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品买卖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1.产品名称:三星9100(GAA );产品品种:直板手机、3G手机,智能手机,时尚手机;产品规格:手机尺寸:12
5.3215;6
6.1215;
8.5重量:11
6.0g颜色:黑色,银白色,白色,粉色数量:300价格:每部3200元、总价:960000元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由乙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20xx年____月____日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五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手机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方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35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____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
1):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1份。购货单位(甲方):广州XX公司(公章)供货单位(乙方):河源XX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215; (公章)法定代表人:215; (盖章)地址:215;地址:215;开户银行:广东XX银行开户银行:广东XX银行帐号:...............帐号:...............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订起草理由:根据《民法典》
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同时,合同的订立,要保护双方的利益,体现了公平的原则、自由原则。买卖合同篇10出卖人:(简称甲方)买受人:(简称乙方)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 ”
EX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
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____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20xx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自办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应于215;20xx年215;____月215;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约%
元(大写)。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约定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并将所有用于购房的银行借款委托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贷款期间,乙方负有向其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按时还款的义务。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购房款的215; %:215;元(人民币:;
(2) 215;20xx年215;____月215;____日前支付购房款的215; %:215;元(人民币元整)。
(3) 215;20xx年215;____月215;____日前支付购房余款的:215;元(人民币:215;元整)。
五、对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
1、交付时的房屋为清水房、现房。买受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已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时不得对房屋的外观质量、装饰装修标准、配备的设施设备、坐落位置等提出异议,双方以现状进行交付。
2、在乙方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前,甲方有权抗辩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请求: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购房款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银行按揭不能办理给乙方造成装修等损失。
3、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无须一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无论甲方的通知在客观上是否能够送达乙方,乙方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届满前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逾期未来办理,则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手续的交房最后期限届满日,视为甲方的实际交付之日。乙方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风险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时,应对合同下商品房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钥匙,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
6、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商品房质量有异议的,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双方有争议的,由乙方委托____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机构出具书面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7、关于节能的约定:因本项目于20xx年开始修建,故不适用于合同正本的
第十七条关于商品房节能措施的规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
(3)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原因的。
六、对商品房交付的补充约定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进行装修,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对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充约定乙方的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项目房屋分户房屋产权办理完毕后____日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原合同
第十九条约定执行。
八、对地下停车场的补充约定该商品房地下停车场由甲方修建,其面积未纳入公摊,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单独出售或者出租。
九、对联系方式的补充约定双方的通讯方式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为准。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其负全部责任。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由于一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对方不能将有关通知送达变更方的对方通知放出之日视为已通知变更方。双方同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房屋所在地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和到物业现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出卖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乙方时,电子邮件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乙方,乙方不得以网络故障未能收到为由将责任转嫁给甲方。甲方采取特快专递方式联络乙方时,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甲方采取挂号信方式联络乙方时,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
十、对解除合同的补充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除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额10%赔偿对方损失。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2、一方根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合同事项发生之日起1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3、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从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到____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可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上述约定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到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手续。同时,在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时,如果按照相关规定须按照总房价款缴纳营业税等税费的,则由违约方承担该部分税费,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如果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甲方在单方面到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手续时,有权从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十、其他
1、甲方签章的财务专用收据是唯一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如有冲突或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及附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买卖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旧货名称、货款 编号
旧货名称
规格型号
外观特征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货款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二、旧货要求:赃物物品、来历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其他物品不得从事交易。
三、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旧货质量应符合第_______项要求。
1.旧货应符合《旧货品质鉴定标准》(sb/t10398),确保原有基本使用功能。
2.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要求。
四、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买方自提;(_________)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_________承担。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旧货所有权自(交付/_________)时起转移,旧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所有权转移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辨明旧货品质,符合第三条的质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时间:双方约定以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货款。
1.买受人验收后当场支付全部货款。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3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今甲方与乙方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前款_________元。
余款_________元。
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4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唐xx,男,汉族,1950年2月16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浙大北路116号4号楼502室。
委托代理人:徐越,xx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晓明,xx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花园a座2单元4层2号。
法定代表人:云xx,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汪xx,xx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傅xx,xx君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申请再审人唐xx与被申请人xx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汇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省xx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作出(20xx)湄民初字第597号民事判决。唐xx不服,向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6日作出(20xx)遵市法民三终字第166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xx省xx县人民法院重审。xx省xx县人民法院重审后,于20xx年2月24日作出(20xx)湄民重字第13号民事判决。唐xx不服,向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1日作出(20xx)遵市法民三终字第239号民事判决。唐xx仍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xx年12月5日作出(20xx)黔高民申字第477号民事裁定,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唐xx及其委托代理人徐越,被申请人联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汪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xx年4月1日,唐xx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1、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由联汇公司退还唐xx购房款753617元,并支付违约金7563.17元。 联汇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1、由唐xx继续履行合同;2、由唐xx支付未付的购房欠款90000元及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款项时止(截止起诉日违约金为1719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唐xx承担。
一审查明,20xx年8月8日,唐xx与联汇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联汇公司将其修建的位于xx县xx镇“茗城峰景”4期3幢山景庭2单元16层1号住房卖给唐xx,该房建筑面积129.96㎡,套内面积107.3㎡,房屋总价款xxxx元;购房款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为:20xx年8月8日支付xxxxxx元,20xx年10月1日支付xxxxx元,20xx年10月1日支付xxxxxx元;房屋的交付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该合同还对逾期付款、逾期交房及违约金等事项进行了约定。20xx年8月8日,唐xx通过原xx县农村信合银行转账支付给联汇公司350053元。该收据的收款方式:转账(信合),收款事由:1期车库、4期首付款。20xx年1月17日,唐xx向联汇公司支付140000元(其中现金xxxx元,转账1xxxx元),收款方式为:转账加现金,收款事由为:四期房款。以上两笔款项唐xx提交有关转账的证据材料。唐xx另外向联汇公司缴纳了现金xxxxx元的会费。另查明,唐xx在20xx年8月12日还与联汇公司签订了另外一份购买“茗城峰景”1期20号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为xxxxx元。购房款的付款方式为:20xx年8月12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
一审认为,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及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之规定,双方于20xx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购房款的支付金额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唐xx认为,编号分别为0002346、0002359的两张收款收据(金额分别为xxxxx元、xxxxx元)是唐xx之妻杜德智于20xx年8月8日交付的现金223564元,加上会员费20000元和认购定金xxxxx元(编号分别为0001898、0002003、0002019的三张收款收据)形成的;联汇公司认为,编号分别为0002346、0002359的两张收款收据(金额分别为244309元、19255元)是收款收据为xxxxx元(编号为0002448)拆分而来。唐xx所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不能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其理由:1.20xx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及期限为:20xx年8月8日支付244309元,20xx年10月1日支付140000元,20xx年10月1日支付90000元),唐xx即在20xx年8月8日就支付了573617元{(350053元(转账)+(244309元-40000元(会员费和认购定金))+19255元=573617元},大大超出了唐xx购房的总价款;2.20xx年8月8日唐xx就支付了244309元(首付款)和19255元(代收费),履行了合同义务,又在当日转账支付了350053元,唐xx不能说明理由;3.唐xx诉称交付的现金223564元,现金来源是华峰水泥厂收取的他人购买的水泥款,但唐xx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4、唐xx提交的编号分别为0002346、0002359的两张收款收据(金额分别为xxxxx元、xxxxx元)载明的收款方式是转账(信合),而唐xx诉称交付的是现金223564元(其余为会员费xxxxx元和认购定金xxxxx元),唐xx未提供与该收据中载明的收款方式(转账(信合))相一致的信合银行转账记录的证据材料;5.如果截止20xx年1月17日前唐xx已向联汇公司交纳了613617元,已超出购房总价,那么在20xx年1月17日又向联汇公司交纳了xxxxx元,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第二期付款义务,唐xx不能说明理由。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对唐xx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联汇公司退还其购房款753617元,并支付违约金7563.17元的诉讼请求,因唐xx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和陈述,应不予支持。
对联汇公司的反诉请求,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唐xx在20xx年8月8日向联汇公司支付xxxxx元、20xx年1月17日向联汇公司支付xxxxxx元以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唐xx向联汇公司缴纳了20000元会员费后转化为购房款的事实,予以确认。因唐xx提供的20xx年8月8日向联汇公司支付350053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一栏,载明了:“茗城峰景1期车库,4期首付款的内容”,且双方对唐xx购买了联汇公司所修建的“茗城峰景”1期的车库这一事实不持异议。联汇公司辩称将唐xx转账的xxxx元拆分后剩余的1450元和唐xx缴纳的20000元会员费转入唐xx购房款(唐xx购房总价款518103(包括代收费20207元)=唐xx转账支付给被告联汇公司的xxxxx元+唐xx缴纳的xxxxx元会员费+唐xx缴纳的xxxx元会员费+唐xx转账xxxxx元拆分后剩余的1450元+按揭xxxxxx元+代收费20207元),虽然联汇公司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谨慎,导致其重复开具收款收据,但其辩称符合情理和事实。故该笔金额中所包含的属于本次房屋买卖合同的金额,应为双方在20xx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2款中载明的“20xx年8月8日支付房款244309元”的首付款金额,对联汇公司要求唐xx继续履行双方于20xx年8月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买卖合同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四)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方定于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二)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一)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二)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一)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二)乙方是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
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买卖合同6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园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_____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_____%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
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_____%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
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 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 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买卖合同7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商品买卖合同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愿意讲起享有所有权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三条 购车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构成款。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购车款的当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有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讲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转条 甲方承诺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 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 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品买卖合同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长期购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相关产品的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
甲方每次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应在甲方每次实际下达的货物订单上予以明确,订单须经甲方授权购物经办人签字确认。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合法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制造商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三、交货
1、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货: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和收货人员(同一地点可指定两名收货员)祥见下表:
2、甲方须在每次下达的订单上明确该订购的物品所对应的具体收货地点:如新增收货地点,甲方须同时在订单上明确新增收货地点的指定收货人。
3、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在甲方每次下达订单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所购货物送至甲方;对非常规商品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的送货时限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4、甲方对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送达的货物,在验收无误后应以单位盖章或指定收货人签名的方式在送货单据上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因此导致的交货延误及重新送货发生的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重庆市区免费送货的具体范围,以及对免费送货范围以外的收费标准,按乙方网站上公布的配送服务条款执行。乙方对其配送服务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四、最低月平均采购额(整机类除外)
甲方在乙方的最低月平均采购额为低平均采购量,乙方有权要求变更合同,重新确定双方的交易条件。
五、开票、付款:
(一)开票:双方同意选择如下(请选择填写A、B方式)开具货物的发票:
A、逐次开票,即乙方每次送货至甲方时,同时送达该次送货所对应的货物发票(如发生退货,则应同时调整发票内容)
B、具体做法如下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当月交易情况的《对账单》供甲方核对:如双方对《对账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甲方原始订单、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等资料进行核对。
(2)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甲方应以单位盖章或甲方授权购物货物经办人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及时反馈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开具当月甲方所购货物的发票,并在次月月初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给甲方。
(二)付款:
1、乙方同意,甲方在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享有的付款期限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天,即在乙方开出发票后天之内甲方应付清乙方以开具发票所对应的货款。
2、乙方同意,甲方在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享有的货款信用额度(即乙方对甲方的赊帐额度)为(请填写:现金、支票、银行划转、银行汇票等)
六、安装、验收、退换货:
1、对初次使用前需安装调试的产品,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及技术咨询。
2、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甲方应当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安装、运行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验收,甲方当场不作验收的。视为验收通过。
3、如乙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又不存在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甲方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等问题,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4、如乙方所交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而甲方表示可以接收,则双方以按质论价的原则重新确定相关货物的价格。如甲方不愿意接收,应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由于甲方错填送货地点、收货人姓名,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未按双方商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接货等原因产生的额外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在产品保修期内按照厂商提供的产品保修卡内容执行:保修期过后的故障或在保修期内不属保修范围的故障,酌情向甲方收取修理费。
2、甲方对所购产品自行进行安装、修理、附加其他设备所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3、乙方其他售后服务内容按服务实际发生时乙方所公布的详细售后服务执行;乙方对其售后服务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八、免责条件、违约责任:
(一)免责条件:
因所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因素导致任何一方的履约不足或不能履约的,双方彼此均不承担责任,单履行不足或不能履约方须及时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对方损失。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一日按逾期交货部分期总值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罚金。
2、甲方在规定付款期限内不能及时结清货款的,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付款期限、货款信用额度等待遇,乃至停止向甲方供货,并对甲方所欠货款每逾计罚1‰滞纳金
3、如甲方以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项下具体的订单)向乙方订货之后又中途提出退货,甲方应按退货部分相应货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商品买卖合同10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规定,现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
一、本物业已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或经物业所在地__________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号:)。
二、物业管理企业对下列事项实施管理与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含附属配套)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秩序(清洁卫生、道路交通、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维护和管理;
(五)房屋装修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则上不约定具体时间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1.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1)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明示;
(2)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3)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4)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5)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6)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7)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第三方;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1)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4)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因处身原因造成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一)物业买受人应承担下列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并按时缴纳。
1.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1)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2)小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3)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4)商铺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5)写字楼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专项资金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一次性)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停车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支付;
5.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分额共同承担。
(五)本物业经综合验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缴纳,在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由于特殊情况未经综合验收而交付使用的,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六、本补充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买受人物业座落: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幢(座)室。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品买卖合同11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12
供方:
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___继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合计: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乙方要求。2、甲方负责更换已经烧毁的继电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60%,合计给甲方,设备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总货款的30%,合计:元,剩余20%,待甲方安装调试完成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合计:25000.00元给甲方。
六、售后服务:甲方销售之产品,质保期为________年。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________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
银行帐号:
公司地址:签订人____日期:
乙方:
银行帐号:
公司地址:签订人____日期:
商品买卖合同13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商品房并移转商品房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商品房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向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商品房时只转让商品房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共有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所有人出卖租赁商品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房商品房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商品房卖无效。
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存在三种情况的,包括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而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这将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为了你的利益着想,最好还是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帮你参考一下相关合同内容,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商品买卖合同1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数量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数量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二、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15
供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行,任何一方不得各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提供包装完整全新产品、严格按国家标准、三包法执行(整机免费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两年,主板部件免费保修_______________年)。注:如因需方管理和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将不在保修范围内。
二、交货方式、安装地址及安装时间:
三、包装标准:按厂方标准执行。
四、电器类的安装及调试:免费安装、调试。
五、验收时间:供方安装完毕后,需方进行验收且全部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生效。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清合同全款,供方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价格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需方代表盖章或签字均有效,供方需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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