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方案

时间:2024-05-13 17:35:42 飞宇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配送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配送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配送方案(通用10篇)

  食品配送方案 1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食品配送方案 2

  为确保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学校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学校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学校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学校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学校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学校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学校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学校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学校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学校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学校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学校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学校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食品配送方案 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xx〕100号)、营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xx〕65号)精神,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创新驱动,提高效率。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供应链等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全面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推广标准,规范发展。加快推广和应用国家不断完善的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的质量水平

  1、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冷链物流的各类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参与冷链物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依托大型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要产销地区的全流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全市冷链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改造升级或新建适应市场需求的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推广应用多温层冷藏车等设施设备。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推动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低温储藏设施。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低温快递服务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推广冷链物流信息化技术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收集、处理和发布冷链物流数据信息,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将食品冷链过程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冷链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率先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经营者信息档案,鼓励使用安全、先进的防腐保鲜技术和方法,指导和规范产地预冷(冻),引导和支持发展冷链物流产品。加强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销售、采购单位冷藏冷冻设施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温湿度规范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农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切实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1、实现价格公平。实现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列入电力用户准入名单的冷链物流企业,可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

  2、减轻税费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责任单位:国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地税局)

  适当减免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市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冰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高速通行费应免尽免。新购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减半收取。(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

  3、加强融资扶持。着力拓宽和畅通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牵头单位:金融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人民银行大石桥分行、营口银监分局大石桥办事处)

  4、保障通行便利。进一步推动降低冷链物流企业的时间成本。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冷链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为农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逐步放宽对轻微型冷藏配送货车的城市交通管制,允许其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标识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行驶,在不影响通行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就近实行定点、限时停放和作业。对正在执行冷链配送作业的车辆,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以教育警告为主,在其消除违法状态后立即予以放行;存在较轻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执行“三不”政策,即不当场罚款、不扣车、不卸载。科学合理规划和设置大型冷链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周边道路的车辆通行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公安局、路政局)

  (三)有效扩大冷链产品供给能力

  1、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扩大冷链物流食品的市场供给份额。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冷链社区终端、“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农发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媒体,加大对冷链食品常识和优点的推广宣传力度,扩大和提高公众对选择冷链食品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提升消费体验的认知度。引导公众消费理念转变,营造冷链食品的消费习惯环境氛围,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提升冷链食品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规划。各开发区、镇街、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区、各镇街)

  确保土地供应。加大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低温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用于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土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冷链物流企业,允许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首付50%,剩余款项1年内付清。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按规定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物流仓储设施属于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人防办)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冷链物流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共同推进建设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操作等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食品配送方案 4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1、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3、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4、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5、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6、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

  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7、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食品配送方案 5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街道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促进街道定点屠宰企业稳步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肉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布置要求,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从20xx年5月15日起,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其屠宰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生猪肉品实行统一冷链配送。辖区内上市销售的生猪肉品由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自行组织配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莞城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分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监分所所长黎建雄兼任。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由动监分所会同食药监、工商、公安、城管、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街道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上旬至20xx年2月29日)

  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与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签订肉品配送责任书,明确配送职责及工作要求。组织发动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配合市食品公司统一购置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制定辖区肉品统一配送方案,明确配送路线等有关事宜,并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做好配送对接。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管理人员、屠宰人员随意出入屠宰生产车间。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起)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街道初步试行生猪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求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四)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从20xx年5月15日起,我街道全面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应使用经核准的.“东莞市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专用车”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市外进入我街道销售的肉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的配送对接工作;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对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肉品冷链配送实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定点屠宰企业合格上市的生猪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无证照经营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分局:负责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农贸(肉菜)市场外无固定场所,诸如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占道经营行为。

  (五)公安分局: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生猪肉品出场质量及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冷链配送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我街道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动监、食药监、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稳定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实施成效。市场监督管理是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非统一冷链配送肉品进入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七、相关事项

  牛、羊肉品依照本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冷链配送。

  食品配送方案 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四五”期间,围绕服务农产品产地集散,提升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改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培育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具有较强市场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冷链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冷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我市肉类、果蔬、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85%、30%、85%,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保持一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布局

  1、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深入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打响定州蜜桃、定州鸭梨、定州羔羊肉等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名号。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重点镇和中心村,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合理设置田头停车、换装场地,完善果蔬“最先一公里”冷链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邮政公司、供销社)

  2、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依托我市交通优势,着力打造与消费规模匹配的冷链集配中心,畅通上游采购和下游销售渠道。鼓励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整合“最后一公里”配送资源,面向终端消费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等服务。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市乡村冷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供销社)

  (二)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1、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鼓励优势流通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以核心业务为基础、物流供应为纽带、整合上下游资源的领军型物流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定州支行、金融办)

  2、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按要求分步骤淘汰非标准化冷藏车,加强冷藏车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促进运输载器具和包装单元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探索建设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发展冷链多式联运。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一体化冷链运输。发展冷链甩挂运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探索冷藏车和冷链设施共享共用机制。加快国际陆港项目建设进度,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组织能力。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三)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模式

  1、推动商贸冷链设施改造升级。推动国际粮油食品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新建冷链仓储设施,完善流通加工、分拨配送、质量安全控制等功能,建设改造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站点,鼓励移动冷库、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广泛使用。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物流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探索发展移动冷库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租赁等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探索产加销一体化运作模式。鼓励龙头冷链物流企业、生鲜食品商贸流通企业对接上游生产和终端消费,提供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共同配送全链条一站式服务。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供应链服务,辅助生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合理安排计划、精准组织生产。支持生鲜电商、冷链物流、快递企业加强产地到销地直达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等农产品流通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

  3、培育冷链物流灵活配送方式。鼓励龙头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推广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多种形式发展多温共配。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邮政公司、商务局、住建局)

  4、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商业、电商企业等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辐射范围和消费规模。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发展,探索无人超市、智能供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公司)

  5、积极推广合作发展模式。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向农村地区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城乡物流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便民市场改造升级。优化便利店、菜市场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共享共用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6、培育冷链物流产业生态。推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等新生态、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四)提高冷链物流发展质量

  1、提高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推动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发展。鼓励企业对传统冷库和运输设备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仓储、分拣、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无人冷链仓。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交通局)

  2、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鼓励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国家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按要求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邮政局)

  (五)培育冷链物流品牌

  1、肉类冷链物流。鼓励金宏肉羊、定农肉食、杰威鹅等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加强全程温控和监管追溯,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打造冷链物流地域品牌。鼓励冷鲜肉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等流通渠道,拓展直营零售网点,健全冷鲜肉生产、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冷鲜肉的肉类消费比重,探索“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

  2、果蔬冷链物流。依托蜜桃、鸭梨、设施葡萄、辛辣蔬菜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仓储保鲜预冷设施,大幅减少保鲜药物使用。推广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等设备使用。鼓励使用冷链设施开展果蔬保鲜,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提高果蔬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流通损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乳品冷链物流。鼓励定州伊利奶业升级冷链物流设备,提高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推动企业与电商、连锁超市合作,完善低温液态奶全程冷链物流系统,规范销售终端温度控制管理。加强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建设,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4、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支持金牛药业、康博药业等企业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冷链物流要素保障

  1、加强资金、土地、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服务业、流通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

  2、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冷链仓储物流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冀中职业学校等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订单班、产业学院,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顶岗实习,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七)加强冷链物流安全监管

  1、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省出台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违规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2、创新行业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探索建立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融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广信用承诺制,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

  3、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围绕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装备配备水平。严格排查冷链产品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冷链物流发展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定州的有力支撑。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二)加强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重点工程落地,完善支撑政策,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保障方案有序实施。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引导作用,对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

  (三)优化营商环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强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提高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宣传推介一批冷链物流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典型案例。

  食品配送方案 7

  加快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对促进我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精神,适应食品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我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冷链物流运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导向,以物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重点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冷链物流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冷链服务体系,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全省物流核心枢纽和重要枢纽为主要节点,覆盖全省、衔接大型农业生产基地、中心渔港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标准齐全、全程温控、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2—3家冷链物流设备技术先进、综合运输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海南特色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全省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运输率明显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冷链物流效率明显提升,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规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根据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心渔港和鱼、肉、水果以及农产品出入境口岸等主要产地和消费地布局,统筹规划全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节点空间布局,创建进口肉类、水果等特殊产品指定口岸,拓宽口岸功能,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根据市场需求,研究确定市场规模和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快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和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热带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三级批发市场,以预冷、低温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热带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全省中心渔港、生鲜农产品产销衔接区,推进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依托马村港、洋浦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国际贸易枢纽节点,建设进口肉类、海鲜以及水果、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拨中心。依托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等城市消费地,在城市物流聚集或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长短途冷链运输有效衔接、查验与监控设施配套完善的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政府)

  3、抓好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链车辆停靠接卸设施。鼓励商场、超市和农产品贸易市场提供冷链终端存储服务。加强面向城市消费、大型住宅区的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集采购分销、冷链运输、温控仓储、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终端连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温控供应链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推广应用先进冷链装备技术。

  4、加强冷链物流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低能耗、零ODP(消耗臭氧潜能)技术标准,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大力推广新型蓄冷材料,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积极开展油气产业冷能可再生资源的'应用研究,创新制冷模式和工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5、积极发展新型冷链物流装备。推广应用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仓储智能货架、人工智能分拣和电动滑升式冷藏门以及防撞柔性密封口等新型冷链装备。鼓励发展全封闭式冷链装卸作业,支持大型冷库封闭式站台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大型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轻量化、新能源等冷藏保温车型,重点提高电动冷链运输车在城市配送的应用比例。完善冷藏集装箱供需体系,建立多式联运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加速淘汰不合规、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三)逐步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6、积极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制定与应用。在国际物流领域,特别是高端酒店食品供应与配送服务领域,鼓励适用国际或者欧盟冷链标准体系,加速冷链物流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研究。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体系,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省生产和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制定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禽蛋类、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

  7、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装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需要的地方服务管理规范。积极落实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温度控制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不断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8、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互联网+”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整合冷链仓储、车辆、货源信息等物流资源,逐步完善全程温控、货物查询、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等一体化服务功能。依托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推进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共享,促进产、销、运输线上自动匹配,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积极发展智慧冷链物流。大力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全程监控系统,实现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冷链物流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企业经营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

  10、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培育2—3家装备技术先进、运作规范、组织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产品,提供现代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11、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推进冷链设施资源共享,降低冷链物流边际成本。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全省冷链物流同城配送,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激活农村农产品市场。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餐饮企业开放冷链物流体系,提供社会化、网络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

  加强多式联运冷链设施设备在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数据交换、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无车、无船承运业务,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2、鼓励发展跨境冷链物流。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跨区域、跨境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展国际冷链物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园区,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冷藏班列”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探索开辟东南亚冷链运输航线,适应日益增长的冷链运输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营造冷链物流发展良好环境。

  13、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网上名称核准等登记制度,精简程序,优化流程,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结合冷链物流特点,将冷链运输纳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绿色通道管理,优惠收费、优先过磅、优先办理通行费征收手续、优先轮渡过海。(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查验流程,实现全省“一站式”通关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强化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14、建立健全冷链物流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作为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做好冷藏保温车辆的年度审验,明确对冷藏保温车辆及其温控、制冷设备等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并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确保温控、制冷设备性能合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15、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发挥冷链物流大数据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建立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共享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物流信息平台的作用,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6、建立冷链物流市场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依托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研究,积极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运营模式创新、网络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

  (二)制定扶持政策。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冷链物流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冷链基础设施、冷藏运输工具、物流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推广等工作。探索通过政府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4、保障冷链物流用地。对符合所在市县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责任单位: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政府)

  5、加强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开展海口、三亚城市冷链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科学配置冷链物流资源。加强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口市、三亚市政府)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6、抓好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加强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管理,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扎实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四)注重人才保障。

  7、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冷链物流专业人才优势,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培训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中层管理人员的冷链物流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冷链物流产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成效。

  食品配送方案 8

  一、起运地

  起运点:米业仓库

  二、目的地

  目的地:大重庆区域

  三、运输对象和运输量

  运输对象:

  ()生产的大米。

  运输量:

  各包装规格的产成品,预计年运输量15000吨-20000吨左右。

  四、运输方式

  要求:由于运输对象为外部客户,对于运输的时效性要求相当高,针对次日的运输量与运输客户需求作合理车辆安排。

  1、由于配送客户性质,全部采用陆路汽车运输。

  2、因产品性质为:批量小、位置分散、位置特殊对车辆限制,固主要采用小型车运输。

  3、车辆组合方式:自有车辆结合外部储运车。

  4、用车原则:先满足自有车辆再调外部车辆。

  5、针对部分集中收货的客户采用大型车运输。

  五、运输路线

  1、区域划分:

  主城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

  近郊区:巴南区、北碚区、渝北区

  外围区域:江津、璧山、永川、万州、合川等

  2、业务比重:

  3、里程设定:主城区0-40公里

  近郊区40-60公里

  外围区域按照点对点计算里程。

  六、配送业务整体流程

  1、配送准备

  基础资料:车辆信息,运输节点,客户资料,包装、驾驶员、运量。

  安检、线路安排:车辆安检,运力匹配,路线划分,监控:在途跟踪,车辆返回。

  2、配送流程

  (1)由米业运输指令下达人员提前一天将配送任务(包括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以书面形式传递给车队调度;

  (2)调度接到指令后,根据配送任务,整理线路、数量等信息安排车辆实施

  运输任务,在自有车辆无法满足任务的情况下,积极联系外部车辆,达成运输任务;

  (3)司机接到调度安排指令后及时到仓库装车,装车过程中,根据运输线路与客户距离合理安排装车顺序,依据先卸货产品后装,后卸货产品先装车的原则,同时兼顾客户收货时间节点,避免等待卸货时间过长影响其他客户的销售,对于不同收货客户产品标识区分,卸车后,送货单签收需认真核对型号、数量等,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返回后及时上交回单。

  七、配送成本计算

  根据米业全年销售目标达成15000吨的配送量。车辆购置费用:257610元。

  购置2台厢式车,一台面包车。全年配送量为15000吨,每天配送量为15000/360=42吨。厢式车载重量6吨/次,面包车载重量3吨/次,每天运输量为(2台×6吨/次+3吨/次)×3次/天=45吨。

  固定配送费用:xxx元/吨。

  【配送固定费用166774元(2台厢式车、1台面包车)/15000吨=8元/吨。】油耗成本:20元/吨。

  【以面包车计,百公里油耗为20升左右,换算成金额为20×(93#汽油元/升)=147元,即每公里油耗需xx元。按每辆车平均每天装载3吨货物,往返行驶40公里计算:×40÷3=xxx元。因单日行驶里程和货物装载量存在不确定性,所以估算油耗为20元/吨。】

  卸货费用:20元/吨

  【根据市场浮动平均价计算】

  工资成本:xxxx元/吨

  【根据三个车计算全年人工费用,司机工资144000元,管理人员工资258000元按占用车辆比重计算30%为工资成本,即工资成本为(144000+77400)/15000=元/吨】

  配送成本合计元/吨。(不包含不可预见费用)

  八、退货与零担运输计费:

  根据米业退货运输指令要求,由于退货量的不恒定、单批次量小,退货运输按照元/车次计算的标准;单次退货运输金额按照整车运输费的80%计算运费,零担运输费用按照整车运费的.80%计算。

  九、服务宗旨:

  运输作为后勤服务性质,米业配送以面对客户的态度竭力完成配送任务;为米业销售做坚实的后盾。整个成本核算前提是米业业务量的达成为基础。

  食品配送方案 9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

  成 员:

  2、监督组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食品配送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我省冷链物流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肉类、果蔬、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医药产品等物流需求,建设完善冷链物流枢纽网络,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现代化水平,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健全监管保障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为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冷库总库容达到1750万立方米,人均库容赶超全国、接近江苏浙江平均水平,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建设省级冷链物流基地15个左右,搭建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连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建成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二、拓展提升冷链物流服务

  (一)肉类冷链物流。加快皖北生猪、肉羊、肉牛、肉禽优势产区和合肥等主销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阜阳中原牧场冷鲜城、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等重点项目,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冷鲜肉生产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积极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肉类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果蔬冷链物流。依托砀山酥梨、长丰草莓、怀远石榴、怀宁蓝莓、和县蔬菜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加快果蔬移动冷库、预冷设施建设,实施宿州黄淮海物流园冷链物流基地、马鞍山和县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快递、电商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推广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三)水产品冷链物流。依托沿江、沿淮等水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冷藏、加工一体化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安庆望江县长江流域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阜阳太和水产品初加工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全链条无缝对接和安全温控数据共享,鼓励开展活鱼低温暂养、纯氧高密度冷链等配送技术创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乳品冷链物流。推进蚌埠、阜阳、淮南、马鞍山等奶业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淮南年产10万吨液态奶生产线及检测技术中心改扩建、马鞍山年产20万吨鲜牛奶等重点项目,支持牧场、奶农合作社、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等提高冷却、储存、运输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传统奶站改造升级,建设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生鲜乳产地低温处理率保持10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速冻食品冷链物流。加强滁州、马鞍山、芜湖、阜阳、蚌埠等速冻食品优势产区冷链物流基地、产销集配中心建设,实施滁州年产20万吨速冻米面食品和其他速冻食品、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重点项目,打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冷链服务链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提升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功能,积极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引导合肥、亳州、阜阳、蚌埠等地做强医药物流中心,实施亳州药王谷物流、安徽华源医药二期冷链物流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省药监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冷链物流枢纽网络

  (七)建设重点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合肥、宿州、蚌埠、阜阳、芜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聚辐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促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之间及与国家物流枢纽互通合作、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聚焦区域性农产品、食药品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冷链物流需求,建设一批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建设省级冷链物流基地15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农业大县、重点农业乡镇布局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直销等功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主城区、县城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面向商超、生鲜连锁店、菜市场及社区邻里中心、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建设省级冷链集配中心100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健全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发展移动冷藏设施巡回租赁、“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物流园区)”等。(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等“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应用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扩大城市冷链网络覆盖面。(省商务厅牵头,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建设供销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安徽省域网。(省供销社负责)到2025年,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000个、库容300万立方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十)强化冷链干支运输一体化。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运输,持续提高铁路、水运、航空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交控集团、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物流企业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完善城乡双向冷链物流通道。积极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等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扩大农村高品质生鲜消费品、高效医药产品供给。(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电商快递企业等联合布局城乡一体冷链物流网络,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创新城市冷链物流配送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促进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积极发展“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动态优化城市配送路径,提升城市冷链配送效率。(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商贸等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业务,推广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等。(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三)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支持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以及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托合肥、芜湖等地机场以及沿江、沿淮港口,发展冷链卡车航班和专线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积极发展冷链甩挂运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大力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四)畅通冷链物流国际通道。支持合肥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以及芜湖、马鞍山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发展。(合肥海关负责)依托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对接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加快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冷链物流业务。(有关市政府牵头,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大力发展面向高端生鲜食品、医药产品的航空冷链物流,建立健全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速流通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民航机场集团、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十五)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智能化。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省供销社负责)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步伐,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支持冷链物流装备制造,推广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网络货运平台集聚整合冷链物流信息,提高货源、运力等资源供需匹配效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六)支持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提高带板运输比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快轻型、微型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加快发展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省商务厅负责)推动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促进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冷库以及冻结间、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支持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加气站。(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鼓励使用绿色低碳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快发展市场主体

  (十八)培育壮大骨干冷链物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物流龙头和全国冷链物流30强企业,深入推进“双招双引”。(各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冷链服务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资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生产、流通企业开放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培育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创建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1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夯实专业服务支撑。鼓励电商骨干企业建设集仓储、分拣、集散、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冷链产业园。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开辟冰鲜、冷冻专卖区。(省商务厅负责)鼓励快递企业开展疫苗、生物医药、中医药等专业化温控供应链服务。(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发展保理、保险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发展冷链物流咨询服务业,培育第三方认证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冷链物流地方标准,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省冷链产业发展联盟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提高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省商务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

  (二十一)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相关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记录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完善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流通进行追溯管理。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优化“全报备、全进仓、全检测、全消毒、全赋码”闭环管控。(各市政府负责)鼓励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在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监测和定位管控系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强化检验检测检疫。支持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便民菜市场、冷链物流、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依托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围绕主要产销区、集散地和口岸,建设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堵住疫情防控漏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四)强化组织协调保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发展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结合发展实际,细化任务举措,推动任务落实。省冷链产业发展联盟及相关商协会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各市政府负责)

  (二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冷链物流用地出让底价、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对田头市场需要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拓宽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冷链物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探索推行冷链物流企业“一照多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调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畅通冷链运输绿色通道。鼓励各地为城市配送冷藏车通行提供便利。(省公安厅负责)

  (二十六)增强专业人才支撑。支持合肥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通过实训基地、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培养、岗位实习及建立专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培养。(省教育厅负责)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七)加强行业分析监测。定期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企业等,加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形势跟踪研判,为政策制定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参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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