、洗手间、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复课前三天要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消杀,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5.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设有食堂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要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过期变质;在加工制作食物时,应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有集体配餐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6.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加强学员心理健康排查、心理疏导和关爱,确保学员身心健康和安全。
7.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掌握所有未到岗到课员工和学员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要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追访工作,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8.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家长送医疗机构诊治并跟踪落实诊治情况。患病学生一旦确诊为疑似病人,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9.进一步落实家校协同。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与学生家庭沟通,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并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课前有关工作;健全家校医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督促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严格落实外出佩戴口罩,落实家校“点对点”出行,做到“点对点”往返家庭与培训机构,确保在上学和放学途中不进入社会性公共场所、不与中高风险人员接触。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各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复课、校外培训机构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复课”三条底线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复课方案、评估细则和应急预案,健全防疫管理体系,强化人员条件保障,完善应急处理流程。
2.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监测并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管理、守土有责”使命担当,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停课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有序。
3.加强联防联控。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疾控、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建立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健主管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的台帐,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课前后加强对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错峰复课方案范文(精选5篇)5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经秀洲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安排如下:
一、核验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场所安全等有关规定,制定复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完善各项防疫制度,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并经所在镇(街道)防控办、归口管理后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有序开放。
二、守好场所“小门”。
细致排摸机构师生和工作人员情况,属于“红、黄码”、密接、次密接及近14日内来自周边疫情严重城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管控重点人员不得进入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学生、家长扫“嘉行码”、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戴口罩等防疫规定,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实行闭环管理,与教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不得接受外卖送餐等服务。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教室、卫生间及教员学员驻留、休息区,公共使用的教辅用具等要每日消毒,加强室内空间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
四、严控线下培训规模。
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每次不得超过培训规模的50%,保证学员一人一桌、座位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做好引导分流,倡导即接(送)即走,避免学员家长聚集。
五、落实人员健康管理。
建立人员名册,加强每日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教师、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每3天1次核酸检测。近期有市外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期间,不得进入培训机构或参加其他线下培训活动。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复训后,倡导所有师生员工近期倡导实行家、机构“两点一线”,尽量不去其他公共场所活动,不聚集、不聚餐。加强机构工作人员每日行动轨迹排摸,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控。培训机构人员的快递,按防疫管控要求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机构。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根据《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发动、全员行动,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培训机构、相关个人要切实履行好“四方责任”,确保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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