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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书

时间:2022-12-04 14:14:14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补充协议书(集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补充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充协议书(集锦15篇)

补充协议书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下列土地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一、租赁地址:甲方将位于花都区cini镇jiyi村内地名为“三十亩”前本社综合楼边的三角位置剩余部分(祥见原合同附图)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租地用途及数量:该地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租赁年限:租赁期由本补充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与原合同租赁年限一致)。

  四、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金先交款后使用,年租金为 万 仟元整(¥: 元),租金在每年的九月份,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下一年的全年租金。

  五、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自协议签订生效起,土地使用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在租期内乙方可以在本块土地进行建设、生产及其它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干涉。

  2、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租金,如逾期交纳,乙方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3‰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六个月乙方仍未支付清所欠的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在经营范围内的商户进行规范管理(如不占道经营、不把车辆杂物乱堆乱放在村道、做到门前三包等)。

  4、租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经营手续。

  5、在租期内乙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水费、税费、电费等)。

  六、在租赁期内,如遇到国家征收该租赁地块时,土地补偿无论何时都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补偿款全归乙方所有。

  七、如只征收一部分,按征收部分的面积相应减少租金。如三角位置建筑物被政府行为或有关部门拆除,本协议终止。如遇不可抗力,使到三角位置无法经营,本协议自动终止。

  八、租赁使用权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租赁使用权终止后,乙方在该地上所承建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不得人为破坏,并在租赁期届满后7天内将上述设施交付给甲方。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入诉讼解决。

  十一、协议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由违约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可终止协议。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后另作协议,与本协议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后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及赤坭镇会计中心各存档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押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同意此出租方案的家长签名:

  甲方所在村委(盖章)

  20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书2

  甲方(全称):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因乙方新购置一批自卸车辆,甲方应保证乙方土方总运量,不低于_______方。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工,每天补偿车辆误工费500元。具体包括:

  3、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住宿通水通电,如断水断电超24小时,乙方无条件停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天气及路况达到可开工的条件,甲方无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节假日、双休日或者银行出现故障和特殊情况可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过48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施工工地内有人发货、验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够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7、付款方式及价格按原有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新标段,价格另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承包甲方____________型湘a___________车的车辆全承包

  经营合同,经协商现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乙方每月8号前交清当月规费,月上缴规费甲方按_______________考核,(不再享受合同约定的轮胎修车

  补贴)。

  二、乙方每月8号后交清规费,甲方按合同规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考核,不享受修理费、轮胎补贴,并收取资金占用费500元。

  三、需向公司借支的,每次收取资金占用费200元,在当次借支中先扣后付。原则上不允许借支,只借支一趟出车费用,趟结趟清。

  四、乙方账面余额未达到合同约定应缴押金额,每月扣3000元补足押金。(每次报帐先付清规费,归还当趟出车借支,扣除应缴押金后再结算支付现金)。

  五、乙方帐面余额已达到合同约定应缴押金额,每交报帐趟结趟消,报帐单司机收入全额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承包甲方的车辆,由乙方对车辆承担全部维护责任。凡车辆被盗、被抢、灭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全承包甲方的车辆,绝对服从甲方经营运作需求,按时报班,进入专线、环线运输。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每月参与专线、环线运输不少于三个班次,每次违调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一个月内未参与专线、环线运输,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书4

  一﹑发生下列问题时,甲方业主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押金,并由乙方按月租金的壹倍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应于解除之日起在7日内搬离。情节严重者乙方应视甲方业主的实际损失情况向甲方业主支付补偿金:

  1、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将房屋进行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作为非居住用途进行使用或从事非法活动时。

  3、在租赁期内乙方擅自拆除﹑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内部的电力管线﹑上下水﹑消防等系统和设备,以及装饰﹑家电﹑家具等。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妨碍其他租户或者业主正常居住。否则,经其他业主或者业主投诉2次后,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二﹑其他条款:

  1、乙方在租赁期内注意防火﹑防盗和租赁房屋内任何部分的卫生的保持,附属物品的安全使用等。如发生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乙方访客行为的怠慢而未进行预先防护等而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地对甲方业主的.房屋或附属物品造成损失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业主进行索赔。

  2、经甲乙双方及中介3方共同确认,乙方系拥有自有房屋的非拆迁户。

  3、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如该房屋遇政府征用﹑征收﹑收购导致拆迁﹑腾空房屋及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时,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业主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并且对拆迁款等的分配不表示任何异议并不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

  4。在租赁期内的采暖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热部门进行缴纳。如不需使用采暖设备时,乙方要在采暖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业主。甲方业主会通知供热部门进行停止供热的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因停止供热等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担。如过期未缴或擅自拖欠采暖费等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甲方业主有权对乙方提出相应地赔偿。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中介机构: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5

  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签署《租赁经营合同》(下称“合同”),现双方拟对合同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1.关于租赁铺位的调整

  1.1合同原第[]条约定:甲方将位于中国上海南京西路993号的“向阳993商场”第[]层[]号铺位及其设施交由乙方承租经营。该承租面积为[]平方米。

  1.2现将该条变更如下:甲方将位于中国上海南京西路993号的“向阳993商场”第[]层[]号铺位及其设施交由乙方承租经营。该承租面积为[]平方米。

  2.关于租赁期限的调整

  2.1合同原第[]条约定:该租赁单元的租赁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起租日按照乙方发出的《入驻通知书》上载明的计算方式计算,该铺位租赁期限到期日相应调整。

  2.2现将该条变更如下:乙方实际起租日为[]年[]月[]日,租赁期限截止于[]年[]月[]日。

  3.关于承租费的调整

  3.1合同原第[]条约定:

  3.2现将该条变更为以下第种:

  3.2.1甲方按每月人民币[]元收取承租费,当乙方的月营业额超过人民币[]元时,甲方按该月营业总额的[]%收取承租费。乙方的每月承租费由甲方从乙方当月通过甲方流转的营业额中直接划扣。

  3.2.2甲方按乙方月营业额的[]%收取承租费。

  3.2.3甲方每月收取承租费人民币[]元。

  4.关于管理费的调整

  4.1合同原第9.1条约定:商场管理费自甲方指定的进场日起,第一年按承租面积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2.15元计算,即承租期首年每月合计人民币[]元。

  4.2现将该条变更如下:商场管理费自甲方指定的进场日起,第一年按承租面积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算,即承租期首年每月合计人民币[]元。

  5.关于商品品牌的调整

  5.1合同附件C《铺位用途及营业时间》中的约定,乙方经营的商品品牌限为:

  5.2现乙方经营的商品品牌调整为:

  5.2.1如增加商品品牌,原约定的品牌保持不变,增加的品牌为:

  5.2.2如减少商品品牌,除减少的品牌外原约定的品牌保持不变,减少的品牌为:

  5.2.3如变更商品品牌,除变更的品牌外原约定的品牌保持不变,

  变更的品牌为:

  变更后新增的品牌为:

  6.其他

  6.1除以上内容进行调整外,合同其他条款不作变更,仍按原约定履行。

  6.2本协议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腾联(上海)物x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补充协议书6

  甲方: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_____)”,系指座落于__市__区__号的房屋。

  2、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3、《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_

  女方:_

  __年__月__日

补充协议书7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一)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

  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签字): (签字):

  二○○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连云港机场室外工程绿化施工及养护订立本补充协议,绿化工程养护、付款皆参照本协议执行,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养护 养护期定为2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

  (1)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2)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100%以上,管理标准与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求管理至达标为止。

  (3)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并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

  (4)甲方按批准后的养护管理方案不定期对养护情况进行抽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交付验收。

  二、结算办法

  (1)结算采用定额执行20xx年江苏省计价表,下浮率参照如下公式执行下浮率=【1-(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暂定价-预留金)/(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暂定价-预留金)】×100%,如材料价格为甲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考察确认价格,则执行考察确认价格不下浮。

  (2)因现场工程变更较多,工程量按实决算,一切工程计量由监理单位现场计量并经项目管理单位及甲方认可后签发工程量签证,竣工图最终以签证为绘制的依据且须由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甲方共同签字认可,竣工图是决算的最终依据。

  三、绿化付款

  (1)绿化工程经竣工验收后付绿化暂定价的50%。

  (2)工程竣工结算后付至绿化结算价的60%。

  (3)第一年养护期到期后付绿化结算价的20%。

  (4)第二年养护期到期后付绿化结算价的20%。

  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四、本协议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书9

  甲方:鹤岗市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施工协议书。

  一、 鸿福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30361㎡,小区建筑物总面积118959㎡,总投入施工资金约16037.4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 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 甲方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 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达到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 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 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同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 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鹤岗市xx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xx有限公司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补充协议书10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就本工程的施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号,下称原合同),为了便于工程顺利施工,双方同意对原合同补充如下:

  1、由于原预算造价未包含大石挤淤,因此需要增加大石挤淤约______万立方米,造价约______万。

  2、由于存在土方缺口,因此需要增加回填土方约____万立方米,造价约______万。

  3、原合同第____页第81.1款变更为:发包人每月15号前,按上月完成工程进度的80%并扣除该期进度30%的工程预付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当工程款付款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款。

  4、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单位;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书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合同号为: 的《购销合同》(以下称原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第5条验收办法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说明。

  一.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原协议内容:第5条 验收办法:原厂标准。

  就原协议第5条的补充部分:

  5.1由于实际生产需要和货物本身特性、生产、运输、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实际到货数量与货物原计划会有落差,故货物数量应按实际交货重量计算。

  5.2双方货款以发货金额为准,遵循多退少补原则。

  5.3增值税专用 的开具以实际发货数量及规格为准。

  二.其它事项说明:

  双方发货完毕,可以按照此补充协议中所补充事项出具货物调整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的货物调整说明,与编号为的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编号为的《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书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建房协议书》。目前该协议已经执行到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38.5万元,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手续的扫尾阶段。为将扫尾阶段的三项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字生效当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万元),同时,乙方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二、乙方应尽快把交付给甲方的房屋办理好产权人为陈铁强的国土建房证、房屋产权证书,并将产权证书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房屋建房证书(建房证)当日或第二日将余款叁万伍仟元(¥3.5万元)交付给乙方。

  三、本补充协议须由产权登记方陈铁强、房屋地基卖方、姜畲镇泉塘村胜利组法定代表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并在甲方付完至叁拾伍万元给乙方,本协议书才能生效。

  四、作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所签《建房协议书》的补充,本协议书与《建房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两份协议书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均以本补充协议书的规定为准。

  五、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所签订的《建房协议书》内第三款第六条:在国土部门超建房面积问题,由乙方负责经济费用,甲方不负责经济费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见证人:

  乙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13

  男方:______,男,197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女方:______,女,197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______。

  男女双方与______年1月24日办理离婚登记,现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______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的共有份额归男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分割协议书内容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在双方签字即生效。

  男方:女方:

  见证律师(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____年3月16日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乙方要求,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诺给甲方承包期沼气使用费每亩补偿500元,84.735亩土地总计人民币42367.5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二、原合同期限变更为:承包期为20年。即20____年3月16日开始至20____年3月15日止。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租赁,并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继续租赁合同。

  三、其它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四、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愿自觉遵守履行。否则,愿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司法所、村委会存档。

  注:因甲方户多,本协议由村委会负责复印好发放到甲方各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书15

  甲方:胡,男,一九xx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程,女,一九xx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二○xx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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