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时间:2023-05-09 12:24:58 艳盈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关于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通用16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说了那么多,你会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通用16篇)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1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态势,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未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任时有发生,个别单位、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存在。截至目前,全年发生施工伤亡事故7起,其中高处坠落事故4起,物体打击事故3起,未发生一般以上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下降20%。

  新开工面积85万平方米,共有在建工程50余个,全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四次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共检查工程300余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8份,责令停工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750余条。通过检查,排查和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三项费用”记取支付不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压缩工期、压缩造价现象普遍存在,对工期、效益的片面追求导致施工安全得不到根本保障。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一些责任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现象突出,个别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忽视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编制、审核、审批责任不落实,不能指导施工活动。二是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到岗不履职,甚至不到岗,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差,甚至有违章指挥作业现象。

  部分施工企业采取“以包代管”。三是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规范。部分施工现场“三包”未正确使用、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撑搭设不按方案实施,卸料平台与脚手架相连且防护不到位,搅拌机防护棚搭设简陋等等诸多事故隐患未彻底根治。临时用电电箱未按规范设,未形成规范的接地系统。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总平面布图堆放材料,未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未按规定合理设安全标识和警示标牌。四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和现在高层用爬架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设备交接管理,施工单位使用未检测、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

  (三)建筑施工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用工整体素质较低,工人流动性大,“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流于形式,职工自己保护意识差;安全隐患治理行动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搞形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造成重复事故屡屡发生。

  (四)监理人员和行为仍有不规范现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员不到岗;二是未有效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下步工作

  (一)明确重点,加强监管。

  今后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二是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各类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把企业信用考评结果与市场经营行为相挂钩。三是加大对以往发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隐患严重的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强全过程检查监管。

  (二)从严执法,强化联动。

  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与安监、监察等单位联合,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止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监管和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因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的'伤亡事故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责等行为,以及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四是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不良行为记录,逐步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

  (三)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工作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对不同项目、不同季节、不同问题及时向不同责任主体予以警示预报,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建立“宽严有别”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于信誉好、依法经营的企业减少检查次数;对于事故频发、问题不断、信誉差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盯住不放,加大企业违规行为的成本;对于屡教不改、一意孤行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2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xx〕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31487.1亩(涉及耕地5822.51亩,永久基本农田1156.63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31487.1亩(涉及耕地5822.51亩,永久基本农田1156.63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2.826亩(涉及耕地1.806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0.12亩(耕地0.08亩,永久基本农田0.08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xx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xx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22193.1亩(其中:耕地3085.35亩,永久基本农田1153.01亩),经核实,确属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2.826亩(耕地1.806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0.12亩(耕地0.08亩,永久基本农田0.08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8358.6亩(耕地2633.91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xx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xx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xx〕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通知>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xx〕-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三、主要成效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下步工作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3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7月1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按照省、市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任务,压实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责任。一是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排查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三个统一;二是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上报台账结合部门职责职能,逐栋建立整治台账,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针对教育类的自建房,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二)加快推进排查工作,同步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截至目前,据系统统计我县共排查城乡自建房107020栋,经营性自建房2506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04514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27栋(重大安全隐患1栋,已整治完成,按相关要求撤离人员并设置安全标识;一般隐患26栋,已整治4栋,对住户下达隐患通知书,并进行实时监测),非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1132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进一步复查,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销号,确保数据真实性。截至7月29日,我县自建房排查归集平台数据录入进度为99.02%,全市排名第一。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录入数据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对系统录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依然存在数据质量不高的情况,如基层排查员对风险隐患等级识别不清晰,出现将一般安全隐患判断为严重隐患或将影响房屋使用的质量常见通病判断为一般隐患;再如数据逻辑前后矛盾、照片不清晰等。

  (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滞后。在排查过程中,县工作专班没有及时将台账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没有形成合力,7月15日才将台账梳理完成,并反馈到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才开始起步。

  (三)全国信息归集平台尚未完善,不能对隐患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我县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移交业态主管部门的台账与全国信息归集平台上录入隐患情况不一致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为追赶进度忽略了录入数据的质量;二是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隐患台账是前期提前开展排查工作建立的,排查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不能准确判定隐患情况,而开展系统录入工作时排查员已通过省市县三级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能基本判定隐患情况,后期就出现了录入数据和前期台账不一致的情况。三是县工作专班正在开展复核工作,对隐患数据进行核实并动态更新。因信息平台尚未完善,未增加隐患数据修改模块功能,不能对隐患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不能及时实现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的三个统一。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数据真实性。一是梳理“线下”“线上”排查台账,确保三个统一,即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核实自建房系统录入平台的隐患数据和实际排查问题的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三个统一。二是对排查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强化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系统录入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同时组织排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提升排查判定能力,确保排查工作做实做细。

  (二)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管控。一是涉及经营的业态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台账,建立需要进行质量安全鉴定的房屋台账,及时督促业主方开展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整治措施,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撤离人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建立挂牌警示工作机制,按照省城乡自建房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建立挂牌警示的通知》的要求,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在房屋醒目位置张贴排查标识标牌(红牌警示、黄牌警示),提高群众防范安全隐患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闭环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针对已初步排查出严重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复核,并根据风险程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整改消除隐患,特别是涉及3层以上危及公众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对拒不整改的联动相关业态主管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逐栋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建立整改台账,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二是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严格管控,制定整治计划,开展全面整治,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销号闭环。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4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前期阶段性成果,11月15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熊珂安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专班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杨锦囡同志传达了《关于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刘剑同志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事关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切实提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自建房工作专班各工作小组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刻都不能耽误”的紧迫感,落实好相关决策部署,将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会议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总结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整改完善。二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六大工作组的职责划分,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专班各工作小组及时细化工作内容和指标,并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向专班进行汇报。三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会议、调度通报、督导检查、沟通联系等制度,让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会议强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发展要安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最贴近群众的民生工程,必须要压实三方责任。一是压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督导责任,二是压实专班各工作小组履职责任,三是压实部门监管及包保督导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继续卯足劲、加油干,久久为功,以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自建房安全底线。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商贸物流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民营商超、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县里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排查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严肃问责。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一是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二是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三是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二是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三是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一是要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在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由住建局牵头,成立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整治、谁使用谁整治、谁经营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技术专家组,参与督导检查,指导排查整治,开展技术培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抓紧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将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服务,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捍卫我县房屋安全。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5

  根据琼海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海住建函〔20xx〕408号),我区立即组织区专干、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大学生等排查人员,迅速启动调查工作,对我区自建房进行排查和信息录入,自20xx年6月16日启动该项工作至今,历经一个多月时间,我区圆满完成排查录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琼海市住建局下发的自建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我区各部门、各社区、各居民小组、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等人员力量,组成排查队伍,齐心协力,在35天时间内完成全区2843个图斑的排查录入,其中包含73栋经营性自建房、2252栋其他自建房、518栋非自建房或不属于房屋建筑等图斑的排查录入。

  二、多举措推动工作

  1、会议推进,提高思想认识。为落实该项工作,我区分别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主持下召开4次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推进、再推进再强调,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工作作风,调动人员积极性,按照“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开展录入、整治、管控工作。

  2、实地调查,进度按时通报。我区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深入实地,督查各社区的排查进度、录入质量,倒排工期,按时在工作群通报各社区录入进度,加强排查队伍工作纪律,协调我区各部门人员力量,壮大排查队伍。7月15日召开工作再次推进会议后,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社区、各调查员,利用周末两天时间,高度配合,攻坚克难,于7月16日、17日查漏补缺,完成全部图斑的排查录入。区专干参与现场排查录入工作,充分了解实际问题并负责答疑,与市住建局积极沟通对接,解决我区录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3、如期录入,鉴定整治并行。根据市住建局督导组7月4日在我区的督查指导要求,7月15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与鉴定工作。先急后缓,先大后小,我区于7月8日前,顺利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对排查过程中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于7月9日邀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边查边改与分类整治并行,经鉴定为C级的房屋,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修缮加固等措施;对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能立即拆除的3栋其他自建房,经与户主沟通后,已采取拆除的工程措施;暂时无法拆除的2栋其他自建房,已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控警示等管理措施;其余3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准备采取人员撤离、予以拆除的措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区已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第一阶段的排查录入与经营性自建房鉴定,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方案要求和“百日行动”实施计划,进行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整治,实施有效管控,对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实现“经营无危房、危房不经营”“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基本目标。

  第三阶段组织“回头看”,成立督导核查组,对排查、管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确保隐患排查精准、管控措施到位、隐患消除及时彻底。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6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7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x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28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质安〔20xx〕208号)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房居住安全。

  一、工作情况

  xx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三、存在问题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四、下步计划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8

  根据中共云霄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云纪办〔20xx〕9号)及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综〔20xx〕9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20xx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乡自然资源所为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各村(社区)为责任单位。

  成立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木华,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分管领导、“两违”分管领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各驻村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是核查工作组和处置攻坚工作组。核查工作组由乡一级主任科员沈少伟任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是乡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执法大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核实。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处置到位。处置攻坚工作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朱增土任组长,成员单位是乡“两违”治理办、乡综合执法大队、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两违”案件的处置、结案、归档、整理。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部署排查(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为各村(社区),第一责任人为驻村领导,直接责任人为驻村工作队长和村(社区)主干。确定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0596-8728XXX、0596-8508XXX。通过日常巡逻、群众信访线索等方式,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包括:疑似违法主体、建设时间、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每个村根据卫片图斑情况,由乡核查工作组成员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长、村(社区)主干组成核查工作小组,由驻村领导组织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经驻村领导审核确认后(签名加盖公章)上报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乡综合执法大队、乡“两违”治理办要逐宗建立档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

  (二)全力整治,监督检查(6月-8月)。各村(社区)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治责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抓紧推进整治工作。处置攻坚工作组要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对典型新增问题及重难点整治问题,分析研究“一桩一策”,着力推进攻坚整治。

  (三)深化整治,总结提升(9月)。汇总形成“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返工”、“补课”。注重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通过日常巡查、信访途径、媒体报道、12345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方式,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畅通社会化举报渠道,早发现,及时掌握、梳理、汇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运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技术手段,开展“月监测图斑”核实整改;发挥乡“两违”队、村级基层组织作用,建立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强化挂钩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执法、从严执法,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进一步完善图斑核查流程,落实属地工作责任要求,各村(社区)、乡核查工作组要在图斑下发之日起一周内联合完成实地核查,并报送核查情况表。对纳入新增问题清单的,所在村(社区)要明确处置方式、处置时限,责任人。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实行“零容忍”。

  (二)坚决查处整改到位。20xx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零容忍”,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应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处置到位。凡具有下列情形的`:

  (1)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党员违法占用耕地的;

  (2)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在一周内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违法占用耕地的;

  (3)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包庇纵容,隐瞒不报的;

  (4)在处置过程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理。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爱护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主动性。乡自然资源所要会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全面梳理、总结实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驻村工作队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强化协作配合、强化跟踪落实,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处置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问效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要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进展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于9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迎泽区迅速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迅速动员,周密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当作目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好抓实。目前迎泽区已全面完成摸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排工作完成情况

  迎泽区共下发图斑444宗,属于摸排范围图斑181宗,包括住宅类29宗,产业类126宗,公共服务类26宗。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263宗。均已摸排完毕,摸排完成率100%。444宗图斑均属郝庄镇范围内,其中单户住宅类27个,占比14.9%,多户住宅类2个,占比1.1%;产业类126个,占比69.6%公共服务类26个,占比14.4%。

  1、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工作,初查登记工作是全面摸清全区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的基础和关键,对摸排工作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后续分类处置是否全面到位至关重要。全区上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技术单位的支撑作用,郝庄镇、各村(社区)按照工作要求和摸排类型,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信息采集表》,对摸排情况汇总后报镇登记汇总,建立了初查台账,并对汇总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省农村乱占耕地领导组下发图斑核实工作情况。

  省农村乱占耕地领导组三次下发图斑,涉及我区1个镇295个图斑。作业队伍自增图斑4个。

  3、国家下发图斑核实工作情况。11月9日国家下发图斑145个,经实地调查核实,经过内业举证处理74个图斑,剩余71个进行外业调查。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我区摸清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乱占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把落实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决做到应查尽查实事求是地把摸排工作做实做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全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社区等力量开展外业核实工作,建立了区、镇(街)村三级专项整治格局,确保摸排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迎泽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贵分属和实施步骤,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2.初查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及公示情况。按照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摸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区巳建立了摸排工作政府官网专栏、迎泽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公众号及投诉平台。对全区1个乡镇28个村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台账全部进行了公示;对照初查台账、省下发的辅助图斑,我区组织进行综合对比分析,现已重新在各村和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3.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全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至7月3日以来,无新增乱占耕地问题,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举报电话xxxxxxxxx。

  三、做好宣传与举报受理工作

  1、利用横幅标语、图画展板、微信平台、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等宣传,制作展板1块、宣传版面240块、条幅2块、宣传折页480份等

  2、在迎泽发布公众号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原则》、新闻报道3篇,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公示举报电话,在区政府官网迎泽之窗和公众号迎泽发布上均公布了迎泽区、郝庄镇两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群众举报电话或邮箱以及负责人的电话,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监督、整治整改,切实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是各村自行摸排时,对于某些宅基地证是否证地一致无法证明。

  二是由于平台统计口径,造成省级图斑只能统计289个,对迎泽区工作完成率及排名造成影响。

  三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上存在不够精确不够细致的问题。

  五、分类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摸排,基本上摸清了全区乱占耕地建房的真实底数和情况。

  1.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土地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建议对涉及住宅类的,统一列表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2.对涉及产业类的,按照规定进行拆除复垦复绿。我区存在废弃大棚也归在产业类,如下一步处置时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3.对涉及公益服务类的,按照规定责令尽可能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4.加大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通过宣传画、黑板报等各种媒介和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摸排和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各级制定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自摸排工作开展以来,我镇认真计划部署、积极组织动员、深入开展了摸排,摸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排工作方式方法

  (一)及时动员部署

  9月15日,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9月16日我镇迅速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挂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机制。随后我镇于9月18日召开了全镇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全镇摸排工作作了统一部署。

  (二)科学培训指导

  为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精心组织召开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数据采集系统操作培训会,对各村数据采集人员和相关业务实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镇农房办还通过具体入村培训,实地指导操作,印发培训学习课件资料等方式,让各村熟悉掌握摸排工作方法,确保了摸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全面开展外业采集

  在进行部署动员和业务培训后,我镇摸排工作全面铺开,全镇注册在线共70余名采集人员对上级下发图斑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摸排,我镇充分将村级基层干部群众和驻村工作组人员发动起来参与到了数据采集工作中来。在镇村各级人员的联动配合下,数据采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完成。

  (四)认真进行数据审核

  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同时,镇农房办后台信息管理人员同步对上传的信息数据进行了审核,镇农房办针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数据建立了问题台账并修订了数据复核指引,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村采集人员进行数据更正和修改,以保证我镇外业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宣传政策法律法规

  我镇通过粉刷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公示政策文件、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媒介宣传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确保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加深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

  二、摸排工作数据成果

  我镇对9月25日省级下发图斑(红斑)和11月6日国家下发补增图斑(黄斑)进行了摸排,截至11月18日8时,天龙镇共完成数据录入上传4170条,其中住宅类单户数据3040条、住宅类多户数据24条、产业类数据235条、公共服务类数据115条、其它构筑物数据756条。

  三、存在的问题

  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不太全面。源头管控力度不够,违法用地屡禁不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

  (一)建立问题台账

  充分利用好此次摸排出来的数据,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时限,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二)实施整治,分类处理

  利用本次摸排数据对20xx年以来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认真进行梳理,掌握农户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妥善处理。对没有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与现有规划不产生冲突的,给予补办合法建房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

  (三)继续加大宣传

  耕地是农民生存之根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明白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杜绝耕地违法挪作他用,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规划引领

  发挥好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划引领作用,将编制好的规划作为审核农户建房的依据和标准,引导农户节约、集约用地。此外,在国土住建部门进行规划调整时,建议完善优化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可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出部分可建房的区域给农户建房。

  (五)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加大拆违控违巡查整治强度,采用不定时、不定点巡查方式来加强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巡查队伍每天深入镇辖区进行违法建设巡查,保持高度警戒状态,高频率、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待将情况及时排查上报,做到提前预防,消除违建可能性。对已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对不停工、不整改的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11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xx年第十次土地卫片xxx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xx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xx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xx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xx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12

  一、兰考县耕地现状

  (一)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兰考县人口89万,总面积111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85.8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258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同时人口不断增加,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兰考县主要耕地后备资源为黄河滩涂的开发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与复耕。黄河滩涂的开发利用受行洪要求、生态保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因此,兰考县适宜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原因

  (一)法治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觉得“我占一点,不碍大局”。他们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二)合理性住宅需求得不到保障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为了保障住房需求,于是农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导致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还有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发展。

  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线上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广播电台、抖音等媒介播报,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和版面,派出政策宣讲车到村入户,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和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加强人民对触犯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农民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良好的全民保护耕地的氛围。

  (二)规划预留空间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好保护耕地和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三)严肃追责问责

  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案件,同时立案、同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批准用地、违法承诺用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从重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遏制增量

  自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农民拟建房屋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凡未经过依法依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申请边建等行为。

  (五)加快处置存量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总之,要从源头上防止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一方面要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另一方面要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两者并行不悖。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侵占或变相侵占耕地、耕地“非农化”等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新店镇纪委牵头镇农办、镇土管所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耕地“非农化”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推进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守好守牢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蔓延势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历史问题,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未经合法审批的占用耕地建设行为,如工业、商服项目,乡村旅游设施,农业设施,临时用房等,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租出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行为,主要包括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占用耕地变相搞旅游项目等问题。

  三、整治情况

  镇纪委牵头镇农办、镇土管所结合三调初步成果、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和卫星遥感影像、历年农村建房审批情况,共排查出未经合法审批占用耕地14宗,现已完成整改13宗,剩余1宗养殖场用地正在有序进行拆除中,预计本月底前彻底拆除复耕。

  四、日常监督

  由镇纪委牵头,联合镇农办、镇土管所督促各行政村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问题,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查处整改。对重大、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措施推动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及时组织查处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好对查处整改成效的再跟踪、再核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出现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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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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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迅速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于20xx年12月31日按时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查。20xx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上级财政资金91209元,专项保障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6月下达保财社〔20xx〕129号、保财社〔20xx〕311号指标文件,资金91209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为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专项资金经费保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经营性(聚集性)农村自建房屋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及时拨付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占用耕地建房的汇报材料 16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集中管理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由1个行政单位(辖15个内设处室)及48个下属机构组成。1个行政单位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其内设处室有15个,分别是:办公室(信访科)、财务科、政工人事科、矿产管理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资源权籍和登记管理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权益科(征地拆迁管理科)、耕地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规范管理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规范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督察科;48个下属机构,分别是: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浏阳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浏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浏阳市土地执法大队、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浏阳市村庄集镇规划事务中心、浏阳市矿产品开发中心、浏阳市资产征稽所、浏阳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浏阳市山林地纠纷调处中心、浏阳市地质灾害监测中心、浏阳市勘察测绘院、浏阳市规划设计院、冠湘公司、32个自然资源所。

  2、人员情况:除浏阳市勘察测绘院、浏阳市规划设计院、冠湘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外,我局目前共有干部职工58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全额拨款编制272人、差额拨款编制18人、自收自支编制112人、离退休111人、临聘人员48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以规划引领发展,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面完成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牢固树立“规划是法”理念,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

  二是以生态提质发展,不断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执法。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压实耕地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在全市推广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保护;继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全面落实“月调度、季讲评、年评价”违法用地整治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严防农地非农化、农地非粮化现象。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全面完成矿山整治整顿,优化矿山布局,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打造自然资源生命共同体。

  三是以服务优化发展,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建立不动产大数据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融合共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常态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xx年我局部门决算支出共计573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4.89万元,项目支出50159.42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79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8.3万元,资本性支出29787.3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本单位20xx年度基本支出总额为717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7.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7.31万元,都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本单位20xx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25.8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元。

  (二)项目支出

  20xx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为5015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3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772.63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50万元。我单位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单位主管科室或成立组织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向项目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及阶段性成果。按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体现“精简、高效、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的管理体系。对专款支出项目按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进行监管。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局资产的购置、折旧摊销、处置等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财务科负责账务核算,按上级要求对资产组织清查。

  20xx年度本局总资产5507.5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844.97万元,通用设备1497.03万元,专用设备22.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3.04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然资源各项事业取得积极进展。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获行业最高媒体专题报道,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月清三地”等工作获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农村建房耕地占补平衡、自然资源执法、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获省自然资源厅发文推介,执法保障、“净地”攻坚等工作在省、长沙市专题会议上获典型推介。特别是因闲置土地处置率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成效明显,被评为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受表彰先进单位。具体来讲,一年来我们主要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一)项目用地保障坚实有力。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不断充实指标要素,争取省级统筹解决椒花水库项目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全面强化过渡期规划保障服务,争取追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推行“周转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地”园区用地政策,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切实为企业减负。

  (二)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开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具体编制工作,实现“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覆盖。完成了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张坊镇上洪村村庄规划荣获湖南省首届国土空间规划优秀案例二等奖。强化规划管控,出台《浏阳市城市建设品质管控导则(试行)》,制定《浏阳市“15分钟生活圈”工作实施方案》。优化规划审批,深入推进规划工程审批事项要素清单式审批改革,落实“三集”审批,推行并联审批,建立审批服务“容缺审批”“、承诺审批”事项正面清单。

  (三)自然资源执法全面加强。全面落实“月清三地”要求,探索建立“月调度、季讲评、年评价”违法用地整治机制,逐宗研究处理新发现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违法用地问题。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行有效举报有奖,加大案件移送查处力度,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执法的威慑力。

  (四)耕地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在全省率先对新建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项目开展落实栽种核查,强化耕地后期管护,推动耕地增数量、提质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等重大专项任务。

  (五)矿业转型发展稳步推进。统筹推进非煤矿山依法整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年度任务。创造性开展安全保卫战,常态化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集中或零星式排查和执法行动,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

  (六)确权登记发证提速提质。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面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同步上线不动产预审、电子证照、在线缴费,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特别是抵押登记实现3个小时内办结。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发证。

  就20xx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的数额而言,具体分析如下:

  (一)20xx年度本单位共支出资金57334.31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7284.3108万元。基本支出7174.8919万元,使全系统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运行经费得以有效保障。

  (二)20xx年本单位共支出项目资金50159.4189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储备土地开发项目成本、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违法用地和矿山及耕地保护、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等项目。我单位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对专款支出项目按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进行监管。现就投入金额大的重点项目归类进行具体的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1、违法用地和矿山及耕地保护方面的支出

  该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全市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和维护、矿山治理保护与开发、严格保护耕地等工作。我单位年初安排该项预算共计1360万元,包括违法用地和矿山测绘经费100万元、矿山保护经费50万元、基层所耕地保护工作经费32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经费300万、卫片执法工作经费590万元。全年共计支出1333万元,该项目资金的取得的绩效成果主要在于:

  一是有力推进了用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进程,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行有效举报有奖,加大案件移送查处力度,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执法的威慑力,使我市违法用地总数大额减少,卫片执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保障了土地和矿山利用的合理合法性,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是严守了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土地全域整治、增减挂钩项目核查整改,并在全省率先对新建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项目开展落实栽种核查,强化耕地后期管护,推动耕地增数量、提质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等重大专项任务。

  三是持续优化矿山布局,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查整治,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依法整顿三年行动和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全年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使我市矿山得以可持续开采利用、矿山企业开采行为得以规范,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

  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方面的支出

  20xx年我单位该项资金全部为省级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为追加下达的专项资金。其中主要占比较大的是小河乡皇碑村皇碑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总计下达390万元,总共已支付173.64万元,该项目基本性质为民生工程,立项目标旨在及时消除该不稳定斜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通过对小河乡皇碑村皇碑组不稳定斜坡的治理,及时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人员109人,保护财产约1200万元以上。

  3、与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方面的支出

  该项支出主要包括发证前需要落实的地形勘测、测绘、权籍调查等工作费用的开支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发证费用等。我单位年初安排该项预算共计828.68万元,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经费240万元、地形勘测费340万元、不动产测绘工作经费100万元、不动产发证工作经费148.68万元,服务于常规的不动产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全年该项支出共计735.98万元,为有效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同步上线不动产预审、电子证照、在线缴费,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实现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特别是抵押登记实现3个小时内办结。

  此外,在20xx年预算年度期间,我单位新承担并启动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这一政府重点工作,该项工作旨在通过全面清查我市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情况,对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设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项目完成后,将做到权籍调查全覆盖、登记资料全完善、日常登记全规范、保障机制全落实,建立一套县乡联网、覆盖农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数据库。为人民群众“足不出乡镇”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平台及数据支撑。

  根据《浏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2号),该项工作由浏阳市勘察测绘院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包干经费7800万元,将按比例、按进度连续分三个年度支付。截止到20xx年底,总共已拨付1300万元至浏阳市勘察测绘院。这一项工作被列为自然资源大督查的六项内容之一。在20xx年度的自然资源大督查中,该项工作获得全省排名第六的好成绩,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大督查全省排名第一,被推荐为国务院表彰、列入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名单贡献了力量。

  4、储备土地开发项目成本方面的.支出

  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报批成本支出。该项支出未纳入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3亿元用于此项工作,20xx年实际支出29772.63万元,为保障国有用地需求,及时出让供应土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单位各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方面执行较好,但同时在资金投入与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我单位对20xx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的15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详见附件4。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是我单位将严格遵守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项目绩效情况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并在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时,加以吸收利用。

  二是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节约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三是我单位将按照财政局要求,对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对项目过程的管理,我们的做法是:全程由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为导向把控,合理铺排项目,把控项目进度,严把质量关、验收关,以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益,避免返工,节约财政资金使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总体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

  一是部门总体预算与决算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纳入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和追加下达了部分省市专项资金指标。

  二是虽然预算总的执行率超过100%,但是因工作进度,部分预算指标未全额支付,部分项目未在年度内完成,项目资金有结余。

  三是部分项目是上级交办的应急项目,或者由省级、长沙市级临时新增项目,不能及时纳入年度预算计划,比如一些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等,导致采购程序滞后于项目实际开展时间、决算数超年初部门预算数等问题。

  2、对绩效评价工作的了解及重视方面

  一是近年来虽然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行的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单位领导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绩效管理意识还未在全单位形成浓厚氛围,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科室,且对于绩效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也较欠缺。

  二是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了解不够全面,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够全面,绩效评价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在预算编制方面,严格遵守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针对预决算差异大的问题,我单位在以后年初部门预算中将会把储备土地开发成本支出方面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进来。

  2、在项目管理方面,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充分与实施单位沟通,把控好项目进度,单位内部之间也要做好沟通交流,做好资金审批、支付等流程管理,一是避免项目集中验收,项目实施单位提交成果后,相关科室应尽快组织验收工作;二是避免集中付款,项目通过验收后,相关科室应尽快提出付款申请;三是避免跨期支付,付款申请核准后,财务部门在项目资金指标到位的情况先应尽快完成付款程序

  3、增强领导干部的绩效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提高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八、单位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做法

  1、在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浏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单位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项目采购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立项后积极组织采购工作,尽早启动项目,签订合同后加强对实施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成果及时提交。

  三是对以前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总结经验,避免在以后的项目中出现类似问题。

  2、在资金管理及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局“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管。

  二是在预算编制方面,单位做到了较好的控制,预算金额基本符合当年资金需求。

  三是严格对照绩效管理要求,统筹协调好各业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把控好进度、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目如期实现预期目标,并积极配合财政、事务所等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

  绩效评价自评小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方案,自评得分98分,考评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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