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喜欢作文500字合集9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书,是陪伴我长大的知己;是教我做人道理的老师……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关于恐龙的“科普翻翻书”——《揭秘恐龙》,每翻开书里的一张立体卡片,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恐龙活灵活现地呈现出来,我就特别兴奋、激动!渐渐的,我对恐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以后,我常常一有空就收集关于恐龙的各种资料,知识越积累越多,我还开始推测恐龙的灭绝之谜……书,给了我启蒙和爱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到越来越多的书籍。例如长篇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帮助我改掉了生活和学习中许许多多的坏习惯和“小毛病”;《城南旧事》让我看见了很久以前别的小朋友的有趣成长经历,也让我看见了种种离别时刻骨铭心的不舍……每每捧起它,那首悠扬动听的《送别》就萦绕在我脑海中。书,谢谢你!你让我知识丰富,让我每天都不孤单……
我特别爱看书,有时也会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暑假的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捧着曹文轩写的《细米》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伤感不已……“哇——”我打了一个哈欠,心想:这才几点?我怎么就困了?我抓起手边的闹钟,什么?十二点了!我连忙合上书,躺进被窝里呼呼大睡。第二天,我根本就起不来,结果早饭也没吃,一整天人不在状态……看来,看书也是要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呀!可不能把时间“抛弃”了!
我想和书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保护它,让书有个家;书陪伴我,在我开心快乐时、孤单害怕时……都是它默默地跟随着我。总有人问我,该怎样提高学习能力?我认为,最好的教导不仅仅是身边的老师、同学,还有书上的点点滴滴。
我爱你,那许许多多的书!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你看着夜空天越来越黑,星星在跳舞。你看着未来起起伏伏,可实际上你自己连他的冰山一角都没有触碰过。假如你不喜欢那些演员的眼镜,大可以不去看,不去欣赏,但是没有必要去恶意评价。
当然如果你觉得出发点是好的,当你说出来和做出来对他们是有帮助的话,你可以客观且中肯的表达出来你的想法,但是没有必要让自己的想法加上棱角加上刀子让别人受到伤害。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一些黑白颠倒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总是存在着一些可爱的又善良的人。他们就好像是冬天荒芜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皑皑白雪,就好像是春天里的一抹春风。
那么温柔的存在。
假如有一天我也去看了演唱会,那么我想我看的演唱会一定是华晨宇的。因为他的演唱会是真的非常值得的,那一种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对于什么样的舞台,他都是专注认真的唱好每一首歌。
在他看来,作为歌手唱歌不仅仅是说出来唱出来而已,在他看来也是一种表演。
因为当你在听他唱歌的时候,你不得不去看他的表演,因为视觉和听觉上是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感官。有很多刚进入粉丝群的人说听他唱歌简直是太震撼了。
我想我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认同。因为我听他唱歌的感觉是完全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每一个人自由,每个人不同的认知。
但是我想我会喜欢到底。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壹
面对摊开的同学录,看着上面的问题:你最喜欢......你最不喜欢......我想了半天,挠着头对笑得像花一样的同学说:“我可以只填不喜欢的东西吗?”“为什么?”“喜欢的太多,写不过来,不喜欢的倒是很明确。”这倒不是我太刁钻,只注意惹我讨厌的东西,而是碰到的事物十有八九都是喜欢的,小小的两行怎么写得清楚?
贰
现任同学对我的评价:腹黑、毒舌、人格分裂......不管我喜欢还是不喜欢,大家都这么讲,上初中以后,大家很不客气,爱憎分明,像我这样模棱两可的人,被冠以“墙头草”之名也不为过——我喜欢还是不喜欢你们不都这样叫吗?我要学会“innerpeace”,虽然我不是大侠,也不喜欢大侠。喜欢或不喜欢是一个人的主观感受,如果理性的话,应该不拒绝在原则之类的事情。可惜的是,即是我不对草莓过敏,也无法忍受任何与草莓有关的东西——包括粉粉的颜色。
叁
喜欢的东西多于讨厌的东西,有助于在这个世界上更愉快的生存,讨厌的东西太多,看谁都不顺眼,这个世界看你也不顺眼,“我想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是命运的手更长”,我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感官,无权强迫别人的想法,喜欢或不喜欢,对于自身而言可以说了算,从某种角度而言,还是喜欢比较好,至少能让你的心态平和一点。而不喜欢的观点一旦根深蒂固,就很难消除,终于成为了心上的毒瘤。
结语
喜欢或不喜欢,那玩意儿就在那儿不离不弃,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看待它,对于双方都有好处,以免心里梗着刺。喜欢是向上的绿箭头,不喜欢是向下的红箭头,我们的心情随它而动。
自己选吧。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我喜欢作家秦文君,只要瞄一眼我的书架就知道了。最好的书架、最好的层次,显眼地摆着秦文君的书:《花香文集》、《男生贾里》、《女生贾梅》、《小丫林晓梅》、《小鬼鲁智胜》、《宝贝当家》、《闪亮的萤火虫》……每本书,都包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皮。几年过去,从孩童到少年,我对秦文君作品的喜爱与执着依旧没有改变。
初识秦文君,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张老师推荐我读秦文君的书,并借给我一套“小杜脐”(秦文君的系列小说),真的很好看。现在,虽然内容有些模糊,不过小杜脐奶奶经典的一句话“钞票只是印得花花绿绿的纸”还记得。自从看完那几本书以后,我又在新华书店淘到两本“小香咕”系列的书,从此开始了“秦迷生涯”。
那时候,为了饱读秦文君作品,每次去书店都央求妈妈多买几本,于是,“新家族”成员越来越多。回到家里,我看到一半就搁下,妈妈问:“怎么,不好看?”我的回答如出一辙:“不!舍不得看,看光就没有了。”
开始的几本书,被我看了N遍,还一再推荐给妈妈。我就是喜欢它们,既生动,又感人,有时读着读着会流下泪来。我有一千个理由喜欢秦文君,欣赏她的作品,欣赏她的才华,欣赏她的气质!
妈妈曾经说,你不要总盯住一个作家,也可以看看别人的作品。我开始读其他作家的书:孙幼军、黄蓓佳、陈丹燕、汤素兰,再去读莫泊桑、欧·亨利……当我从沉醉中抬起了头,再读秦文君的作品,我依然觉得她的书独具魅力!
我多么佩服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啊!她的作品的魅力无穷而且永恒,何止是对于我,我喜欢她,就是喜欢她!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一直不喜欢喝白开水,因为它的无味,因为它的苍白。
感冒了,朋友说,多喝白开水吧;我说,我不喜欢喝无味的东西;朋友说,还是要喝,喝多了,就有味了。
于是,一个下午,我喝了六杯,一为身体,二为那句话。
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杯一杯的续着,突然想,我的生活可不正是这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吗?平淡的生,平淡的活,一点点的走过已近四十年的岁月。无数个平淡的日子,犹如蜷在一杯杯温吞的白水中,把所有的时光,浸泡的发白,聊无生气,但却柔和幸福。
抬头看看,天空亦然蔚蓝纯净,白云亦然静静飘动。秋风轻轻的拂过面颊,恰似飞鸟的翅膀,剪落一阵阵冰凉。远山的树林已经褪去了华丽的色彩,只剩下了片片的枯黄和淡淡的萧瑟。身旁的河水安静的行走着,没有一丝的波澜,似乎在等待着温度的凝固。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淡淡的感觉。喜欢仰望这头顶的蓝天白云,喜欢眺望这远处的枯黄萧瑟。喜欢凝视这身旁的平静流水。它们就是生活的气息、它们就是生命的轮回,这些淡淡的一抹远胜过喧嚣的姹紫。
爱,无论何种,也许都是要淡淡的.好。就象这白开水,多了,久了,就有味了。一句淡淡的问候,一个淡淡的微笑,也许就会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溢满你的心头,侵蚀你的心底。
而现在,就着这杯淡淡的白水,我在淡淡的想着你。想着过去的点点欢愉,想着现在的举止神情,想着未来的丝丝记忆。生活的画卷总在永不停息的描绘着,落下的泪和展开的笑,都是那淡淡的色彩。
恍惚间,一个下午,就着这六杯白水,就这样淡淡的逝去了。
而我,却突然喜欢上了这白开水。
因为淡淡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好的生活;因为淡淡的味道,也许是最纯粹的味道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如果要我选出一天中最好的时辰,我一定会选择七八点左右的晚间时分。
在这个时候,我往往刚吃好饭,慵懒地在沙发上坐好,整个人都心满意足了。然而有一天,母亲却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来,一边说着:“你出去散会步啊,别整天不动。”一边把我推出了家门。
我走下楼梯,对平白无故被赶出来一事感到有些懊恼,而当我吸入户外的第一口空气时,这种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空气带有一丝清凉,吸入肺中的那一刻让人神清气爽,仿佛才嚼过几片薄荷叶。我在门口驻足了几分钟,随即便踏入夜色中。
突然感觉,晚间时分小区才真正活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就连我这个刚吃过饭的人也想尝一尝,伴随着此香味的还有愉快的交谈声笑闹声,奇怪的是,很少有纷争声出现,大概晚间就是这么一个让所有人放松的时段。我继续前行,来到大片灌木前,那一声声猫鸣告诉我,晚间也是它们活跃的时间。早有好心人摆放了装有猫粮的锅碗瓢盆,四五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狼吞虎咽,我走进些他们也不跑,反倒亲昵地舔舔我的鞋。
再往前走就是小区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眺望卢浦大桥,上面车水马龙,红色的车灯,昏黄的路灯,连成了一条不曾终结的我。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忽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大喊一声:“生活真是美好啊!”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情一一叙述,感觉快乐像个气球一样充盈了心间。
喜欢晚间,是晚间时分人们的千姿百态让我明白了平凡生活中最普遍又最为伟大的美。
喜欢晚间,是因为晚间时分的空气,人们,猫咪,车流……都那么出彩地点缀了这个世界!
喜欢作文500字 篇7
说到萌宠,可能会想到猫、狗、小鱼、乌龟等家养宠物。
我从小就喜欢狗,每次上街看到狗,不管是大是小,我都会不自觉的说出:好可爱的狗狗。记得后来爸妈看我很喜欢,就带我去了狗市,但是在那里看了一圈都没有喜欢的。在快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只金色的小家伙在笼子里跳啊叫啊,好像在说:“别走,别走,回来,快回来。”我当时不知为什么,拉着爸爸就走了过去,一走近,那小家伙跳得更欢快了。一看它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发亮的金色毛发,两只小腿跟上了马达一样不停地蹬着……就这样,小家伙第一次来到了新家。我爸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英文名“Leo”。
它每天和我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耍一起闹。和我们一起出去,去山区,去溪边,去森林,去公园,就这样整整陪了我三年。我把它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甚至把它当成了我弟弟看待。但是在三年前,它因得了种病,为了不让它舔药而拍了它一巴掌,但不知为什么,它一下子就跑了,我在后面拼了命的追,但是追着追着它就没影了。我以为它过一会儿就会自己回来,但是并没有,它并没有回来。往后的日子里我都在想,它有一天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但是我等了三年,即使我又养了一条,但是我还在等。
因为Leo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家人,所以它陪了我三年,我也等了它三年。这也是一种还的方式吧,但我现在还是忘不了它……
喜欢作文500字 篇8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它就像一个知识宝库,让我懂得更多的科学知识。它又像一本图画大师,给我带来了身临其境的画面,它更像一位生活安全老师,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的生活常识。它不仅让我学到如何去面对自然的突发状况,而且让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威力,它就是《自然灾害》这本书。
说起这本书它已经在我的书架上呆很长时间了,本来我也不是很想看的,我总认为这本书就是通常的说一说有哪些的自然灾害,会造成怎样的情况,等等一系列的知识。肯定没有那些科普类的书籍有趣好看,可当我打开它的时候,却这么吸引我的眼球,故事内容竟然这么的生动,所以我就开始沉迷于这一系列的书了,它不仅好看,还像把我带入了科学的讲堂,学到了许多知识。
这里的其中一篇就叫云的打架——雷电,在这里介绍了产生打雷闪电的原理,那么你们知道是谁通过实验证明了闪电也是一种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吗?他就是美国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所以说这本书里的知识面还是很广的。
这里面的图画画的是多么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就犹如在这书里面经历了这些精彩的事情,有的画的非常夸张,就如在画龙卷风的时候,把那些东西画得非常细腻,非常的逼真,大树被连根拔起,村子里一片狼藉,这可怕的龙卷风到处肆虐,人们落荒而逃,而且里面还有一些真实的图片,可真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有时候我还真感觉到在跟他们谈话,还参加了他们的队伍中呢。
这一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里面的内容与图画真是让我铭记在心。
我们不仅要看那些名著类和文学类的书,还要看这些让我们懂知识科学类的书才行。
喜欢作文500字 篇9
当迷人的晚霞开始装点天空,夜幕降临,黑暗吞噬大地。喧Y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一阵寒风卷起了路边的落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个时候,教堂里传来十二下清脆的钟声,已经是午夜了。我漫步在这冰凉的马路,耳机里播放着《夜的第七章》,忧伤的旋律在黑暗中蔓延。黑色的墨燃烧了香……
我喜欢夜,尤其是暴雨的夜,当灰色的雨幕笼罩大地,到地面都变成了银色的玻璃。夜的雨哗哗地下着,以雷暴为主打。闪电的火光照亮了每一幢大楼,每一个角落。此时此刻,夜的黑暗完全淹没在这耀眼的弧光之中。然而,随着每一声霹雳,大地在震动,脚下的砂砾都在跳动。我就喜欢它那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对于我来说,深沉的夜——我的偏爱。没有激情,只有沉默,只有忧伤,它有一种沉毅的性格。
月亮在屋顶上撒满了霜,萤火虫都不动地停聚在夜空,点亮了宇宙。清爽地微风从脸上扫过,扫过森林,扫过树梢,又是一阵风吹落叶的声响,赶走了沉默和忧伤。在这样的夜景之下是很适合灵感突发奋笔写作的。望着屋檐下一大片波浪起伏的野草,突然,黑夜长空中流星划过,一道灵感从天而降,仿佛得到上天的明示,下笔如神,那时是何等的高兴。
许多人都认为,夜代表着恐惧、黑暗和幽寒,所以他们都追求白天和光明。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已经失去了对黑夜的毫无畏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24小时光明的世界。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静穆而又草动的夜,因为只有在夜里才能令我思维清晰,灵感呈现,只要没有那灼热的阳光,令人目眩。
所以,我更喜欢夜,无论是春夏秋冬,直到破晓,直到一道霞光穿破云层散解黑暗,一声鸡鸣打破所有沉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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