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时间:2023-02-08 19:44:34 王娟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精选20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精选20篇)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的具体实情按学期考核,年终予以发放。

  二、考核及考核等级的界定

  学校在学期结束时对全体教职员工按教学人员、后勤人员、内退人员和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分别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1、优秀等级

  优秀等级的人员在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的基础上,由工作实绩积分(特殊贡献人员除外)靠前的人员进入评选程序,并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2、合格等级

  除优秀等级、基本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以外的所有被考核的人员。

  ——合格等级的人员同时满足五个方面的要求:

  ①师德考核合格;

  ②工作量达到市局规定的要求;

  ③工作质量达标(所履职的岗位工作,不得发生有影响的安全质量事故,所承担的学科不得造成较大的差距);

  ④出勤率达标(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

  ⑤继续教育学时达标。

  3、基本合格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基本合格等级)

  ①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②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质量和效率不高,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按学校要求履行义务的。(经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擅离工作岗位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等)

  ④工作量达不到规定工作量的80%。

  ⑤出勤率不足85%的。(法定假除外)

  ⑥受到校纪校规及其以上处分的。

  4、不合格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等级)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其工作实绩连续较差的。

  ③欺骗性请假、旷职、变相旷职的。

  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消极影响的。

  三、相关人员的考核等级界定

  1、离岗人员或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调进人员从调进之日起考核确定。

  3、外借人员考核等级由学校征求外借单位意见,结合借用前的工作岗位的表现,由考核小组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四、奖励性工资发放办法及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提取总额的5%(后勤人员8%)之后,按教育教学人员、后勤人员、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内退人员分别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数,再按教职工人员的职级和有关规定计算到个人。

  (一)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个体职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后勤人员8%)-班主任费人均承担数-被扣取的金额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

  (二)基本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基本合格人员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下浮50%。

  (三)不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考核不合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离岗人员的标准

  离岗人员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5%的(后勤人员8%)的奖励分配对象及分配标准

  1、优秀等级——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1

  2、先进个人——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2

  3、工作实绩优良——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3

  4、超工作量的人员——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4

  以上条款中的x1、x2、x3、x4分别为不同的标准,由校务委员会和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扣款处理办法

  个人因缺勤、迟到、早退、中途外出和违纪违规以及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所扣款额,由考核小组统筹,按考核分类用于受奖励的人员。

  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推进学校科学、规范管理的进程,根据《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锲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真正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使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的原则。

  5、坚持向班主任、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的原则。

  6、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

  7、坚持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包干的原则。

  四、基本内容

  (—)绩效工资的核定

  绩效工资按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只按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工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地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个工作业绩等因素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学校设立老师奖励性工资每学年人均1000元。

  五、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能力与水平)、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各项考核的赋分:职业道德(10分)、职业能力(25分)、工作表现(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职业道德(考核总分为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关爱学生(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团结协作(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等方面内容。要求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对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占30分。实行扣分制,扣分依据学校日常检查到的、家长或学生举报反映问题查实的。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期末评议70分。组织评议占30分;教师民主评议占40分。评议标准为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

  一是组织评议30分。

  1、团结同事、待人礼貌,从不说脏话、粗话。

  2、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早到晚归,不迟到或早退,很少请假。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献计献策,言行积极向上,不乱发牢骚。

  4、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注重从一点一滴为学生做榜样和表率,个人习惯及修养好。

  5、课堂上不抽烟、开手机、迟到或早退。

  6、做学生工作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体罚挖苦学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养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保证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学区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8、关心公共卫生,保护公共环境。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卫生的打扫工作,自觉保持教学区清洁卫生。

  注:评议时,总分100分,最后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评议40分。(民主评议内容同组织评议,最后折算为40分.)

  (二)职业能力(考核总分25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落实教学常规,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学会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并使之不断提高,积极从事教科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2、考核办法:

  一是常规教学(150分),以镇中心小学常规检查成绩(可结合学校常规检查成绩)计分,折算得分。

  二是课堂教学(50分)

  学期末,教导处组织分管业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根据日常听课,各种大型听课活动,教师日常课堂教学情况,对各教师进行评议打分。

  三是常规教研(50分)

  第一,听课与评课(40分)

  Ⅰ、听课(20分):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扣完为止。

  Ⅱ、评课(20分):每学期评课不少于15次,评课要填写评课表,内容要与听课表相符;要结合教师授课的情况,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自己的建议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小组适时进行过程检查,公布检查结果,没有教导处签字的听课记录或评课不在统计范围。

  第二,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10分)。旷工一次扣3分,按照态度认真程度、端正与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现。(15分)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的考勤情况。

  2、考核办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项成绩按实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基础工作量:根据教学计划、教师编制和学校实际,依据岚教法(20xx)59号文《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二是考勤(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按照《教师考勤细则》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四)工作成效(此项成绩按50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原则进行教书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学工作计划,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的合格率、优秀率达到预定目标。重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综合成绩突出。

  2、考核办法:

  (1)教学成效(50分)。

  Ⅰ.基础分(45分):任教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评价以每学期的期末质量检测为准。计算方式是: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为一个考核单位,教两门测试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语文兼英语或数学兼英语,则语文或数学占60%,英语占40%。每门科目成绩的计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计30分,设为A,其他教师平均分设为B,其他教师教学成绩设为x,则: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级分学科相较上学期期末成绩,平均分每提高1分,计1分,计算方法是:设提高分为Y,则Y=(本学期平均分-本学期镇均)-(上学期平均分-上学期镇均)。该项计满为止。

  教学效果成绩=x+Y。

  音、体、美、劳、信息、综合实践、地方和校本课程等专职教师的“教学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种情况:每科只有1位教师。由全体教师测评(40%)和任教班级正副班主任民主评议测评(6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第二种情况: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师。一是理论和技能抽测(40%),二是课堂教学测评(30%),三是学科兴趣活动(20%),四是参加各级比赛获奖情况(1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六、奖励分。

  1、教干、教师迎接督导评估,按负责工作为单位所取得成绩分值折算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根据考核情况为0-2分。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的兼职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食堂采购员等各特室负责人,若工作认真无误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员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值班监护等工作任务且无重大过失,即得0-1分,否则不得分;负责学校的新教育、校本课程、少年宫等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无失误误工记1-2分。

  可重复计分,但最高不超过3分。

  3、学校安排的事务分(2分)。

  协助学校完成突发性任务,每次计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其他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缺项部分的考核

  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的其他缺项部分(职业能力,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可由考核小组考核和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具体考核办法为:由被评议人述职后进行评价。非同一测试科目教师的优秀数,不得超过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总人数的30%。

  (二)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借调单位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原则上不高于良好等次。

  2、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教师支教或借调到教育系统内部的,指教、借调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受援单位和借调单位提供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未经区教育局统一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4、当年退休人员及正常调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经教育局批准在职短期培训的教干教师,奖励性工资照发。

  6、职业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奖励性工资直接定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发放绩效性工资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体罚侮辱学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组织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4、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或学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天的;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决和黄牌警示处理学校的校长;

  8、其他按规定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

  (四)、依据绩效考核成绩,按照3:7的比例划定出优秀、良好两个等次,若有工作态度、成绩特差的划定为一般。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学校不的自行发放其他奖金、福利、补贴等。

  (五)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批准的因年龄原因离开原领导岗位的教育干部,个人申请,可比照良好等次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不占用学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较好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考核结果视为不称职。

  八、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和使用。

  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全镇各小学参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绩效成绩考核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计算出教师绩效成绩并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于学期放假后一周内,报黄墩镇中心小学汇总。

  九、实施。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本考核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x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师绩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创新,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成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考核机构

  1、学校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15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荐4人。

  组长:邱健筠

  副组长:刘苏敏

  成员:黄祖军、李萍、孙述红、江舜裕、赵雯、孙月梁、刘园、周海燕、冯维萍、张凤兰、张丽云、张洪玲、冯家彦。

  2、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

  3、完善老师学年度、每学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职工考核档案体系。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项目

  主要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绩效综合性考核;二是教师单项奖励考核。

  教师绩效奖励综合性考核。考核对象全体教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四舍五入,保一位小数。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48号和《陆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试行方案。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退休(职)人员均属这次绩效工资实施的范围。

  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依岗位设置,依照上级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考核结果分配。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三、在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办法

  1、学校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市教育局测算的人年均数x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下两学期两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学校造册汇总,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送市财政局审定发放。

  3、岗位津贴(除班主任、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计生干事外,其他不重复)

  (1)班主任:每月150元x10个月

  (2)年级副主任、教研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辅导员(不重复):每月60元x10个月

  (3)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校委会成员、微机教师(不重复):每月100元x10个月

  (4)计生干事:每月30元x10个月

  4、超课时津贴:每课时5元(周标准课时:语文教一个班、数学教一个班兼2节课、英语教4个班、音体美18节、微机16节、科学社会14节。注: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和微机教师除外。)

  5、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

  (1)优秀班级考核:合计约3万元

  (2)单项奖:合计约2万元

  (3)安全奖:合计约2万元

  (4)全勤奖:合计约5万元

  (5)年度考核:合计约5万元

  (6)绩效考核:合计约4万元

  (7)代课时补贴:合计约1万元

  四、几点说明

  1、此方案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以当年市教育局测算人年均数和在职人数为依据。

  2、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部分,按测算总数以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放。

  3、如有剩余部分按平均发放,如出现不足按比例下调。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从20xx年9月1日开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

  教师出勤、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突出贡献。

  (一)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二)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其它业务,如组织学生书法考级、金钥匙竞赛等,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钻研教材,不作复备式的书写)。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每年度对80%以上的班科统一组织质量调研,对教学效果较好的(班科数的前三分之一)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如9班则奖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召开试卷分析会,通报成绩,介绍经验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5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级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四)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4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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